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manche 31 janvier 2010

神奇哦

*习武者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长年累月地埋首苦练,究竟能达到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呢?据李仲轩口述:“形意拳能练到什么程度呢?唐师跟我打比方,说从悬崖峭壁跳下,快撞到地面时,用手在石壁上一拍,人横着飞出去了,平安无事。”(第48页)纵身跳下,横着飞出,能致人于死命的千斤重力于一刹那间烟消云散,得到化解——这个姿态本身即可谓“力学”中的精巧构思,妙不可言!

*傅昌荣也一直在长功夫,绕着脸盆走一圈,脸盆里的水就旋起来,简直匪夷所思。

——在这种妙不可言的力学构思面前,牛顿老师神智失常,主动前往疯人院定居;准备高考的童鞋们无所适从,纷纷在物理考卷上怀疑人生。

*薛颠此次比武失败,深以为耻,即隐居五台山独自练功,经一位百余岁名叫“虚无上人灵空长老”的老和尚指点,武艺突飞猛进。

——都是罡陀山梵践寺智障长老的真传。

*李仲轩第一个师傅唐维禄的脚力非常神奇,据说一个晚上能行三四百里。“唐师绰号‘唐小猴’,孙禄堂绰号‘孙猴子’,是说两人皆有翻墙越脊之能,两人并称为‘二禄’,谐音为‘二鹿’,是说两人皆有夜行三四百里的脚力。

——为什么不让他们参加奥运,不然零的突破就不是在1984,而是1932!旧社会埋没人才啊!

*有时唐维禄的速度还能追上火车:“形意门的怪事不敢讲。年轻时,我一度住在丁志涛家。在那时,唐师给我们表演过追火车。就是让我们坐一站的火车,唐师说了:‘我抄近道追你们啊。’等我们到了,见唐师在火车站等我们呢,摇着扇子,身上没汗。能抄的近道,我们都想了,抄上也不会那么快。我和丁志涛都不敢说话了。”

——强烈要求进一步开发推火车、拽火车的绝技,创立我们中国特色高铁的核心技术,每列火车只需前后各一人连拉带拽,时速起码480。让新干线、TGV见鬼去吧。到时候日本欧美都要从我国进口活人,咱好好拿他们一把。

*最奇的还有这样一件事:“唐师有个徒弟叫丁志涛,被称为‘津东大侠’。天津东边两个村子争水,即将演变成武打,丁志涛去了。动手的人过来,他一发劲打得那人直愣愣站住,几秒钟都抬不了脚,这是形意的劈拳劲,一掌兜下去,能把人‘钉’在地上。他‘钉’了十几个人,就制止了这场武斗,也因此成名。”(第6页)当代世界贫富扩大,社会转型期间种种矛盾如暗潮涌动,海内外各地主政者正为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而烦恼不已,催泪弹与水龙头充其量只能发挥驱散之功效,受众似乎并不畏惧,过后又可卷土重来;唯有一巴掌把人“钉”在地上动弹不得的中华武功,既有威慑力而免杀伤力,双美俱全,圆融和谐,倒不失为化解“群体性事件”的一种妙法,值得美国联邦警察署及英国皇家马队学习学习。

——城管呢?城管呢?还不好好学着。

*中国的武功高手,虽是绝技惊人,但平日里并不显山露水,往往隐身于市井贩夫走卒之中,懒慵慵度日,如同传说中的文殊菩萨,常在五台山以乞丐、老翁、村姑、孩童相示人。例如:尚云祥经营帽子小买卖,“尚师早年是做帽子的,晚年生活来源的一部分是徒弟单广钦的资助,单广钦做水果、糕点生意”(第10页)。唐维禄有个师兄叫张景富,绰号“果子张”,“以炸油条为生,是曾任清宫武术教习申万林的弟子”(第17页)。八卦拳名家程廷华以制眼镜为生,在北京崇文门外开个眼镜铺,江湖上称之为“眼镜程”(第58页)。李仲轩的师弟丁志涛是杀猪的屠夫,“一天唐师带我去找他,他正干活,将猪脊骨在案板上一磕就软了,骨节散开。唐师拍拍我说:‘咱们的擒拿就是这个。’”(第31页)另外,八卦门中还有个点穴高手,据说“武功与程廷华相当,绰号‘煤子马’,卖煤球的”。

——身怀绝技却甘作普通劳动者,自觉走红专路线,党要失业了了了了了了……

参考阅读:http://cointrnquille.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html



追念逝去的武林

2010-1-31 2:44:56

http://www.dfdaily.com/node2/node31/node2433/userobject1ai208881.shtml

  中国的武功高手,虽是绝技惊人,但平日里并不显山露水,往往隐身于市井贩夫走卒之中,懒慵慵度日,如同传说中的文殊菩萨,常在五台山以乞丐、老翁、村姑、孩童相示人。

  张荣明

  《逝去的武林:一代形意拳大师口述历史》

  李仲轩(口述)/徐皓峰(整理)

  南海出版公司

  2009年2月第一版

  270页,25.00元

  说出来非常抱歉的是:看电视我只看“东方110”和“案件聚焦”,或者央视12频道“天网”、“第一线”之类的节目,因为这些栏目比较真实,至于借此可以一觇社会风气之良莠、治安情况之好坏乃至歹徒行骗新花样倒在其次;然而不时冒出的低俗广告像挥之不去的苍蝇,于是只得迅速转频道,偶尔瞥见了一些汉子在捉对厮斗,原来是河南电视台一档武打节目,名之曰“武林风”。

  仔细一看,这些武打选手似乎大都是西洋boxing之苗裔,使用的招数无非是左右开弓乱挥拳,中间也掺有几下上钩拳、平钩拳,机灵者则是冲上前去抱腿,摔对手一个大跟斗——完全看不到一点中华武术固有之丰采:略一接触就可把对方瞬间弹开去,或者飞身跃起,一脚把对方踢出三丈远。映入眼帘的皆是一群胡子拉碴的蛮汉在大用蛮力,这哪里是展示武功的“武林风”呢?简直就是屠门壮汉在气咻咻贴身肉搏而已也。

  回想从前冷兵器时代,中华武功高手威风八面,可以飞檐走壁,可以偶露峥嵘,可以力敌千夫,可以啸聚为王,自然也可以执戈卫家乃至捍卫国土社稷万里江山。可惜自弹道学、热兵器发明以来,呜呼哀哉,中华武术雄风不再,当年十八武僧帮助唐太宗打天下之类的传说成了近似于“嫦娥奔月”的神话。及至当今市场经济全球一体化以来,中华武术更是面目全非:上乘者,充其量一排排光头黄衫少林和尚挥棒弄棍辅之呐喊,齐刷刷沦为舞台的一种杂耍而博得西洋看客一阵惊愕且大鼓其掌而已;下乘者,就是空中连翻几个筋斗,外加一套花拳绣腿,在所谓的全国赛事中经来自三山五岳各方评委综合平衡后,混个一两张奖状罢了。

  当然,武术界亦有一些明智之士曾经呼吁:武术应摆脱纯粹观赏,要重视发扬实战传统。是的,不必说与热兵器抗衡,一切有志于振兴中华武术的有心人应发掘传统秘技绝活,勤学苦练,至少应在拳坛上把西洋拳击、东洋柔道以及泰拳、跆拳道之类的旁门左道统统轻松打趴下。

  手边有一册想写点读后感的图书,书名是《逝去的武林:一代形意拳大师口述历史》。稍稍浏览一下,就不难感到这本书是真正的“干货”,内容精彩奇特,令人无法释卷而只得一气读完。

  这位形意拳大师名叫李仲轩(1915-2004),出身于天津书香门第,却性喜练武。年轻时曾先后拜北方三位拳术名家唐维禄、尚云祥、薛颠为师,探骊得珠,博采各家之长,深得形意拳之精义。三十四岁自武林退隐,身怀绝技,隐居市井数十年,和光同尘,不事张扬。晚年曾为京城西单某家商场看门谋生。只是到了辞世前的最后几年,因机缘凑合,遂向外界一位有心人全盘倾吐半个世纪前的武林旧事。其中既展示了众多武术大家的言行风貌、逸闻佚事,也透露了不少曾经秘而不宣的练功秘诀。李仲轩口述的系列文章以连载的形式,于2000年12月由《武魂》杂志公开发表以来,惊动了海内外武术界一池春水,好评如潮,被誉为“中华武学最后一个高峰期的最后一位见证者”。

  

  习武者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长年累月地埋首苦练,究竟能达到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呢?据李仲轩口述:“形意拳能练到什么程度呢?唐师跟我打比方,说从悬崖峭壁跳下,快撞到地面时,用手在石壁上一拍,人横着飞出去了,平安无事。”(第48页)纵身跳下,横着飞出,能致人于死命的千斤重力于一刹那间烟消云散,得到化解——这个姿态本身即可谓“力学”中的精巧构思,妙不可言!

  那个时代,比武不像如今“武林风”中的选手,动辄以抱对方大腿而取胜——你想武松打架会抱腿吗?都是一发力即可把对手远远摔开去。李仲轩第三个师傅是薛颠。“薛颠和师兄傅昌荣在一座两层的酒楼比武,薛颠说:‘这不是一个比武的地方。’傅昌荣说:‘打你不用多大的地方。’——这是激将法,薛颠仓促出手,傅昌荣一记‘回身掌’把薛颠打下了酒楼。他是从二楼栏杆上下去的,摔得很结实,看热闹的人都以为他摔坏了,不料他马上就站了起来,对酒楼上的傅昌荣说了句:‘以后我找你。’便一步步走了。”(第163页)这件事的另一个版本:“唐(维禄)师说,薛颠与傅昌荣原本交好,俩人借宿在关东营口的一家粮店,临睡前试了试手,傅昌荣突然发力,把薛颠摔了出去,窗框都撞裂了,薛颠深以为耻,便走了。”(第43-44页)一巴掌即可把对手摔出去撞破窗框,这就是与当今花拳绣腿迥然不同的原汁原味的中华武功。

  薛颠此次比武失败,深以为耻,即隐居五台山独自练功,经一位百余岁名叫“虚无上人灵空长老”的老和尚指点,武艺突飞猛进。几年后,薛颠重回天津找傅昌荣交手,“薛颠的武功达到了‘神变’的程度,傅昌荣也一直在长功夫,绕着脸盆走一圈,脸盆里的水就旋起来,简直匪夷所思。其实他迈步看似极轻却极重,脚一落地便将脸盆里的水震荡起来。这份腿功已是‘举重若轻’的境界,一迈步便能伤人,薛、傅的比武,真会必有一伤的”(第44页)。后由大师兄尚云祥出面调解,说同门师兄弟不能“斗命”,并让薛颠接师傅李存义的班,出任天津国术馆馆长,方才了此一段公案。

  李仲轩所拜的第二个师傅就是这位尚云祥,功夫亦十分了得,号称“铁脚佛”,平日里随意练一回拳,脚下的砖石皆会裂开。这仅仅是略显身手的小玩意。尚云祥无时不备的敏捷感应才是一种出神入化的绝技。“一个夏天,一个徒弟从窗户外见到尚云祥睡觉,有寺庙里卧佛的宁静气派,生起恭敬之心,心里感慨:‘跟着尚师傅,就能学出真东西。’这时尚云祥一下就醒了,说:‘我这个人睡觉时不能让人看,人一看,就醒。’”(第86页)“尚师睡觉的时候,在他身边说话、走动都没事,可只要一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尚师傅便挺身醒了。听着神奇,但练形意拳日子久了,一定会出现这一效果。”(第39页)这种不可思议的敏捷感应就是拳谱上所说“随感而发,有触必应”,有了这种感应,哪怕睡觉时也不可能被人偷袭而遇害。

  李仲轩第一个师傅唐维禄的脚力非常神奇,据说一个晚上能行三四百里。“唐师绰号‘唐小猴’,孙禄堂绰号‘孙猴子’,是说两人皆有翻墙越脊之能,两人并称为‘二禄’,谐音为‘二鹿’,是说两人皆有夜行三四百里的脚力。唐师来京,为了避免施展腿功惊扰了路人,都是在宁河睡到一更天再动身,天亮时便到了北京,途中还要偷越过几道关卡。”(第37页)有时唐维禄的速度还能追上火车:“形意门的怪事不敢讲。年轻时,我一度住在丁志涛家。在那时,唐师给我们表演过追火车。就是让我们坐一站的火车,唐师说了:‘我抄近道追你们啊。’等我们到了,见唐师在火车站等我们呢,摇着扇子,身上没汗。能抄的近道,我们都想了,抄上也不会那么快。我和丁志涛都不敢说话了。”(第49页)李仲轩还举了唐维禄快步如飞的另一个例子:“日军侵占京津时期,唐维禄在京津两地往返,夜里手拎灯笼,避开关卡走野地,有时快成一条线,由于走得多了,沿途设卡的伪军远远见了,就知道是唐师傅来了,他们不开枪。笔者当时问:‘要是开枪呢?’李老说:‘开枪了也打不着。以前开过枪,枪一响,唐师傅就有了办法。’”(第64页)能追火车与躲闪远距离开枪,乍闻之下,连笔者都无法信以为真,但像李仲轩这样一位终身信守诺言不敢稍稍有违师训的武林前辈,为人处事朴实敦厚,犹存古风,决非是时下惯见的打诳语的角儿。信乎不信乎?或许八卦拳名家孙禄堂的腿功及速度可以提供一些参照:“孙禄堂的腿功,是新闻事件。他和段祺瑞坐敞篷汽车,逆风而行,车速很快。段祺瑞头上戴着巴拿马草帽,被风吹走。孙禄堂跳下车追到草帽后再追汽车,司机还没意识到有人跳车,他就已经回到车上。”(第115页)

  武林奇事多,李仲轩说:“旧时代练武人时兴访人,练成了就四处走,谁出名就找谁……有个壮武师,访到一个老头,老头说:‘我多大岁数了,比不了。’壮武师非要比,这时有个人挑了两桶水过来,老头说:‘那就比吧,可你得容我喝口水。’拦住了挑水人,没想到老头一喝就喝了一桶水,壮武师看呆了,老头猛一张口,一口水把壮武师喷倒在地。我没见过练形意的人练这东西,原本以为是传说,但一次看戏,发现评剧名角高月楼在舞台上表演这个。他在台下也表演,一口水能喷出去很远,离他一步距离,挨他一口水,等于挨一个小拳头。”(第226-227页)

  最奇的还有这样一件事:“唐师有个徒弟叫丁志涛,被称为‘津东大侠’。天津东边两个村子争水,即将演变成武打,丁志涛去了。动手的人过来,他一发劲打得那人直愣愣站住,几秒钟都抬不了脚,这是形意的劈拳劲,一掌兜下去,能把人‘钉’在地上。他‘钉’了十几个人,就制止了这场武斗,也因此成名。”(第6页)当代世界贫富扩大,社会转型期间种种矛盾如暗潮涌动,海内外各地主政者正为如何应对“群体性事件”而烦恼不已,催泪弹与水龙头充其量只能发挥驱散之功效,受众似乎并不畏惧,过后又可卷土重来;唯有一巴掌把人“钉”在地上动弹不得的中华武功,既有威慑力而免杀伤力,双美俱全,圆融和谐,倒不失为化解“群体性事件”的一种妙法,值得美国联邦警察署及英国皇家马队学习学习。

  

  中国的武功高手,虽是绝技惊人,但平日里并不显山露水,往往隐身于市井贩夫走卒之中,懒慵慵度日,如同传说中的文殊菩萨,常在五台山以乞丐、老翁、村姑、孩童相示人。例如:尚云祥经营帽子小买卖,“尚师早年是做帽子的,晚年生活来源的一部分是徒弟单广钦的资助,单广钦做水果、糕点生意”(第10页)。唐维禄有个师兄叫张景富,绰号“果子张”,“以炸油条为生,是曾任清宫武术教习申万林的弟子”(第17页)。八卦拳名家程廷华以制眼镜为生,在北京崇文门外开个眼镜铺,江湖上称之为“眼镜程”(第58页)。李仲轩的师弟丁志涛是杀猪的屠夫,“一天唐师带我去找他,他正干活,将猪脊骨在案板上一磕就软了,骨节散开。唐师拍拍我说:‘咱们的擒拿就是这个。’”(第31页)另外,八卦门中还有个点穴高手,据说“武功与程廷华相当,绰号‘煤子马’,卖煤球的”(第80页)。

  这些炸油条、卖煤球、制眼镜、杀肥猪的武功高手,佐证了一句“英雄不问出身”的老话,这当然仅仅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武林中也有人物以轩昂面目现身的:如形意拳大师李存义曾在两江总督刘坤一麾下任武官,训练士兵,屡建功绩。后往保定开设万通镖局,保护南北商贾往来。庚子之变,率领弟子抗击八国联军。晚年创办中华武士会,赴京参加“万国赛武大会”,击败俄国大力士康泰尔。再如将形意、八卦、太极三家武艺合冶一炉,创立孙氏太极拳的孙禄堂,曾被民国徐世昌聘入总统府,出任武宣官,有“虎头少保、天下第一手”的美誉。

  笔者曾浏览过民国金铁庵编辑的《金钟罩、铁布衫真传》、《一指禅、红砂手真传》等书,名称虽然惊心夺目,内容肯一吐秘技练法的不多。眼前这本口述史虽然讲述了不少武林逸事,但最有价值的部分却是披露了不少数十年练武的经验之谈和往日秘而不宣的武功诀窍。这些东西精湛非凡,小叩则小鸣,大叩则大鸣,唯有缘者得之可获益匪浅。

  在当前《魔兽世界》与迪士尼乐园共舞、比萨饼与汉堡包齐飞的新时代中,以都市青年白领为代表的群体,终日窝在转椅或沙发中工作、休闲,一个个养得像肥嘟嘟不思动弹的肉鸡,缺乏一种清新刚健的姿态。这或许是拜过度工业化、城市化所赐的一种后果。夕阳西下,往往会留给这个世界一抹彩霞,李仲轩老人辞世前留下的这部口述史展示了另一种世界的别样风光,骠悍勇武,同样可以令人观赏感叹不已。■

网瘾战争

虽然没玩过网游,没接触过魔兽,兄弟还是看懂了。
看不懂的是外宾,或是装外宾。
[爱老虎游创作团队][第3作.网瘾战争][GB][1024x768.x264.AAC].mp4

vendredi 29 janvier 2010

回顾一篇具有高度前瞻性的雄文

张艺谋的表演很好,兼论中国文化就是满清文化

飞虎队 原文发表于2004年9月1日

我觉得张艺谋在奥运会闭幕式上的演出很好,很精彩,就应该这样,下次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还应该继续保持这种风格,这才能真正地体现出中国文化的精髓,因为现在的中国文化就是满清文化的继承。

很多人都对张艺谋在奥运会闭幕式上策划的那段表演很不满,骂他水平低,俗气,下流,色彩艳俗,内容陈腐,格调低下浅陋,是满清腐朽文化的流毒,是青楼文化,太监文化,拳匪文化的展示,没有把大家幻想中的中华文化的绚丽优雅大气表现出来。

我认为这些人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真正的中国文化。中国文化就是满清文化。我早就论述过了,古代的华夏文化早在宋王朝灭亡之后就已经消亡了,我们现在的中国文化继承的就是满清文化。满清文化才是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正宗文化。满清文化才是代表了进步的文化。共产红朝就是满清王朝的继承者。共产党现在扮演的就是满清王朝的历史角色。
张艺谋在这次奥运会闭幕式上展示的那几个标志性的文化符号,很显然都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也很匠心独具,旗袍,京剧,天桥杂耍,太极拳,茉莉花小调,琵琶,大红灯笼,不是直接源自满清习俗(旗袍),就是在满清时大致成形的(京剧,太极拳,茉莉花小调),再不就是胡人文化(琵琶),这些文化符号所代表的正是满清文化,要表现的也就是满清文化。

中宣部是干什么吃的?人家心里有数。就是特意这么安排的。

张艺谋设计的这个上半身旗袍配下半身超短裙的服装很有创意,很完美地将中国的传统和现代化结合在了一起。什么是传统?粉饰上半身就是传统。什么是现代?解放下半身就是现代。

很多人嘲笑人家那是艳舞,是三陪女表演,是青楼文化。这就奇怪了,青楼文化本来就是中国文化的精髓,而且也是汉文化的精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历史上那些清雅脱俗飘飘欲仙的名媛,名姝,大多都是青楼女子。大名鼎鼎的“四大美女”,个个都是妓女,准妓女,二奶,准二奶。西施,貂禅,王昭君,都是性交易馈赠品;杨贵妃,赵飞燕,武则天,这些绝代佳人,都是二奶,官婢出身;刚烈如柳如是,李香君,董小宛,粱红玉,柔媚如李师师,苏小小,陈圆圆,都是青楼妓女。这些都是我中华文化中的经典元素,精华所在。

不就是少穿了一截裙子吗?不就是露了一点大腿吗?就说人家是妓女,说人家不庄重,这不公平。当年悉尼奥运会开幕式表演,澳洲女歌手还穿比基尼上台,当时摄像机都特意从最下面的角度取景拍摄,特意展露出那女歌手缠着窄窄一条三角裤的屁股沟,人家就认为这样才充分体现出现代气息。

我认为这个上半身旗袍配下半身超短裙的既有传统民族特色又有现代感的服装,很快就能在中国社会流行起来。女孩子穿这个很漂亮,很性感,对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很有帮助。

很多伪大汉族主义者,伪皇汉分子,指责张艺谋的演出特别是穿超短裙式旗袍弹琵琶那段演出是糟踏了中国文化,丢失了汉民族传统,不够优雅庄重,痛心疾首于汉唐优雅飘逸的服饰风尚的失落。

我认为要了解汉代文化是不是“优雅飘逸”,不要愚蠢到拿古装戏来证明,直接看原装货就行了。直接看汉代绘画雕塑就可以了解,看看他们那时的服饰,风尚,土得掉渣,象乡下农民,哪有满清文化的华贵大气。

那直裾深衣有什么“优雅飘逸”?宽袍大袖,峨冠博带就潇洒吗?都是自己的幻想。哪有旗袍凹凸有致,曲线玲珑,性感迷人?哪有胡人短衣干练洒脱?纯粹就是马桶装。穿上去臃肿呆笨,象日本浪人。

而且现在要恢复所谓的“古代传统”也已经晚了,那宽袖直裾的汉服,看上去象和服的翻版,茶道,书法,围棋,洋人的印象里都是属于日本文化的元素,你现在要把它作为中国文化的符号来展示,人家只会认为你是在模仿日本人,反而下不了台。

不管伪皇汉分子们作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改变洋人心里那个留着一条小辫子的中国人的历史形象,因为那是整整一个王朝的印象,改变不了的,别人不会有兴趣去了解你几千年前穿什么衣服梳什么发式的。除非你们能够象文革时全国人民一身蓝那样让全体中国人都穿起直裾深衣,扎起发髻,还可能扭转这种印象。

其实,留小辫子没什么可羞耻的。这都是很多中国人以洋人之美为美,以洋人之丑为丑的贱胚心态,洋奴心态在作怪。洋人觉得你留小辫子不好看,你自己也就觉得不好看,洋人觉得梳分头好看,你们也跟着梳起汉奸头,真是贱胚。现在洋人也开始留小辫子了,你们怎么办?

有人又指责张艺谋的演出中穿清宫戏服踩高跷提灯笼那段戏是太监文化,太监文化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嘛。太监文化也是中国文化和汉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国的国粹,也是自古就有,源远流长。那朝那代没有大群大群的太监,那朝那代太监代表的不是主流社会,代表的不是主旋律。

不是要展现中华文化的优雅飘逸吗?要说优雅,飘逸,没有比太监更优雅,更飘逸的了,没有比这些娘娘腔更优雅飘逸的了,毛都不长了,还能不优雅飘逸吗?屈原,陶渊明,杜甫,够优雅飘逸了吧?不都是一副娘娘腔相吗?李白,苏东坡,够飘逸潇洒了吧?还不是一副怨妇奴才的贱相。

还有乐器,琵琶虽是胡人乐器,但是历史悠久,典雅华贵,自汉唐以来就是宫廷乐器,汉唐历代大诗人也多有歌咏。古筝琴瑟之类的算什么,不入流的江湖玩意,酸腐文人的自慰器。

也不要提什么古乐古谱之类的杂耍玩意了,就连三皇五帝之类冠冕堂皇的东西都是后人伪造的,哪来的什么“古雅文化”?

至于指责张艺谋用大红色彩是艳俗,我们的国花,牡丹,也是大红大紫,色彩艳丽,但是艳而不俗,显得雍容华贵。所以说大红大紫的艳丽色彩没什么不好,要的就是个喜气洋洋,开奥运会本来是高兴事,又拿了金牌,大红灯笼,大红旗袍,大红戏服,大红绸,大红花鼓,正是很切合奥运会的喜庆气氛的,要是搞个神经兮兮的什么“蕴涵神秘气息”的所谓“优雅飘逸的古文化”,反倒显得不伦不类。

太极拳也很不错,虽然据说源于张三丰,但是满清时才正式成形,也可以说是满清文化的特色和代表。现在全国人民玩得最多的除了麻将就是太极拳了,民间最普及的的文化才是真正的民族文化,我建议,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表演,除了太极拳之外,还可以加上一段麻将文化的表演。弄几个麻将牌模型和骰子在空中飞来飞去,很有神秘感,保证把老外糊弄得晕晕乎乎。[四年后,众目睽睽之下,二千零八张麻将桌改名曰“缶”(否),胪列鸟巢(虽然不是飞来飞去),二千零八精壮汉子一边搓麻一边表达说“否”的决心,于是“胡了”。]

这些批评张艺谋的演出没水平,丢人的家伙,表面上好像痛心疾首,忧国忧民,世人皆浊我独清,好像要学屈原去跳河的样子,好像崇高得很似的样子,其实你仔细分析一下这些人的心理就明白了,其实他们骨子里就是担心张艺谋的演出给他们丢面子了,怕洋人瞧不起自己了,其实就是贱胚心态,洋奴心态。

其实洋人那搞得懂什么中国文化,那分得清什么雅俗,人家就觉得这个好看,有趣,人家一直以来所理解所认识的中国文化就是这个样子,也应该是这个样子,就是这样才有中国特色,鲜明的中国特色,就是凭这些个特征才把中国文化跟其他东亚文化明显地分别开来。人家都没觉得不好,没瞧不起你,有些贱胚国人却时时在揣测着洋人的心思,生怕洋人瞧不起自己了,真是十足的贱胚,洋奴。

这些伪大汉族主义者,以为自己看了几本武侠小说,翻了几页白话二十四史,就懂得什么是真正的中国文化了。其实不过是半瓶醋而已。我认为张艺谋才是真正懂得什么是中国文化的,是从生活中深刻体验出来的,从几十年艺术探索,艺术体验中领悟出来的。

要说懂中国文化,有谁能比国学大师王国维更懂中国文化呢,满清沦亡后,王国维自杀殉国。什么是文化认同感?这就是文化认同感。什么是民族认同感?这就是民族认同感。

有些人,在美国戏院里兼职当领票员蹭着看了几场百老汇歌舞剧,就开始瞧不起春节联欢晚会了。嘲笑张艺谋的演出是“春节联欢晚会上的乡下戏班子表演”。

别忘了中国绝大多数人口是农民,露大腿的旗袍,马褂,红灯笼,京戏,杂耍,老百姓就爱看,洋人也喜欢,这就是真正的中国文化,代表了最广大人民利益,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先进文化。

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才是真正的中国文化,民间最普及的文化才是真正的民族文化,而不是无聊文人自己臆想出来的“高雅文化”。倒回几千年去,老百姓的日常文化场景也还是被这些娘娘腔看不上眼的庙会文化,乡下戏班子文化,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优雅飘逸”的“古雅文化”。

更何况,从血统上来说,今天中国的这些“汉人”跟古代的汉人也没有多少关系,大多不过是自认的“伪汉人”而已。语言学家和历史学家,人类学家早就证明了,只有现今沿海一代的客家人才是纯正的汉人,客家话才是正宗的汉语言,汉族本身才是一个少数民族。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几百年的大混血就不用说了,五代十国,西夏,辽,金时期几百年的大混血也不用说了。蒙元时期蒙古人,色目人,突厥人,契丹人,女真人,回回人,汉人,又是一百年的融合混血。

而且蒙元时期把中国地区人口分为四等,居于最下等的“南人”,才是正宗的汉人,而居于第三等的北方“汉人”,其实反倒不是汉人,只是辽金时期契丹人,女真人,汉人的混和民族,蒙古人不了解情况,就笼统地把这些胡汉混血民族叫做“汉人”,后世以讹传讹,这些北方伪汉人就自己把自己叫做是汉人了。但是在文化上,却保留的是辽金时期的胡文化,后来继承的就干脆是满清文化了。就是这个原因。

