2017-09-23 09:36:03
一 河南这个地方
今天的河南省境,是当时最发达的地方。
东迁之后,天子在河南。
《史记》三十篇“世家”,《孔子世家》之前的十六篇,都是讲春秋战国时的这些诸侯国。其中赵、魏、韩和田齐四国,是战国时才有的,这里不论。余下十二篇里,有五篇(《管蔡世家》、《卫康叔世家》、《宋微子世家》、《陈杞世家》、《郑世家》)涉及的诸侯国主体都在河南。
还有楚国这个蛮夷,其北疆也进入了河南省境。
很多证据表明,河南是中华文明起步的地方。文明当然要以农业为基础,从农业开发的角度说,河南的土地不是最肥沃的,但当时自然环境肯定比现在好得多。关键是,当时这里湿地很多,却不大有森林。
这一点读《诗经》时就可以感受到。孔子说,读《诗经》有一大功能是“多识鸟兽草木之名”,看来对动植物的记录是颇全面的。有人统计,《诗经》里提到的大乔木和乔木只有26类,却有灌木29类,木质藤本6类,草本植物共计71类,还有蕨类2类,生地衣类1类,而大乔木和乔木通常也不是以森林的面貌出现的。用现代科学手段分析土壤成份,证明《诗经》呈现出的景象很真实:现在环境破坏非常严重是事实,但森林少,却不算破坏的结果,而是从来就如此。
所以在比较原始的技术条件下,和覆盖着大片森林的长江流域比,河南的土地开垦起来要容易很多。
但后人纵览中国历史,还会发现河南是一个很不安全的地方。“当取天下之日,河南有所必争。” 而拿河南做根据地,又显然没什么竞争力,“及天下既定,而守在河南,则岌岌焉有必亡之势矣。”[1]
这个结论要举例为证,自然就是从春秋战国时河南这些国家的悲惨命运讲起,然后数到东汉的国力不如西汉,数到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而有六镇之乱,数到北宋艰难处境……一直到近现代史上的一系列惨剧。
这片土地如此多灾多难,当然和它所处的位置有关。有人把中国的地理形势,比作一个不规则的围棋盘。那么,金角银边草肚皮:关中的秦,山西的晋,山东的齐,江汉的楚是四只金角,天子和这许多国家,就挤在河南这个草肚皮里。
不过在春秋初期,这边边角角的,还没有真正成型。所以河南的诸侯国,尤其是豫东平原上宋、郑、卫三国,还可以盘算下自己的小阴谋,炫耀下自己的小武力,得瑟下自己的小成就,总之,享受自己最后的好时光。
大体说,三国排列成一个品字形。郑国在西,宋国在东,卫国在两国之北。
郑国再往西,则是天子的王畿;宋国再往东,则与鲁国接境;春秋初的卫国,其实都城在黄河之北,不过仍不出河南省境。
二 卫国:朝歌的遗响
春秋初卫国的都城,在今天的河南淇县,当时叫朝歌。——这个地名,看过《封神演义》的一定很熟悉。
这里也是商朝的最后一个都城。
周武王打赢了牧野之战,军队开进朝歌。商纣自焚死了,商人投降,但势力还在。周武王不想激化民族矛盾,对商纣的儿子武庚禄父给以优待,但派了两个弟弟管叔和蔡叔来监视他。武王把朝歌分成三块:北边叫邶,封给武庚禄父;东边叫鄘,封给管叔;南边叫卫,封给蔡叔。三个人共同治理殷商遗民,因此叫“三监”。
显然,这种平衡很脆弱。而且灭商之后不久周武王就病故了,管叔和蔡叔反而和武庚禄父勾结,一起发动叛乱,这就是有名的“三监之乱”。
于是引发了周公的第二次东征。这次仗打得远比武王伐纣惨烈,终于叛乱平定,周公知道,周人少,殷人多,按照原来的统治方式早晚还得出事。于是就把商人势力尽量打散,把这些“殷顽民”迁往不同的地方;而周人的力量就要尽量集中,所以邶、鄘、卫三监合并,新建了一个卫国,而在那里驻扎了重兵,即所谓“殷八师”,这可能是当时周朝一半以上的兵力。
所以,这个时候,卫国实在是一等一的大国。
派到卫国去坐镇的人物,当然也必须是周公最信得过的人。于是周公选择了自己的同母少弟康叔封。
——他的名字叫“封”;到卫国之前,在王畿内已经有一块叫“康”的封地;兄弟排行,大哥叫伯,二哥叫仲,最小的叫季,中间不管有多少个都叫“叔”,他排行在倒数第二,所以叫康叔封。
