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di 16 février 2010

“管仲陷阱”——解读中国专制历史的钥匙

近来论者有谓支那古代并非专制,举所谓宗族自治、士夫制君为说。

夫宗族固有其自治权,无非小型专制,限于其族内耳;士夫固尝制君,无非意识形态(“统”)专制,及于践君位之个人耳。人非个体,财非私有,安得不专制?持彼说者,咸昧于专制之本义、忽略个体之权利,以陋儒之见度奥多克拉西与兑莫克拉西之说者也。

秦晖尝言:古代支那专制与否,视其比较对象而异,其较诸国朝,固形“自由”,其较诸同时文明先进,则非专制而何?秦氏得之。即以罗马“因贝拉多尔”之独裁、欧西诸王之世袭、拜占庭宫廷之阴鸷,不能比支那专制于万一。无他,彼邦财产私有,个体初见,政府之于社会,不能任意剥夺,是专制之基石已为之松动矣。支那自来并无“所有权”之说,私人拥有,实止“占有”耳。既无所有权一说,私有制当然无从确立。是以天下为公,予取予夺。

然则支那人何以不能树立“所有权”意识?宗法伦理故也。个体依附宗族集团,不得伸张。于是不能有其私。虽然,自人君观之,则宗族利益又为彼眼中之私矣。然而彼眼中之私者,宗族之公也,宗族眼中之私者,家庭之公也,故古代支那所谓公私之争,非公私之争也,实大公小公之争耳。惟个体之私方是绝对的私。盖个体者,恩第未丢也,不可分也。家庭、宗族、国家,种种集团,均可分者也。惟以个体之不可分,是为私之起点。支那人向无此说,亦无此想。人为一“个”,“个个”同根,乃成丛“竹”,是其以集体为不可分,决无个体之位置。其不能确立私有之说必矣。

而阻断个体意识者,孔儒者也。宗法伦理固先孔儒久矣,惟及乎东周,几于“崩坏”。仲尼生而举“仁”之说以复周礼。“仁”者二人也,二人之关系也,是变经验的宗法为抽象的宗法也。经验的宗法者,“礼”也,文物制度也,不能随时而化;抽象的宗法者,“仁”也,可概括农业社会的一切社会关系,所谓亲亲,所谓四端,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所谓三纲,所谓天理,所谓人心,皆从“仁”说引发出来。“仁”之为说,固已置匹夫匹妇于沟壑矣。个体不彰,儒致之也。

至于法术为说,利出一孔,抑民间之私,所抑非真正之私,实小型之公耳。其于孔儒虽相抵牾,实五十步百步之别耳。况孔儒亦志在天下者,而仲尼羡称管仲,韩非师事荀卿,儒法两家实无轩轾,所以抵牾者,路线而已。三十五年前所谓“儒法路线斗争”,“路线”二字得之。王道者,以“仁”灭个体、抟群众,霸道者,以法术驭其众,奏其功。夫不以“仁”则个体犹存,乃以独夫而敌亿兆之“人”,可不败乎?亡秦是鉴也。而不以法术驭众,难致天下之大公,则举其诸侯卿士民人之小公者复何谓哉?成周是鉴也。是以王霸杂用,儒表法里,“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支那专制,固若金汤。

儒法同株异枝,不可或缺,余既屡屡申之。秦晖不明此理,及至是篇,仍不免此敝。其斥利出一孔之“公”为专制祸首甚明,而论专制下民人之病尤确。惟仍以“中国的政治文化,发轫于春秋战国,定型于秦汉,虽然汉以后文化上独尊儒术,但在政治层面,却是外儒内法”,是惑于儒法分歧者也。其实作者既知孔之羡管,奈何不能考究“管仲陷阱”之根基?