宋王朝灭亡后,汉文化就已经消亡了。蒙元时期,满清时期,文革时期,又大肆篡改胡化,践踏砸毁一通,早就把汉文化碾压得支离破碎,片瓦不存了。满清文化才是我们今天中国文化的正宗传统。

不管是从血统上还是从文化内涵上来说,今天的中国文化都跟汉唐文化扯不上多少关系,不要硬往自己脸上贴金乱认祖宗。

其实我们一直以来所理解所认识的一些东西,特别是传统教育灌输给我们的一些东西,都是有很大误会的。比如说在对满清的认识上面,通常的印象都是腐朽,腐败,无能。其实这种印象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满清王朝距离我们太近的缘故造成的,我们对她了解得多,知道得详细,缺点也看的较仔细明白,优点反倒不注意了。俗话说距离产生美,那些离我们年代久远的古王朝,我们反倒不容易认识到注意到其黑暗野蛮残酷的一面,只会一厢情愿地觉得她们神秘,优雅,其实都是可笑的幻想。

好在党中央也认识到这一点了,所以在文艺界,新闻界,大力宣传弘扬以满清文化为主体的先进文化精华,电视上,电影上,清宫戏,辫子戏,你方唱罢我登场,占据了文艺界的主要阵地,演完了清宫戏现在又开始上演《成吉思汗》等蒙古戏。

我觉得党中央在这个问题上的做法是很明智的,既不宣传少数民族反抗汉人兼并的历史,也要淡化汉人对抗少数民族兼并的历史。而是主要宣传汉人兼并少数民族的历史,更大力宣传少数民族“统一”汉人的丰功伟绩。如果不进行这样的舆论导向,只会加速中国的分裂。

我觉得“中华民族”这个提法很好,本来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汉族”,汉族不过是个伪民族,既没有共同血缘,也没有文化习俗语言(不是指文字)等的共同特征,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国家稳定,不如今后更直接了当地把全国各族统称为“大清族”。

满清王朝其实是最具有包容性,开放型,进取性的一个朝代。正是从满清王朝开始了对外国资本的开放,对科学技术的引进,我们今天大搞特搞的招商引资,不过是照搬满清王朝的政策。一国两制,不过是满清王朝开放租借地的小型翻版。正是满清王朝将香港澳门租借出去,才造就了港澳今天的繁荣富裕,成为亚洲的金融中心。

没有比满清王朝的取得天下更具有合法性,正义性的了。明王朝是被反贼李自成灭亡的,满清入关是“为明复仇”,是应汉人吴三桂之邀而来,是为扫平流寇李张,是为救民于水火之中,因为得人心,所以得天下。

满清平定流寇李自成,消灭杀人魔王张献忠,后又平定吴三桂分裂势力,平定准葛尔分裂势力,功德无量。没有满清,就没有我们今天的中国版图。我们这些汉人,伪汉人,都应该永远铭记满清的功德,永远铭记满清对中国的伟大贡献。

没有比满人对汉人更宽厚友好的民族了,满人入关,没有象蒙古人那样把汉人分为四等奴隶,而是作为兄弟民族友好相待,尊敬如宾,礼待有加,甚至把朝中大权都交给汉人和伪汉人掌管,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个个位极人臣,满人象亲人一样信任他们,信任到最后被他们篡了位。

满清强制汉人理发,不准汉人妇女裹小脚,都是为了汉人老百姓的身体健康着想。

虽然有些小小的不愉快,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主要也都是清军中的明闯降兵和汉八旗所干的。满清贵族是不屑于干这种杀人放火偷鸡摸狗的勾当的。

科学研究表明,越是高纬度寒冷地区,人的生理和心理越健康。越宽厚豁达。

共产党以前错误地把自己的历史角色定位于太平天国,义和团,革命党等跟满清王朝作对的拳匪反贼角色,直到民运,法轮功,台独,民族主义流氓闹事等愈演愈烈以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历史定位有偏差,以前的宣传有错误。所以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党中央现在意识到了自己真正扮演的历史角色其实是满清王朝的继承者,不仅要淡化太平天国,义和团,革命党,孙中山,以及岳飞文天祥等的正面性,把以前的错误认识纠正过来。而且要为以前受到不公正评价的那些历史人物和事件平反,翻案,如曾国藩,李鸿章,慈禧太后,并决心把满清王朝未完成的改革制宪事业继承下去。我认为这种做法是非常明智的,对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很重要。

现在东北也开始在搞纪念满清入关几百周年的活动了,这个活动搞得很好,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正确认识历史很有好处。应该上升到与纪念党的成立和建国一样的政治高度。

满清起兵辽东,入关南下而得天下。共产党也是以东北为基地,南下而得天下。都是代表北方胡文化的。文字狱,文化大革命,本质上都是为了粉碎南方汉文化残余势力而挑起。今天共产党所面对的主要几个敌对势力或潜在威胁:台独,民运,法轮功,皇汉民族主义,实质上都是南方汉文化残余势力。为了打击这股势力,就是应该大力弘扬以满清文化为主体的先进文化。

孙中山这个伪民运,倒是真皇汉,他是客家人,是正宗的汉人,所以要驱逐鞑虏,恢复汉祚。他为了个人的野心,蒙骗了大多数国人,鼓动大家起来造反,颠覆了满清合法政权,造成中国多年混乱,耽误了大清国改革制宪的大好历史契机。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

我想告诫这些伪大汉族主义者,伪民运分子,你们别给党中央添乱了。一百年前就是你们这些伪大汉族主义者,伪民运分子给大清朝添乱,才搅得天下大乱,搅得大清朝的改革大业泡了汤。今天党中央正是要完成大清朝未竟的事业,你们就别来添乱了。

我觉得张艺谋在奥运会闭幕式上的演出很好,很精彩,很真实地表现出了中国文化的精华,2008北京奥运会还应该保持这种风格,希望党中央继续任用张艺谋主持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演出。

不能自发产生出民主和人权思想的文化确实只是非人类的“文化”

飞虎队

我读书的时候,一度很痴迷于所谓的“中国文化”。走上社会之后,很快就发现这些东西里面,那些“看上去很美”的部分,跟现实完全无法挂靠得上,但是那些丑恶的部分(其实就是核心的部分)却跟现实社会完全地吻合。这个事实让我开始怀疑这种“文化”,并进而激烈地全盘否定这种东西。

但是,很多的“爱国民主人士”,总是苦口婆心雍容大度地一再告诫我们:中国文化本身没错,是美好的,现实的苦难和罪恶都是因为专制的外来党文化导致的,要多多看到中国文化的光明一面。任何文化都有可取之处,文化本身没有高下之分,区别只在于教育对于人思想的影响。


看看人家,这么的中正平和,这么有博爱的胸怀,这么的“政治正确”,这么的四平八稳,我感到惭愧:自己是不是太偏激了?

什么是“中国文化”?这个似乎已经不需要再多论述了,若你认为“中国文化”就只是琴棋书画之类风花雪月的玩意,那似乎太肤浅了点。这些东西后面都有另外一些“精神性”的东西在支撑着。当然,“文化”本身似乎也就是一些“精神性”的东西,这样说来,“文化”首先就应该被看作是一种思维模式,进而表现为一种行为模式。

但是在这后面的后面,似乎还有更深一层的“物质”基础。

这就不得不重提早已成为正统和主流的进化学说的“基因选择论”。

而这个“基因选择论”,却似乎就是一种“基因决定论”,但为了不招至非议,所以我只好模糊地称之为“基因论”。

过去我对“基因选择论”还抱有的种种怀疑,经过从头到尾地一番深入研习,大半已经豁然得解,很多年来困扰过我的对于人类社会种种怪异之事的疑惑,似乎都已经能够得到有力的解释。

基因论对动物行为所作出的那些惊人解释,确实太有力了,太无懈可击(当然,疑点似乎还是有的,但我已经倾向于将其看作是我自己还不能在更专业的程度上去理解它),它甚至连人的自我意识是怎样进化出来的都已经能够作出了解释,这个解释非常美妙,很符合逻辑,我看不出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但限于篇幅,这个问题只能以后再详细阐述。

若基因论连这个都已经能够解释了,那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它解释不了的,还有什么理由不能全盘接受它。当然,很多时候,它仅仅只是解释,不是给出一个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明”(当然也不是全无证明),但我早已隐隐约约地意识到,自从基因的遗传变异机制被发现之后,进化学说其实已经不需要再“证明”什么,只要给出解释就已经足够,确实,这是个很自洽的结果:一切已经存在了的就是符合逻辑的。

可不是吗?因为不符合逻辑的早就已经被自然选择过滤掉了。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吗。据说这才是正确理解进化论的方式,从而,目的论的误解也就消除掉了,一切都是无意识的随机产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进化论与其说是一种“科学”,还不如说是一种哲学(将来我们就会谈到进化论的哲学根源)。

基因论对于所有形形色色的动物行为,从简单地寻觅食物生存,寻觅配偶繁殖,到彼此互动的相互攻击,博弈,亲代和子代之间,子代和子代之间,两性之间,千奇百怪的种种利用,竞争,互惠,等等复杂的关系,都从基因层面上作出了看上去非常完美的解释。虽然道金斯在大部分时候都小心翼翼地避免把这种解释引申到人类身上,但最终,我们可以发现,所有的这些可以用基因论来加以解释的动物行为都可以在人类社会找到一一对应的现象。

那么,人类实际上跟动物又有什么不一样?

虽然我们自诩为“万物之灵”,我们自认为自己是有“灵魂”的,有“道德”的,有“思想”的,有“精神追求”的,但以我所见,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有什么样的“思想”,人一旦面临现实考验的关头,实际上都毫无例外地立刻依照动物本能作出反应。从历史来看,也大抵如此。

这样说可能会冒犯到很多人,虽然我也相信人类社会中确实应该是有不少高尚正直具有牺牲奉献精神的个体存在,只是我暂时还没遇到。

对于耳熟能详的“文化”这个概念我们已经不需要再来定义,现在我们需要对什么是“人类”做一个定义。按照传统的马列哲学的定义:人是能够直立行走并使用工具劳动的一种动物;按照纯粹生物学的定义:人是所谓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智人种的一种动物分类。不管哪种定义,看来都没有脱离“动物学”的范畴,似乎并无任何特别意义。

可是从道金斯为了安慰大家而提出的“meme(为了与gene对应)”理论,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新颖的启示。这个meme,也就是所谓文化基因,靠记忆来遗传的思想或者观念等等,看上去很形而上学,不过既然它是有“物质”基础的——神经系统,同时,道金斯把它看作是也参与了进化的一种因素(甚至可能跟基因的遗传有交互作用),也就是说这种东西可以把你变成另外一种不同的“人类”,那么,在这种东西的作用下,进化出来的新“人类”跟旧“人类”之间的分野似乎也就需要重新定义一下了吧。

道金斯提到一个例子:乔叟(十四世纪英国诗人)是无法跟现代英国人交谈的,因为他们之间的语言经过若干代的变异已经差异大到这种程度。但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代人之间却能够互相交谈。这就很有意思了,这就是说:在这种渐进的进化过程中,虽然每一代之间似乎还是同类,但经过若干代之后,相隔的双方却已经不是同类了。尽管他们从生物学上来说似乎仍然是同一“物种”。

确实,这就值得我们好好想想:从广义上来说,到底我们跟我们景仰的那些古代“祖先”还是不是同一“人类”?

若他们是“人类”,则我们可能不是;若我们是“人类”,则他们可能不是。

是啊,这种情况虽然看上去没有人和类人猿之间那么明显的巨大差异,但是又有什么实质上的不同呢?

当然,各位可能会毫不费力地反驳道:难道彼此不能交流就能证明双方互为“异类”吗?那岂不是中国人跟说外语的外国人之间彼此有一方也为“非人类”了吗?

当然我肯定不是这个意思,举这个语言的例子只是为了更直观地说明这种变异现象。虽然现代人也存在语言不通,但是人文观念差别不大(我姑且假设是这样,但事实却似乎不是这样,不过这个问题再深究下去就会变得有种族主义的嫌疑,所以暂且不论),但我们跟我们那些“祖先”之间,可能就不仅仅只是“语言不通”那么简单了。

我们也可以以个人为例来说明:现在我们都可以上网了,但在三十年前或者更早,中国很多地方,甚至可能是大部分地区的大部分人,都生活在没有电的环境中,当时各位可能并未觉得无法生活下去。但是现在,在习惯了有网络的现代生活之后,不要说让你回到那没有电也没有自来水没有燃气的原始生活状态,就算回到十年二十年前没有电脑没有网络的生活,有多少人还能忍受得了呢?

其实,我很怀疑,既然“meme”有其“物质”基础--神经系统,那么,很可能它在复制过程中就会像软件代码固化在ROM中那样也固化在了人的大脑皮层中某个部位(确实,人似乎总有一些印象特别深刻的东西会一接触就终生铭刻在记忆中,想忘都忘不掉),也就是说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

那么,这样说来,说一个人被meme演变成了一种“新人类”就并不只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了。

这里,我阐述的这种观点,似乎反证了上面我所不太能接受的一种说法“区别只在于教育对于人思想的影响”,但事实肯定不是这样的,因为你要考虑到,一个人能不能够,容不容易接受一种教育的影响,实际上很可能很大程度上也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meme毕竟只是后天的影响,它跟遗传基因比较,具有后发的劣势,难免不受抑制。虽然它可能有一定的反作用(但更多的时候似乎是正向的叠加作用)。

道金斯很勉强地抛出这个“meme”理论,就是为了试图安慰大家:人不是全然地受制于遗传基因摆布控制的生存机器,而是可以反作用于这种“自然规律”,可以有自我独立的精神和人道主义观念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至少在中国人的社会,似乎并不是这样的)。

既然这样,如果你也认为:人应该是不同于那些纯粹由基因自我复制的自然法则所决定的动物们那样的生存机器,应该有自我独立的精神和人道主义观念,那起码就应该有民主和人权的观念,才谈得上其他。

其实,仅仅只有“民主”,都还远远不够,在古代西方,就早已有过那种不包含完整的“人权”观念的初级“民主”,但那都还不足以让我们把他们看作是完善的“人类”。因为,说到底,那些“人类”也还基本上是靠着基因复制的动物本能在行动着,当然,这比起中国人来说(不论过去现在),已经好太多了。

确实,我发现,基本上来说,自古以来,绝大部分中国人,唯一信奉的其实就只有一条法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不管这是个目的论还是因果论的阐述,但是我们可以惊奇地发现:它跟基因法则惊人地吻合。故而,对于唯一信奉这条法则的种群来说,难道这不是一个全凭动物本能行动的物种吗?

那么,无法自发产生出这种“人权meme”的那种“文化”,就确实不是属于“人类”的文化(因为就连黑猩猩都有自己的“文化”),不管这种“文化”看上去多么五光十色,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娱乐材料而已,除了让人沉迷麻醉在幻想之中无法自拔外,解决不了任何现实的苦难和罪恶。

而无法进化出这种观念的“人”,也许就确实是属于一种“非人类”。

jeudi 28 janvier 2010

把辫子当巨龙甩的国民

作者:程映虹

小时候看多了反映清朝时期中国人抵抗外辱的爱国电影,印象最深刻的是这样一个镜头:一个义愤填膺的中国汉子怒目喷火,紧握双拳,把头上的大辫子一甩,还把辫梢咬在嘴里,那动作虎虎生风。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光彩夺目的亮相,若没有那根大辫子这么呼呼一甩,气势起码就弱了一半。

但凡中国人都知道那根在银幕上彰显中华雄风的大辫子是怎么来的。满清入关后那道“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剃发蓄辫令是历史课上必须要交代的,到底有多少万汉族人死在这道残忍的法令下也是有一个大概的数字的。至于满清政权这么做的目的则更清楚:留这样一根辫子,不但毫无实际效用,每天还要化时间伺候,但它却把每个男人对满清政权的服从明明白白地在头顶上表示出来,让统治者一目了然。

可以想象,无数汉族人在满清大屠杀后被迫蓄起这么一根辫子时,对它是无奈而充满憎恨的。很多人很可能还会这么想:用这样无耻残暴的手段强迫人们服从的政权是不会持久的。我们的孔孟之道和以民为本的传统是不会容忍这样的政权的。

但奇怪的是,两百多年下来,清朝不但没有倒,那根辫子还成了中国人民族认同的一部分,被无数的汉族人当作了自己的文化,哪怕对这根辫子当初的来历他们知道得一清二楚,哪怕在这种认同的背后也还有深深的恐惧。满清末年,少数在海外生活学习的中国人为了生活方便,也为了不再被外人耻笑而剪去辫子,革命党人更是把剪辫看作是反满革命的一个象征,一时兴起了剪辫风。很多海外同胞或是大义凛然地质问“剪了辫子,你还是中国人吗?”,或是向使馆和国内打小报告,说某某某在海外剪辫了。忠厚一点的不向官府报告,但却向剪辫者的家人和乡里吹风,引来一片恐慌和斥责。好心人则偷偷向剪辫者进言:“剪了辫子,你还敢回国吗?”

外国人则把辫子蔑称为猪尾巴,视为中国人愚昧萎琐的象征,竭尽嘲讽愚弄戏耍之能事。他们当然明白这辫子不是装饰,而是政治符号,代表着那颗脑袋和那个王朝的关系。根据一些海外劳工史材料,一些欺负中国人的外国工头往往强迫中国人剪辫,以此来打掉中国人“天朝臣民”的心态。一些桀傲不驯的中国劳工一旦辫子被剪,立刻焉了,萎了,就像是被“去势”,这种心理效果真是非常奇怪。这样来看,爱国电影中甩大辫的动作还真不是虚构的。

随着满清国运日衰,人们也渐渐心照不宣,完蛋是早晚的事,于是对辫子的态度也就有了微妙的变化,尤其在海外。有人还不敢剪,但把它盘得紧紧的,用小帽遮住。有人剪了,但准备了假辫子,回国时用。但这都是只能偷偷做不能公开说的。

晚清时报刊有相对的言论自由,很多事情可以讨论了,但作为满清专制象征的辫子还是动不得。满清官吏会对你说只要你不动那根辫子,经商、游学、办实业、出国,干什么不行?很多“明白人”也会说干什么不好,非要去动那根辫子?为满清王朝的专制辩护的人则会说,今天的中国很自由啦,只要你不动那根辫子,什么都可以做。

用现代政治学理论来衡量,满清政权当然不是一个极权主义政权,但它却想出了蓄辫这个绝主意,并成功地迫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接受,在这一点上它对人的心理的控制超过了极权主义。它明明是一个外来政权,它的建立和孔孟儒家没有半点关联,而纯粹是暴力和杀戮,它那一套意识形态说穿了不过是赤裸裸的暴力语言,靠的是对读书人的精神羞辱、强暴和肉体消灭来灌输。但这种暴政就是维持下来了,这和蓄辫的推行是分不开的。蓄辫这件事的荒谬和无理是不用多说的,它在日常生活中每天都带来不便,不但要梳洗打理,走路时形影不离地拖在身后,打架时还给对手下手的方便,但满清就是不但做到让中国人接受了,而且还把它当作了民族、文化和身份认同的象征。

能蓄起这根用暴力强迫的辫子,能假装忘记了它背后的血腥和耻辱,能忍受它给日常生活带来的种种不便,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只要过了这一关,满清的江山就坐稳了。人们也就明白,只要不去动那根辫子,彼此原来是可以相安无事的。通过认同这根辫子,满清王朝不但成功地让中国人把这个政权视为中国,把这个政权强加给中国人的制度和思想视为中国文化,还发展出一整套以满清为中华正统的说辞和逻辑:满清再坏也比洋人好,满清再腐败也比革命党强。而对洋人对辫子的耻笑,很多人觉得是辱我中华、勃然大怒也就不奇怪了。要让这些人明白这个道理是非常困难的:辫子不是骄傲,而是耻辱,西方人对辫子的嘲弄虽然有些无礼,但不过是人对荒谬丑恶事物的正常反应。

中国人之所以被西方人看不起,一个原因是西方人怎么也不明白,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大国的人民,怎么会对这样一个明显是昏庸腐败暴虐无道的政权俯首帖耳到这个地步。华人的被歧视,实在和他们身在海外也自觉地维护自己头上那根辫子有关。凡是在自己国家的政府面前享有做人的尊严的国民,在西方国家受歧视的可能性要远远低于那些在自己国家只能当奴才的人。人必自辱而后被辱。

头颅外的辫子易剪,脑瓜内的辫子难除。今天只要是中国人,对于哪些事就像是大清王朝的那根动不得的辫子心里清楚得很。晚清革命家邹容说中国人是拖尾奴才,这话要是放在网上不加说明,恐怕很多人会以为是某个网络写手的醒世名言。

要看邹容说的这些当今拖尾奴才并不难,近年来西方都市和校园那些豪情万丈舞红旗的表演就是把辫子当作巨龙在甩。

——《纵览中国》首发 —— 转载请注明出处
刊登日期: Wednesday, January 27, 2010

mercredi 27 janvier 2010

东正教和罗马天主教有甚么不同?

http://www.cclw.net/gospel/new/dzjjcyj/

http://www.ocf.org/OrthodoxPage/reading/ortho_cath.html

参考书目

Azkoul, Michael. What are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Orthodoxy and Roman Catholicism? St. Nectarios American Orthodox Church, 1994. Reproduced in http://www.ocf.org/OrthodoxPage/reading/index.html (2002.1.21)
  
阿勒维所波洛斯(Antonios Alevisopoulos)着。阿夫拉米德英译。任炎林中译。东正教教会:信仰、敬拜、与生活。http://cs-people.bu.edu/butta1/martyrs/orthodoxchurch.htm (2002.1.28)
  
  
  由于罗马天主教比更正教[指新教]更接近东正教,比较东正教与天主教,将有助我们掌握东正教,而不会张冠李戴。以下是从东正教的角度看两教的异同。  


东正教强调信仰的超性

  天主教过于倚赖哲学与理性来做神学。圣多马的「神学大全」就是一个好例子,他成功地把阿里士多德哲学与神学融合。天主教甚至相信人的理性有一天可以窥见上主真体。
  
  东正教拒绝理性主义,倾向神秘主义。他们相信,除非神说出来,人不能凭理性认识祂。

东正教强调圣传的一贯

  天主教在十九世纪发展了一套「教义发展」的理论,为他们发明新的教义辩护。这个理论认为,基督留给教会的,只是信仰之种籽,它要在日后才渐渐成长。
  
  天主教虽然注重不同时期传统,但越近期的则越进步。中世纪的经院哲学比早期教父进步,梵二会议又比中世纪进步。因为这样,天主教可以接纳「教宗无误权柄」和马利亚「始胎无染原罪」等新发明。天主教辩称,这些教导一直存在,只是以前较隐晦,现在才开花长成。
  
  东正教相信,基督的教导从不改变,教会在二十世纪的信仰,与第一纪、第十世纪、第十五世纪的没有两样。

东正教强调救赎是人的神化 [注 1]

  天主教根据安瑟伦来理解救赎:基督是神的公义的满足。
  
  东正教强调赎金论和得胜论。他们相信,基督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那赎价是给了坟茔。换句话说,祂把赎金交予掌死权的和把守坟茔的魔鬼。
  
  当基督从死里复活的时候,祂胜过了死亡。死亡对祂再没有权柄,死亡对人类亦再没有权柄。人类是从坟墓和魔鬼中得到救赎、得到释放。自此,人类变成好象神一样(神化,Deification)的跟神永远生活下去。

东正教强调主教与教会的一体

  天主教认为教宗是基督在世的代理,是信仰传承的解释人。当他代表全教会发言时(即ex cathedra),圣灵会保守他不犯错误。因此,他在道德及教义的事情上是无误的。

  教宗是主教合一的象征。对天主教来说,教区只是整体教会的一部份,而教区合起来才是基督在地上的身体。这个可见的身体需要一个可见的头,乃是教宗。东正教批评,如此教区就有两个头:教宗及地方主教,而一个身体有两个头就是怪物了。
  
  东正教认为,在地区或地方管治上,主教们是平等的。主教是基督活现的图像(living icon)。在一个教区,主教与他的群羊就构成教会。所有这些主教和群羊就组成那唯一、圣而公、使徒传承的教会。
  
  对他们来说,教会的必要条件是主教和圣餐(Eucharist)。迦太基的圣居普良说过,「教会是在主教里,主教是在教会里」。借着圣餐教会连于神,藉主教教会认识正信。两者皆源自使徒传承的信仰。

东正教看圣典为了圣化

  天主教看圣典是法典,用以处理人伦以及保障人权。
  
  东正教看圣典是操练,为了产生圣洁。通过顺服,它是模成新人的工具。

东正教的圣礼趋向神秘

  两教皆同意至少有七圣礼(东正教称为圣奥事)。当中有圣体(即圣餐)、圣浸礼(即洗礼)、圣膏(即坚振)、按立、告解、婚礼、膏油礼。不过,东正教只为垂死病人行膏油礼。
  
  天主教区分了圣礼中的实体和可见元素。东正教没有这种二分,他们认为借着圣灵的呼召,圣礼中的物质成份(如饼、酒、水、油等)会被恩典充满。
  
  例如天主教认为,在圣餐中,饼和杯的实质转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可见的物质元素只是神临在的表征。东正教则把圣餐称为「奥秘筵席」,司祭和信众所领受的是基督奥秘的身体和血。
  
  [实践小分别:天主教弥撒,信众只领饼,东正教则饼杯同领;天主教的圣体是无酵饼,东正教的有酵。]
  
  天主教把洗礼和坚振分开,婴孩可在受洗后七年之内进行坚振,并由主教施行。东正教洗礼和坚振一并进行,并由司祭施行,司祭会从主教接过圣油。坚振的意思是赐下圣灵。东正教不称为坚振(Confirmation),而是圣膏(Chrismation)。(Chrism即圣油)
  
  [实践小分别:东正教的圣浸礼的是全身浸入,奉父、子、圣灵之名浸入三次,天主教是洒水]
  
  东正教看告解是为离教者悔改归回施行的。不过现在,在领圣餐之前,祭司或长老也会为犯大罪的人行告解礼。
  
  天主教看婚姻圣礼为合约,不过这合约是不能解除的,而教会(即主教或司祭)是这对新人立约的见证人。东正教不认为这仅仅是合约,而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奥秘的合一,这合一仿效基督与教会的合一。在场的不只主教或长老,整个神的子民透过他们而在场。一如其它圣礼,东正教以圣餐礼结东婚礼仪式。

东正教强调禁欲争战

  天主教认为世人要承受亚当夏娃的原罪,这原罪已经遗传给世人(圣奥斯定的见解)。
  
  东正教不定原罪的遗传。他们认为,死亡是藉亚当犯罪进入世界,并且必朽,及人间的祸患、痛苦及欲望,都是由死亡带来。
  
  天主教认为基督之死是因为要抵偿人的罪,东正教则认为是因为要胜过魔鬼和它的死权。
  
  死亡产生各样的欲望,因此东正教强调对欲望的克胜。他们认为,修道主义(Monasticism)是基督徒生活的最高样式。因为修士是把全副精神投身完全的争战。他们批评天主教放弃了中世纪遗产,愈来愈世俗化。
  
  [不过,天主教神职人员一律要守独身,东正教除主教外其它神职人员可以结婚]

东正教没有马利亚的原罪问题

  两教皆相信圣母是天主之母、终身童贞、已升天、为众人代求,并且在某种意义上,她预表教会。
  
  东正教主要反对的是教宗在1854年所颁布的「始胎无染原罪教义」。
  
  他们并不认为马利亚继承了亚当的原罪,她所继承的只是亚当带来的生命必朽。因此,他们根本不需要这条教义。有些教父甚至认为马利亚在迦拿婚宴犯了罪。

东正教看圣像多于艺术品

  两教皆有圣像(icon),东正教发展了一整套圣像神学,以基督作为神的像作为基础。
  
  东正教的圣像都是平面的图画,表明基督、圣母、天使、圣徒以及彼岸,是一个我们不能用五官所测度的奥秘世界。天主教相信恩典乃是为了圆满自然,因而倾向自然主义,圣像被立体化,表明他们是自然的一部份。
  
  东正教认为圣像不只是艺术品。圣像中的人物不只是完美的人,他们是神化了的人,被恩典所充满、转化与光荣的人。
  
  圣像反映了两教不同的恩典观。天主教认为恩典是被造的,是神为人而造的。东正教则认为,恩典是神性本质的奥秘延展,不是被造的,并且贯穿整个受造界。
  
  天主教的圣像通常只属提醒和装饰性质,东正教则会亲吻圣像,以表对圣像所代表的人物的尊敬,但他们否认这是敬拜,也否认圣像是偶像。

东正教没有炼狱

  天主教认为有一个炼净尘世罪污的炼狱,又相信圣徒有一个功德库,圣徒通功可以减少在炼狱的日子。
  
  东正教认为所有人都要去阴间(有极少数例外,例如圣母是由天使扶持直往天堂),等待审判之日。

注释

  [1] 神化
  
  东正教看拯救进程是神化(theosis或deification)。「神化」的意思不是说我们真的变成了众神,而是模成基督(Fairbairn, 1995)。那是指通过与基督的联合,转化成为神的形像(Saucy, 2000)。

dimanche 24 janvier 2010

未经允许擅自发表

小宇姐姐之南洋,游新加坡虎豹别墅(Haw Par Villa)。别墅系七十年前胡氏文虎、文豹兄弟(缅之客家人,以创制虎标万金油闻达)兴建,一九八六年由国际主题公园(新加坡)公司修整扩建。小宇姐姐返国后乃遗我写照数枚,期同赏之。予既览其照,如临其境,叹为观止,感我中华文物声教远播星洲,喟然不能自已,因擅录于此,冀诸同好览而崩溃焉。未获原主之准,望其毋怪。