在庄严的仪式上,周公对康叔封的称呼是“孟侯,朕其弟,小子封”,翻译过来是“诸侯的尊长,我亲爱的弟弟,年轻的封”(真让人情不自禁想用欧洲宫廷片的腔调念出来),第一突出他身份的高贵,第二强调两人的亲密关系,第三渲染他风华正茂前程远大,单从这一串称谓就可见周公对这次任命的重视和期待。
怎么治理殷商旧都,是西周初最大的政治问题,周公发表过好几篇重要讲话,都收在《尚书》里。
这些讲话的大意是,对殷民不要采取高压政策,要做春风化雨式的政治思想工作。周公还对周人可能会被腐朽没落的商文化所腐蚀表示担忧,反复强调周人要秉承自己的优良传统,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商人特别喜欢喝酒,据考古发现看,多穷的人陪葬品里都会有个酒杯。传说商纣搞过酒池肉林,大概也是有点依据的。周公对这个风气很反感,他说,商朝就是因为喜欢喝酒,酒气飘到天上,才导致“天降丧于殷”的。于是,他颁布了非常严厉的禁酒令:
“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同于杀。”
大概就是说,周人要是聚众喝酒,千万不可放过,都拘捕送回首都来,我都会处死(显然意在警示接下来派到朝歌去的周人不要犯同样的错误),但商人自己沉湎于酒,则可以不必处死,要先批评教育,教育了不听,才执行死刑。
《尚书》原文佶屈聱牙,但政策的精神,还是可以领会的:对商人,周公希望同时运用威刑和怀柔手段让他们屈服;对周人,周公希望通过严格的纪律约束让他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在峰值。
放下《尚书》,拿起《诗经》,同样是关于卫国的内容,却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于是可以知道,周公的意图只实现了一半:春秋时期在卫国流行的诗歌里,商周矛盾是一点看不出来了,可见同化工作做得很成功;然而周公强调的纪律和政治觉悟之类,在这些诗里也早就烟消云散了,所以谁同化谁,也就不好说了。
既然是殷商故都,卫国自然是很富庶的地方。在这个基础上,卫国人很享受文艺范的生活,桑林间,濮水边,是卫国青年男女约会之处,也是一年四季情歌飘荡的地方。
约会的情景可能是这样的: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爱:通薆ài,隐藏),搔首踟蹰。(《邶风·静女》)
相约在城墙角楼里见面,那调皮的姑娘却躲起来不出现,看着情郎着急得抓耳挠腮,来回徘徊的样子。
情人彼此赠礼是这样的:
自牧归荑,(牧,郊野;归荑kuì tí,归通馈,赠送荑草)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邶风·静女》)
从野外回来,姑娘送给情郎一株白茅草。小伙子拿着白茅草念叨:“真是美丽又特别的草啊!”哪里真是一株荑草有啥美丽的呢?这是美人送给我的啊。
或者这样的: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卫风·木瓜》)
姑娘表白爱情时这样的:
髧彼两髦,(髧,头发披垂的样子,髦,少年垂在前额的短发)实维我仪。(仪,配偶)之死矢靡它。(《鄘风·柏舟》)
那个头发披垂的少年郎,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到死也不会再接受其他人了。
这种深情而热烈的话语,叫人怎么抗拒忘怀得了?所以也就难怪国家“击鼓其镗,踊跃用兵”的时候,士兵却只想着家乡的恋人: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邶风·击鼓》)
孔子到卫国,先赞叹人很多,也很富裕,后来就感慨“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不奇怪,这样深情的日子,谁有工夫好德去呢?