更谓“只有劣等的制度,没有劣等的民族”。夫此劣等制度者,非他人强加者也,汝祖汝族所造者也。即以外来强加之制度,亦经汝祖汝族甘之如饴三千年矣。然则汝祖汝族其优劣若何?支那之族,偏处东隅,鲜能交通于西方。其文明成就,大率皆经西域间接输入而“山寨”之者也。文明养料不足,其智力技能之劣,固不待言。因而产能低下,辄陷饥馑。食犹不果腹,工商业自难发达。非有工商之兴,不能破除宗法关系,故宗族土地公社始终支配支那社会。宗法伦理又泯灭个体,阻碍商业。至于精神志趣云者,其于宗法社会更是奢望。要之劣等的制度者,劣等民族所造者也,劣等的民族者,劣等制度所托者也。“劣等的制度而非劣等的民族”云者,吾不知其究何谓也。



“管仲陷阱”——解读中国专制历史的钥匙

作者:徐惠君
  
  所谓“管仲陷阱”,其核心就是“利出一孔”——只有一个获利的孔道、途径。即国家采用政治经济法律手段,控制一切谋生渠道同时垄断社会财富的分配,那么人民要想生存与发展,就必然要事事仰给于君主(国家)的恩赐,这样君主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奴役支配其治下的民众了。这一思想为春秋前期著名的政治家、先秦法家先驱管仲首创。
  
  管仲的原话是:“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半屈;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先王知其然,故塞民之羡(多余的钱财),隘(限制)其利途,故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故民之戴上如日月,亲君若父母。”这一思想被历代专制君主奉为统治民众的金科玉律,成为实施中国特色的人身控制的黄金法则。
  
  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诺,将人的需要分为几个依次递进的层次,最下面是生理需要(食物、居所、睡眠、性等),然后依次是安全与保障的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他人的尊重与自我尊重的需要,最上面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低一级的需要得到满足以后,新的更高一级的需要才会出现。中国的先贤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的天性是趋利避害的,人生世上,人们的一切活动最终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如果缺少了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物质条件,个人就无法生存,人生的追求或抱负就成了空中楼阁。“利出一孔”的制度安排,使得统治者垄断了一切政治权力和所有经济利益,这等于牢牢扼住了臣民的咽喉,拥有了对臣民的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臣民也只有唯命是从才能生存,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历代可以得心应手地实施残酷的专制统治的根本原因。
  
  中国社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人身控制和人身依附,而一切控制或束缚都是建立在政治经济权力之上的——属于君主、贵族、官吏、地主、家长的等等。国家处心积虑地控制了一切谋生孔道,而只留下为专制国家服务才能生存发展一条途径,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要在这种环境中生存下来就只有依附于政治权力或国家机器(具体为依附官长,上司等等)这唯一的选择,作为一种必然的结果,中国人民的如同嗷嗷待哺的婴儿一任统治者们姿意蹂躏宰割的命运就成为了几千年来无法摆脱的宿命。
  
  在技术层面,“利出一孔”包括两个互相补充,互相依存的的措施,既政治上的人身控制和经济上的弱(贫)民术。
  
  人身控制的手段和工具就是数千年一以贯之的发达的户籍制和什伍保甲连坐制。
  
  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始于商代,由于上交到中央的户籍簿册一律都规定用黄色的封面,所以户籍又称黄籍或黄册,“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古代的户籍制度不仅包括人口的登录,而且包括定期的稽核人口,登记内容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高矮、胖瘦和长相及外表生理特征等,十分详细,每一个人都必须在官府登记,否则便为“脱籍”(黑户口),不仅本人要治罪,而且街坊四邻和乡村执掌户籍的官吏都要治罪。如汉武帝四年(公元前107年),关东200万流民中发现有40万人脱籍,构成丞相石庆的失职,石差点被汉武帝处死。
  
  与户籍制相对应的,是一套严密控制人身自由的组织系统,将每一座城镇,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毫无遗漏地编入国家行政网络之中,这就是实行层层管制的里甲或保甲连坐制度。
  