以下照片均可点击阅大图

虎豹别墅:峥嵘巍峨的大门© 2010 小宇姐姐


这尊女菩萨莫非妖魔变幻?远处的福禄寿怕也不善。© 2010 小宇姐姐


色彩和造型一

色彩和造型二:斑斓的罗圈儿亭 © 2010 小宇姐姐


雕塑艺术一:上海大世界 © 2010 小宇姐姐


雕塑艺术二:快乐的女青年 © 2010 小宇姐姐


雕塑艺术三:穿游泳裤的女青年 © 2010 小宇姐姐


雕塑艺术四:少儿不宜 © 2010 小宇姐姐

samedi 23 janvier 2010

偷来的,比连升店有味儿

今天起得晚了些,就到小区门口,七宝老街对面的一家沙县小吃,吃点早餐。碰巧遇到一个年轻的妈妈带着三岁左右的儿子也在吃早餐,妈妈给儿子要了一碗卤蛋面,一段母子对话开始了:

    妈妈:宝贝,你拿筷子要用几只手啊?
    儿子:要用一只手。
    妈妈:嗯,对的,这叫天道归一。那么你用一只手可以拿几只筷子呢?
    儿子:可以拿两只。
    妈妈:不错,儿子,一只手拿两只筷子,这就叫一生二。那么现在你用两只筷子可以夹到几样东西呢?
    儿子向碗里仔细看了看说:可以夹到三样,面条,卤蛋和青菜。
    妈妈:真聪明,儿子,两只筷子可以夹三样东西,这就叫二生三。那么你吃完这三样东西,就有力气了,就可以干什么呀?
    儿子大声回答:我可以上学,可以写作业,可以画画,还可以和小朋友玩。。。
    妈妈满意的说:嗯,真乘,儿子,吃了这三样东西就可以做好多好多事情了,就叫做三生万物,记住,儿子,天道归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是我们国家《周易》的思想,你一定要好好学。。。
    听到这样,我惊呆了,彻底惊呆。

jeudi 21 janvier 2010

方舟子炮制的大毒草:矮象和硕鼠

皮里阳秋含沙射影何其毒也。哈哈哈哈哈哈哈。

矮象和硕鼠

方舟子

  提起庞然大物,我们往往会想到象。象是现存最大的陆地动物,最大的非洲丛林象的身高能超过4米,体重能达到12吨。象刚生下来时的体重通常就有120千克。它们是如此庞大,以至我们习惯充满敬畏地称之为“大象”。

  但是有一种象的形象很难让人将它冠以“大”字,它们成年时身高还不到1米,体重只有大约100千克,和猪的大小差不多——猪鼻子插葱有时的确是可以装象的。这样的矮象一定很可爱,可惜它们只生活在更新世,已在大约1万年前全部灭绝。

  矮象并不是大象的祖先,在它们之前大象早已进化出来。相反地,矮象是从大象进化来的。这些矮象的化石是在地中海的西西里岛和马耳他岛发现的。在地中海的其他岛屿,也有类似的矮象化石出土。大约600万年前,地中海的海水被部分或全部蒸发了,生活在大陆的大象得以迁移到这些岛屿。后来随着海平面的上升,这些大象的后代与世隔绝,在岛上进化成了猪一般的矮象。

  为什么大象的后代变成了“猪”了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问一下,为什么大象要把身体弄得那么庞大呢?原因很简单,身体庞大是它们保护自己的法宝。当大象的身体大到连老虎、狮子也望而生畏时,大象就没了天敌,可以自由自在地吃草。但是身体庞大也意味着要消耗大量的食物。一头成年大象每天要吃上一、两百千克的植物。而一个大象群体为了避免近亲繁殖,通常有几百头大象,它们消耗的食物量大得惊人。

  在地中海的岛屿上,没有大型的肉食动物需要抵御,大象身体庞大的优势消失了,劣势暴露了出来。在岛上,资源非常有限,没有足够的食物来维持一个大象群体,身体大的象饿死,身体小的象由于需要的食物量也少,反而容易生存下来。要维持一个500头大象的群体,可能至少需要几千平方千米的空间,但是要维持一个同等数量的矮象群体,有几十平方千米的地盘可能就足够了。这样,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大象的身体就变得越来越小。

  不仅大象如此,其他大型食草动物到岛上繁衍后,由于没有天敌,也由于缺乏食物,它们后代的身体也会逐渐地变小。甚至人类也是如此。2003年在印度尼西亚的弗洛里斯岛发现的史前“矮人”(已在大约12000年前灭绝),身高只有大约1米。

  但是对俗称老鼠的啮齿动物来说,情形却正好相反。老鼠体型小的原因,也是为了避免被天敌吃掉,因为身体小容易躲藏。到了岛上以后,没有那么多天敌,甚至根本就没了天敌,没有必要再躲躲藏藏,身体小的劣势就暴露出来了,因为身体太小,热量容易散失,而且能吃的食物种类有限,比如粗一点的植物就咬不动。对老鼠来说,身体大一些反而更有优势。在岛上生活的啮齿动物的身体通常要比在大陆生活的大很多。例如在弗洛里斯岛上原来生活着一种窟山鼠(已灭绝),和猫一样大。

  不过,和在乌拉圭发现的一种豚鼠相比,窟山鼠就是小巫了:这种乌拉圭豚鼠比牛还大,体长3米,高1.5米,重达1吨,比矮象还要大得多。幸运的是这种可怕的硕鼠生活在200~400万年前。在当时,巴拿马地峡还未出现,南美洲和北美洲是分离的,南美洲实际上是一个大岛,北美洲的剑齿虎等天敌还过不去享用这些硕鼠。现在还生活在南美洲的花背豚鼠是硕鼠的近亲,而花背豚鼠的体长只有80厘米,体重只有15千克,这在现在啮齿动物中已经算是大的了。

  当大型的哺乳动物迁移到岛屿,它们的身体通常会逐渐矮化,而小型的哺乳动物则相反,它们的身体会逐渐巨化。这种现象被称为“岛屿法则”。这个进化速度会非常快。对88种岛屿哺乳动物(其中一半是啮齿动物)的调查表明,它们的进化速度要比大陆哺乳动物快两倍。

  人类的文化进化其实也存在类似的“岛屿法则”。对人类社会来说,“岛屿”并不一定是地理意义上的。开放的岛国可以包容世界,自我封闭的大陆国家却是文化的岛屿。一个国家如果闭关锁国成了世界的孤岛,那么由于缺乏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和文化交流,也会很快地让伟人矮化,鼠辈巨化。这样的国家,会一时成为“矮象”和“硕鼠”的天堂。但是不论是可爱的矮象还是可怕的硕鼠,终究还是都灭绝了。

2010.1.18.

(《中国青年报》2010.1.20)

lundi 18 janvier 2010

钟祖康语录

搬自汉奸某。过去搬过钟的文章。不过语录集锦更过瘾,虽然略去了细节和过程,足以令无知无趣之辈目为“情绪”、“谩骂”,却很适合我辈躲在阴暗角落闲时便览,独自窃喜。

选自《来生不做中国人》《中国比小说更离奇》《中国,你凭甚麽?》及钟祖康博客(http://joechungvschina.blogspot.com/

1. 中国人即使不是在供餐党奴役下也是大都非常自私丶丑陋丶无聊和「见人讲人话,见鬼讲鬼话」的……

2. 中国人之奴性有一种令古今中外奴隶制度相形见绌的特色,就是做奴隶的往往并不觉得自己是奴隶,而最为令人啧啧称奇的是,中国人奴隶通常会比其奴隶主更热衷的去捍卫这个奴隶制度。

3. 杀中国人最多的就是中国人自己……几千年来人人为逞一己私欲过皇帝瘾而杀戮不绝;以人肉为粮史不绝书;花费大量精力炮制出旷古绝今的酷刑;强迫妇女缠足令其形同残废达一千年之久……

4. 以儒家垄断中国思想达两千多年;响应儒家的超世俗肤浅教义令中国的宗教发展半死不活两千年……

5. 怕死的奴才不敢反抗暴政,怕死的主子炼丹以希求长生不老……

6. 响应儒家的「不孝有三,无後为大」兼重男轻女思想令中国人口失控和有量无质,进而为求生存严重破坏中国生态;儒家思想也令中国社会走上极端形式主义的歪途。

7. 一个文明该死而不死,不肯适时而死,强行以极昂贵的仪器和活人的鲜血去延长其性命,这就是今天中国问题老大难的一大根源。

8. 这个永远长不大的中国老头子真的只有遇上优质的全面殖民统治才能得救,盲目的爱他只会令他更加狂妄丶堕落。

9. 自汉代起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将全国人的思想定於一尊已经够糟,更糟的是,是定於一种以唯道德主义丶形式主义丶性别歧视丶人伦差别丶超实用主义和反宗教精神为本丶以繁殖和愚孝为人生至高目标的教条。

10. 中国特别是自独尊儒家厉行思想阉割极权统治以来,其发展日趋乖张两极,凡事不是过犹就是不及,尽管嘴巴上还在吟哦着甚麽中庸之道。

11. 当一个政府的施政可以完全不理民众的反应,可以草菅人命而绝无被弹劾或下台的後顾之忧,再加上执政者毫无宗教伦理道德之制约,就很难期望这个政府会老老实实的关怀民众的福祉,会提升他们等同於奴隶地位的消费力,和设法满足他们作为人的基本需要。

12. 当中国许多农民和奴工还停留在食不果腹丶甚至是衣不蔽体的赤贫状态,中国却要做世界工厂,把精力资源都用来服务其他全世界人,很难不令人有「宁予外族,不予家奴」丶「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之恶心。

13. 不仅是被统治的没有兴趣当家作主,中国统治当局也不想民众当家作主,对一切倡议人民当家作主的言丶行赶尽杀绝。

14. 中国本土的统治者,以至普遍民众,都有一种已经绝种於文明社会的思维,就是发展经济或科技不需要同时发展政治或文化,又或者一旦发展政治,就要政治挂帅,经济让路,过犹不及。

15. 中国的发展,向来都是这样的从一个极端走去另一个极端。非此即彼丶顾此亦失彼丶「一心不能二用」丶不是「勤」得灭绝人性,就是「戏」得毫无节制,故「勤」「戏」不能并存。

16. 中国在所谓「中庸之道」的伪装下,一直被当作是客观持平的人类代表。这错得很惨,误人无数。须知中庸之道,就像无数中国古训那样,嘴上说说而已,大家切勿当真,这是中国文化普遍将理想当作现实的现象。

17. 太多人太极端,才要鼓吹中庸;「中庸之道」即使有,也只是用於待人,不是律己。

18. 中国一天没有政治问责制度丶没有起码的丶会理会他人死活的社会伦理道德丶没有监督各方胡天胡帝的言论自由,就休想摆脱九贫一富的主奴式「经济繁荣」。

19. 中国目前的文化,是彻头彻尾的「为求富贵无所不为」的文化……我依然深信中国这样是走邪门,最终并不能提升中国人的精神文明水平,甚至连物质生活水平也只能在一小撮「人民」里面有实质提升。

20. 整个民族,或当中大部份人都不脚踏实地,不拿出诚意和一点人溺己溺的人道精神来正视人生,而只一味以强凌弱收拾弱者,或虚应故事,或万般狡辩,则这样的民族,从常理推之,从人类历史观之,不可能有光明前途。

21. 请看看那些衣食甚足的中国大款和中国领导人是怎样的一副嘴脸,有没有羞耻之心?原来在中国,一旦有羞耻之心,即使不被投进黑牢,也很难「先富起来」。

22. 欧盟的成立,把欧洲的平均文明水平拉高了。中国的崛起,却把全球的平均文明水平拉低了。

23. 中国人向不同的人说不同话,也就是「见人讲人话丶见鬼讲鬼话」的言不由衷或见风转舵情况,相当普遍,这个行为习惯令人觉得中国人的看法和行为飘忽不定丶难以触摸。

24. 中国人若要得到外国人一样水平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往往要比外国人付出多倍的血汗,甚至有时即使你愿意付出更多,也可能都得不到。

25. 我们中国的祖先特别自先秦以还,这两千年基本上都是胡混过来的,走一步错一步,走一百步就错九十九步。需要认认真真解决的问题,我们的祖先都几乎交了白卷。

26. 我们的祖先愚不可及丶也很不负责任的是,两千年来只是终日沉迷於这些恶习,没有严肃的解决中国人的精神需要,即没有为中国人奠定一个宗教信仰的基础。

27. 中国人拜孔子为师,企图以道德取代宗教!结果是,也必然是,宗教半死不活,道德更是劣冠全球。两样都落空。在这一点上,中国供餐党和儒家所做的如出一辙,都是企图以人的道德力取代宗教。

28. 中国人的确很笨,没有大智慧,只有小聪明丶小权谋。他们硬要舍易取难,水中捞月,企图将中国变成一个不靠宗教力量的道德大国,妄图只用道德文章和政治口号就把中国变成一个「礼义之邦」。

29. 中国人死不悔改,又拒绝优质文明的启迪,结果把自己的道德伦理搞到连禽兽不如。中国人自己残害自己,是自作孽,就由他吧。但随着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中国劣货大量流出国外,对全球民众造成极大残害。

30. 统治者的奴役、压榨、阉割和镇压,中国人每多脸容扭曲,简直是折腾得不似人形。

31. 我多次发现,大概由于所用管养手法的文明水平不同,洋人所养的狗也明显比中国人养的狗活泼和有自信,它们碰面时就高下立见。

32. 中国人的生活几千年来真的是苦闷无聊到无以复加。即使不吸鸦片,他们也会沉迷于这样或那样的无聊恶习,如缠小足炼丹之类,害处随时比吸鸦片更惨烈。

33. 周作人分析国人嗜鸦片主因是「中国人富的闲得无聊,穷的苦得不堪,(俱)以麻醉消遣。」简直令人拍案叫绝!寥寥数字,即描尽国人的颓废精神面貌。

34. 那个骂「鸦片战争」骂得最七情上脸的中国供餐党,原来自己在革命圣地延安就是靠种植和贩卖鸦片发财致富起家的,更加荒唐的是,他们的鸦片不是卖给洋人,而是卖给自己的同胞。

35. 只要中国人的苦闷颓废精神状态不改变过来,只要中国人那种不择手段草菅人命的阴险心态不改变过来,中国人还是要靠鸦片过日子的。

36. 在一个有六成五国民希望来生做外国人甚至宁愿做猪也不再做本国人的国家,万马齐喑,举国若盲,做人那么清醒有什么意义呢?醒着只会感受到更多的痛楚。

37. 中国不但极其腐化、肮脏,中国人甚至可能已冲出亚洲,不再是「东亚病夫」,而是「世界病夫」了。

38. 面对中国千疮百孔的现状,中国人的反应是怎样呢?还有点良心的会说有心无力,绝大多数会是无动于衷,甚或对情况也不清不楚,总之是继续莫谈国事,继续灯红酒绿。

39. 中国这样的社会只会慢性瘫痪而难以崩溃的,中国社会有极其深厚的「烂活文化」,人人都是有潜质忍受大苦大难大侮辱的苟活专家

40. 中国官商乘着世界进一步走向经济全球化,就牵着这这十亿只工蚁像海啸一样扫荡全球。

41. 中国特色的供餐党控制下的教育重点只是洗脑,而不是培养国民独立思考或监督政府施政。目的主要是方便让民众接收政府的命令,认同当政者的意识形态,纵容或原谅当政者的恶行,概言之,都是为培养奴才而设的「教育」。

42. 如果一个政治制度只是待民众如牛马,视民命如草芥、以剥削奴役草菅人命为己任,担心监狱而不是民房的稳固,那么也休想这些牛马不如的奴才会有公德精神,毕竟,奴才的天职只是依法舐痈吮痔、蝇营狗苟,救国救民的大任,叫奴才太沉重了。

43. 中国政府或国人越来越有一种怪癖,就是只要找到美国任何错失,就以此作为替中国类似错失开脱的理由。

44. 中国这些恶,由於太过荒唐,超乎文明人的想像力,心智正常的人是不容易听信的。这是中国政府或国人在国际形像上一个从来都受到忽视的绝大优势。其次,事后砌辞狡辩、言不由衷,百般文饰、故弄玄虚,也是中国政府跟美苏政府一个极不相同之处。

45. 中国另一个甚为奏效的伎俩是长期呼天抢地、捶胸顿足、翻旧帐、敲竹杠。

46. 国人将鸦片这种直到明朝还属於止痛药的药品当饭吃,纯乃国人独创,「煮土成膏,镶竹成管」,是国人的专利发明

47. 没完没了的在捶胸顿足,哭哭啼啼,以奠定国际大苦主的有利形象,实在也只有中国人才做得出来。

48. 我已经活过42个年头,虽然有些人出于误解而羡慕我的生活,但我觉得我至今所作过的事当中令自己感到自豪的并不多,而其中一样最令我引以自豪的,就是我对极具欺骗性的中国政治的认识没有出过大错,自问比起许多名教授、名人优胜得多。

49. 我从没有做过大中国主义者,从没有膜拜过毛泽东,更没有追随过四人帮,没有拥护过PCC收回香港,不需要等到八九年六四屠杀才明白到PCC的残暴,和第一时间认同台湾的民主化运动,和第一时间响应台湾的政治自决立国进程。

50. 英国人其实是香港华人,或者说,是中国人的文明导师。我也庆幸,我从来没有像绝大部份中国人那样,为了反殖而倒向比殖民地更独裁残暴的PCC政权,又或反日反美霸权却拥护杀人更多也从不忏悔道歉的中国暴政。

51. 殖民统治虽坏,但由于中国人的统治更是坏得匪夷所思,所以,基本上任何殖民统治,相对于中国人的统治,都是较可取的。

52. 在人的解放、平等和尊严这些信念底下,什么爱国主义、爱党主义、民族主义都是可弃之而毫不足惜的。当我发现了公义被埋没了,特别是在愚妄的欢呼和掌声之下被埋没了,我就偏要不惜工本,即使押上个人事业前途也要把它暴露出来。

53. 中国奥运金牌阴盛阳衰是因中国女子较能忍受非人地狱训练,即女孩子能吃苦,许多穷家女被迫走上这条血泪之路。而且女运动员服禁药也比男性更能提高体能。

54. 中国人只有小聪明和大权谋,没有智慧,究其因可能是数千年代代相沿的铅中毒而造成智力低下。

55. 国人之所以蠢,不仅是因为中国统治者两千多年来一直奉行如余英时教授所说的「反智论」,而是,中国人很有可能生理上的智力发展存有重大缺陷,以致做出了诸如把女人的天足捆绑了一千年,将止痛鸦片当饭来吃。

56. 中国人血铅含量特高,似乎不自今日始。中国文化中有几种国粹,其实令中国人的智力付上了惊人代价,大抵也是太蠢之故。那就是青铜器,炼丹术和铅釉陶瓷。

57. 中国人口之劣质,已不再限於「东亚病夫」(全国乙型肝炎带菌者已超逾一亿两千万!),也在其智力缺陷;「黄祸」的含义已不仅指中国向外倾倒劣质人口,也扩展至倾销劣质害人商品。

58. 要是中国人不把我骂个半死,那就不再是中国人了,他们这样骂,正恰如其分的说明了这些读者依然是“待人以严、律己以宽”的纯种中国人。这些怒气冲冲的中国读者提出的许多问题,根本不值一驳,当中大都是中国人被迫停止了独立思考起码两千年兼资讯封锁下的井蛙之见。

59. 中国从董仲舒独尊儒术,到李后主发明妇女缠足,再到明清抗拒外来优秀文明的启迪,到供餐党在欢呼声中君临天下,一切尽是自作孽,祸去祸来因自招,活活瞎折腾两千年。

60. 成龙说他慢慢觉得「中国人需要管的」。这个脑残式发现,也激起许多脑残式的议论,攘臂张目,不可穷诘。其实问题不是管与不管,而是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和该管的应怎样管。中国一向的问题都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却要管,而且是乱管。

61. 政府原该强力管理,以做到「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却不理民众死活,任其自生自灭;但像宗教这些应尽量任其自由发展,不该多管的,中国政府却管得滴水不漏,还要以无神论者的身份成立宗教局。

62. 我去中国时尽量自携乾粮,宁愿捱饿也不吃贵国食品,但即使不顾死活的吃饱了,上厕所又是头痛问题。不论是吃饭权还是排泄权,中国人都没有办法解决。但他们的监狱却做得挺坚固的。

63. 邓小平不仅常常吐痰,更多次在对方发言中途吐痰,要对方等他吐完为止。

64. 我们大有理由假设,不论邓小平是蓄意还是无法自控,其痰盂及其频频吐痰的行为,曾经在中国政治,起码是中国外交史上产生过一定作用,就是令对手感到厌恶,坐立不安,神不守舍,进而为减轻痛苦欲速战速决而乱章法。

65. 为什麽那麽多中国女性不被卖为奴婢﹐就只会被溺毙、饿死或被卖到妓寨呢?当中国的圣人、平民、当中甚至包括妇,﹐已经一人一脚合力把妇女踩成泥后,就对她们说:你已经走投无路了,让我打救你﹐买你为奴吧。

66. 为甚麽中国那样失败,为甚麽那麽多中国人要沦为丧家之犬?因为组成这个国家的人,大都是忘恩负义、也不会反求诸己之辈。臭罂出臭草是也。

67. 香港人想吃的只是垃圾﹐吃好东西反而会呕吐的。看来,这在香港的饮食界和政坛都大抵如此。

68. 若中国人肯用花于推广缠足或研究酷刑的十分之一的精力用于解决同胞挨冻的问题﹐就不会有那麽多中国人要饥寒交迫了。

69. 说中国人「重和谐」是非常误导的﹐因为中国人一直追求的只是「表面和谐」(superficial harmony),而不是文明社会所重视的实质和谐。

70. 中国人千万别以为自己醉心的猴子戏可以瞒得过那些洋鬼子。而无数识字的中国人到今天依然以中国人「重和谐」而自豪,令我几乎笑至气绝。

71. 我虽然自问已使出浑身解数写这些文章,深信这是佳构。但由于内容极度离经叛道,我真的没有想过会这样受欢迎。如此极度离经叛道之作,不要说要成为畅销书,根本是找人出版也艰难。

72. 为甚麽面对俄罗斯时,神圣领土却是「可以分割」的呢?是中国领导收了俄罗斯政府甚麽好处费吗?中国统治者敢说「宁愿台湾不长草,也要解放台湾岛」,何以不敢说要解放海参崴或库页岛呢?

73. 中国政府的「自古以来」之论绝不是甚麽神圣原则。不过是用完即弃的劳什子讹词而已。

74. 中国人都很擅于将异族异地殖民,也对以他们看来是高人一等的汉文明取代异族的文明甚感自豪,甚至以提升野蛮人的文明为天职。但当中国遇到在自己之上的文明时,却极端抗拒被人教化、提升。中国拒绝教化、提升的后果,只是伤害了自己。

75. 中国起码胡混了两千多年,到凊中叶以后,社会发展已经走到穷途末路,整个社会其实已是一具活死人。西方列强的文明对中国来说是求之而不得的补品,所以我们若真的要怪罪于西方列强,那就是这些列强没有以更强硬果断的手法管治中国。

76. 崩溃、破产、离婚等「拉倒性概念」都不是着重表面和谐的中国文化所固有的。这些都是外来观念。中国固有的观念是死拖活拉、是藕断丝连、是外强中乾、是好死不如烂活、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77. 耶稣所受的酷刑不容易令一般中国人感到震撼。由于中国人自力开发的酷刑如腰斩、车裂、凌迟、剥皮、活埋、镬烹、锯割、断椎、刖刑、割鼻、灌铅、凿颠、抽胁等等,已臻于酷刑之化境。一般中国人对于皮肉之苦早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78. 许多中国人本已感到生不如死。单单「活着」本身就是极大酷刑,天天都在受难。所以,中国人对「受难」的标准肯定比一般洋人订得较高。至于耶稣死前所受的羞辱,对于从羞辱中成长在羞辱度过一生的中国人更不算甚麽。

79. 中国人的父母多渴望子女成年后也尽量不要独立﹐无论在财政上、思想上和个人行动上,中国父母不是希望子女像自己,就是希望子女按着父母的特定意愿如何不像自己,父母总想跟子女永远保留着纠缠不清、互相倚赖﹐最好是长尊幼卑的关系。

80. 中国长期在良好制度上交白卷,就制度而言中国是非常匮乏的社会。它没有资格不假外求,而是必须假外求,必须从外国输入良好制度,以补中国的不足。

81. 我有时想,要是真的有天堂和地狱这两个地方,说不定那地狱之门砰然打开后,他妈的原来就是中国。

samedi 16 janvier 2010

政治上的侏儒,中国中产阶层难当“社会稳定器”

2010-01-14 时代周报 作者:李铁

鉴于世界各国发展史里中产阶层的社会功能与表现,很多人对中国的中产阶层的扩大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期望这一阶层在政治上的良知与理性能成为中国社会与民主转型的决定性力量;在经济上他们的富裕与消费能带动整个社会的财富流动;在社会发展上能充当粘合社会分裂的“社会稳定器”;在文化上,他们是健康、文明的生活典范,是主流道德价值以及品味与格调的领头羊。

可惜美好的愿望仅仅是愿望。从现实来看,中国的中产阶层难担此任。

中产阶层数量难以增长

2006年,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培林主持了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在全国范围内,中产阶层所占比例为4%~5%;在城市,中产阶层所占比例约为10%;在大城市,中产阶层所占比例为12%~15%。也就是说,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往的“金字塔型”不复存在,但目前还只是一只中间略大、底部更大的“洋葱头”。

而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中产阶层队伍并没有稳步成长的趋势。况且,这几年飞涨的房价,已经让特大城市的大多数中产阶层告别了中产。

从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等地的发展史看,中产阶层的壮大有赖于产业结构的变化,主要是私营企业的兴起与壮大,以及产业升级带来的服务业的大幅增长。反观中国,近些年明显的“国进民退”和民营企业的矮化显然与中产阶层的壮大背道而驰。

另外,自1997年之后,中国服务业的增速一直落后于GDP的增速,至今已持续8年之久—中产阶层社会几乎不可能在一个服务业份额不断萎缩的经济体系中出现。如果中国的出口继续依赖低端制造业,那么,中国的主要人群就只能是低端制造业的工人,而不会产生庞大的中产阶层。

改变的方法只能是产业升级,但产业升级依赖于一整套制度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道德环境的升级,很可惜,目前还没看到这些宏观制度方面的突破。也正因为这样的产业结构根本不需要那么多大学生,近几年才会遇到如此严重的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大学生的就业难与中产阶层的壮大遭遇瓶颈实际是一个问题的两种表现而已。

政治上的侏儒

中国中产阶层不仅在数量上面临困境,更重要的是,他们缺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渠道。

中国中产阶层的经济利益还与体制内有着密切联系。社会学家古德曼在有关山西的研究中发现,私营业主和国有企业的经理都与当地的党政领导有着良好的个人或社会关系;而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李路路的研究中,在其所调查的私营业主中,占最大比重的是社会资源丰富的原城镇国有集体单位的干部。有调查表明,中国私营业主中的1/3是以前的干部。而在中小城市,中产阶层的主体仍然是党政事业机关工作人员。

在政治和利益的博弈之中,中产阶层只能孤军奋战。在体验过无数次个体单挑体制的悲壮结局之后,中产阶层也不得不学“乖”了。就像在一些不公平的拆迁中,当拆迁户明白对抗无果之后,就会争先恐后地去争夺率先拆迁而获得的一些“奖金”。逐渐地,中国中产阶层的这些经验会化为一种势利的文化和心理结构而固定下来。他们不再属于市场,甚至不再像上世纪80年代那样普遍地相信个人奋斗,相信公平规则,有些人变得只希望更近地依附、委身于权力。曾有一个中产阶层朋友如此精妙地概括自己的价值观:我不痛恨这个体制,我只痛恨自己不能进入这个体制。

笔者在此无意进行道德谴责,他们所具有的鲜明的犬儒主义和机会主义倾向,几乎是中国当下中产阶层的通病。中国中产阶层是“灰色阶层”,他们中很多人的收入是“灰色收入”。在社会秩序与道德全面失范之后,没有组织的个体几乎只能选择保全自己的短期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讲,当下中国的中产阶层,既是体制的压迫者和受害者,同时也是体制的帮凶。他们难以像某些小资媒体渲染的那样,成为时代英雄。中产阶层的奋斗充其量也只是在追求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和突破,在社会政治倾向上,他们是消极的。

中产阶层难当“社会稳定器”

在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今天,很多人对中产阶层的“社会稳定器”功能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能充当粘合社会分裂、寻找国家共识、塑造主流价值的角色。

在当今的西方社会,中产阶层确实已成为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力量。西方的中产阶层代表一种温和保守的意识形态,极端激进的思想很难有市场。

但也应该看到,中产阶层虽是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许多历史经验说明了中产阶层的不稳定性。在1960年的委内瑞拉,左翼集团推翻主张改良的贝丹科尔特政府的运动中,委内瑞拉银行雇员工会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泰国军事政变,中产阶层也是政变的支持者。更可怕的是,德国法西斯主义的兴起,中产阶层竟然是主要推动力量之一。由此可见,中产阶层并不总是维护社会稳定,它也会导致社会冲突。

实际上,中产阶层的“稳定器” 作用的发挥是有条件的。一方面,中产阶层已经足够强大,形成了一个统一的社会阶级;另一方面,中产阶层的利益要求能够得到社会的容纳。缺乏第一个条件,中产阶层就无足轻重,谈不上维护社会稳定;缺乏第二个条件,中产阶层就可能扮演变革甚至革命的角色,产生社会冲突。[岂不闻十九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乎?欧陆所谓资产阶级bourgeois,盎格鲁-撒克逊所谓middle classe者也。]

这两个条件中国中产阶层都不具备。另外,更可怕的是,中国的中产阶层普遍信奉赤裸裸的暴力正义观和丛林法则。[这是贵国文化一贯的传统。只是素来受制于宗法伦常,且兼限于贫匮,不得伸张其志而已。]翻开历史可以看到,暴力正义观一旦占据上风,会是人类文明的灾难。然而不幸的是,由于我们几十年教育的偏差,更加上社会失范之后,坚守正义者屡遭现实的蹂躏,这些经验使得不少人普遍不相信还有绝对的道义存在,这一点在中产阶层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回头看看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中产阶层,在他们上大学时,尼采、叔本华、弗洛伊德的哲学是流行的时髦读物,再看看近年以《中国可以说不》、《中国不高兴》等思维方式为代表的民族主义的兴起,中产阶层和大学生都是其中的主力。中国形成中的中产阶层可能比其他社会经济阶层具有更加强烈的民族主义感。这种带有憎恶外族的情感色彩、被阿仑·怀汀(en Whiting)定义为“攻击性的”民族主义,在城市社会经济精英圈中具有特别的反响。

中国中产阶层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心理基础也是这种民族主义成长的土壤。他们不相信什么普世价值、国际正义的存在,只相信“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落后就要挨打”,这些话语的背后,隐藏着一个自然的推论:强者强了要打人,也是无可厚非、天经地义的,谁叫你没出息当弱者?