连卫国的昏君,发昏的方式有时也雅得很,比如说喜欢仙鹤,还要让仙鹤坐车。坐车本是贵族的特权,特权被侵犯了的贵族反应倒也很幽默,临到要打仗了,说参战是坐车者义务,那就让鹤去吧。
然而,风云际会的大时代是属于英雄们的,深情,雅致,幽默之类,都是架不住小风一吹的浮云。
从安全性上讲,卫国的地理位置很不好,大片领土孤悬于黄河以北,戎狄来袭的时候不但无险可守,而且无路可逃。卫国往西,就是太行山,中国的地势就要整个儿上一个台阶,台阶之上的山西只要出现一个强大的政权,立刻就居高临下把卫国摁得死死的。
这种处境下卫国人还这种生活状态,很自然就被各种蹂躏。春秋时代的国际竞争中,卫国衰落极早,从头到尾不曾有什么大的作为。——倒是有许多离开卫国干事业的大英雄,如吴起,如商鞅,但跟《诗经》里的卫国范儿,又是完全不搭了。
后人回首历史,把卫国的情歌当作卫国命运多舛的重要原因,甚至于有传说,认为这些音乐的流传,是商纣时代留下来的一个诅咒。
纣的一个乐师叫师延,为纣王作了“靡靡之乐”。武王进朝歌时,他投濮水而死,可是不甘寂寞的鬼魂,仍时时在濮水上演奏着自己的乐曲。
韩非子讲了这个故事,并说听了“靡靡之乐”会导致“其国必削”,这至少听起来还像那么回事。到了汉儒那里,则成了“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这就要被打脸了。因为卫国虽然弱小,但正因为实在太弱小了,秦始皇横扫六合的时候,竟把它给遗漏了。
一直到秦二世的时候,不知道哪天一翻地图,才发现还有个卫国,这才把卫君废为庶人。所以卫国反而是最后一个灭亡的诸侯国。
三 宋国:“亡国之余”的活法
当年周武王的军队杀到商都朝歌的时候,带头投降的是纣的哥哥微子启。后来武王去世,商纣的儿子武庚禄父作乱,微子也没参与。
一个被征服族群中有地位有声望的人物,对新政权表现得这样恭顺,当然是要优待的。于是微子被封为第一代宋国国君。
为了体现对投诚者的优待,周天子给宋定的级别是很高的。诸侯分公侯伯子男五等,以周公旦位望之尊,太公望功劳之大,齐鲁仍不过是侯爵,宋却是公爵。而且宋“于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丧拜焉”,就是天子祭祀祖先,也要分给宋国国君胙肉;天子去世,宋君来吊丧,则即将嗣位的太子,对他是要行拜礼的,这是表示彼此平等。
但所谓拿你当客人,一是尊重,另外一面说来也是生分。对宋国,信任是没有的。宋国在今商丘一带,处于姬姓国家的包围之中,又是四望平坦之地,无险可守。所以宋国人为了自保,只好修炼出修城墙的本事,列国中唯有宋国有一个叫“司城”的官,后来又出了个以善于守城闻名的大师墨子。
《史记》里有两条神话,也值得注意,一是《殷本纪》里说:
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帝喾是传说中五帝的第四位,他的“次妃”吃了一颗奇怪的鸟蛋,于是就怀孕了,生了商的始祖契。而《周本纪》又说:
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