  里甲制的始作甬者当推管仲,《管子·立政》详细记载了这一制度的内容。
  
  居民每五家编为一伍,设一伍长,五伍为里,里设里长,负责监督里内每个居民的一切活动,在居民点“里”(闾)的四周筑起围墙,堵塞缺口,只留一条与外界相通的通道,以控制内外居民的进出。在里门的左右各有一间观察室,每天早晚,伍长和里长坐在里面监督居民的出进。里门的钥匙由里长管理,下设看守,负责按时开闭里门,并监督所有的出入者,向里长汇报,凡是不按时出入,行为举止不符合规定者,看守一经发现,都要及时向上级反映。每里若有人犯法,则里长与其同罪。这是用管理监狱的方法来管治人民,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
  
  从中央到地方,从首都到边疆,从繁华的京城到偏僻的山村,由行政权力和户籍制度构成一套严密控制人身自由的组织体系,编织成一张密实的天罗地网,通过中央(中枢)←→州(神经节)←→府、县(神经元)←→乡、里(神经未梢)的逐级延伸,由此形成类似高等动物的神经系统一样灵敏的信息传递反馈控制机制,统治者就可以十分方便地控制其治下的任何一个臣民,在这张恢恢大网下 ——人——“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商鞅这个专制变法的枭雄,在秦国实施严酷的户籍制和里甲连坐制,以至人民“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后来商鞅遭政敌围攻,只得只身潜逃,来到边境旁的小客栈,准备投宿,因无证件,被店主拒之门外,他只得长叹一声道:“嗟乎!为法之弊,一至此哉?”堂堂一国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朝廷的通缉下,连藏身之处都找不到,只有俯手就擒,由此可见人身控制的效果。
  
  仅有政治上的人身控制还不足以控制人们的意志,必须辅之以经济手段才行,这就是历代政府奉行的弱(贫)民术。
  
  弱(贫)民术的主要政策就是重农抑商,其根本主张是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这是中国历代专制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目的就是把广大人民强行束缚在土地上,达到随时可以为统治者所驱使的目的。
  
  重农抑商政策产生于战国时代,在商鞅变法中将重农抑商政策第一次明确提出,并以此作为大力推行农战方针的基本内容付诸实施。以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将其作为治国的不二法门。
  
  早在2000多年前,人们就知道“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的道理,重农抑商人为地抑制了人们发财致富的通道。那么,历代为什么要不遗余力地“重农抑商”,甚至“殴民归农”呢?
  
  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商业,可以增加社会的横向联系,打破彼此隔绝的地域界限,在各个独立的社会个人之间架起互相勾通,互相依存的桥梁,在追逐利润这只 “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生产和消费,促进商品与货物的流通,从而积极地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而社会财富的增加又必然导致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从而增加其受教育的机会,促进科学、技术、艺术的发展,而人民文化素质的普遍提高又必然导致对专制统治的否定与反叛。
  
  自由商业活动对社会所起的作用效果,恰恰与集权的专制统治形成尖锐的对立,集权统治要求人民空间位置凝固,彼此之间杜绝横向联系,保持小农经济的统治地位,以实施人身控制和弱(贫)民术,自由商业活动尊崇的是等价交换的价值规律,其基础是金钱面前人人平等,与等级制,特权制是水火不容的,而且商业可以促进人力,资金,技术,信息,商品等的横向流动,这又是对人身控制的极大危害,势必威胁专制制度的根基,统治者不遣余力地抑制它的发展就不足为怪了。
  
  中国历代统治者有一种天生的政治直觉,自由经济发展壮大后一定会冲毁作为专制统治基础的愚民术和贫民术这二条大堤,终至淹没,埋葬专制统治制度,所以不遣余力地将其控制在摇篮状态,这种直觉深具眼光,从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即可明见这一点。
  
  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始于十五世纪,由于欧洲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传统,自由商业一向比较发达(英、法等国历史上的“重商主义”学派甚至认为财富直接来自商业活动),商人在逐步控制了金权之后,更进一步要问鼎政权,终致设置议会,监督国王,并成为维护商人以及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工具,由此导致了代议制的产生。从而大大打击、限制了国王、贵族的特权,并将其行为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
  