中国中产阶层这种极端的丛林面目,与中产阶层在教科书上所具有的温和理性形象,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如果有一天,中国政治领域中出现某种压倒性的极端思潮,中产阶层成为其热烈的追随者,你绝不要感到奇怪。德国中产阶层在法西斯时期所留下的狂热和残忍纪录,多少可以证明这一点。

中产阶层的精神危机

今天的中产阶层成长在一个缺乏信仰基础的实用主义哲学盛行的时代。在以往的中国社会中,道德似乎总是与权力裹挟在一起,也因此,在启蒙的过程中,对于权力的憎恶,也会变成对道德的憎恶。许多中产阶层对生活和文化的独立思考是从对伪崇高的抛弃开始的,上世纪80年代以来,对伪崇高的讨伐与调侃就成为启蒙哲学的主旋律。60 后和王朔的小说一起在调侃中抛弃了“伪崇高”;70后则在周星驰的电影中完成了对各种伪君子的解构。然而,由于整个社会主流信仰处于真空状态,他们在抛弃伪崇高和伪君子的同时,将崇高和君子也一并抛弃了。

那么,就只能依靠肉体的享乐和物质了。在中国,外在表现为过度消费。在西方,提到中产阶层,人们可能会想到他们的一些其他的特点,比如严谨保守的生活方式等等,而在中国,这一概念首先让人联想到的只是洋房、汽车时装等高档商品。

除了消费,还有“性”。当肉体的享乐达到自然生理的极限,再进一步就可能借助科技与药物。这些年,在中国的许多城市的夜店,一种被称作二级毒品的东西正在流行,在深圳、武汉等城市,摇头丸、麻果、K粉已成了一种夜生活时尚,其主要消费者并不是社会失意者,而是中产阶层。

西方有句谚语:不信上帝,即信撒旦。即使部分中产阶层产生了某些超越性的精神追求,但由于主流价值和信仰的缺位,一些在正常社会只能是边缘的信仰纷纷粉墨登场。除了前面说到的狭隘民族主义怪胎,另外一些怪力乱神和粗鄙的宗教信仰形式也开始盛行。比如我们随处可见女白领在钻研着她们的星相学,逢人必问星座。另外,一些东方神秘主义比如瑜伽、周易之类的东西也被赋予了极高的价值。还有,近些年随着中产阶层旅游消费的兴起,一股少数民族文化热也大行其道,在没有主流文化支撑之后,似乎只有去丽江、去西藏、去泸沽湖,在山水中,在那些原生态的少数民族文化里,才能找到精神上超越的东西。或许在普遍没有主流文化之后,我们的中产阶层觉得那些原生态的东西才叫文化吧。[迷信亦贵国之传统,非今日突现者。怪力乱神,孔但“不语”而已,实无此能力也——“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就会让敌人占领”,故六合之内,宗法伦常尔,六合之外,则魑魅魍魉泛滥之域也。]

vendredi 15 janvier 2010

奴才的创造性

作者:张鸣

一次在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胡扯,谈及创新性国家这个话题,我随口说道,没听说过奴才有创造性的。有人不服,认为我看不起奴才,有种族歧视(严格说应该是族群)之嫌。可我还是坚持己见,在这个世界上,做奴隶的,如果碰巧是个能工巧匠,碰巧有条件,也许能有创造性,但是一般我们说的奴才,基本上没有这个可能。一般我们所说的奴才,都是指家里的下人,仆人。这样的人,就是有创意,也无非表现在如何揩油上,买菜买贱报贵什么的。这一点,晚清和民国在华的外国人,印象特别深。

在我的印象中,奴才这个词,在清朝特别用的特别多。满人下级见上级,尤其是见皇帝,必定自称奴才。有一阵皇帝感觉不好,下令禁止,可就是禁止不了。一般来说,即使在上者权威再大,禁人这个,禁人那个,拉屎放屁都可以禁,但惟独禁止不了下面人的低声下气,自我贬抑。所以,即使英武如康熙、乾隆,也只好听任满人一口一个奴才地叫成一片。其实,满人这样的自称,在某种意义上,是相对汉人而言的。汉人自称“臣”,满人如果也称臣,那不就没区别了吗?自称奴才,虽然在汉语里看着低贱,但意思里却透着跟皇帝之间的亲昵。能打能骂,贱称呼,才是自己人。被大人物叫个狗子,驴蛋什么的,说明彼此关系不寻常。汉人的文化,其实也是如此。所以,当时的汉臣们,其实特羡慕满人这种自称,可惜几个胆大的,冒险试了一试,热脸碰在人家冷屁股上了,灰头土脸。别的人就不敢再试了。因此,汉臣只好称臣如故。这个臣,其实不过是奴才的奴才。

所以,在清朝,是没有“大臣”这个词的,皇帝特别反感汉臣们以大臣自居,也不许有谁以贤臣自居。有个家伙要求给他爹申报贤臣,结果被乾隆下了大狱。乾隆特别反感汉人士大夫动辄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也不希望他们提的“修、齐、治、平”四个字。修身齐家尚可,治国平天下,干你们什么事?既然清朝的臣,无非是奴才的奴才,那么,无非是供役使的奔走之徒,跟大户人家看门、打杂、跟班伺候人的主儿,没有本质区别。六部衙门,满汉两套人马,好像权限平等,其实每个层级,都是满人掌大印,汉人主文稿,也就是说,满人掌权,汉人办事。所以,清朝的皇帝,对于臣子,最高的期待,就是办事。上面有事,你给我去办。跑腿奔波,办完了,交差,到户部去报销费用,即使贵为方面大员,也不例外。正因此如此,一直到西太后老佛爷当家,上面对于臣子最高的评价,还是“会办事”。在老佛爷眼里,即使所谓中兴名臣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也不过是会办事而已。正因为如此,为我们某些大人物特别看好的大清国,其实是一个特别保守的王朝。制度也好,法典也好,一概照抄明朝,各部门的则例,也一律照旧,办事一律循旧章。就像《红楼梦》里探春等人三驾马车当家,下人请示办事,不懂事的李纨,下人说什么都照样批准,而聪明的探春则一律让查以往的旧例。这种聪明,就是奴才的聪明,照既定方针办,不出错。只有到了太平天国兴起,大清国将不国,才不得已允许汉臣自救,昔日的奴才总算有了点创新,有了湘军淮军,有了厘金。到了国家不得不变革之际,中央政府也大体上没多少动静。只是让地方督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兴办洋务。这些专权的督抚,到了这个时候,才不再是过去的奴才的奴才了。

可是在此之前的200年里,在朝的,不敢犯言直谏,在野的,不敢结社议政。连诗酒唱和,都须“莫谈国事”。如果地方官贪腐,胡作非为,在野的士人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比如找御史反应,如果自行聚众抗议,必定是要遭致镇压的。清初江南才子金圣叹,写了好些让人快乐的文字,但就因为抗议本地官员贪污,聚众哭庙,结果丢了吃饭的家伙。自叹,杀头至痛也,人瑞(金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奇哉!

当然,说清朝的臣子,不,奴才们一丁点创造性也没有,似乎也不确切。在听话和顺从方面,他们还是有创意的。比如说,过去人们顺着皇帝说话的朝臣,有三旨相公(听旨、领旨、遵旨),模棱相公,而清朝,则推陈出新,上了一个新境界。做过乾隆、嘉庆和道光三朝红人的曹振镛曹大人,死的的时候,被道光称为“实心任事”的朝廷第一号大学士,做官的心诀,是六个字:多磕头,少说话。皇帝说什么,骂什么,原本就跪着,磕头就是,磕头有如鸡啄米,皇帝就是想怪罪,也于心不忍。那个时代,很多后进的朝臣,在私下写笔记的时候,都免不了提及赏识提拔他们的老师前辈。最感恩的话,无非是说,老师如何叮嘱他们,上朝的时候,裤腿上要缝上块皮子,最好装点棉花,否则跪久了,膝盖要生病的。当然,更有心的人,还会特意请教一些资深太监,讨教他们如何头磕得响,但又不十分痛的方法,以增进多磕头的边际效应。

深得曹振镛大人心法的,是位满人。此人叫全庆,满洲正白旗人,正经的上三旗出身,是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元老。为官60年,活了82岁,最后官拜体仁阁大学士,太子少保,可谓位极人臣,全福全寿。此老不仅见皇帝多磕头,而且回到家自己没事也磕。风雨无阻,每日磕头120次,起来跪倒40次。就像打太极拳,做体操一样。据说,这就是此老的长寿秘诀。他的学生汉人翁同龢,在做官做到罢官回家之后,深感老师的功夫深厚,于是在家呆着,每天入夜必定在房间里三跪九叩数次,才上床睡觉。最终,得以保住了自家的首级,没有身首异处。

做奴才做的心服口服,自我总结经验,私相授受,然后再把磕头这种奴才仪式转变成健身体操,终于做到体健长寿,你还别说,这实在也算是一种创造,足以傲视世界的创造(因为别人想不到)。这样的创造,当然没办法让大清走出困境,更休谈富国强兵,但是在上面的皇帝或者太后,委实受用。无论说什么,都有人答应“喳”,无论做什么,都有人赞圣明,一呼百诺,威风凛凛。大权在握,图的不就是这个吗?可是,真到了有事的时候,这些奴才,除了馊主意之外,半点正经主意也没有,眼睁睁把皇帝太后带到沟里去。

所以,将下属都变成奴才,自我感觉是不错。但是不能碰上事,也不能有大事要办,否则吃瘪是现成的。只是,天下做领导的,没几个在乎做事的,更不打算做什么大事。只消大家向上一级一级地下跪,向下一级一级地吆五喝六,天下太平。

有事怎么办?再说吧。

mercredi 13 janvier 2010

俄国保守主义挑战普世价值的联想

作者:程映虹

2008年,当“普世价值”在中国受到官方、左派和激进民族主义者质疑时,俄国的政治保守主义者也在联合国《人权宣言》颁布60周年之际高调拒绝“普世价值”。莫斯科州立大学政治学家杜金说:“我深信人权的概念应文化而异,因社会而异,因为不同的地方对‘人’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在俄国文化中,东正教的价值和国家权威高于个人权利。他甚至说以东正教为核心的俄罗斯文化和伊斯兰文化非常相近,“我们都在非常具体的方面拒绝世俗化的、西方的、欧洲的和以个人为中心的人权概念。”三年前,保守派的俄罗斯人民理事会在东正教会的支持下颁布了《人权和尊严宣言》,认为联合国的《人权宣言》不符合俄罗斯的价值观。杜金和东正教会的一些重要人物参与了这份文件的起草,其中明确说“有很多价值的重要性并不在人权之下,例如信仰,伦理,圣餐,祖国。”

俄国保守主义的复兴和发展已经成为俄罗斯国内政治的重要现象。它在政治上主张强大国家和权威政府,为社会稳定限制个人权利,把源于西方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影响视为俄罗斯国家和民族生存的主要威胁,尤其是精神和心理上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无疑受到普金政府的支持,在俄罗斯社会各阶层中也有相当的受众,今天已经成为俄国作为大国重新崛起的重要意识形态资源。将近二十年前苏联瓦解时和那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和布尔什维主义对立的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是俄罗斯最有影响的意识形态,当时看来俄国似乎就要告别专制噩梦迈入民主社会,但如今这些意识形态无疑早已衰落和处于守势,而和布尔什维主义在对政治权力和个人自由的态度上非常相近的保守主义则咄咄逼人,势头正猛。

美国哈佛大学俄国和苏联史教授派普斯(Richard Pipes)2006年出版了一本《俄国保守主义和它的批评者》(Russian Conservatism and Its Critics),Yale University Press),从俄国历史的角度分析保守主义在苏联瓦解后的兴起。派普斯是美国俄国学的重要人物,在冷战时期他不但对布尔什维克革命和苏联制度作了大量研究,而且在80年代早期奉召入阁,担任里根政府对苏联政策的顾问。冷战结束后他仍然他的学术兴趣转向国际共产主义历史和对俄国转型时期的历史研究。

派普斯是在美国背景下谈俄国保守主义的,所以他从最简单的角度为美国读者澄清“保守主义”的不同意义:在美国,“保守主义”主张小政府,而在俄国则完全相反。他写作这本书的动机就是想探讨俄国怎么会在摆脱了最极端的专制统治并显然准备实现民主时却接受了另一个威权政治,为了稳定和秩序放弃公民的政治权利。派普斯认为俄国保守主义的核心就是为专制政体辩护,它产生于俄国开始出现近代政治理论的16世纪初(当时俄国在摆脱了蒙古统治后开始形成近代国家并为国家政权寻求意识形态),之后一直占据统治地位,虽然不时受到自由主义的挑战;到20世纪初俄国产生立宪政体和杜马可以看作是一个进步,尤其是1917年二月革命完全建立自由民主体制后,保守主义所提出的国家权力问题看来在制度上有了一个解决,但这只是非常短暂的。1917年十月革命后建立的布尔什维克政权在性质和规模上都超越了沙皇君主制:后者不过是君主对政治权力的独占,前者是国家对社会的全面控制。

派普斯认为保守主义之所以在俄国源远流长是因为社会结构上俄国始终没有建立起国家和社会的平衡,在文化观念上国家又一直高踞于社会之上,整个国家都属于沙皇的观念根深蒂固。这种情况基本上一直延续到1917年,尽管1905年革命对其有所其触动,结果是俄国国家一直没有完成从沙皇的“私有物”到一个“公共机构”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历史因素累积在一起,不断增强专制主义意识形态。早在16世纪初东正教会中的掌权派为了寻求沙皇在教会财产占有问题上的支持,宣称沙皇只对上帝负责,因此在俄国服从君主和侍奉上帝同样重要,君主专制代表天命,不可动摇。后来面对启蒙运动的挑战,为君主制辩护的政治保守主义者换了一个角度,不再强调君主专制是最唯一的或最好的制度,而是最适合俄国国情的制度,因为俄国太大,人民又太愚昧。这种君主专制符合国情论在很长时期里一直被俄国统治阶级用来抵御政治改革,尤其在很多思想还算开明、了解俄国和西方之间差距并有相当的改革思想的人那里,例如俄国第一个历史学家V. N. Tatishchev,1686━1750),著名的“开明君主”叶卡特琳娜二世和曾担任宰相并有改革家声誉的谢尔盖维特(1849━1915)。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很多贵族和知识分子提出了五花八门的理论,把沙皇政权描绘成唯一能统治俄国而且唯一能推动和实现改革的力量,离开了这个政权俄国就国将不国。他们说当务之急是提高和改造俄国人民的素质而不是改革政府制度,培养人民的德性就是改造俄国;斯拉夫主义者(俄国的文化保守主义者)说俄国人民的特性就是不关心政治,他们乐于被君主统治而不是参与政治。毫不奇怪的是,对“西方民主”的拒绝是这些理论的一个主要目的,有人警告说西方式的代议制政府在俄国只会导致贵族或者寡头专制而不是民主制;有人说只有专制才能抗拒西方资产阶级市侩主义和虚无主义,避免民族的堕落;还有人说民主鼓励社会分化,只有专制才超脱于阶级利益,代表全民族。

值得指出的是,很多俄国历史学家(派普斯也包括在内)在强调保守主义始终在俄国占据主导地位的同时,从来不否认自由主义在俄国的传播甚至在统治集团内也产生相当影响的事实。派普斯这本书就贯穿了自由主义对保守主义的挑战。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势力在俄国统治集团内势力消长的过程对今天中国的读者来说尤其富有历史含义。彼得大帝在18世纪初打开国门,对外开放,大刀阔斧地实现西方化,不但在经济军事教育和政府管理方面向西方学习,而且极端到连俄国人的外貌都要向西欧看齐,男人要剃须,男女服装以法国和德国为样板,俄国在欧洲的留学生回国时必须邀请外国技术人员一同回国,等等。18世纪下半期叶卡特琳娜在位时不但扩展了西方化的改革,而且她个人还翻译了莎士比亚的一些剧作并和欧洲启蒙思想家书信往来,赢得了开明君主的名声。虽然这些政策和姿态在极大地改变了俄国社会面貌的同时并没有触动到俄国国体,即君主专制,但到了1780年代,至少在表面上俄国给人以试图融入西方文明的印象。

但1789年以自由平等人权为口号的法国革命爆发,不但法国君主制被推翻,欧洲大陆其它君主制也在拿破仑大军面前或是垮台或是摇摇欲坠。俄国统治集团在兔死狐悲之余看到放任西方思想传播的危险将导致政体改变,于是对西方意识形态严加防范,全面转向政治反动,保守主义再一次大行其道。此后,在18世纪改革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国力”不但使得俄国经受了拿破仑战争的考验,而且成了欧洲大陆镇压革命运动的“神圣同盟”的主力,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为“欧洲宪兵”的俄国大军甚至横扫西欧,打进了巴黎,并扶植一些国家的君主制复辟。一个昔日被西欧看不起的落后的俄国竟然成了救世主,自彼得大帝以来的“强国梦”看来已经成为现实。值得沙俄统治集团骄傲的是,一个世纪来它顶住了来自西方的启蒙和革命的双重压力,在对外开放发展经济的同时坚持了专制政体的不变,换来的是具有俄国特色的“崛起”。

沙俄的这个“崛起”虽然令人印象深刻,但却是短暂和脆弱的。专制政体的捉襟见肘和农奴制对民族创造力的束缚使得俄国在大半个19世纪都面对不断激化的社会危机。在沙皇统治集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拖延策略下,只有外部压力才能引发一些真正意义的改革。1861年克里米亚战争失败引发统治危机,俄国被迫废除了农奴制(尽管这个废除是非常拖泥带水的);1905年日俄战争失败引起国内革命,沙皇被迫建立杜马,开始向君主立宪过渡。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按照列宁不无得意的说法,沙俄成为帝国主义国家中“最薄弱的一环”,君主专制在耗尽了它本身的政治和道义资源的同时,也把民族拖入一个全面危机,为激进主义势力的上台作了铺垫。

回到本文开始时的话题。面对俄国保守主义在国家结束了最严酷的专制制度之后不久再一次拒绝普世价值、强调俄国特色的现实,派普斯提供的历史解释虽然是非常传统的从思想史的角度为现实作注的框架,在方法论上丝毫没有什么新意,但作为一家之言还是成立的。需要补充的是,今天俄国的保守主义和历史上的不同在于它和所谓“欧亚主义”的地缘政治理论结合在一起,于是形成了在国内政治上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对立,在俄国的国际定位上则是欧亚主义(认为俄国在历史、文化和国际体系中既不属于欧洲也不属于亚洲,而是一个独立的“欧亚”实体)和大西洋主义(主张俄国融入西方)的分野的局面(此外还有一个立足于俄罗斯本土的斯拉夫主义)。本文开始提到的杜金就是欧亚主义的代表人物。

按照派普斯的说法,俄国保守主义作为专制制度的意识形态起源于16世纪,后来不断强化,只有过短暂的中断(1917年二月革命和1991年苏联瓦解之后的一段时期),所以今天仍然根深叶茂。但在同时,这个传统又早在18世纪就受到了自由主义的挑战。如果承认这个说法有道理的话,那么反观中国又如何呢?中国为专制制度服务的意识形态无疑是法家,以及在很大程度上被历代朝廷诠释过的儒家,可以说有软硬两手,表里两面。这个传统不要说比俄国保守主义要早,甚至还要远远早于俄国国家的形成。那么在中华文明悠久的历史中,直到本世纪初,这个传统所经历过的像样的挑战和中断(古代史上恐怕只有黄仲羲才对绝对君主制有过一些谨慎的批评?)恐怕不但是屈指可数,短得可怜,而且这种挑战迟至19世纪末才来到中国。此后,这个专制主义传统不但改头换面,而且不断创造性地吸收西方思想中有利于自己的因素,产生了既有中国特色又和国际接轨的专制主义意识形态。今天的“中国特色”对抗“普世价值”,不过是这个漫长传统的新阶段。站在这样一个比俄国保守主义更为深厚的历史基础上,再对照俄国19世纪初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崛起”,值得中国人打个冷颤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孟德斯鸠说过这样一句话:“解放一个习惯于被奴役的民族比奴役一个习惯于自由的民族更难。”难道使得很多人骄傲不已的“大国”崛起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只不过是替这句话作注吗?

——《纵览中国》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刊登日期:Tuesday,April 14,2009

康德自由概念的三个层次

邓晓芒

康德在其晚年给友人的一封信中曾说:"我的出发点不是对上帝存在、灵魂不朽等等的研究,而是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世界有一个开端,世界没有一个开端’,等等。直到第四个二律背反:‘人有自由;以及相反地:没有任何自由,在人那里,一切都是自然必然性。’正是这个二律背反,把我从独断的迷梦中唤醒,使我转到对理性本身的批判上来,以便消除理性似乎与它自身矛盾这种怪事。”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是康德考虑一切哲学问题所围绕的核心。然而,到底什么是自由,它和必然具有什么意义上的相关性,这却是长期以来康德研究者们聚讼纷纭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图给康德所使用的自由概念作一个层次上的基本划分,以便我们能够更清晰地把握到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总体上看,康德的自由概念分为先验的自由、实践的自由和自由感三个层次。

一、先验的自由(die transzendentale Freiheit)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三个二律背反的正题及其注释中,从理论理性的角度提出了设定一种“自由的先验理念”的必要性,这就是:机械因果律永远需要追溯更早的原因,因此其序列永远是未完成的和不充分的,这就违背了充足理由律,无法解释这个世界的现实存在;因此必须假设一个最初的纯粹自发的原因,它本身不再有别的原因,因而是自由的,这样才能够彻底解释世界的发生。这一设定当然是超越经验世界之上或之外的,但康德由此进一步引伸出一种在经验世界之内的先验自由的设定:"但由于这样一来毕竟这种在时间中完全自发地开始一个序列的能力得到了一次证明(虽然不是得到了洞察),所以我们现在也就斗胆在世界进程当中让各种不同序列按照原因性自发地开始,并赋予这些序列的诸实体以一种自由行动的能力。”这就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个自由行动(如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意志的理念,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经验性行动的"可归咎性”(Imputabilität)的真正根据。但这种开端不能按照时间来理解,而只能按照"原因性”来理解。因此它与机械的因果性并不冲突,而是被解释为一个因果过程的开始。

在此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个看来似乎很奇怪的现象,就是在所有四个"二律背反”中,第一、二个二律背反的正题都是直接肯定世界的无限性和实体的不可分性,第四个二律背反也是肯定"世界上应有某种……绝对必然的存在者”,唯独这第三个二律背反的正题是对自由理念的"假定”(annehmen):"……为了解释这些现象,还有必要假定一种由自由而来的因果性”,而这"只是在对于一个世界起源的可理解性所需要的范围内阐明的”。显然,康德的意思是,第一、二个二律背反属于"量”和"质”的范畴,被看成"构成性”(konstitutiv)的,因而企图直接确定世界的构成;第三、四个二律背反属于"关系”和"模态”的范畴,被看成"调节性的”(regulativ),其中前者试图推断知识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后者则根本不涉及客观知识的结构,而只涉及认识主体对客观知识的态度,因而只是"主观综合的”。正因为如此,所以第四个二律背反正题的断言还被看作可以在主观中加以完全的肯定的,而第三个二律背反的正题却只能是一种推断和假设,它既不是一种逻辑上必然的推论,也不是一种经验中实在的知识,但它并不脱离经验世界,而只是理性为了"实践的利益”(道德和宗教)而在经验世界中为自己预留的一个"调节性的”理念(这与第四个二律背反在经验世界之外为"绝对必然的存在者”预留一个理念还不一样),虽然不能证明(而只是"斗胆”假设),但也无法否定,所以在理论理性中它是可以先验地设定的。

先验自由的内涵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一方面它意味着对经验世界(包括感性冲动)的独立性,即摆脱一切机械因果性的约束,这是消极意义上的自由;另方面它意味着自行开始一个因果系列的原因性,这是积极意义上的自由。这两方面的内容实际上也正是一般实践的自由的内容,但先验的自由只是为一般实践的自由在理论理性中预留的地盘,虽然本身是空的,却对于实践的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康德说:"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以这个自由的先验理念为根据的是自由的实践概念”。没有自由的先验理念,实践就会是盲目的因而不成其为实践,所谓实践的自由无非就是对先验的自由所包含的内容的实践。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也就可以理解康德为什么把实践的法则也称之为一种"知识”(das praktische Erkenntnis,即"实践的知识”),因为先验自由在理论理性中虽然不是什么知识,但由于它毕竟来自理论理性,具有理论的态度,因而它在为实践理性提供根据时就使得实践法则在另一种意义上(即实践意义上)成为了知识,原本是一个空洞幻相的先验自由的理念就具有了实在性。于是"自由的概念,一旦其实在性通过实践理性的一条无可争辩的规律而被证明了,它现在就构成了纯粹理性的、甚至思辨理性的体系的整个大厦的拱顶石。”

二、实践的自由

实践的自由本身也分为两个层次,即"自由的任意”和"自由意志”。

(1)自由的任意(der freie Willkür)