帝喾的“元妃”,踩了一下巨人的大脚印,于是也怀孕了,生了周的始祖稷。
这显然不是早期神话的面貌,而是被动过手脚的。在这种叙述里,商、周两个民族的始祖有了共同的父亲,然而周人的母亲是“元妃”,商人的母亲却是“次妃”。
这种改造,显然是周人把商人纳入自己宗法体系的一种努力。这是在对商人说:第一,不要把我们的关系理解为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关系,我们本是兄弟,所以你不要和我作对;第二,我是嫡出而你是庶出,所以我的地位就是比你高贵,你对我应该服从。
融合大体还是成功的。宋国虽然一直记得自己“亡国之余”(已灭亡国家留下来的后代)的身份,但多数时候行事和周边国家没有太大不同。春秋初,宋国和郑国的冲突比较多,但主要是地缘矛盾,宋是当地的老地主,郑是新来的暴发户,其不开撕也难。总之商人和周人的矛盾早是往日云烟,宋国和一个姬姓国家打仗,而约另一个姬姓国家为自己助拳,并不是罕见的事。
宋国人的性格也很有意思。如果要论证第一代领导人的性格不决定国民性,那么宋是个好例证。
孔子说,“殷有三仁”,商末有三个大好人。
一个是王子比干,劝商纣不要干坏事,结果被杀掉掏心了。这是个认死理的人。
一个是箕子,劝商纣不听,就假装神经病当了奴隶。商灭亡后,周武王召见箕子,问他怎样治理天下的道理,——我庸俗,觉得武王这么干有胜利者想听失败者自我检讨然后歌功颂德的意思。然而箕子“不忍言殷恶”,谈论了一番非常宏观玄远的大道理(所谓“洪范”),说得武王也很惭愧,最后不拿箕子当臣子,把他封到朝鲜去了。这也是个极硬气的人。
还有一位就是微子。微子上面两位显然大不相同,商纣暴虐不可劝谏,于是就逃走;武王强大不可抗拒,于是就归顺。这么做当然不影响他的“仁”,但总之,这人很识得眉眼高低,圆润得跟米粉团子似的。
后来的宋国人不像微子,像箕子,像比干,认死理,极硬气。这在春秋中期的几件大事上,表现得极鲜明。这个后文细说。
宋国人是先秦诸子的群嘲对象,有各种小段子。
孟子说,有一农民看着地里,这庄稼怎么长这么慢呢?咱给帮帮忙吧,就把这幼苗一根一根往起拔。揠苗助长,这是宋国人。
韩非子说,有一农民,看见草窼里窜出一兔子,嘣一下在树桩上撞死了。从此不种地了,每天蹲树桩边儿等兔子去。守株待兔,这也宋国人。
庄子说,有个人跑到越国去贩卖礼服,人家越国人经常水里活动,所以都剪短发,身上刺满纹身,谁会买这些礼服呢?结果当然是赔光了。这又是宋国人。
庄子又说,某人有种灵药,涂了可以冬天不长冻疮。可是他从来没想过这个秘方有多大价值,帮人洗衣服而已。有人跟他买这个药方,他就廉价卖了。结果人家拿着方子献给吴王,使得吴国士兵冬天也手脚麻利,打仗大获全胜,得了好大一块封地。这个不会利用知识产权的,还是宋国人。
庄子本身也是宋国人,嘲笑老乡倒是欢脱的很。
但有一节,宋国蠢人蠢事虽多,基本特征是对环境不敏感,头脑一根筋。至于那种好耍小聪明,弄巧成拙的蠢,例子就很少见。
问宋国人:“你们这儿有自作聪明的笨蛋吗?”很可能得到的答复是:“郑国人在隔壁。”
四郑国:送死你去,添乱我来