  中国重农抑商政策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强化本末意识,抹黑商人的形象,从日常生活方面对商人进行限制,对其服饰、建房、乘车都有歧视性规定,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第二,在土地问题上,采取抑制兼并的政策,防止农民大量破产,稳固农业生产基础;第三,强化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第四,从多方面限制商人和商业活动:一是限制商人的政治权利,堵仕途之路,不许其后代做官,二是利用税收制度惩罚商人,如西汉商人的算赋加倍;三是对暴利行业采取官营(史称“官山海”),直接由国家垄断经销,不许商人染指,中国历朝历代主要是实行盐铁官营,因为这类商品需求量大且无价格弹性,官商以垄断价格取代其市场价格,人民的财富被源源不断的搜括掉却毫不知觉,人民的血汗流入国库百姓却感受不出痛苦,反而认为是君主关心民瘼,为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而对其感恩戴德。此谓:“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而民爱可洽于上也。”此乃一箭双雕之策:抑制任何私人力量的崛起,确保专制制度的稳定;造成资本国有,取得巨额垄断利润,掩盖经济上对人民残酷掠夺的实质。
  
  经济活动中的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四个环节必须互相配合,互相融通,才能互相促进,工商业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信息等,农业才可能发展,进步,人为将其对立起来是严重违反经济规律的行为,绝对不可能达到繁荣经济的目的,表面上看重农抑商似乎是为了重农,其实从抑商的实际效果看,它不但没有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反而使农业变得死板和僵化,长期停滞于简单再生产状态。
  
  由于国家强行堵塞了经商致富的渠道,在即定的约束条件下(“利出一孔”),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一个有才华的青年想要出人头地、名利双收,只有唯一一条现成的道路,即为专制君主服务(入仕或做官)。做官成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及最佳方式。而除了“入朝为官”,其他一切职业都是低贱的职业。中国古代士、农、工、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正反映了这一理念。由此形成中国社会的一大特色:“官本位”。
  
  所谓‘官本位’,简单地说,就是以官为本,一切为了做官。
  
  君主独裁专制制度的核心是人身控制,而其实现的基础和保障就是权力,权力的内涵不仅仅是支配人,而且也包括由其转化的不可计数的直接的经济利益。专制制度全仗各级官吏来维系,掌握权力的官吏就成了特殊人物,官大者威风赫赫,权倾一方,官小者也是养尊处优好处无数,官之身价与神秘,就在于他们手中的权力以及由此而获得的各种特权与实利。官位成了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权力成了财富的代名词。权力是比贷币更具流动性,更方便的一般等价物,或者说,中国社会的特征是政权支配金权,孔方兄只配做印把子的仆从。中国特殊的社会形态导致投机政治比直接从事经济活动,能更好更快地聚敛财富。吕不韦正是参透了这一点,才将异人视作“奇货可居”。
  
  追求名利是人的天性,而出人头地,名利双收的捷径便是做官,官越大,获利越厚。官位权力和财富构成奇妙的 “三位一体”,财富的多少取决于官位、权力的大小,正是基于这一点,人的价值实现的最佳途径就是做官,光宗耀祖,青史留名的最好方法也是做官。升官发财的意识浸透了国人的灵魂。
  
  几个世纪以来,在中国人中流行着一种称为“升官图”的游戏。这种游戏使用的工具包括一个骰子和标有从普通学生到政府宰相各个等级位置的图案,每个参加者通过掷骰子决定是升级还是降级,在官梯上爬得越高,就会从等级低的人手中赢得越多的钱。这种游戏的参加者不仅是识字的人,一些文盲也乐此不疲。
  
  反过来看,没有权力作后盾的经济利益也是靠不住的。西汉武帝时,由于长年对匈奴作战,导致国家财力枯竭,雄才大略的刘彻便向商人开刀,发布了著名的“告缗法”诏令,鼓励全国商贾之家的奴仆告发其主人的偷漏税行为,偷漏一缗(一缗即铜钱一千文),即成罪状,要抄家查产,充军发配,此举一下使汉武获得无数财政收入,同时使商贾们彻底破产——“杨可告缗遍天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汉书·食货志下》)。这是赤裸裸的政治掠夺。
  