康德最初从先验自由过渡到实践的自由就是通过自由的任意实现的。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说:"在实践的理解中的自由就是任意性对于由感性冲动而来的强迫的独立性。因为一种任意就其(通过感性的动机而)被病理学地刺激起来而言,是感性的;如果它能够成为在病理学上被迫的,它就叫作动物性的(arbitrium brutum,动物性的任意)。人的任意虽然是一种arbitrium sensitivum(感性的任意),但不是brutum(动物性的),而是liberum(自由的),因为感性并不使它的行动成为必然的,相反,人身上具有一种独立于感性冲动的强迫而自行规定自己的能力。”这里显然在动物性与人性之间作出了一种区别。人的活动与动物的活动都体现为一种任意,这种任意肯定是带有感性的;但动物的任意同时又是"病理学的”(pathologisch,即可以通过临床观察来研究的)和被迫的,而人的任意却可以是自由的。自由的任意能够"独立于感性冲动的强迫而自行规定自己”,就此而言它里面已经包含有实践理性了,但它还不是"纯粹实践理性”的,而只是"一般实践理性”的,或者用康德后来的说法,它所遵守的规则只是"技术上实践的规则”。所以康德说:"那种不依赖于感性冲动、也就是能通过仅由理性所提出的动因来规定的任意,就叫作自由的任意(arbitrium liberum)……我们有一种能力,能通过把本身以更为间接的方式有利或有害的东西表象出来,而克服我们感性欲求能力上的那些印象;但这些对于我们的整体状况方面值得欲求的、即好和有利的东西的考虑,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也就是说,自由的任意超出动物性的任意之处在于它不是基于眼前直接的利害和欲求("印象”)之上,而是超出直接有利的东西而去追求间接的、对于整体更为有利的东西。人甚至可以牺牲眼前的小利,如猎人抛出诱饵或农夫留下来年的种子,而获取更大的利益,他会认为这种牺牲是"值得”的。这就是对"目的”和"手段”的考虑,这种考虑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就在于人有理性,他借此能够掌握这些"技术上实践的规则”。

然而,技术上的实践规则虽然属于一般实践理性,但却不属于实践哲学,而只属于"对理论哲学的补充”,"因为它们所包含的全都只是一些熟巧规则,……为的是产生按照因果的自然概念所可能有的结果”。不过,自由的任意正因为属于一般的实践理性,其中也就潜在地包含着纯粹的实践理性(即"自由意志”或道德自律)的种子了,只要这种任意把自己的规则完全置于理性之上,而不只是为了一个虽然更大、更间接但终究是感性的利益来运用理性,也就是不要用实践理性来为感性欲求服务,而是使一切感性都服从于纯粹实践理性自身的要求,这就使一般实践理性的规则提升到了"规律”,使人的意志排除感性的干扰而成为了自由意志。

(2)自由意志(der freie Wille)

在康德那里,意志和任意并不是两个外在对立的概念,它们都属于欲求能力,但有一种包含关系。一般说来,"任意”包含"动物性的任意”和"自由的任意”,而"自由的任意”则包含技术上的实践和道德上的实践;技术上的实践虽然也是"自由的”,但最终没有摆脱感性的欲求,道德上的实践虽然也应当在感性世界中实现出来,但本身是基于超感性的原则,这就是自由意志的原则。换言之,自由的任意由于只是片断地使用理性,使理性为自己某个较长远的欲求或利益服务,所以它所获得的自由也只是片断的,即使考虑到我们利益关系上的"整体状况”,也只是一时的经验性的状况,是由感性的自然所决定并会因此而改变的,因而最终仍然是不自由的;反之,自由意志则要求不受感性的干扰而逻辑上一贯地使用理性,使理性本身具有了超越一切感性欲求之上的尊严,所以它所获得的自由才是真正一贯的、永恒的。因此康德在指出自由的任意"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之后,马上接着就说:"所以理性也给出了一些规律,它们是一些命令,亦即客观的自由规律,它们告诉我们什么是应该发生的,哪怕它们也许永远也不会发生,并且它们在这点上与只涉及发生的事的自然律区别开来,因此也被称之为实践的规律。”这就是实践理性的"自律”,即道德律。

一般来说,自由意志和自由的任意在康德那里是分得很清楚的,但也有例外。如他在《实践理性批判》中谈到他的"自由范畴表”时说:这些范畴是"指向某种自由的任意的规定的(这种规定虽然不能有任何直观与之完全相应地被给出,但却已经以一个先天的纯粹实践法则为基础了,而这是在我们认识能力的理论运用的任何概念那里都不会发生的),所以它们……是以在理性中、因而在思维能力本身中作为被给予了的某种纯粹意志的形式为基础的”,这里的"某种自由的任意”显然是指作为自由的任意中的"一种”的自由意志。其实,整个自由范畴表都是各种自由的任意的规定,因而是"一般的实践理性”(而不仅仅是"纯粹的实践理性”)的规定,它们依次展示在一个从感性的质料到理性的形式、从低到高的等级系统中。所以康德提醒我们:"这些范畴所涉及的只是一般的实践理性,因而在它们的秩序中是从在道德上尚未确定并且还以感性为条件的范畴,而逐步进向那些不以感性为条件而完全只由道德法则来规定的范畴。”在康德看来,真正严格意义上的自由只能是自由意志,但这自由意志不是一下子就明确起来的,而是通过一系列自由任意的范畴而逐渐纯粹化和显露出来的,它最终表达为道德律或义务的形式。但这种道德律的形式一旦被意识到,作为本体的意志自由也就被证明了。所以康德说:"自由固然是道德律的存在理由,道德律却是自由的认识理由。因为如果不是道德律在我们的理性中早就被清楚地认识到了,则我们是决不会认为自己有理由去假定有像自由这样一种东西的(尽管它也并不自相矛盾)。但假如没有自由,则道德律也就根本不会在我们心中被找到了。”

于是康德就把人的真正的自由建立在他的道德律、即他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命令自己遵守的道德法则之上了,在他看来,这种道德法则是每个有理性者所不能否认的"事实”(Faktum):"我们可以把这个基本法则的意识称之为理性的一个事实,……然而我们为了把这一法则准确无误地看作被给予的,就必须十分注意这一点:它不是任何经验性的事实,而是纯粹理性的唯一事实,纯粹理性借此而宣布自己是原始地立法的”。康德举例说,一个好色之徒在面临死刑的威胁时必然会放弃淫欲的机会而不可能有别的选择;但如果以死刑相威胁要他作伪证,那么他完全不能否认他除了贪生怕死之外还有其他一种选择,即舍生取义。"所以他断定,他能够做某事是因为他意识到他应当做某事,他在自身中认识到了平时没有道德法则就会始终不为他所知道的自由。”当我们通过道德法则这一事实而认识我们自己的自由时,自由也就因此而具有了实在性,当然这只是实践上的实在性,而不是理论认识上的实在性,因为它并没有直观的经验性内容来支持,而只是我们行动上的某种现实的可能性而已。不过,直到后来的《判断力批判》中,康德才直接把自由也称之为一个"事实”:"但非常奇怪的是,这样一来在事实中甚至就会有一个理性的理念(它自身并不能在直观中有任何表现,因而也决不能够对其可能性作出任何理论的证明);而这就是自由的理念,它的实在性作为一种特殊的原因性……是可以通过纯粹理性的实践法则、并按照这一法则在现实的行动中、因而在经验中加以阐明的。”在这里,"事实”一词康德用的是与拉丁文factum相当的德文词Tatsache,并在括号内注明是resfacti(拉丁文:事实的事)。显然,自由与道德律在这种意义上已经很少有什么区别了,自由的事实也就是道德律的事实。不同的是,康德还从理论的眼光把自由的理念看作一种"悬设”(Postulat),却从来不说道德律是"悬设”,而自由只是从实践的眼光看才是一个事实。这一事实也是康德建立他的宗教哲学的基础。他说:"在三个纯粹理性理念上帝、自由和不朽中,自由的理念是唯一通过自由在自然中可能的效果而在自然身上……证明其客观的实在性的超感官东西的概念,并且它正是由于这一点而使另外两个概念与自然界以及所有这三个概念相互之间联结为一个宗教成为可能”。

三、自由感(Freiheitsgefühl)

一般的康德研究者通常并不注意康德的"自由感”。其实这种理解下的自由在康德的后期著作中可以说比比皆是,它与前述"技术上实践的规则”一起,被包含在康德所说的那种感性的"自由的任意”之中,虽然也没有达到自由意志的纯粹性,但已经不是像技术规则那样依赖于一个外在目的的实现,而是着眼于自由主体本身的感性活动(情感活动)。这种自由感的先天原则首先是从人类的审美判断力(即感性判断力)中被发现出来,然后扩展到自然目的论上,最后集中于社会历史和政治方面。

(1)自由美(die freie Schönheit)

康德在审美的领域里对一种感性的自由的发现,造成了他哲学思想体系中的一个大变动,即从认识和实践的二分对立转变为知、意、情的三分结构,由此构成了他的三大批判体系。他在1787年底给莱因霍尔德的信中说道:"我现正忙于鉴赏力的批判。在这里将发现另一种以前没有发现的先天原则。心灵有三种能力:认识能力、感觉快乐和不快的能力和欲望能力。我在对纯粹的(理论的)理性的批判里发现了第一种能力的先天原则,在对实践的理性的批判里发现了第二种能力的先天原则。我现在试图发现第三种能力的先天原则。虽然我过去曾认为这种原则是不能发现的,但是上述心灵能力的解剖使我发现了这个体系……”对自由美或纯粹的鉴赏判断的发现有赖于与"规定性的判断力”不同的"反思性的判断力”的提出。反思的判断力不是去规定客观对象,而是要由一个对象的合目的性形式反思到主体的各种认识能力的协调活动;这些认识能力在这种活动中不是为了认识,也不是趋向于某个确定的目的,而只是相互配合来做游戏,造成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由此引起人们一种普遍可传达的愉快的情感("共通感”)。因此审美判断看起来好像是客观判断,其实是主观形式的;但虽然是主观形式的,却又先天地要求有超出个人之上的普遍性,即要求每个别人都能赞同,这正是它采取"客观”判断的形式的原因。所以康德把审美鉴赏定义为"对于那样一种东西的评判能力,它使我们对于一个给予的表象的情感不借助于概念而能够普遍传达。”

康德认为纯粹的鉴赏判断只能是自由美,即没有任何目的概念强加于其上而"自由地自身使人喜欢的”美;相反的则是"依附的美”,即美要依附于某个目的概念。例如"美的艺术”就是这样。一切艺术(或技术,在德文里都是Kunst一词)都有一个目的概念,因而都含有理性和自由的因素。"我们出于正当的理由只应当把通过自由而生产、也就是把通过以理性为其行动的基础的某种任意性而进行的生产,称之为艺术。”所以康德所谓的"一般的艺术”相当于他归入"自由的任意”之中的"技术实践”、"熟练技巧”或"机械的艺术”。但这种作为自由的任意的熟练技巧与无目的的纯粹审美鉴赏有一个交叉点,这就是特种的"美的艺术”,即一种"以愉快的情感作为直接的意图”的艺术,其目的只是"使愉快去伴随作为认识方式的那些表象”,以达到情感的普遍传达。虽然美的艺术也要借助于机械的技巧(就此而言它也属于"一般的艺术”),而不能单凭天才,但一方面它必须"像似自然”才能成为美的,即必须把作者自己人为的目的技巧好好隐藏起来,不让这种目的技巧的痕迹妨碍欣赏者的自由情感的活动;另一方面它必须出自创造者的天才,而"天才就是:一个主体在自由运用其诸认识能力方面的禀赋的典范式的独创性”,它能唤起另一个天才的"独创性的情感”。显然,美的艺术就是最高层次的自由的艺术,它高于一般艺术(技术)的地方就在于其中所包含的纯粹审美鉴赏(自由美)的先天原则(虽然它本身是经验性的)。康德在晚年从一般"自由的任意”(及"一般的艺术”)中所发现出来的正是这种纯粹审美的原则,它使自由在康德那里获得了第三种含义,即自由感的含义。

这种自由感在《判断力批判》中有多种表达方式,如"自由的愉悦”、"感到完全的自由”、诸认识能力的"自由游戏”、"自由美”、"自由的和纯粹的鉴赏判断”、"想像力的自由合规律性”、"自由的和不确定地合目的性的娱乐”、"各种表象力的自由活动”等等,但始终没有使用"自由感”这一直截了当的说法,似乎在回避什么。康德一直坚持认为,自由作为人的本体不可能是感性的,而在反思判断力中所出现的情感领域中的"自由”正因为是由"反思”带出来的,所以是不能严格坐实的,"自然的合目的性这一先验概念既不是一个自然概念,也不是一个自由概念”,而只是这两个概念之间的"中介性概念”。我们在审美鉴赏(感受美和崇高)时反思到自己的自由本体,但审美的对象只不过是一种"象征”或"暗示”,我们所感到的自由和我们所激发起来的情感都只是以"类比”(Analog)的方式引导我们去发现自己真正自由(道德律)的手段。然而,既然自由这个概念已经被用来描述人的感性生活,给它一个在感性中的单独的命名只是迟早的事。果然,我们在康德由自己最后出版的一部著作《实用人类学》中发现康德确实使用了"自由感”(Freiheitsgefühl)一词,他说:"单纯狩猎的民族……甚至通过这种自由感(与别的和他们有亲缘关系的种族相区分)而使自己确实高贵起来。所以自由概念不单只在道德法则之下唤起一种被叫做热忱的激情,而且,单是外在自由的感性表象,通过与权利概念相类比,也把坚定不移地坚持或扩展自由的那种意向一直提升到强烈的情欲。”当然,虽然康德在这里涉及到人的情感,但并不是直接针对审美而言的,而是针对着与"权利”(Recht)概念相类比的"自然的(天生的)意向”,即"作为情欲的自由意向”,它也属于前面所说的"自由的任意”。但这种自然天生的自由任意一旦进入到人类社会和文化,即进入到人与人的关系,就引起了"癖好”(Sucht),包括荣誉癖、统治癖和占有癖,以及这些癖好所导致的权利或公正的问题。

(2)自由权利(Recht)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从审美鉴赏过渡到自然目的论后,在第83节进入了对人类文化的探讨。这个探讨极为短促,但也极为重要,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他在那里说:"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一般地(因而以其自由)对随便什么目的的这种适应性的产生过程,就是文化。”康德在这里提到了人们相互结合和分工而形成的劳动技艺,由这种分工而导致的人与人的分裂和社会不公,以及为了克服"交互冲突的自由所造成的损害”和调和人们的"荣誉欲、统治欲和占有欲”而建立的"法制状态”和"世界公民”系统,他认为这个系统"即使不是造成了、但毕竟是准备了各国的一个建立在道德之上的系统的合法性、因而准备了它的统一性”。至于美的艺术和科学,康德也一反卢梭完全否定的消极态度,而认为它们固然产生了奢侈和虚荣,但却实现了大自然的目的,即"为人性的发展扫清道路”,这就是"通过某种可以普遍传达的愉快,通过在社交方面的调教和文雅化,即使没有使人类有道德上的改进,但却使他们有礼貌,从而对感官偏好的专制高奏凯旋,并由此使人类对一个只有理性才应当有权力施行的统治作好了准备”。总之,大自然利用人的贪图享受和爱慕虚荣的弱点,让他们尽量去追求自己的自由的任意和外部感官的满足,同时却借此暗中实现着自己的意图,即为我们在自己内心感到自己的道德价值而作准备。而这正是自由作为一种在外部世界中的法制状态下的合法性的"权利”的意义。

康德这一思想的真正展开并不是在《判断力批判》中,而是在他写作该书前后一些年所陆续撰写的一些社会政治论文中。例如,在《论通常的说法:这在理论上可能是正确的,但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一文中他提出:"但是对外权利这一概念一般地是完全出自人们在彼此外在关系上的自由这一概念的”,"权利乃是以每个人自己的自由与每个别人的自由之协调一致为条件而限制每个人的自由。”在《永久和平论》中他说:"如果并没有自由以及以自由为基础的道德法则的存在,而是一切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事情都仅仅是大自然的机械作用,那么政治(作为利用这种作用来治理人的艺术)就完全是实践的智慧,而权利概念就是一种空洞的想法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三层意思。一是权利出自于自由或"以自由为基础的道德法则”,即人的自由意志的自律;二是它并不是自由意志本身,而是自由意志的"外在关系”,即人与人在政治中的相互协调和限制关系(如严复所谓"群己权界”),因而在外部经验世界中有其表现(现象);三是尽管如此,它又不是一般的经验现象(即可由理论知识来认识、由政治艺术或技术来操纵的"大自然的机械作用”),而是从理论(认识)通往实践(道德)的中介。借助于权利概念,我们就可以从人类在现实生活中出于各自感性的癖好而相互冲突对抗的经验现象出发,通过"猜测”、"假设”或"类比”去对人类历史的整个未来作出"不断改善”的乐观的"预言”。显然,这种预言完全是一种自然目的论的反思判断力的结果,如康德说的,哲学家"应该探讨他是否能在人类事物的这一悖谬的进程中发现有某种自然的目标,根据这种自然目标被创造出来的人虽则其行程并没有自己的计划,但却可能有一部服从某种确定的自然计划的历史。”所以他认为对人类历史的臆测(Mutmaßung)"不能过多地要求人们同意,而是至多也就只能宣称它自己无非是想像力在理性的指导之下进行着一场可以允许的心灵休息与保健的活动罢了。”这种说法与《判断力批判》中关于反思的判断力是诸认识能力的自由协调活动的表述完全一致。

可见,康德散见于许多文章和著作中的关于自由权(如言论自由、立法自由、财产权等)的观点,以及在这种权利的形成和发展中人类相互冲突的最终趋势的论述,并不是什么"第四批判”,而是第三批判即《判断力批判》中的一个分支,属于自然目的论的范畴。康德晚年在自由问题上对人的感性活动、包括人的情感和人在现实社会历史中的权利关系的这种让步当然是有条件的,即只承认这些活动和关系是在现象世界中对人的本体自由的某种暗示和类比;然而,这种限定掩藏不住自由概念一旦落实到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就必然具有历史主义的内容这一理论趋势,从中我们似乎隐约看到,黑格尔关于历史就是自由意识的进展、关于人类社会在现实冲突中体现出"理性的狡计”、关于人的恶劣的情欲是社会历史向更高的善发展进化的动力等等思想,已经呼之欲出了。

中国百年西方哲学研究中的八大文化错位

邓晓芒

一切文化的传播,大约都要经过这样几个阶段:首先,是两种文化的格格不入和互相拒斥,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人们只看到二者之间的相异之处,或满足于 “各有各的长处”而故步自封,而这时文化传播就有待于相通和相同之点的被发现;然后,人们惊讶地看到两种文化也有可以相通的地方,于是热衷于在两种文化间进行互释和比附,说此文化的某某就是彼文化的某某,某异族文化因子在本民族文化 中“古已有之”,此时文化间的传播已较前大为顺利,但通常满足于“新瓶装旧酒”式的猎奇,层次不高,甚至还可能成为文化间进一步传播的障碍;第三步,人们 再一次发现文化间的同中之异,以一种“陌生化”的眼光去深入到曾被忽略了的、异文化之为异文化的根本内核,正是在这种理解到两种文化的本质区别的同时,两 种文化的真正的融合已经开始了,因为恰好由于这种理解,本质的区别已经被扬弃了。中国一百多年来的西方哲学东渐印证了我们的上述推测。19世纪末以前,我 们大致处在上述第一阶段,整个20世纪则是在第二阶段和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艰难过渡之中,而目前则是刚刚跨入到了第三阶段。

本文就是立足于第三阶段而对前一阶段的一次反思。我认为,20世纪来中国的西方哲学研究虽然成就巨大,但在理解中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系列的文化错位,即 用本民族传统哲学的东西去扭曲和附会西方哲学的诸多理论和概念,当人们自以为掌握了“西方哲学”的本质内核时,实际上却在很大程度上还在本民族的固有思想 中转圈子。下面我想举最明显和最重要亦即影响最大的八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一、严复对达尔文进化论的选择性接受

严复传播的进化论对中国20世纪上半叶的巨大影响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但它对中国思想界所产生的天翻地覆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并不完全是外来的新观念造成 的,而是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其根基。在中国古代,固然有道家虚静无为和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说法,但也有儒家公羊三世说,墨家的“强必治,不强必 乱,强必宁,不强必危”的“尚力”论,韩非的“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的变法思想,以及《易传》的“穷则变,变则通”的变易观。戊戌变法的领袖康 有为就是以公羊三世说(从“据乱世”进到“升平世”再到“太平世”)作为自己变法的理论基础的,他同时也在《诸天讲》中对进化论的前驱康德星云说进行了热 情的介绍。同样,严复在所译《天演论》的按语中也大谈康德的星云说。然而,更能说明严复在翻译和介绍进化论时的“期待视野”的是,他并没有翻译达尔文本人 的著作,而是选择了达尔文的辩护者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并把题目改为《天演论》。有人提出,这一译名表明在严复那里,“进化论并不仅仅被视为生物 学的理论,它一开始便被理解为一种普遍的天演之学,从而获得了世界观的意义”,“这种思维倾向显然有别于西方的实证主义,在本质上与中国传统哲学有着更为 切近的关系。”[1]至于这本书的翻译,也决不符合他所提出的“信达雅”的原则,尤其是“信”的原则,而是“有选择,有取舍,有评论,有改造,把它和解决 中国的现实问题联系起来”[2],例如他大刀阔斧地删除了原书中有关科学的范围、科学的价值、科学的本质及其确定性等具有本体论层次但却不合中国人胃口的 部分。显然,在他看来,如果原原本本地遵从达尔文的“适者生存”和“优胜劣汰”的生物学原则,并且像斯宾塞那样把它直接转用于人类社会,它就仅仅只是一条 理论上的客观的科学原则(所谓“任天为治”),将会导致“劣败民族必须被淘汰”的残酷结论,甚至为帝国主义的侵略提供理论根据;只有像赫胥黎那样将进化论 理解为一条主观的实践原则(所谓 “与天争胜”)即伦理原则,才能起到激发国人起来抗争的积极作用。但这样一来,达尔文进化论在伦理上“中立”的原貌就被掩盖了。

二、王国维对叔本华的活剥

王国维早年偶见康德、叔本华之哲学,“心甚喜之”,后来“尤所惬心者,则在叔本华之《知识论》”,且“大好之”(注:《王国维文集》,北京燕山出版社 1997年,第469、456页。)。然而,已有学者指出,王国维在其《红楼梦评论》中,尽管自称是“立论全在于叔本华立脚地的”,但却恰好将叔本华自己 的真正的“立脚地”即他的本体论搁置起来,抛弃了其意志学说的“世界本质”层面,而“只想在生活本质层面上论人生和文学”[3];而对于叔本华美学中关键 性的一个概念“理念”(源自柏拉图),则要么独出心裁地译为“实念”,要么干脆将它“故意去掉”,甚至“换用了具有实体性的‘物’,这样一来,就完全改变 了叔本华美学的核心”[4]。显然,叔本华的意志是万物的本原,但也是一切罪恶之源,这种观点若不从基督教“原罪观念的背景上是难以理解的;王国维的意志 则只是人生痛苦的根源,却没有丝毫的罪感。所以叔本华的审美还有依赖“天启”或“天惠之功”而使灵魂得救的意思,王国维的审美则只是通过自我修炼和证悟解 脱人生的痛苦[5]。由此也导致王国维对叔本华的“悲剧”概念的误解。叔本华认为在悲剧中“极为重要而应该注意的是:文艺上这种最高成就以表出人生可怕的 一面为目的,……是因为此中有重要的暗示在,即暗示着宇宙和人生的本来性质。这是意志和它自己的矛盾斗争。在这里,这种斗争在意志的客体性的最高级别上发 展到了顶点的时候,是以可怕的姿态出现的。”[6]而王国维则仅取叔本华由这意志的自相矛盾而派生出来的三种外在处理手法的分类来立论:“第一种之悲剧, 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7],并由此将《红楼 梦》归之于第三种,称作“悲剧之悲剧”。其实,若从叔本华的眼光来看《红楼梦》的悲剧并不是由于意志自身的自相矛盾导致的,而是由于意志受到外在环境的阻 遏而不得伸张所导致的,因而缺乏悲剧的最根本的要素。在这里,意志的放弃并不是因为意志的自相冲突导致了自相抵销,而纯粹是由于意志的无法实现而悟到一切 追求皆空,由于意识到意志的目的达不到而放弃意志:这完全是中国式的悲剧,而不是叔本华所认可的悲剧。[8]

三、胡适对实用主义的中国化

胡适自称是杜威的弟子,以在中国传扬杜威的实用主义为己任,为此受到的赞扬和咒骂都同样多。但也有人指出,胡适并没有原原本本介绍杜威的实用主义,“在他 的心中,实验主义的基本意义仅在其方法论的一面,而不是一种‘学说’或‘哲理’”[9]。他曾明确把作为一种“主义”的实用主义和作为一种方法的“实验主 义”区分开来:“实用主义自然也是一种主义,但实验主义只是一个方法,只是一个研究问题的方法。”[10]这种区分是有其针对性的。美国实用主义作为一种 普遍原则,并不排除信仰,如詹姆士认为上帝本身就是一种特别有用的假设。胡适要拒绝信仰主义,就必须把实用主义限制为一种实验方法。但胡适以中国传统的自 然实在论作为理论上的“一个大假设”[11],取代了美国实用主义中的信仰的地位。“詹姆士、杜威将否定形而上学与勾销经验一现象界以外的物质实体相联 系。胡适却与之不同,他把拒斥形而上学的主张作为引向传统自然主义的逻辑中介”[12]。他离开实用主义的真理观,朴素地主张真理“深藏在事物之中”,是 通过主体的作用而揭示出来的、对象所固有的内在规律。但我以为,与其说他由此就“表现出与实用主义有所不同的趋向”[13],还不如说他表达了一种不同于 西方的、中国传统式的实用主义(所谓“实用理性”),与墨子的“三表法”(“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 百姓人民之利”)及汉学和清代朴学的传统是一脉相承的。所以,胡适的实用主义尽管传播很广,却并没有把杜威的“民主自由” 理念在中国普及多少,而顶多是强调了一种“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治学方法。实用主义作为一种“主义”,被小心地控制在不触动中国传统根本、只解决表面零 星“问题”的范围之内。

四、牟宗三对康德的误读

牟宗三被海内外公认为中国的康德专家及中西汇通大师,曾译出并注康德三大批判。但他在1982年开讲,正式出版于1990年的《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 中,对康德哲学的讲解却有一处说不过去的“硬伤”,这就是对《纯粹理性批判》中“经验的实在论”和“超越的(transzendental,我译作“先验 的”)观念论”的解释。康德在“先验感性论”第7、8两节中重点谈了这一对概念,意思是:凡是在经验中被给予的对象(即现象),时空都对之有实在的(客 观)效力;但时空不是客观事物“本身”及其属性,而纯粹是主观观念性的先天直观形式;这两者是同一知识的不可分的两面,因为经验现象的“实在性”正是由于 主观时空的观念上的先验作用才建立起来、才得以可能。康德以此同时反驳了休谟、贝克莱的“经验的观念论”和笛卡尔、莱布尼茨的“先验的实在论”。牟宗三却 说在康德那里,“假如离开了经验现象,离开我们的感性,而想象时间、空间是绝对客观的自存体,或附着在客观物自身上的一个属性,这就是妄想,妄想就是空观 念,而无实在性,故言超越的〔先验的〕观念性。”[14]就是说,“先验的观念性”不是康德自己的观点,而是康德所批判的莱布尼茨等独断论者的观点(以为 是实在的,其实是观念的),所以牟宗三说这个词组“不是好的意思,是个空观念而没有实在性,这就叫做观念论,……乃指以时间、空间与现象三者皆了解得不对 而言”[15]。使经验的实在性可能的观点在牟氏这里恰好变成了使之不可能的观点。牟氏把康德这两个共同构成人类知识而不可分割的观点割裂开来(“拆开 来”),是要说明康德“由经验的实在论融摄知识范围内一切实在论的思想,由超越〔先验〕的观念论融摄一切关于智思界者的思想”[16],即后者主要是面对 上帝等等物自身(moumena)的,所以他明知康德的“超越”(transzendetal即“先验”)和“超绝”(transzendent我译作 “超验”)不同,却说对这一区别“康德本人也常不严格遵守,此处用transzendental,其实就是transzendent的意思”,并为康德编 造出了一个“超绝的观念性”[17]。这一切误解,不论是有意歪曲还是由于未及审察,都是为了说明康德已经意识到在知识之外还有一个“超绝的本体界”,但 出于知识论立场认为这个世界的知识是 “空幻的”观念;只有中国哲学才使本体界成为实在的——总之,还是“西方的科技,中国的道德”,“西方物质文明,中国精神文明”的翻版。整个《中西哲学之 会通十四讲》都是由这一站不住脚的误解来说明这一道理。