宗周覆灭,掀起了周人东迁的大潮,这有点像西晋永嘉丧乱之后的衣冠南渡。
周天子到了成周洛邑,郑国则建立在成周的更东方。这也有点像东晋的皇帝到了南京,王谢大族却在更南方的会稽郡求田问舍。
郑国的国土,是在所谓“济、洛、河、颍之间”。这里远离蛮夷戎狄的攻击,也没有什么根深蒂固的老牌诸侯国。东周初年,郑人灭掉了这里的几个小国,建立起自己的国家。
郑国建国的过程,据说用了很多坑蒙拐骗的手段。如《公羊传》说:
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桓公十一年)
郑伯先和郐公交好,进而和人家的老婆私通,然后郑才灭了郐国,并把人家的地盘的当作了自己的首都。[2]
另一个有名的故事是,郑武公(第二任郑国国君)把女儿嫁给胡国国君,然后问手下大臣:“咱们可以进攻哪个国家啊?”有人建议胡国,武公就把那人给杀了,那是我亲家,怎么能打呢?胡公从此对郑武公很信任,郑武公便趁其不备出兵灭了胡国。
武公的儿子庄公,为人更是极有权谋。郑庄公可说是《左传》开头部分的主人公,《三国演义》里刻画曹操的手法,《左传》也几乎都用到了。
很多人是最崇拜权谋家的,《三国演义》号称“尊刘贬曹”,可是大量读者却正是因为读《演义》而喜欢曹操的,因为《演义》忽略了曹操的许多方面而特意突出权谋(就连毛宗岗也经常喜欢批点说“阿瞒可儿”)。我还听见有人说:“读过高华的书,更加崇拜毛主席了。”人家这话还真不是开玩笑,理由自然是因为《升起》里的毛,显然比官方叙事里更有权谋。
谈论春秋史,也有许多推崇郑庄公和郑国的议论。比如有人说,春秋初没有霸主,郑庄公也可以算个“小伯(霸)”吧。
其实郑庄公和郑国的命运,刚好可以说明光靠权谋是没有用的。
郑庄公在位期间,除了欺负周天子之外,还跟周边几乎所有的国家交过兵。如果不认为他是个喜欢惹是生非的愣头青,只能说,作为一个建国于四战之地的外来户,处境实在很不容易。
庄公去世,他的几个儿子争位,内乱不断,郑国就衰落下去。从此再也没有能够复兴。
在当时的诸侯国,诸子争位造成内乱,是几乎所有国家都要经历的事情。秦、楚这样的国家,也就是打个趔趄,过一阵就能缓过来,郑国却一蹶不振,说到底还是地理位置太致命。在秦这样的四塞之国,已经被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BA加持过,郑国却是困难模式,一个微操失误,就再也不能读档重来了。
后来的郑国人,还是一直很有权谋的。国际社会都知道郑国善于使奸耍诈,尤其喜欢拿它跟隔壁的宋国比,有所谓“郑黠宋狂”(郑国人耍流氓,宋国人偏执狂)、“郑昭宋聋”(郑国善于看风色,宋国只会认死理)之类的评价。然而郑国的命运并没有因此比宋国好一点,——如果不是更糟糕的话。
和外交上的作风不同,内政方面,郑国却发表过一些颇厚道的见解。
一个有名的事例是 “子产不毁乡校”。郑国人在乡校里议论郑国的政策,有人提议查禁,子产说:民众的议论就是我的老师。我只听说推行善政来减少怨恨,没有听说通过恐怖统治来防止怨恨。截断河流会造成泛滥的洪水,沟渠疏导才是正道。我不应该多听听民意来调整政策吗?
另有一个更具郑国特色的政策:当年郑国大老远跑到河南来建国,开发不易,因此与商人签订盟约:
“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丐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
“你不要背叛我,我也不搞强买强卖,更不会乞求、强抢你的货物。你有什么畅销和珍贵的商品,我也不想过问。”这项协议大概是得到切实遵守的。一次晋国的执政韩宣子到郑国来访问,想顺带弄一只玉环回家。晋国强,郑国弱小,郑当然要讨好晋国,但在这个问题上,郑的执政给韩宣子的回复却是:“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这话就是说:商人的东西,我们的国君也无权过问。
所以郑国商人特别活跃,而且很爱国,大约是能这么保护自己利益的国家,此外再也找不到了吧。最著名的故事如“弦高犒师”。秦国军队想偷袭郑国,商人弦高假装郑国使者去见秦军统帅,一番忽悠把秦军吓走。国际社会对郑国人会做生意印象也很深刻,像“郑人买履”,“买椟还珠”之类和商业有关的段子,也都爱埋汰郑国人。
郑国、卫国相邻,风俗有不少相似的地方,所以往往被相提并论。提到姑娘时髦漂亮,则说郑卫之女,说到音乐淫靡动听,则说郑卫之音。
但也有些微妙的区别,比如郑风可能比卫风更加使人想入非非一些。所以被人拿出来单批的时候,往往只提郑,不说卫。比如孔子就说:“恶紫夺朱,恶郑乱乐。”又比如常有人说“郑风淫”,但卫风淫就不大听到。
——朱熹专门分析过这个问题,认为这是因为两国的流行歌虽然都是情情爱爱的,但第一,卫风“淫奔”之辞只有四分之一,郑风却达到了七分之五;第二,卫风好歹还是男追女,郑国往往就是女追男;第三,卫风淫奔之后有时会写批判写后悔,郑风就只管淫奔得很开心。想象一下,老夫子挑灯夜读,掰着指头数有几首淫诗,画风真是太美。
说到郑国风气开放,还有一个故事很有名。一位郑国国君对某位权臣不满,联络该权臣的女婿想除掉他。但做女婿的做事不小心,把这事让妻子知道了。于是他的妻子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父亲和丈夫已然势不两立,我是该站在老爸这边,还是老公这边呢?她决定不了,就回去问妈。他母亲的答复是:
“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
是个男人就可以做老公,老爸可只有一个,根本不是一个量级上的好吧?
这是“人尽可夫”这个成语的出处。不过平心说,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在婆家的地位就取决于娘家的实力,傻妞才会配合丈夫去对付父亲。她的选择,其实也很自然。[3]
小结一下:在天子看来,郑国是添乱的,因为它一诞生就欺负自己;在后来的霸主们看来,郑国是添乱的,因为每次国际盟约就它爱耍滑头;在贵族们看来,郑国是添乱的,因为它竟然第一个颁布了法律;在儒家看来,郑国是添乱的,因为它的风气实在败坏人心……最重要的是,在郑国人自己看来,郑国大概也是添乱的,因为作为一个夹缝中的国家,随便怎么折腾有多少创新,都实在是看不到出路。
[1]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河南方舆纪要序》
[2] 这么理解,是把“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的者,当作一个表示停顿的语气助词。如果理解为“……的人”,那么这件事是郑伯派别人干的,但不影响整件事坑蒙拐骗的性质。
[3] 这位母亲这样教导女儿,也可能是一种较古老的婚姻观念的反映。虽然前现代的所有复杂社会的历史,几乎都是臭男人掌权,但其中也有父权和夫权哪个更重的区别,这两个权之间也经常冲突。索福克勒斯的名剧《安提戈涅》,写一个贵族少女,为了埋葬犯下叛国罪的哥哥波吕涅刻斯,宁可冒犯国法而被处死。她解释自己这样做的原因时有一段独白:“波吕涅刻斯呀,只因为埋葬你的尸首,我现在受到这样的惩罚。可是在聪明人看来我这样尊敬你是很对的。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死了,或者我的丈夫死了,尸首腐烂了,我也不至于和城邦对抗,作这件事。我根据什么原则这样说呢?丈夫死了,我可以再找一个;孩子丢了,我可以靠别的男人再生一个;但如今,我的父母已埋葬在地下,再也不能有一个弟弟生出来。我就是根据这个原则向你致敬礼。”——这大段话的意思,一句“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也可以概括尽了。
大体说,在更重父权的社会,女儿可以分父母的遗产,但在夫家的地位较低。在更重夫权的社会,女儿未出嫁时可能被父母兄弟视为外人,但作为妻子尤其是母亲,在家族里可能有较大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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