五、对“理性”概念的普遍误解

西方“理性”一词,英文为reason(相应的德文为Vernunft),在我国是沿用了日本学者对英语的音译(也包含意译的成份),并非我国本土固有的 词汇。中国古代“理”与“性”分开讲,到宋明理学,有“性理”连用(如朱熹的“性理大全”),但一般不把“理性”作为一个专门名词连用[18]。中国的 “理”来自于按玉石的纹路(纹理)将其从石头中分离出来,即《说文解字》所云“理,治玉也,从玉,里声”。它与西方的“理性”相重合的部分,即王国维在 《释理》一文中所谓“种种分析作用”,由此而推及“分析作用之对象,即物之可分析而粲然有系统者,亦皆谓之理”[19]。至宋明理学将之与“道”打通成为 “天理”,则指自然万物(包括人的心性)之规律。但重合到此为止。我曾指出,黑格尔(作为西方理性主义的集大成者)的理性(Vernunft)在古希腊哲 学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逻各斯”(Logos),一个是“努斯”(Nous)[20];前者指语言或表达,后者指能动超越的灵魂。这两个意思都是中国的 “理”所不具备的。“逻各斯”我们通常译作“道”,其实也是不对的,“道”虽然在日常生活中也有“说道”和表述之意,但那是“道路”(或“行走”)的派生 义,在中国哲学中没有人把“道”理解为“说”的。至于“努斯”则与中国的“心”、“性”都不同,是指一种自发的能动性和自我超越性,集中体现为人的自由意 志。我所指出的这两层区别[21],至今似尚未引起国内学者的认同和注意。但这种误解在百年中国学术界可以说比比皆是。如王国维在《释理》中见及“言语 者,乃理性第一之产物,……此希腊及意大利语中所以以一语表理性及言语者也”,但紧接着说:“此人类特别之知力,通古今东西皆谓之曰‘理性’”[22]。 此言之谬,可于程颐一语见之:“凡实理得之于心自别。若耳闻口道者,心实不见”[23],程颢则说:“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 [24]。中国的“天理”决不是通过言语和逻辑推得的,而是凭直觉体验而悟到的。与王国维类似,如胡汉民认为宋儒把名教“归入理性”[25],贺麟把康德 哲学称为“即心即理亦心学亦理学的批导哲学”,并把王夫之所谓天“假手于时君及才智之士以启其渐”等同于“黑格尔对于英雄在历史上的地位”的“理性的机 巧”的观点[26]。至于冯友兰直将西方逻辑理性与程朱理学糅为“新理学”,金岳霖将逻辑实证主义与中国的“道”融汇为“新道学”,都“蕴含着难以克服的 理论困难”,即“逻辑的本体如何过渡到现实的世界?”[27]其实症结正在于,他们虽然吸收了西方理性中的逻各斯主义,却没有吸收到其中的努斯精神。在西 方,这两者缺一,则形而上学就会坍塌(要么是拒斥形而上学,要么是神秘主义),而这两者都是中国传统玄学中缺乏的,因而中国式的玄学(理学)与西方的逻各 斯的冯、金那里就处于外在相隔之中,缺乏过渡的中介。所以我曾概括地说:“宋明理学和整个儒家(以及道家)决不是‘理性主义’的,而是直观类推(‘能近取 譬’)和直接证悟的。把理学误认为‘理性主义’也许是中国近代哲学史中最大的误会。”[28]

六、对“辩证法”的降级诠释

“辩证法”一词来自希腊文διαλεκτικ,本是谈话、辨析、推理的意思,即在语言或概念层次上进行的一种普遍性交往活动,因而是一种超感性事物的活 动,所以从它的根源处来说只可能是主观辩证法和概念的辩证法。之所以成为“客观辩证法”,只是由于主体的“对象化”活动的结果。在辩证的唯物主义这里,对 象化就是人的能动的实践活动或历史活动,但它所包含的客观辩证法仍然具有人的“主体性”,而不是离开人的主体的“纯客观规律”。这个道理,中国讲黑格尔和 马克思辩证法的人长期都没有搞清,他们通常都将之理解为中国古代《易经》和道家的自然变易之说和(作为变易的动力的)“反者道之动”的相反相成思想。在这 种朴素的理解中,自然界本身具有“一分为二”的性质,表现出对立双方的又斗争又统一的关系,即所谓“矛盾”。但其实用“矛盾”这种现实事物(一个“矛”、 一个 “盾”,出自韩非子的寓言)之间的关系来译德文的Widerspruch是很不恰当的,该德文词是指同一句话语(Sprach)中的自相冲突和反对 (wider),即同一个东西的自我否定,而不是两个东西的外在冲突。所以辩证法的“矛盾”应是自我否定,即马克思所说的“否定性的辩证法”,它展开为 “作为整个过程核心的否定之否定”(恩格斯语)。但上述中文译法却把矛盾原则即“否定之否定”规律等同于“对立统一”规律了,我们一讲矛盾原则就想到“对 立统一”,甚至把对立统一与“矛盾同一”盾成了同义语[29],矛盾的真正意思即自否定就完全被掩盖甚至抛弃了。毛泽东《矛盾论》整个讲的都不是 Widerspruch(一个东西的自相矛盾),而是Gegensatz(两个东西的对立),他甚至认为“差别就是矛盾”[30],完全取消了黑格尔在 《小逻辑》中对差别、对立、矛盾三个层次的区别。这就把辩证法这种带有语言学逻各斯精神的高级概念思维方式降级为日常朴素的实物式思维方式了。当然,多样 差别的联系、对立面的统一都是辩证法的体现,但更深层次的辩证法则是矛盾(Widerspruch),即同一个东西在逻辑上的自否定,它才是一切事物运动 发展的真正“根据”。但中国谈辩证法的人极少人达到这一层次,这除了与苏联教科书的影响有关[31]外,主要还与中国传统朴素辩证法的局限性有关。这种层 次的辩证法并不能对主体自由的能动性有所激励,而只是一种技术性的工具(“孙子兵法”、驭人之术或人君南面之术),一种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立于不败之地的实 用手段,所以有“辩证法就是变戏法”之说。[32]

七、对“实践”概念的变形

这里讲的主要是对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的变形的理解。“实践”是个外来词,最初在希腊语中,πραξιs意味着实行、使用、练习、做等等,与中国古代的 “践履”、“行”相当,都是指对某种既定的知识、道德和原则的施行和遵行。但在德文中,Praxis除了上述含义外,还有“通过一定的实践活动所获得的经 验”之意,Praktik一词则除了实践、实行的步骤、方法外,还有“感到有些问题的方法”、“并非总是无可指责和被允许的措施”之意[33]。这种理解 赋予了这个词以试探、冒险探索和开拓性的含义。实际上,马克思的“实践”一词就是在这种意义上使用的,它不仅是指实行某种既定的理论和准则,而且是指人的 “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即通过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来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的活动。在这里,实践活动的“成功”以及由此证明理论和设想的真理性虽然是重要的, 但不是唯一的,即使失败的实践也不是毫无意义的。如马克思在巴黎公社失败后热情地赞扬巴黎工人阶级:“这些巴黎人,具有何等的灵活性,何等的历史主动性, 何等的自我牺牲精神!……历史上还没有过这种英勇奋斗的范例!”[34]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家一开始就把实践的这种创造性和首创精神忽略了,仅仅 将实践纳入到了中国传统“知行关系”的旧框框中来讨论。如李达在其《社会学大纲》中虽然最早从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得出马克思的哲学是 “实践唯物论”的结论,但却从头至尾都只是围绕实践和认识的关系来谈;毛泽东《实践论》的副标题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虽然“知”在 这里不再是理学家的“德性之知”,而是科学知识,但关系模式还是一样的。这样,实践就被理解为只是一种在既定原则指导下的操作,以及通过操作来检验和修正 既定原则的活动;实践的情感方面、自由意志方面和创造力的方面都被抽空了,它不再是马克思所说的“感性活动”(感性也被划归到“感性认识”中去了),而是 抽象的“纯物质过程”,如李泽厚所理解的那种与“主观的人化”不同的“客观的人化”,即人通过物质手段改变物质自然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的活动。这也正是 目前“后实践论美学”主张用“生命”来取代“实践”的理由,但显然,无论是他们还是他们的批判对象,都没有像马克思那样把实践理解为“感性的生命活动” [35]。

八、在“存在”概念上的分歧

国人在引进西方哲学之初就发现,西方的Being一词(英文,来自希腊文ον,相应的拉丁文为esse,德文为Sein)是个很令人头痛的字,它本是西方 拼音文字中的文法上的系词(“是”),但也有动词的含义(“有”、“存在”),同时还有名词的含义(“本体”、“实体”)。头痛的是,古代汉语里没有固定 的系词,因而不论我们用动词还是用名词来译这个词,它的作为系词的逻辑上的含义都被丢失掉了,而这正是它最根本的含义。西方哲学正是由它的逻辑(语法)含 义中,由它的逻辑动作(联系)引出其动词含义,再将其固定化为名词含义的。现代汉语经过欧化后虽已确定“是”的系词作用,但不像西文里那样可以和其他动词 搭配来表示时态、因而可以加在任何句子中。再加上“是”的另外两个意思“正确”和“此”并未废止,情况就更显复杂。现在是各种译法(哪怕在同一译者的同一 本书中)杂然并存的局面。若从哲学层次上讲,中文里与Being层次相当的词是“有”,但“有”的本义是“具有”、“拥有”,这在西方哲学中是个很低层次 的概念(只是亚里士多德十范畴之一)[36]。已经有不少人建议用“是”来强行翻译Being一词(如三代学者中的陈康、王太庆、王路等),陈康(在《巴 曼尼德斯篇》中)和其他人(如吴寿彭等)还进行了认真的尝试,但除了令读者殊感别扭外,也确实损失了西文中本有的一些含义。目前比较能够兼顾各方面的译法 我以为还是“存在”,这是一个动词兼名词的双声词,拆开来单用“在”,也可以表达系词的部分含义,这也是当前最通行的译法。当然仍有一部分含义表达不了, 恐怕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好通过一词多译加注释来解决。由此导致的西文ontology一词的译名也纷乱不堪,“有论”、“万有论”、“存在论”、“存有 论”、“本体论”、“是者论”等等,不一而足。但我认为,时至今日,到底是用中文的哪个词来译其实已经并不那么重要了,倒是应当想一想,为什么汉语中就找 不出一个与西文的Being相当的词。人们大都看出这是因为中国古代缺乏逻辑思维的习惯,不重视语言的语法形式,这诚然是不错的;但西方人并不是单凭逻辑 思维就建立起了他们的Ontologie的,要使逻辑上的系词on成为最高的形而上学概念,还必须逻辑本身(包括on本身)具有一种无所不在的能动的超越 力量。海德格尔所谓与“在者”不同的“在”就是这种力量(“在起来”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使一个逻辑上抽象的系词成为了“存在”和“本体”。而中国传 统中缺乏的不仅是逻辑精神(逻各斯精神),而且是个体自由精神(努斯精神)。所以单是从逻辑的立场把on译为“是”而不考虑逻辑的自身超越[37],并不 能使中国人的理解提升到Ontologie,倒有可能使中国人对逻辑的理解更加工具化、平面化,而失去对其形而上学(本体论、认识论)的深层意义的领悟。

上述八点,只是我所找到的例子中最突出的几例,类似的例子随时都可以碰到,不足为奇,但重要的是要理解到这种错位的深层次的文化根基,才能使中西文化和哲学的融通有真正的进展。

* 发表于《福建论坛》2001年第5期。

[1] 杨国荣:《从严复到金岳霖:实证论与中国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2页。
[2] 黄见德:《西方哲学东渐史》,武汉出版社1991年,第96页。
[3] 王攸欣:《选择•接受与疏离》,三联书店1999年,第59-62页。
[4] 王攸欣:《选择•接受与疏离》,三联书店1999年,第64、66页。
[5] 王攸欣:《选择•接受与疏离》,三联书店1999年,第67-68页。
[6]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石冲白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350页。
[7] 《王国维文集》,第214-215页。
[8] 钱钟书曾对此有过中肯的批评,见《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第351页。王攸欣在《选择•接受与疏离》中就此为王国维辩护,似无说服力,见该书第71-73页。
[9] 黄见德:《西方哲学东渐史》,第256页。
[10] 胡适:《实验主义》,转引自同上,第254页。
[11] 胡适:《实验主义》,转引自同上,第51页。
[12] 杨国荣:《从严复到金岳霖》,第49页。
[13] 杨国荣:《从严复到金岳霖》,第64页。
[14] 见《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41页。
[15] 见《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43页。
[16] 见《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40页。
[17] 见《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41页。其实康德从未混淆这两词,也未用过transzendete Idealitaet这一词组。
[18] 焦竑曾在《李氏续焚书序》中说“使世知先生之言有关理性”,此处联用宜理解为“理和性”。
[19] 《王国维文集》,第352页,王氏此文讨论颇繁杂,然多所误解。
[20] 即“语言学起源”和“生存论起源”,参看拙著:《思辨的张力——黑格尔辩证法新探》第一章,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
[21] 可参看拙文:“论中国哲学中的反语言学倾向”及“论中西辩证法的生存论差异”,分别载于《中州学刊》1992年2期及《江海学刊》1994年3期。
[22] 《王国维文集》,第356页。
[23] 转引自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1982年,第346页。
[24] 转引自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1982年,第546页。
[25] 黄见德:《西方哲学东渐史》,第318页。
[26] 黄见德:《西方哲学东渐史》,第578、575页。
[27] 杨国荣:《从严复到金岳霖》,第126页。
[28] 见拙文:“要有中国语境的现实感”,载《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2000年5月9日。
[29] 可参看拙著《思辨的张力——黑格尔辩证法新探》第216、235-237页。
[30] 黄见德:《西方哲学东渐史》第515页。
[31] 60年代以前苏联理论界的主流一直主张把“否定之否定律”从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中排除出去。
[32] 具体分析可参看拙文:“论中西辩证法的生存论差异”,载《江海学刊》1994年3期。
[33] 见《杜登德语大词典》1983年苏黎世版。
[34] 《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287页。
[35] 为此我准备把我在《黄与蓝的交响》(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第五章中提出的“实践论美学”更名为“新实践论美学”,以与流行的标榜“实践论”的美学区分开来。
[36] 参看陈康:《论希腊哲学》,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476页。
[37] 例如,可参看王路:“读不懂的海德格尔”,载《哲学译丛》2001年3期。

mardi 12 janvier 2010

从《文化偏至论》看鲁迅早期思想的矛盾

2005-5-30 22:33:00 邓晓芒

鲁迅在给许广平的一封信中曾说到自己的内心矛盾:“或者是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这两种思想的消长起伏罢”,例如说,“同我有关的活着,我倒不放心”(这是人道主义,因为总是在担心别人活得怎么样),“死了,我就安心”(这是个人主义,因为人都是要死的,而死是每个人自己的事,不必去管他人)。“所以我忽而爱人,忽而憎人;做事的时候,有时确为别人,有时却为自己玩玩,有时则竟因为希望生命从速消磨,所以故意拚命的做。”(《两地书》)我在“继承五四,超越五四——新批判主义宣言”(载《科学•经济•社会》1999年4期)一文中对此评论说,西方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本来是靠一种超越世俗生活的彼岸信念而结合成一种普遍的独立人格的,但在引入中国这样一个缺乏彼岸信念的文化中来时便解体了,个人主义被理解成中国传统“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狂士风度,失去了普遍性,人道主义则被理解成中国传统“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圣人主义,失去了独立个性。这就使得鲁迅的这一矛盾无法调和,必然在内心极端痛苦中导致自己的“生命从速消磨”的悲剧。当然,鲁迅本人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否则他就会更仔细地检讨一下自己在吸收西方思想时所不自觉地产生的偏差,并找到平衡自己的心态的方法了。在本文中,我打算追溯一下鲁迅的这一矛盾在他的早期作品、特别是《文化偏至论》(1908年)中所埋藏的根苗,以揭示五四以来中国知识分子接受西方文化一开始就存在着的某种误读,从而深化我们对这一场思想运动的性质的理解。

(一)

《文化偏至论》一开篇,鲁迅就探讨了近世中国落后的原因。自古以来,中土华夏依仗自己固有的典章文物傲然于四夷,周边各国文化“无一足为中国法,是故化成发达,咸出于己而无取乎人”,又由于交通阻隔,未能与古代希腊罗马相互学习,养成了封闭自大心理。这就导致国人在近代尤其显得麻木不仁,“见善而不思式”,一旦西方列强挟“方术”来攻,则遭惨败。如何拯救危难?有些人不顾国情,“竞言武事”,以为国家首事在于装备西方的“钩爪锯牙”,既可御敌于外,又可提高本国文化,“极世界之文明”。鲁迅认为这种思路不是“根本之图”,国民素质孱弱,即使有现代化的武器,“奚能胜任,乃有僵死而已矣”。第二种方案是“制造商估”和“立宪国会”。对前者(即发展工商业)鲁迅认为属于个人温饱之事,纵不提倡人们也在孜孜以求,犯不着打出“力图富强”的旗号;至于后者,鲁迅表现出对西方立宪议会制度在中国的命运的深深忧虑,即“必借众以陵寡,托言众治,压制乃尤烈于暴君……即缘救国是图,不惜以个人为供献,而考索未用,思虑粗疏,茫未识其所以然,辄皈依于众志”,这就像有病之人乞灵于巫祝一样危险,更不用说大批屑小之徒以此作为谋利之借口,晋升之阶梯了。鲁迅叹道:“呜呼,古之临民者,一独夫也;由今之道,且顿变而为千万无赖之尤,民不堪命矣,于兴国究何与焉”,竟与当年霍布斯鼓吹专制独裁的理由如出一辄(霍布斯在论证君主制优于民主制时说,君主制中只会有一个尼禄(即暴君),在民主制下却可能会有许许多多的尼禄。)。

当然,鲁迅的本意并非鼓吹专制,而是认为在个人素质低下、“势利之念昌狂于中”,“志行污下,将借新文明之名,以大遂其私欲”的情况下,立宪国会的方案不可能不变味,其流弊较专制统治之下更甚。后来(1934年)瞿秋白对此惊呼道:“这在现在看来,几乎全是预言!”针对以上谬见,鲁迅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当今兴国之计,“所当稽求既往,相度方来,掊物质而张灵明,任个人而排众数。人既发扬踔厉矣,则邦国亦以兴起”。鲁迅的这一提法是与当时的风气大相悖逆的,他所抨击的“物质”与“众数”两端,正是洋务派和改良派的主张,这两者在后来进一步发展为五四运动的“德先生”和“赛先生”。但鲁迅比这两种主张都看得更为深远,在他看来,物质(科学)的主张也好,众数(民主)的主张也好,都要看是什么样的人来执行,若精神不张,个性不立,则凡事不举。

因此,忽视人的素质而专注于外部功效,羡慕西方的科技手段、典章制度而昧于其人性根源,这无异于舍本求末。鲁迅认为,物质和众数都是西方十九世纪文明迁流所导致的一种“偏至”(偏颇),在西方是有其“不得已”,但“横取而施之中国则非也”,更何况即使引进西方的物质和众数成功,在西方却已成过时之物,陷入人家已经克服的偏至,岂不永远跟在人家后面爬行?为说明这一点,鲁迅追溯了西方物质和众数产生的历史渊源。

他指出,自罗马统一欧洲以来,西方中世纪教皇统治“梏亡人心,思想之自由几绝”;路德改革宗教,影响遍及世俗社会,君主与教皇对抗,而思想的解放导致哲学与科学的发展,地理发现和工商业的兴起,并“进而求政治之更张”。但君主上升为绝对权力后,越加压制人民而不受牵制,“而物反于穷,民意遂动,革命于是见于英,继起于美,复次则大起于法朗西,扫荡门第,平一尊卑,政治之权,主以百姓,平等自由之念,社会民主之思,弥漫于人心”。另一方面,在这场大革命中立下了汗马功劳的是一大批科学家:“其时学者,无不尽其心力,竭其智能,见兵士不足,则补以发明,武具不足,则补以发明,当防守之际,即知有科学在,而后之战胜必矣”,自此,西人对于科学“信乃弥坚,渐而奉为圭臬,视若一切存在之本根”。于是,这两种思潮,即民主思潮和科学思潮,各自构成了“十九世纪大潮之一派,且曼衍入今而未有既者”。但两者的弊病或“偏至”之处也就暴露出来了:前者导致“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后者导致科学“将以之范围精神界所有事,现实生活,胶不可移,惟此是尊,惟此是尚”。

但在鲁迅看来,众庶并不足以“极是非之端”,物质亦不足以“尽人生之本”,这种时代潮流不过是西方文明发展的矫枉过正的偏向而已,且已为十九世纪末西方哲人(如尼采等)所察觉,遂“掊击扫荡”,“以反动破坏充其精神,以获新生为其希望”。后一思潮植根于十九世纪初的德唯心论(即“神思宗”),对当时的文化偏至进行纠偏,被鲁迅称为二十世纪“新生活之先驱”,并从中拈出两大核心思想:“非物质”和“重个人”,命名为“神思新宗”。

于是鲁迅对他所说的这两大核心思想展开了辩护和鼓吹。他首先把“个人”概念与通常的“害人利己”区别开来,而限定为“入于自识,趣于我执,刚愎主己,于庸俗无所顾忌”,认为这是法国大革命以来“渐悟人类之尊严”、“顿识个性之价值”的结果。但与此同时,“社会民主之倾向,势亦大张”,“此其为理想诚美矣,顾于个人殊特之性,视之蔑如,既不加之别分,且欲致之灭绝”,必将导致“全体沦于凡庸”。此时西方有一批“先觉善斗之士”起来反抗这一流弊,鲁迅举出了斯蒂纳、叔本华、克尔凯廓尔、易卜生、尼采诸人为楷模,鼓吹“立我性为绝对之自由者”,及“不若用庸众为牺牲,以冀一二天才之出世”的“超人”之说。又举古代苏格拉底、耶稣、刺杀凯撒的布鲁多,都遭大众迫害之事,说明众数之“变易反复”而“无特操”。结论是:“多数之说,谬不中经,个性之尊,所当张大”。至于“非物质”,他认为也是为了“抗俗”。物质文明固然是“现实生活之大本”,但强调过度,必将“失文明之神旨”,即丧失“主观之内面精神”,物欲横流,性灵黯淡。所以十九世纪新神思宗崇奉的意志主义和主观主义,一是用主观去规范客观物质,一是视主观心灵比客观物质更高贵,而后一含义更是此一思潮的内在原因。由是而“鹜外者渐转而趣内”,“知精神现象实人类生活之极颠,非发挥其辉光,于人生为无当;而张大个人之人格,又人生之第一义也”。这种人格与古典哲学(黑格尔)及浪漫派(莎夫茨伯利、卢梭和席勒等)所主张的和谐人格均大不相同,具有某种偏激性,体现为一些“意力轶众”的“勇猛奋斗之才”。但鲁迅在赞扬之余,也认为“虽然,此又特其一端而已”,即另一种偏至,它正好从另一面反映出西方的文明流弊,性灵隳沉,“此正犹洪水横流,自将灭顶,乃神驰彼岸,出全力以呼善没者尔,悲夫!”所以鲁迅其实并不以为这种新思潮就一定可以作为人类精神的未来归属,而是认为“其将来之结果若何,盖未可以率测”。

那么,鲁迅为什么要把这样一种前途渺茫的外来思想引入中国并大力宣扬呢?用他的话来说,“今为此篇,非云已尽西方最近思想之全,亦不为中国将来立则,惟疾其已甚,施之抨弹”,即为了“作旧弊之药石,造新生之津梁”,“出客观梦幻之世界”,发扬主观“精神生活之光耀”。这样,“内部之生活强,则人生之意义亦愈邃,个人尊严之旨趣愈明,二十世纪之新精神,殆将立狂风怒浪之间,恃意力以辟生路者也”。所以,前途虽未可臆测,但这是唯一的出路:“此所为明哲之士,必洞达世界之大势,权衡较量,去其偏颇,得其神明,施之国中,翕合无间。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总之,物质与众数,是欧美列强用来炫耀于天下者,但“根柢在人”,学习西方要学到根本。所以中国要在当世生存,“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而不能贪求表面的“现象之末”。否则,中国过去的毛病就在于“尚物质而疾天才”,现在又借外力而“重杀之以物质而囿之以多数,个人之性,剥夺无余”,则传统与西化“二患交伐,而中国之沉沦遂以益速矣”;甚至书名作《坟》,他也自认为是一种“取巧的掩饰”,即明明是舍不得,但出于“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的果实的人”的考虑,预先把那叫作“坟”,将来要追究起来了,可以借口开脱自己。例如,在白话文运动中,复古派就恰好引鲁迅的这几篇文言文字来证明古文的用处,“实在使我打了一个寒噤”,并检讨“自己却正苦于背了这些古老的鬼魂,摆脱不开,时常感到一种使人气闷的沉重。就是思想上,也何尝不中些庄周韩非的毒,时而很随便,时而很峻急”。“我常疑心这和读了古书很有些关系,因为我觉得古人写在书上的可恶思想,我的心里也常有……我常常诅咒我的这思想,也希望不再见于后来的青年”,并再一次强调他劝青年不要读中国书“乃是用许多痛苦换来的真话,决不是聊且快意,或什么玩笑,愤激之辞”。总之可以看出,在这里面通篇充满着矛盾和犹疑。

(二)

那么,鲁迅所感到痛苦、哀愁、后悔甚至要加以“诅咒”的到底是什么?我们的确在《文化偏至论》及其他一些文章中看到庄周式的“随便”和韩非式的“峻急”,前者如对个性的张大、对“独往来于自心之天地,确信在是,满足亦在是”的精神境界之向往,后者如力图把“尊个性而张精神”作为一种救国的“道术”,并居然想在几十年间像动手术般地完成这一改造国民性的艰巨任务,“假不如是,槁丧且不俟夫一世”。但这两种有“毒”的心态“毒”在哪里?与西方的“神思新宗”相比有什么差异?在何种程度上是对西方文化的一种误读?这正是我所关心的。

首先我想指出的是,庄子式的“尊个性而张精神”与西方式的个人主义虽然都不是“害人利己”的意思,但本身却还有一层根本的区别,这就是,庄子的个性是自满自足的,西方的个人主义却是永远的自我怀疑、自我审视和自我超越。因此,庄子“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是一种极其幸福、极其温顺的阿Q哲学,即“精神胜利法”;反之,以尼采为例,西方的极端个人主义是一种极端痛苦的追求,如尼采笔下的“疯子”:“他大白天点着灯笼,跑到市场上不停地喊叫:‘我寻找上帝!我寻找上帝!’”“上帝真的死了!是我们杀死了他!……有谁能洗清我们身上的血迹?”“难道我们不能使自身成为上帝,就算只是感觉仿佛值得一试?”。这种罪感和这种带罪超越感是庄子绝对没有的。当然,鲁迅并不完全是庄子式的自满自足,但也还没有达到尼采式地追求“超人”;他的内心痛苦并不是来自于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而是来自于在强大的传统及世俗压力下不能或不敢将自己的真心敞露出来,即来自于无法做到自我肯定、自满自足。所以鲁迅说:“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发表一点,酷爱温暖的人物已经觉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来,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样。我有时也想就此驱除旁人,到那时还不唾弃我的,即使是枭蛇鬼怪,也是我的朋友,这才真是我的朋友。倘使并这个也没有,则就是我一个人也行。但现在我并不。因为,我还没有这样勇敢,那原因就是我还想生活,在这社会里。”

可见在这里,鲁迅心目中还有一个未敢暴露的“真我”(“我的血肉”)在,这个真我所面临的最大危险不是它自己,而是外来的沉重压迫。所以尽管《狂人日记》中承认自己是“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说“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但究其原因,却是“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即受了历史和环境的污染,所以必须“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否则会被“真的人”除灭了。显然,所谓“真心”和“真的人”,在他看来就是没有受到四千年历史“污染”的人,即“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所以他最后的呼吁是“救救孩子”,即回复到人的赤诚本心、真心,如同老子所说的“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鲁迅所沉痛忏悔的仍然是历史罪(尽管已不是个人的历史罪,而是国民的历史罪),但还不是“原罪”,不是每个人“本心”和“真心”中必然隐藏着的罪(人性本恶)。他没有把忏悔当作一个人格成熟的人任何时候都必须承担起来的内在素质,而只是当作一种权宜之计(所谓“中间物”),和一种自我牺牲,即“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孩子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这种“一劳永逸”式的牺牲精神固然感人,却不能不是对人性的一种温情的幻想。的确,在1925年的《墓碣文》中,他已经对自己的这种“真我”、“真心”提出了怀疑:“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痛定之后,徐徐食之。然其心已陈旧,本味又何由知?”但终于“疾走,不敢反顾”。他只觉得一旦连自己的“真心”都不可知,那就是彻底的虚无主义,一切都不用说了;他没有看到,只有在不断地“抉心自食”、不断在旧伤上添加新痛以更深入地认识自己的无限过程中,人的“真心”才能体现,这就是尼采的永远自我超越的“强力意志”。鲁迅正是在自己的这种强力意志面前退缩了,他承受不了尼采式的虚无主义,这种虚无主义,如海德格尔指出的,“在其本质中就是一种与存在本身同时进行的历史”,真正的生命则意味着“求意志的意志”(强力意志)。所以总的来看,鲁迅对国民性的批判还未能上升到对人性的批判,他的“解剖自己”基本上还是属于(或退回到了)一种中国传统式的反省和忏悔精神,如曾子所谓“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也就是看自己的本性、真我(忠、信、习等)是否遭受了污染和蒙蔽,是否“中了”外部影响的“毒”,以及如何摆脱和防范这种毒素。而最终目标则是摆脱“国民性”的病态,恢复人的赤子本性,达到“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的自满自足。其实这种思维方式才是中国国民性的毒根,在这点上,儒家和道家是相通的(鲁迅自以为受孔孟影响不大,看来并不确切,详后),唯与西方“新神思宗”(尼采等)不可同日而语。

由此可见,鲁迅说“尊个性而张精神”,心里想到的是一种嵇康式的“师心使气”的痛快感,一种“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的渲泄感,唯如此,才能“匡纠流俗,厉如电霆,使天下群伦,为闻声而摇荡”。然而,周围社会和历史传统对人的这种自然本心构成一种严酷的压制,这种压制一直深入到人心的内部,甚至成为一种自己对自己的压制,使鲁迅觉得“背了这些古老的鬼魂,摆脱不开,时常感到一种使人气闷的沉重”:这才是鲁迅感到苦恼和悲哀的真正的原因。就是说,他的矛盾本质上并不是他的本心中的内在矛盾(自我否定、自我超越),而是他的本心与外部世界的矛盾,尽管这外部世界的毒素也侵入到了他的内心,但毕竟不是发自他的内心,因此总是有可能摆脱、清除和防止的;但现在又没能做到,所以他痛苦与自责不已。这就是导致他那韩非式的“峻急”的内部原因。

(三)

这就引出了鲁迅思想中基本矛盾的第二方面,即他所理解的“人道主义”。很明显,既然他的解剖自我、否定自我并不是真正解剖和否定他的真心、本心,而只是要清除这本心所感染上的外来的病毒,因而最终是要清除由历史中带来并流布于世道人心中的社会病毒,使社会能重新恢复健康,焕发生机,所以他对“个人主义”的鼓吹也就必然带上了匡时救世的“内圣外王”色彩。他曾非常自信地说:“孔孟的书我读得最早,最熟,然而倒似乎和我不相干”,但潜意识中,他从来没有把学问、思想和艺术摆在国家社稷之上(像西方思想家那样),而是把一切都看作拯救国民的工具(“道术”)。所以我们看到整篇《文化偏至论》都是在为国家“乃始雄厉无前,屹然独见于天下”、“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而立计献策,如同谋士。当然,这也是那时直到今天绝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的通例。

其实,自古以来,道家学说本身就有“无为而治”和“应帝王”的一面,并在汉初黄老之学中展示过它的政治实用效果。但儒道相结合的中介是法家的政治实用主义。鲁迅排斥社会民主的“多数之说”,昌言“置众人而希英哲”,其理由也恰好是站在国家立场上“揆之是非利害”;至于是否公正,及在何种意义上平等,则未在他考虑之列,这就落入了法家的“峻急”,与他的“人道主义”情怀(实即儒家的悲天悯人)大相冲突。要消除这一冲突,只有去掉法家这一环节,不是把个人主义作为治国的“道术”,而是当作一种个人生活态度来提倡。这对于道家可以带来一种美好自然而又温和无害的印象,对于儒家也可以获得一种“互补”的心理平衡。但这样一来,所谓“人生意义,致之深邃,则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的理想就成了纯粹乌托邦式的空谈了。试问个性“张”了之后,各是其是,如何能“转为人国”?真正的“个人主义者”,如杨朱那样“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的唯“我”论者(有人把这一派也划归道家),是决不会操心国家如何的,甚至连别人是否理解和赞成自己的观点都不会在意(所以这一派没有留下任何著作(鲁迅在1927年的《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也提到:“墨子当然要著书,杨子就一定不著,这才是‘为我’。因为若做出书来给别人看,便变成‘为人’了。”)但西方的个人主义者都著书,却不是“为人”,仍是“为我”,即为自己谋取名利,如塞涅卡、叔本华等人。)。其实鲁迅的矛盾从更深的文化维度来看,乃是道家理想和儒家关切的矛盾:要做独立人,就无法做“国人”,反之亦然。

于是,阴差阳错地,鲁迅就把儒家忧国忧民的救世情怀与西方的人道主义混为一谈了。当然,在鲁迅心目中,人道主义的西方代表是托尔斯泰。其实托翁并不怎么“西方”,一半还是东方的同胞。他的一句“你改悔罢!”风靡一时,释放自己的农奴、分自己的地给农民的行动也使中国一代知识分子绝倒。但那名言其实是圣经上的句子,托翁虽然不是正统东正教徒,但他面前无疑是有一个上帝在的,对此当时的人却来不及细想,只觉得他心地纯洁,人格伟大,真正是中国传统所谓的“圣人”。鲁迅在《破恶声论》(与《文化偏至论》同年发表)中把他与奥古斯丁、卢梭并列,赞曰“伟哉其自忏之书,心声之洋溢者也”(按此三人均有《忏悔录》问世),并说凡要学他们“善国善天下”的人,“则吾愿先闻其白心。使其羞白心于人前,则不若伏藏其论议,荡涤秽恶,俾众清明”,即一个人如果羞于把自己的真心(“白心”)坦露在众人面前(用今天的话说即“斗私批修”、“触及灵魂”),就不配谈论国是。但托翁等人的忏悔只是一种信仰的功课,决不是要以此来洗净自己的灵魂,更不说明自己从此就成了圣人,可以对国家社会和他人施以“改造”了;而是表明自己知罪,因而仅仅使自己具有“获救”的资格,而不具有“治国平天下”的资格。所以托翁并不以为自己有能力叫别人“改悔”,“荡涤秽恶,俾众清明”(只有上帝才能做到这一点),他的为人民做好事并不是要用自己的行为(善功)证明自己是好人,也不认为他所同情的人民有多么伟大,值得他为之“服务”。勿宁说,他和他所同情的人在他眼里都是一些罪人,只有知罪和忏悔的生活才是有意义有道德的生活。儒家救世情怀和西方人道主义的这一错位实在是错得太厉害了,这也正是导致鲁迅对西方民主制产生严重误解的原因。

这种误解主要体现在对卢梭“社会契约”论原理的不熟悉(鲁迅在1928年还承认自己“未曾研究过卢梭和托尔斯泰的书”),这导致他把“个人主义”原则与“众数”原则完全对立起来,而没有认识到民主思想至少从理论上正是由个人主义原则引伸出来的。他把“平等自由之念,社会民主之思”理解为:“凡社会政治经济上一切权利,义必悉公诸众人,而风俗习惯道德宗教趣味好尚言语暨其他为作,俱欲去上下贤不肖之闲,以大归乎无差别。同是者是,独是者非,以多数临天下而暴独特者”。这样的社会,简直不能设想其存在。其实,在卢梭那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有前提的,也是有限制的。他在《社会契约论》里明确地说到:“事实上,假如根本就没有事先约定的话,除非选举真是全体一致的,不然,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抉择这一义务又从何而来呢?……多数表决的规则,其本身就是一种约定的确立,并且假定至少是有过一次全体一致的同意。”卢梭所确立的民主制的基本思想并不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是一个更高的原则,即“公意”(la volonté générale,亦译作“共同意志”),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是由公意选择和制定出来的,从原则上说,公意本来也可以不选择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选择例如说全体服从全体(这极少有可行性),或多数服从少数、甚至服从一个人的原则(如在战争情况下),那都只是一个具体执行的问题,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是具有可行性而又弊病最少的原则,因而被采纳得最多而已。所以公意并不能等同于“众意”(la volonté de tous)。众意即“所有人的意志”,它们是众说纷纭、各不相同的;公意则是包含在这些杂多意志中的那种每个人所共同的东西。例如,每个人都可以不同意别人、哪怕是多数人的意见(这都属于众意),但每个人都必须维护别人、哪怕是与自己意见极端对立的人的发言权(这属于公意)(伏尔泰有句名言:“我坚决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法律也是如此,每个人都可以认为某项判决不公正,或某条法律必须修改,但没有人能够真正不要法律,无政府主义者离了法律,首先遭殃的是他自己。尼采之所以能宣扬他的超人学说,而没有被不喜欢他的人处以私刑,端赖当时已基本确立的德国资产阶级法律。法律是个人自由的保障,哪怕对那些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也是如此。当然这只是从抽象的大原则上来说的,至于具体在实施中法律(公意)不得不走向异化,变成多数对少数、甚至少数对多数(这点鲁迅还没有看到)的压制,并且人们还心甘情愿地忍受这种压制(变成“庸人”),这已经是在更高层次上的问题了,是在连起码的法制都还没有建立的国度里所不容奢谈的。卢梭当时的意思是,民主制当然不是最好的制度,而是在一定历史时期最“不坏”的制度,这点现在已得到公认了。

鲁迅当时是在中国社会现状的条件下,以中国人的心态来看待西方民主制的,因而他对西方民主制在中国的实验前景的预见是非常准确而合乎国情的。但也正因此,他的这种心态从理论上看并非不值得检讨。首先,他是以儒家道德标准来衡量民主制的合理性的,在他看来,民主制之不可取,一个重要理由是其鼓吹者“乃无过假是空名,遂其私欲”,“势利之念昌狂于中,则是非之辨为之昧……况乎志行污下,将借新文明之名,以大遂其私欲者乎?”其实,西方民主制并不是建立在良好的道德动机上的,而是建立在理性上的;在道德方面,民主制勿宁是假定一切人都是自私的,并且是懂得为自己谋利益的,一个聪明的利己主义者必然会选择民主制。用中国人的眼光来看,甚至可以说民主制是一个由“坏人”自己为自己(为一切“坏人”)建立的制度。道德不是民主制的基础,相反,民主制才为真正的(而不是虚伪的)道德奠定了现实的基础。中国民主政治的变质不是由于多了私心,而是由于少了理性,这是鲁迅在当时不可能认识到的。其次,更重要的是,他又是以道家的狂放无羁来反抗民主制所可能带来的对个人的约束的,而从未想到过个人的真正自由不是任意,不是任情使性,不是摆脱一切束缚,而是自律。民主制正是自律的结果,因而也是自由的结果,自由意志制定(或选择)了民主制来保障自己的自由,“自己活,也让别人活”,只有让别人活,自己才能自由地生活。所以自由不单是一种情感或意愿,而且是理性,正如康德指出的,实践理性的自由就是自律。鲁迅心目中的自由则只是“天才”的自由,是在心性、才情和“性灵”方面少数超群之士不受压制的自由,正因为“建说创业诸雄,大都以导师自命。夫一导众从,智愚之别即在斯”,所以必须“置众人而希英哲”、“排舆言而弗沦于俗囿”。然而,鲁迅又没有看到,即使这样一种天才的自由,也只有在民主制下才最少受到压制。只有当广大“庸众”能够自觉地或在法律强制下克制自己破坏他人生活方式的欲望时,天才人物才有最多的机会脱颖而出。所以尼采可以狂言惊世,鲁迅却只能吞吞吐吐。当然天才为此也必须付出代价,这就是他也必须遵守同一个法制,不得任意破坏别人(“庸众”或别的天才)的生活方式,但这个代价是值得的。

我并不否认鲁迅事实上是对的,因为他针对的是中国的现实。但理论上呢?这一问也许有点迂,但恰好这是最要命的:中国人历来不大考虑理论问题,只考虑现实问题,这正是一切西方理论搬到中国来都要变味的原因。鲁迅同样未能逃出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他要为国人“尊个性而张精神”,却只想到去打动中国人的情感(这当然也不可少),而没有想到要搞清自由的理论,要研究卢梭、托尔斯泰的学说,更不用说研究康德的学说了。他也许觉得这些理论离中国太远,且太迂回,不如“投枪和匕首”来得直接,所以先是做文学,最后就只剩下杂文了。当然我们不能苛求鲁迅,时代的进步有它自己的步调。鲁迅是一个开拓者,但在某种意义上他又的确是一个“中间物”,一个过渡。他希望他的作品“速朽”,我们却希望他的思想永存,不是为了停留在他的思想上,而是为了不断给我们反省,激励我们进一步向上攀登。

(四)

现在我们可以来看看鲁迅思想矛盾的全貌了。在《文化偏至论》中,这一矛盾其实已暴露得很明显了。如他把19世纪西方文化的“偏至”归结为“物质”和“众数”,但文末突然冒出一句:“夫中国在昔,本尚物质而疾天才矣”,这种“偏至”又似乎是中国本土固有的了。可见他其实是以中国“在昔”对物质和众数抱有逆反心理的道家心态来看待19世纪西方的物质和众数的,却托身于19世纪末最新进的“新神思宗”作为自己理论上的依据,颇类似于今天某些“后现代”的鼓吹者(实际上不过是“前现代”的沉迷者)的做法。又如他反对立宪国会的理由本来是“众以凌寡”、多数压制少数;但在同一段中又说“为按其实,则多数常为盲子,宝赤菽以为玄珠,少数乃为巨奸,垂微饵以冀鲸鲵”,似乎又是反对其“寡以愚众”、少数操纵多数了,体现出“个人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相互交错。又如他追述法国大革命以来的思潮发朕,说到人们“久浴文化,则渐悟人类之尊严;既知自我,则顿识个性之价值;……自觉之精神,自一转而之极端之主我”,至此全是褒扬之辞;接下来“且社会民主之倾向,势亦大张,凡个人者,即社会之一分子,夷隆实陷,是为指归,使天下人人归于一致,社会之内,荡无高卑”,(着重号为引者所加。),应为贬意,中却以一“且”字相连,不显转折,似仍含褒;再接下来:“此其为理想诚美矣,顾于个人殊特之性,视之蔑如……流弊所至……”云云,此时才显明确贬意,但仍承认“为理想诚美矣”,显得极为勉强。什么理想?鲁迅的美好理想是张扬个性、由个性而“立人国”的社会,而“夷隆实陷”“荡无高卑”的社会则是一个丧失个性的社会,它只能是儒家“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理想(如康有为所鼓吹的),这种理想正是他通篇抨击的,怎么会“诚美矣”呢?又如“物质”一词,含义颇丰,鲁迅先肯定物质文明之兴起与“束缚弛落,思索自由”有关,“非去羁勒而纵人心,不有此也”,甚至认为科学的创立者也是个性独立的天才,“大都博大渊深,勇猛坚贞,纵迕时人不惧,才士也夫!”,可见物质文明实为近世精神文明之一即科学精神的体现;鲁迅对它的批判,亦只限于“崇奉逾度,倾向偏趋,外此诸端,悉弃置不顾”,以及“人惟客观之物质世界是趋,而主观之内面精神,乃舍置不之一省”,即一是批判它过分专权,对其他精神生活都加以排斥(唯科学主义),二是批判它本身也丧失了精神层面,成了对客观物质的片面贪求(技术主义和享乐主义)。但照此来看,要反对的就不是物质文明本身,而只是对物质文明的态度,即物质文明的唯一霸权及对物质文明两因素(科学和技术)的肢解和偏颇了。但鲁迅的口号却是笼而统之的“非物质”,而且将一切由上述偏颇所带来的社会弊病,如灵明亏蚀,旨趣平庸,物欲来蔽,进步以停等等,全数归于“物质”,与中国历代儒道对利欲财货的贬抑如出一辙。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自相矛盾?可以看出,最主要的是,早期鲁迅在尚未吃透西方文化内在精神的情况下,出于儒家“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救世情怀,而“拿来”了西方当时最"先锋"的激进思潮,附会上自己骨子里的道家精神,以作“旧弊之药石,新生之津梁”。而对西方文化的误读,归根结底就在于丢失了西方思想中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例如,西方基督教的个人主义就在于个体灵魂在个人自身中造成的灵与肉的分裂以及向彼岸的超升,非基督教的个人主义则要么有一个先验的原则,如假定人虽然身为动物却具有一种超越动物的自由意志(卢梭的“人生来自由”或康德的“先验自由”),要么把超越性本身当作绝对的原则(黑格尔的“自我否定”的主体或尼采的“超人”);西方基督教的人道主义就在于基于“原罪”意识之上、通过“爱你的邻人”甚至“爱你的敌人”来为自己赎罪的观念,这是不管现实中的人是否值得“爱”的一条彼岸的(上帝的)命令,非基督教的人道主义则表现在通过“自然法”和“社会契约”承认和保障每个公民的个人权利,其基础是“人所固有的我无不具有”这一“抽象人道主义”原则,包含对每个人的缺点宽容和同情的意思。

自从中国人接触西方文化以来,对西方“抽象人性论”的抵触和批判一直是我们的一种近乎本能的倾向,我们不要抽象,只要具体。这不能不说与我们民族固有文化中的某种偏向有关。但抽象和具体的辩证法就在于,尽管抽象不能脱离具体,但只有从抽象才能上升到真正的(而不是“表象的”)具体(“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参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因而具体也不能脱离抽象。撇开抽象人性的那种“具体”的人性只能坠落为一大堆零星的纠缠于自然物中的现象,主要是肉体(自然养生和自然繁殖)和情感(喜怒哀乐或亲情)的现象,而无法树立起坚实的个体人格来。鲁迅的局限不是他个人的局限,而是民族文化的局限,也是时代的局限。当然,他在后来对他早年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局限也有了相当程度的觉悟和克服,但始终未能摆脱自己的根本矛盾。而在一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们也许终于是至少在思想上首先超出这一局限的时候了。

lundi 11 janvier 2010

约翰•德比舍尔:寻找中国科学

我读这篇文字,当作是盎格鲁-撒克逊思维的缩略图。

指望盎格鲁-撒克逊人对文明给出深刻的、本质的解释是妄想,对“李约瑟难题”这个伪问题也一样。经验主义的、最早脱愚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很难理解文明层次差别背后的因素,很少追问他们自己为什么是这样的而不是像地球其他地方的人那样——这几乎是他们多数人的盲点。他们在地球上原是最特出的一群怪物,却以得之太易,视自己达到的程度为当然,反而看别人成怪物,故此才有“李约瑟难题”这样的伪问题。不知桎梏、愚昧、停滞才是前现代人类生存状态的主流,自由、创造、进取反是人生偶然的异葩——虽然这异葩一旦破土而出,就是足以改变地球的决定性因素。他们各领域的科学家对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李约瑟难题”亦在其列)孜孜以求,各有所见,各有所蔽,却并不反思他们自己做这些事情的动力来自何方。我们懒惰愚蠢的支那人默念着南华真人“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不争论”心法秘诀,只消一句“某些吃饱了撑着的外国人”就足以取消(而不是解决)一切问题,令冲动、好奇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所有努力和成就变得一钱不值——当然,是在我们支那人空洞的心里。

欧陆脱愚稍晚,脱愚的过程充满着斗争、失败、痛苦。因而欧陆的思维(主要是17-19世纪)更深沉,富有反思精神,富有穷追不舍的精神,换句话说,他们追问的问题,比盎格鲁-撒克逊人更“吃饱了撑着”。基本上我们支那人对欧陆的思维茫然不可解,因为我们支那绝大多数人自认绝顶聪明,鲜有那奋力脱愚的痛苦。而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乐观、宽容和功利、实际,在支那异化成老庄、申韩,反成取消思维、弥平痛苦的“饱醉”麻药和自强不息、成事奏功的“励志”养料。

然而两次大战以下,至晚冷战结束后(东中西欧不同步),欧人毕竟彻底告别了痛苦的脱愚阶段,渐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同侪并驱,已臻于福山所谓“历史的终结”。如福柯乃至德里达等辈,正以不甘这种终结而左冲右突。这些人对“现代化”或者说“脱愚化”的反思,自有他们的着眼处,原是脱愚的继续,而出于对脱愚历史的批判,其实是“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偏我支那人如获至宝,以出了那几位洋大人“反对”脱愚(支那人以为反思即反对),称许“愚得好”,便迫不及待往自身上浮想联翩去的了。于是对菱花顾影自怜,欣然有喜色,拄藜杖极目远眺,慨然生大痔。气无烟火,功深熔琢,身在污浊悲惨中而保持情绪稳定,所谓“识尽愁滋味,却道天凉好个秋”,最得土谷祠的生活情趣。

但支那也有觉察到自身之愚的少许人。这少许人的痛苦,恐怕会比17-19世纪的欧陆人更深——因为睁开的眼睛里的差距更大。也因此,这少许支那人也许会比现在的西方人自身更容易理解西方文明的原因,理解各种文明层次差别背后的因素——这种理解既不局限于精美而过于抽象的康德自由史观以及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也不局限于精细而过于枝蔓的现代各门科学,而是能够把两者整合起来的更深刻的理解。不过以目前支那人占有的各方面的基础知识,尚不足以臻此境界。这样的成就只属于未来的可能。我有一种预感,这样的成就要实现,不大可能在西方世界。西人思想界早就告别了笛福、孟德斯鸠、黑格尔面对愚昧文明的直率,相反,对自身的无止境的批判早就是定势,对愚蠢文明的谀美几乎成了不假思索的时髦,虽然他们事实上并不要“回去”。非西方人想要在西方思想界出头,批判西方才是捷径。阿裔的萨依德的东方主义批判声誉鹊起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至于批判非西方文明,那是只有西方人才有资格做的事情(譬如法拉奇、亨廷顿——亨廷顿的文明理论问题很大,这不去管他),还要冒险戴上不宽容的帽子。西方人对非西方人对西方文明的称许无动于衷,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傲慢——他们不需要你们这种动物来赞美——是任何人无法摆脱的人的劣根性的另一种表现。

回到这篇文章。文章的后半部枚举不少关于支那文明以及文明的解释和争论。盎格鲁-撒克逊式的思维让人忍俊不止,只觉得这些科学家too young,too simple,sometimes naif。作者本人则是时评家,自然不指望具备解答问题的能力。虽说如此,末了两段的点睛之笔却深得时评妙趣,轻快而充满诗意——所谓诗意,是指不能解答什么,也不能促使艰苦深刻的思维,却能以形象的趣味感动人的某种心思。


寻找中国科学

作者:约翰•德比舍尔(John Derbyshire)译者:吴万伟

作者简介:约翰•德比舍尔(John Derbyshire),《国民评论》专栏作家,新著《我们注定失败:恢复保守派悲观主义》即将由Crown Forum于2009年9月出版。

我的一个中学老师喜欢说,有两种方式可以让你成为名垂青史的世界名人:一是你的诗歌被收录在《牛津英国诗歌丛书》中,一是留下根据你的名字命名的数学定理。如果根据西蒙•温切斯特(Simon Winchester)写的传记中的几首诗歌来判断,英国学者李约瑟(Joseph Needham (1900–1995))不过是个水平一般的业余诗人。他确实是正规科班出身,不过学的是生物化学而不是数学,也没有李约瑟定理,甚至没有李约瑟猜想。但他确实因为根据他的名字命名的问题而名垂青史。李约瑟难题不仅是问题而且是引起无休止的争论,产生众多理论的大问题。

李约瑟是个特别聪明的人,他的学术生涯跨越两个完全不同的知识领域。他是如何从一个领域到另一个领域,取得了哪些成就呢?尤其是第二个领域的成就是读者非常感兴趣的内容。温切斯特写的传记很好地描述了李约瑟这个人及其他的工作。问题在其学术生涯的三分之二处出现,那时他已经是剑桥大学教授了。他已经有了写一本题目是《中国的科学和文明》的书的想法。1948年5月他向剑桥大学出版社提交了建议书。温切斯特重新提到了建议书的第一页。李约瑟说,这本书是“写给所有对科学史、科学思想、技术、与普通文明史的关系,尤其是亚洲和欧洲的比较发展感兴趣的所有受教育者。”接下来就是这个著名问题,分为两部分:

为什么(中国的)科学总是经验型的,局限在原始的或者中世纪的理论?他们文明中的什么限制性因素阻止了现代科学在亚洲的兴起?

我随后谈这个问题。首先,李约瑟的背景如何?这个传记作家会告诉我们李约瑟这个人的什么东西呢?

李约瑟的第一个职业身份是杰出的生物化学家。他在1921年获得剑桥大学学位,然后加入弗雷德里克•霍普金斯爵士(Frederick Gowland Hopkins)研究小组,他是维生素的发现者之一,也是剑桥大学生物化学界的第一个教授。这个年轻人在大学如鱼得水,无论裸体主义、英国民间舞蹈、基督教社会主义、还是性,他都充满无限热情地参与。1924年他和霍普金斯实验室的研究员多萝西•莫伊尔(Dorothy Moyle)签署了“开放的”婚姻。这个婚姻一直持续到她63年后去世为止。

结婚一个月后,李约瑟被授予博士学位,当选为学院的研究员,相当于教授。他在学术界站稳脚跟,1931年出版了三卷本著作《化学胚胎学》,这是这个微小领域里的权威性著作。

1937年夏末,李约瑟的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个年轻的中国女人鲁桂珍(Lu Gwei-djen)来到霍普金斯研究院留学,同时来的还有两位中国科学家。李约瑟和鲁很快相爱,他的妻子多萝西完全知晓和认可。因为对遭遇到的任何东西的强烈好奇心,李约瑟想更多了解中国也就不可避免。

温切斯特从李约瑟的日记中用细节重构了一些关键场景。李约瑟和他的新情人都喜欢抽烟。1938年2月的一个晚上,两个恋人躺在他房间的床上点燃了香烟。李约瑟问鲁香烟在中文里怎么说,她恰当地回答说“香烟”即有香味的烟。他接着请她把这个词写出来。她就手把手教他写出了这两个汉字。

鲁回忆说“突然,他对我说‘我必须学这门语言,否则我就完蛋了。”他要求她成为他的第一个老师,她很乐意地答应了。

就这样李约瑟获得了大英帝国在遥远的殖民地的管理者常常说的“睡觉字典”。他的高超智力和艰苦工作能力负责其余的一切。从1938年到1939年他勤奋学习,具有了流利的口笔头中文表达能力。鲁被聘担任剑桥中文教授的助教。到英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李约瑟已经准备好成为汉学家了。

在学习中文时,李约瑟仍然是生物化学教授。1942年,他出版了一本重要的著作《生物化学和形态生成》,此书成为该领域的标准教材长达20年。这个人的精力实在惊人。温切斯特汇报说:

他在完成这本著作的同时还在英国参加政治活动,在美国演讲呼吁人们关注中国人的苦难,同时忙于上课、撰写内容广泛的英国社会主义特别历史的专著、参加剑桥大学共产党会议、享受特别组织起来的复杂的爱情生活。

这是一本让读者看了以后感到疲惫和无能的传记。

亲身感受中国的机会出现在1943年初,这多亏了英国政府。英国驻中国的战时首都重庆大使馆附设了一个中英科技合作办公室的机构。李约瑟就是要到这个机构工作,看看能为中国科学家做些什么。

李约瑟去了,随身携带着他的无穷精力。在随后的三年里,他游历了中国全境,虽然西蒙温切斯特说的三万英里可能让人怀疑。他的旅行是11次分开的探险,每次探险的目的都是寻找中国科学家或者亲手送交他们需要的书籍或者设备。在抗日战争的艰苦条件下,中国专家往往藏在很奇怪的地方:云南的山洞里藏着生物化学小组,古塔里藏着物理学家,孔庙里有统计学家在工作。

李约瑟在中国的旅行产生了大量传说和故事,我不知道有多少是真实的。当我1980年代初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学习的时候,还听到人们在津津有味地讲述这些故事。西蒙温切斯的传记里若包括一些这样的故事该多好啊。就记忆所知,我听到的故事之一是这样的:李约瑟和他的团队骑马前往偏僻的林区。路上他们突然遭遇了另一队人马,惊恐的向导悄悄对李约瑟说为首的是当地臭名昭著的土匪头子。李约瑟下马,从这群人中出来来到土匪头子的马前,用他习惯的热情表演了一段英国民间舞蹈。土匪头子饶有兴趣地观看,当李约瑟表演完了后,土匪头子下马,走上前来表演了自己的民间舞蹈。僵局被打破了,人人都笑起来,他们相互握手,然后各自上路。

李约瑟1946年从中国回国时携带了大量知识宝藏。他的日记里记录了数百个对中国工艺和技术的观察。他还购买了很多箱有关中国科学历史的书籍,这些成为剑桥大学漂亮的东亚科学图书馆的基础。

随后出现了1948年的图书建议书,《中国的科学与文明》项目开始启动。到现在为止出版的已经有24卷,还有三卷在进行中。李约瑟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其中的15卷上。其他各卷是在他指导下由研究者编写的,直到他1995年去世。

但李约瑟的战后历史因为可耻的事件沾上了污点,即所谓的国际科学委员会(ISC),这是1952年在中国和北朝鲜敦促下建立的旨在调查美国在朝鲜战争开始到第二年中使用细菌武器的指控的共产党前沿组织。作为终生的左派,李约瑟很容易受骗加入这个委员会。

随后是那些凄凉的伪装,带有强烈的受骗倾向的充满同情心的外国旅游者被引领到到众多的波将金村庄(Potemkin Village)(形象工程,该词来自18世纪俄罗斯元帅,女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情人。——译者注)场所,据说这些地方有受污染的昆虫或者啮齿类动物如蟑螂,它们是被美国飞机空投下来的。李约瑟对所有这些都全盘接受。

他写到,他代表委员会采访了几十个中国科学家,他完全相信他们,认为那些都是一流的细菌学家,许多是他在1940年代都认识的人,是可靠的人。

人们可能不是第一次地纳闷,像李约瑟这么超级聪明的人怎么会轻易地被宣传伎俩所欺骗呢?我自己也曾在中国或者东欧共产党国家遇到过几次类似的活动,马上就知道演出的把戏。在1952年,政权刚成立不久,其表演肯定更粗糙。我认为,温切斯特在这里对李约瑟太好了,称他是“非常聪明和巧妙组织的歪曲真相的宣传的受害者”,“与其说他是恶棍倒不如说他是笨蛋”。

李约瑟的余波是可怕的。英国军队作为联合国军的一部分参与了朝鲜战争。在行动中有一千多人死亡,还有差不多同等数量的人受伤或者失踪。李约瑟受到剑桥大学同事的回避,并且上了美国国务院的黑名单。即使在1970年代黑名单取消后,他还是很难得到去美国的签证。

西蒙温切斯特还从苏联档案馆中找到关于国际科学委员会可耻失败的让人好奇的小故事。委员会访问中国和北朝鲜是在1952年的6月和7月。斯大林那时候已经73岁,显得老态龙钟。他1953年3月去世。针对国际科学委员会及其报告的喧闹正好发生在莫斯科权力交接的斗争刚开始加热后来被耗尽逐渐消失的关头。

苏联档案显示李约瑟看到的一切都是伪造的。但是,斯大林死后,仍然不稳定的苏联领导层——很可能是贝利亚——认为细菌战故事已经对苏联造成了外交伤害,因为西方很少人相信这些故事,那些为这次欺骗负责的人员应该受到纪律处分。苏联驻平壤大使被召回和起诉,次要些的领导被滚压碾平,考虑到我们对贝利亚的了解,很可能是字面意思的滚压碾平。

那么问题怎么样了?为什么中国没有产生现代科学呢?李约瑟自己似乎从来没有认为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他倾向于社会和宗教解释。统治皇权时代中国的学者官僚是接受儒家教育的人。该学说对人类事务、国家管理、行为规范的修养等特别关心,对自然世界几乎没有剩下什么感兴趣的空间。受教育的中国人的宗教冲动的主要出口是把自然界看作虚幻的佛教。那里确实没有多少科学探索的积极性!

李约瑟说还有另一个逃避的地方—道教。但是道教虽然不否认世界,却主张清静无为,否认行动的必要性。为了人的利益改造世界的想法是和道教精神是格格不入的。道家虽然从佛家吸取了隐修生活方式,最终他们主导了收藏丰富的图书馆。他们也痴迷于寻找个人长生不老的仙丹,所以广泛涉猎植物学和炼丹术,追求长生不老药。李约瑟认为道教是中国“本能的科学哲学的来源”。

对这个问题的更流行途径是政治上的。自公元前三世纪后期第一个皇帝的努力开始,中国一直追求统一的国家而且大部分时间确实如此。其中有很多阶段的分裂,但是没有一次能形成像中世纪以来欧洲出现的独立民族国家。正是欧洲民族国家的竞争使得智慧更敏锐,新鲜观点更有价值。这个论证思路(就我所知,首次由大卫•休谟提出)认定与之对应的工业化前期的大一统专制帝国导致思想停滞不前。

政治科学家罗伯特•威森(Robert Wesson)在他1967年对帝国的调查后在《帝国秩序》中清楚表达了这个思想:

帝国的效率越高,其人民就越缺乏想象力和创新精神。因为如果按平庸环境评价的话,天才总是奇怪的疯子。而且在大帝国里,培养天才的理想主义消失了。在大一统的帝国里,根本就缺乏爱国主义的意识和目的。

正如托克维尔所说,独裁专制让人的灵魂凝固。穷人只是挣扎求生,而受过教育者则表现出冷漠和麻木,全都失去创新能力。

威森提出罗马后期和拜占庭帝国的例子。他称后者是“非常突出的无创造性”,指出,到了14世纪末,拜占庭帝国被热那亚人控制的贸易港口加拉达港(Galata)生产的财富是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的七倍。类似的情况很容易让人想到中国的贸易港口香港。

同样不会错过的是西方人写的回忆录中有关中国封建帝国末期中国人生活的沉闷和枯燥的主题。威森再次写到:

欧洲传教士发现中国人心态中很多让人恼火的东西:好奇心遭到破坏,视野和兴趣非常狭窄,仅仅限于物质利益问题,贫穷的单调乏味的生活被当作大自然的造化,借口和假装掩盖了一切,几乎不可能得到关于任何问题的直接和切实的答案。

马克思主义者试图把这个政治解释归咎于经济基础(生产方式)。这些尝试中最有趣的是卡尔•魏特夫(Karl Wittfogel)的“水专制”理论——在降雨量不确定的广大地区需要集中的权力来控制,需要组织和建设庞大的水利管理工程。现在的政治科学家不怎么提魏特夫的观点了,但是他在1957年出版的书《东方专制主义》栩栩如生地描述了传统的官僚农业帝国让人窒息的灵魂凝固的单调生活。

与这些普遍论者的理论相对,有些猜想认为李约瑟问题背后存在一些很特别的亚洲理论。这引起长期以来人们关于亚洲创造性的辩论,至少可以追溯到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在1946年对于日本文化研究的经典著作《菊与刀》。

这个辩论在2006年的在线杂志《进化心理学》上非常有意思地爆发了。伦敦经济学院的金泽智(Satoshi Kanazawa)和新墨西哥大学的杰弗里•米勒(Geoffrey Miller)干起架来了。金泽智反对亚洲创造性(他的论文的副标题是“亚洲人不会思考”),米勒认为有亚洲创造性。

米勒预测未来时看到了亚洲庞大的大脑银行在顶端管理新的活跃的经济,相信美国的文化因素仍然阻碍其学科的发展,而在东亚他的学科或许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因为这里没有宗教、生物伦理学或者政治正确的限制。另一方面,金泽智用数据表尖锐地反驳,显示亚洲诺贝尔获奖者的可怜数目,他的亚洲学生中抄袭者的高比例,认为“文化、社会和体制因素的结合阻碍了亚洲的基础科学”。带着非故意的兴高采烈,米勒认真地回应说,“亚洲学生的社会化的循规蹈矩相对来说容易克服,如果有了清楚的指导“要具备创造性”的话。

在所有这些猜想的最远边界是生物学假设。人类像分布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其他物种一样表现出区域性变体。没有理由不相信人类能是这个规则的例外。态度和行为上的差别或许是来自大脑结构或者荷尔蒙分泌上的些微差异的结果。

已经去世的发展心理学家丹尼尔•弗里曼(Daniel G. Freedman)在1960年代末期曾和妻子秦尼娜(Nina Chinn)(中国人)一起进行过一项关于人类新生儿行为的研究。他们发现中国婴儿和高加索婴儿明显不同:“高加索婴儿更容易哭,一旦开始,就很难哄住她不哭。中国婴儿则很容易适应,不管放在什么位置都行。”这些婴儿都只有48个小时那么大。

不幸的是,对李约瑟问题我们给的答案都只是猜测。如果解释亚洲人因为生物学的或者文化的根源而缺乏创造性,那么类似的东西应该在心理测量学的数据中表现出来。但是没有。在反驳2006年金泽智的反驳中,杰弗里•米勒提供了我们已有的那些数据。

米勒像这个话题的众多研究者一样认为创造性是智商测量的普通智慧和“经验开放性”互动的结果。“经验开放性”(openness)是当今受推崇的五大人格模式的维度之一。(其他四个是认真、外向性、讨人喜欢、神经过敏,所以这个模式的首字母缩略语OCEAN是尽责性(conscientiousness),外倾性(extraversion),随和性(agreeability)神经质或情绪稳定性(neuroticism))从兄弟姐妹的研究中发现智商和开放性都是遗传性相当高,两者都可以在标准化考试中进行量化分析。

米勒把这些数据和发现踩在脚下,认为它们在统计学上没有意义。他总结说:

如果亚洲人确实表现出了“创造性问题”,我们或许期待他们的平均开放性分数要远远低于美国人的分数。但是,它们非常相似。没有一个案例显示亚洲人的平均值和美国样本的平均值相差大于标准差的1/5。

这里科学没有解决问题。并非每个人都接受人格的OCEAN模式,对于普通智慧的观点仍然存在小的、激烈的、无望的战斗。人格的量化受困于测试过程中的迂回性问题:受试者必须已经是有道理的尽责与随和。跨文化对比也是有问题的,个性测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参加测试者认为的他人对自己的看法,这与文化密切相关。或许需要神经科学和基因学几十年艰苦的工作,我们才能说心态和性格之间的内在种族差异的决定性言论。即使那样,这些答案也可能仍然是不完整的,不能令人满意的。

对普遍主义理论也可以提出中肯的反对意见。西班牙人自13世纪起就是欧洲民族国家游戏的热烈参与者,但是他们对于科学革命几乎没有做出任何贡献。印度的历史和欧洲的历史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民族说不同的语言,有魔力似地在领土内相互竞争,但是欧洲风格的觉醒没有出现,也没有觉醒的迹象。

把中国的科学创新归功于道教也受到很多限制。比如11世纪伟大的天才沈括就是典型的儒家。李约瑟称他“或许是整个中国科学史上的最有趣的人物。”首次描述恒星的适当运动的8世纪伟大的天文学家张遂(一行)是佛教和尚等。(顺便说一下,佛教寺院拥有比道家更好的藏书楼。)

关于宗教起因的不同立场是一些基督教辩护者提出来的,他们指出希腊人形成的自然概念流传下来并被中世纪神学家发展奠定了科学方法的道路。这个观点从历史和哲学上说是有道理的,虽然被现代科学的一些创立者用不同程度的清晰性反抗教会的事实弄得复杂了。还需要解释的是为什么科学到来恰恰是在中世纪基督教教条处于消退的时候,主要在消退最快的北欧国家出现。

还可以提供其他非马克思主义解释。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在他2001年的书《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中说,拥有重要资源的优势——英国的煤,新大陆的商品——起了重要作用,让北欧而不是东亚逃脱了马尔萨斯陷阱。格利高里•克拉克(Gregory Clark)在2007年的著作《告别施舍:世界简明经济史》求助于生物学。克拉克说在英国而不是别的地方,中上阶级比穷人生孩子更多。他们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和癖性主宰了社会,“富者生存”。贾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的名作《枪炮、细菌和钢铁》已经指出文明成果上的差距是因为农业资源、气候和其他环境因素造成的。这种说法适用于非洲和美洲,但是不能真正适用于东亚,这里的地理特征和欧洲的非常相似,甚至包括一些爱争吵的自我身份意识明显的气候恶劣的离岛。

或许所有这些决定性特征都是错误的。或许科学革命就像闪电袭击一样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有良好技术基础的地方发生,而且一旦在一个地方发生,其他任何人将很快远远落后于这个曲线。这导致三四世纪后的猜测,为什么它不发生在附近呢?

当今的中国人倾向于指责1644年入主中原并一直统治中国直到1911年的满清人,说他们是西伯利亚野蛮人。这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革新和创造性的曲线在满族人出现前至少一个世纪就已经衰落了。这发生在纯粹中国人的朝代——明朝。

无论如何,满族人或许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们迅速地中国化了。满清的第二个皇帝康熙在位60年,在这方面是非常勤奋的,尽力招募中国学者进入帝国管理体制。指责满清的时髦实际上是让人遗憾的确认中国种族民族主义到人文科学所有领域的产物。

李约瑟、妻子和情人都活了很大的年纪。多萝西1987在92岁高龄第一个去世。两年后,李约瑟和52年的情人鲁桂珍结婚。两年后,鲁因为摔倒去世,终年87岁。李约瑟这时患了帕金森综合症,但是他继续主持宏大的工程几乎到终结,1995年3月以94岁高龄去世。

李约瑟难题仍然是开放性的。西蒙温切斯特在书的后记里简要地回顾了一遍,但是没有特别倾向于任何一个理论。他最后乐观地说:

非常清楚的是,随着国家的新的繁荣,创造性、真正的创造才能开始在中国复兴。现在在任何一个领域,新中国都在进入活动频繁和进取心强烈的时代。

虽然当今中国当然表现出与毛时代中国的精神错乱和蒙昧主义形成鲜明对比的新气象,但毛主席的画像仍然悬挂在天安门城楼上,广场对面就是令人沮丧的宏伟壮丽的陵墓。没有参与大型的、任何消费都报销的军事和国家重点课题的中国科学家仍然抱怨他们找不到基金资助,政治已经搞乱了实验室和大学讲堂,学生只想赚钱,人民共和国在本质上仍然是不能容忍异端思想的列宁主义专制国家。金泽智引用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的话说“科学革命发生在挑战现有范式的情况下,循规蹈矩者从来不可能带来科学革命。”要了解当今中国对待非循规蹈矩者的态度,我建议你观看一下最近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们严格按照级别地位排座次,全都穿着深色西装,在中国“领袖”两三个小时的讲话中像机器人一般鼓掌和翻阅材料,这些讲话中充斥着乏味之极的、略带学术味道的政治空话。“创造性”这个词会跑到你脑力里来吗?

李约瑟会对新中国提出什么样的看法将是个很有趣的问题,现如今英雄式物质主义、浓重的重商主义、狂妄的军国主义、邪恶的、充满复仇的种族民族主义。或许他会谴责很多东西,同时提醒我们至少中国科学家无需在窑洞或者破败的寺庙里工作了。

译自:John Derbyshire, "In Search of Chinese Science", The New Atlantis, Number24, Spring 2009, pp.75-84.

——原载:学术中华

dimanche 10 janvier 2010

崔之元:彻底的自由主义必须关心公意———卢梭新论

http://www.lishiyushehui.cn/uploads/topic/top_49ff2a46a527c.pdf


崔之元总的来说是个王八蛋。不过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得一下。

但崔之元这篇文章还是从政治技术的角度讲“公意”,因而此人滑向为事实上的极权政治辩护,是符合他自己的逻辑的。

其实“公意”是个形而上学的概念,实为合理政体推理的基础,犹之乎牛顿的第一推动力,已经超出了物理学的范围,是个形而上学的概念。不过卢梭本人不擅长形而上学的阐述,他自己对自己提出的这个概念都懵懵懂懂,给不出清晰的、本质的界定。须待康德才能把这个问题剖清。

见豆瓣上有人攻击崔卫平“强迫人自由”。再一看果然是朱学勤的粉丝。然而“谁不要自由,就强迫他自由”,这“强迫”是什么意思,不是朱学勤之流能理解的。谈自由者不懂自由本身即是不可选择、不可放弃的,不懂自由本身即是对人的绝对命令因而也就是所谓“强迫的”,——不明白这些而谈自由的人,都是扯淡瞎起哄。

卢梭的“公意说”:公共意志与个人自由

梁展

文章来源: 中华读书报 日期: 2009年11月18日

http://renwu.xinwenren.com/2009/1124/3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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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者只从现实政治的层面来批评卢梭,并没有触及社会契约论的核心,后世的学者又只是把卢梭看成是一位政治理论家,单从政治程序的方式来计算卢梭的“公意”,以此,要么把卢梭看成是一个专制主义者,要么为其做出种种没有说服力的辩护。

面对让•雅克•卢梭,人们不像面对西方历史上的其他政治哲学家,如霍布斯、普芬道夫、洛克、马基亚维里那样始终能够保持一种冷静的态度。谈起这位出身于没落的钟表匠之家的“日内瓦公民”,人们的心头总是怀着各种各样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情绪:或是怜爱,或是愤恨,于是,人们或是膜拜之,或是诋毁之,这使得卢梭成了法国思想史和文化史上最富争议的人物。

人们不会忘记,法国大革命风暴当中,马拉在巴黎王宫宫墙外的林荫道上向路人高声宣讲《社会契约论》的动人情景;1794年10月,人们怀着热情把圣•皮埃尔岛上这位孤独的逝者迎回巴黎的先贤祠。然而,与身前身后的荣誉相伴的,还有一种严厉的指责之声不绝于耳。就在大革命刚刚过去不久,邦雅曼•贡斯当,这位被后世奉为现代自由主义之父的瑞士人,在《论人民主权》(De la Souverainité du Peuple)中把《社会契约论》看成是“一切形式的专制主义最为可怕的帮凶”。1898年,批评家埃米尔•法盖(Emile Faguet)在《18世纪》一书中,断言卢梭的体系是“暴政所能做到的最为精准和确切的组织”。在贡斯当看来,国家权力应当止于个人权利,这意味着它不能妨碍个人权利(droit individuel);法盖则以为,个人自由(liberté individuelle)是国家权力的合理界限,因为前者是自由本身,其他形式的自由如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则是个人自由的延伸、应用和保障。他说,“个人自由即以我自己的方式来生活和行动,既不损害也不严肃地打扰他人”。

从个人自由出发,作为国家权力基础的“公共意志”就成为实现个人自由的障碍。在自由主义者看来,若要实现卢梭的公意,那么个人就必须“出让”自身的权利,“服从”于公意,并接受公意的“强制”。果如此,个人自由将面临着全面毁灭的危险。

看来问题就出在“出让”、“服从”和“强制”之上,如果我们能够理解上述关键词语在卢梭政治理论结构中的意义,我们便能够弄清卢梭与现代自由主义思想的分歧究竟在哪里。

自然自由与社会自由之间的公平交换

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的起点无疑也是个人自由。不过为了界说的方便,他将个人自由一分为二:自然的自由和社会的自由。前者是一个人身处自然状态之中的自由,后者是这个人处在社会状态中的自由。自由是人的天性,它是一个人保存自身的自由,在自然状态之下,个人存在方式是孤立自足的,与他人没有交往,也不与他人发生任何关系,他能够自由地支配世界上的所有物品。如果说,在家庭当中他还受制于父亲,那么成年之后的个人可以说就成了自身的主人。

然而,一个人维持生存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于是,人发现自身是弱小的,无法完全成为自己的主人。要想永久地成为自己的主人,就必须争取更为强大的力量。用卢梭的话来说,他就须把自身的自然力量转化为权利(Droit),将服从转化为义务(devoir)。权利与自身的力量相比之所以更为强大,是因为前者不依赖于后者,不是谁拥有力量,就相应地拥有权利(这是尼采的原则);一旦丧失了力量,他就不再拥有权利。相反,权利是我所固有的,尽管我是一个弱者。因此,如若要我服从,则我不只是简单地服从于暴力,而是服从于一个合法的权利。暴力之下的服从是被迫的,而对权利的服从则出自我的意愿,因为这种权利是合法的。

我所意愿服从的“合法”力量来自哪里?卢梭说,权利的合法性来自于个人与个人力量之间的联合。在抵御有害个人生存的力量的前提下,为了不致使在联合之后,不致使处在共同体中的各个人的自由相互妨碍,每个联合者就应当视其联合的行为能够为个人自由的提供保障。这是“社会契约”得以缔结的前提条件:它要求以共同的力量来保护每一个缔约者或联合者的人格和财富,从而使联合体中的每一个人对契约的服从,从本质上来说,只是服从于自身,换言之,社会契约要求使每一个缔约者均享有与缔约之前程度相当的自由。

这样一来,契约的诸多条款就被简化为一项条款:“将每个联合者及其所有的权利全部出让给共同体。”如何来理解“出让”(aliénation)这个词?当格劳修斯说,一个人出让自由从而使自己成为主人的奴隶时,卢梭解释道,所谓“出让”就是“给与或出卖”。然而,奴隶的出让应当是“出卖”,通过出卖自由,奴隶所换来的不是自由,而是主人为其做出的“社会安宁”的保障。然而这种安宁不久就会被主人的贪欲、战争所打破,使奴隶们再次陷入苦难,这是一种不公平的交换。与这种被迫“出让”行为相比,共同体成员的“出让”行为则是主动的给予。也就是说,缔约者主动地出让原属于自身的自然权利是为了使自己获得一种社会认可的权利。

通过“交换”这一人为设立的机制(artifice),自然自由被置换成了社会自由。社会自由不是取消了自然自由,而是对自然自由的保障。个人原有的自然力量弱小而有限,且会遭到威胁,社会则因其限制了每个人的自然力量的无限扩张,为个人自由的实现扫清了障碍。与此同时,自然自由向社会自由的转化,使个人自由在社会状态下得到了共同体或国家权力的保障。于是,自然自由在社会自由中不但得到了实现,而且成了拥有合法身份的权利,后者反过来使个人自由变得更为强大和稳固。可见,上述交换并非个人向共同体的无偿奉献,卢梭说,无偿的奉献“是荒诞和不可理解的事情,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它“不符合常识”。因之,“出让”是一种“有偿交换”,是两类自由之间对等的甚或是有利于个人自由的交换。

当每一个共同体成员将他的人身及全部财产全数出让给整个共同体之时,面对作为主权者的国家,全体作为公民服从于主权,而不服从于他人,于是,个人便摆脱了人身依附,人与人之间呈现出平等的关系。同时,每一个人又是主权者这个整体的一部分,这意味着服从主权也就是服从自身,人永久地成为了自己的主人,成了自由之人。

公共意志出自于特殊利益差异的总和

在社会契约缔结之后,共同体的各个成员在面对作为主权者的国家时,由人(homme)转变成了地位平等的公民(citoyen)。然而,什么是“公民”?卢梭常常不无自豪地称自己为“日内瓦公民”,可见,对“公民”这个词,卢梭有自己特殊的理解方式。

在《社会契约论》的一条注释里,他说现代人彻底抹去了“公民”这个词的真实含义,人们把城市看做是城邦(cité),把市民看做是“公民”。相反,在卢梭看来,拥有“公民”身份的,并非是生活在家庭当中、处在自然关系之中的市民,而是具有“公共人格”(personne publique)的缔约者。换言之,“公民”是缔约者被契约置于公共或社会(civil)状态当中所获得的公共人格:不再像自然状态下的人,他不听从自然本能,而是听从于“公共意志”(volonté générale)的驱使。

也就是说,缔约者的联合行为生成了一个道德体和集合体,这使得个人由一种特殊的人格转变成为一个“公我”(moi commun)和“道德人格”,这个“公我”和“道德人格”被上述联合行为赋予一种不同于其特殊意志的公共意志,即“公意”。

“公意”如何可能?一个拥有特殊意志的人如何才能成为以公意为指向的公民?从表面上来看,这是人与人的联合行为所致。在被看做是《社会契约论》第一稿的《日内瓦手稿》中,卢梭引述狄德罗的话说,“公意在每个人那里是一种纯粹的理解行为,后者在激情落幕之中来推理人可以向他的同侪那里所要求的东西,以及他的同侪们要求于他的东西,二者之间并无任何分歧”。可见,公意由之产生的外在的联合行为,实际上基于人内在的理解行为。同时,这种行为又带有神学的色彩,须知,与作为“哲学家”的狄德罗不同,卢梭受加尔文教义影响至深。他首先是在宗教传统中来赋予上述“行为”以意义的。

按照与《社会契约论》同一年(1762)出版的《法兰西学院词典第四版》的解释,“Acte”(行为)更多的是指发生在人的灵魂深处的道德行为,即人的意志行为。作为信神者的卢梭把出于人的意志的这种道德行为最终归为上帝的意志,认为公意即内在于每个人内心之中的普遍(général)意志。然而,为了避免不宽容的教会在贯彻这一信条时给人类造成的灾难,卢梭才开始求助于哲学家的推理来论证普遍意志即公意的存在,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忘却公意的宗教信条,在《社会契约论》中,后者被转化成镌刻在每个人内心当中的、具有权威性的“风俗”、“习惯”和“公共舆论”法则。

在卢梭看来,只要一个人回视自己的内心,就会受到良心的启示或理性的指引,自觉地从公共的角度来看待公共事务,抵御自身的特殊意志的诱惑。在现实层面,就公共事务来征询每一个公民意见的过程,就是“公共咨询”(délibération publique)。因为“公共咨询”建立在每一个公民以道德、理性为指导的自然法则之上,它能够保障最大多数的特殊意志之间的一致性,也就是保障公意和现实政治中选举行为的一致性。

卢梭以为,公共意志是人与人的联合行为和政治体的唯一动力和主动原则。与格劳修斯以事实来推导法律的自然法观念不同,卢梭心中的自然法是以理性为导向的,因此可以被称之为“理性的自然法则”,这一理性的法则使人们总能够从“众意”(volonté de tous),即每个特殊利益的总和中得到“公意”。“公意”首先得是“众意”,反之则不然,“众意”要达到“公意”,就要抽掉特殊利益总和当中的集团、帮派利益,这些集团和帮派利益是由多数人勾结起来反对少数人而形成的特殊利益,它阻塞了每一个各自表达内心的特殊意志的通道,使公意无法明晰,最终使民众受到蒙蔽。

卢梭承认,每个人的特殊意志都是有差异的,但由于公民各自本着自身的道德原则行事,因此各个特殊利益之间的差异,相对于集团和帮派利益之间的差异而言只是微小的,正是这种微小的差异能够保障公意接近于一致。卢梭声称,公意没有必要全体一致,而是要考虑到一切人的声音,而不要有任何形式的排除。至于如何从“多数微小差异”中得到“公意”,在卢梭看来,这有赖于作为一门艺术的政治来解决。然而,它决不是在各个特殊利益总和的基础上做简单的加减运算得出的结果,不是各个特殊利益的简单聚合,它存在于将各个特殊意志联合起来的纽带之中,从而比特殊意志的总和更大,正如同公众的幸福不是每一个公民各自的幸福之和,而是每个公民幸福的源泉一样。

在卢梭的心目中,公意出自公民的道德人格,道德人格的形成是人类理解能力和人性本身的进步。在缔结社会契约之后,自然人转变成了公民,但是,如果公民放弃了公意和道德人格,也就丧失了作为人的资格、权利和义务。要想人之成为人,我们就必须被置于道德和理性的指导之下,这时公意就对每一个人显现为一种命令(imperative),以康德对卢梭的理解,面对这样一种道德律令,我只能是服从,这种服从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出自每个人主动的意志行为。因此,当卢梭说当一个人拒绝服从公意,全体就迫使他服从而成为自由人之时,我们不能把这里的压迫性力量(force)简单地理解为外在的“暴力”,而是人对自身的理性要求,是人对自身完善的追求,它是人之所以成为人自身的合法权利,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人为自身制定的法则(Gesetz)。

自由的保障,还是专制的帮凶?

贡斯当指出,卢梭在把主权者归为一个抽象的存在,即社会体或政治体时,忘却了组成政治体的正是一个又一个的个人。那么,当担负主权的人行使国家权力之时,或者说,当他在组织这个权威的过程中,就无法避免作为主权者的个人假公意之名行背离公意之实。因此,公民全体的服从并不能带来全体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相反,总有一些人利用公权在追逐个人利益的同时伤害其他人。也就是说,在这种状况之下,个人自由无从实现。

在这里,贡斯当的目标指向卢梭的政府理论。在他看来,卢梭赋予了介于主权与国家之间的政府以绝对的权力,以至于这种不加限制的权力侵害了个人自由,从而使在卢梭那里永远合法的公意变成一种不合法的暴力。然而,情况恰恰相反,卢梭以为,政府是服务于主权与公民二者相互沟通的人为建构,是保持国家与主权力量平衡的工具,其功能是保障社会自由与政治自由。政府权力的强弱将随着公民数量的增加和减少,以及个人自由程度的强弱变化而改变。因此,卢梭说,政府权力并非是“一种绝对的权力”,而是“相对的力量”;政府的形式将因地因时地按照如何来保障个人享受自由的原则加以改变。

在保障个人自由方面,卢梭与贡斯当的自由主义精神并无二致。那么,贡斯当对卢梭的批评当另有一个现实的目标。须知,贡斯当的《论人民主权》发表于法国大革命之后,实际上,它是对雅各宾派以卢梭的名义所实行的“自由的恐怖”政策的反思。这种批评方式与托克维尔对法国大革命的批评是一致的。在托克维尔看来,18世纪末期,法国社会的政治力量日益分裂为互不沟通的两派:一派制定抽象的原则,另一派则从事具体的政治管理。前者是文人的圈子,后者是官员的圈子。正是文人圈子依靠其理性的而不乏激情的言论,最终占据了法国社会公共舆论的上风,从而导致了大革命的悲剧。

自由主义者只从现实政治的层面来批评卢梭,并没有触及社会契约论的核心,后世的学者又只是把卢梭看成是一位政治理论家,单从政治程序的方式来计算卢梭的“公意”,以此,要么把卢梭看成是一个专制主义者,要么为其做出种种没有说服力的辩护。

我们更应该首先从一个具有朴素的“公民情感”的卢梭,从作为信仰者的卢梭,从作为哲学家的卢梭那里来理解他的政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