  历史上唐玄宗、唐肃宗、唐德宗也学着刘彻这一套,不过,他们要稍稍文雅些,名为“借商”,每次借款达数百万缗,结果自然是“刘备借荆洲——有借无还”了,谁还敢斗胆向皇帝讨债。
  
  林彪得其神髓,将其简练地总结为:“有了政权,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一夜之间就可以打倒。”
  
  简言之,作官是最赚钱,最安全的买卖。所以中国发了财的商人要捐官:既为求自保又为图发展。所以历史上胡雪岩之流的红顶商人大行其道,至今被奉为成功商人的楷模。
  
  人身控制的直接后果就是,任何人要生存和发展,就不得不依附比自己更强有力者,由此形成中国社会的另一大特色——人身依附。
  
  按每个人的政治经济地位的差别,全国上下形成一个等级依附系统,只有一个例外,即皇帝,因为他是权力的母体。后妃、臣僚依附皇帝,地方官依附京官,小官依附大官,奴仆依附主子。被依附者对依附者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依附者的物质利益直接源于被依附者,依附者被人依附,被依附者同时又是依附者,而且大系统中有子系统,子系统中又有子系统,人身依附成为人际关系的普遍形式。

正是由于人身依附,各级官僚无法成为独立的政府官员,而只能是帝王的代理人或家奴,同样,因为一个人的收入和升迁与自己的顶头上司有着密切的关系,得罪上司的代价是巨大的,又由于这样的官僚有为数众多的替代品,因此,下级也永远只能是上级的工具,而以人作的工具的全部价值就在于听话(好使不好使),而不在于这工具本身有多大价值。
  
  中国的官僚政治有一个致命的遗产——层层任命制。官吏不是经由人民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上级发现、任命的。官吏不是为事业服务,而是为长官或上级服务。中国官吏的最大特色是“做人”,官吏的考核与任免,主要不在于他们有多少政绩,而在于他们与上级的密切程度,搞掂了上级,就等于戴稳了乌纱帽。于是,“报喜不报忧”,上交则谄(谄媚),下交则渎(轻慢),就成了官场的常态。
  
  人身依附的格局,使下级只对上负责,下级绝对服从上级的做法,必然导致残酷的反达尔文优胜劣汰进化规则的逆向(精英)淘汰。
  
  所谓“逆向淘汰”或精英淘汰,是指在政治、学术领域的精英,一些真正德才兼备的精英人才往往会遭冷遇、排挤甚至打击、压制。那些有独立思想或独特见解的人才,他们往往会因为自己的优秀而在生存竞争中首先被淘汰出局,而一些缺乏能力、没有自己观点的庸人,他们反而因为善于钻营附会而成为“适者”顽强地生存下来。苏辙先生形象地将其称为“君子斗不过小人”规律。
  
  “淘汰”制本是人类社会选拔人才的最有效机制,即通过某种竞争规则,选拔优胜者,淘汰劣败者。“逆向淘汰”则不然,它是将优秀的拔尖人才淘汰掉,而那些善于阿谀逢迎的庸人反而成为“适者”生存下来。究其原因,在于人的天性。人性的一个艮古不变的弱点就是喜欢听好话,精英们往往仗着自己的才气而不屑于钻营,庸人们则非拍马逢迎无以生存,这就决定了后者必然要把全部的资源用在迎合上级上,在人身依附的格局下,作长官的显然更欣赏后者的表现,他们自然会获得更多提升的机会,这样逐级淘汰的结果,必然是庸人们大获全胜。因此,在“利出一孔”的社会,淘汰精英就是最大的政治。特立独行的精英人才被扼杀,整个社会必然万马齐喑。
  
  “利出一孔”的制度安排,使中国的官场成为一个巨大的人才黑洞,将天下精英统统吸引到其中,唐太宗李世民就曾喜形于色地说过“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广大的士人(知识分子)要想出人头地唯一的渠道便是做官——因为:“人生世上,除了此事,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
  
  无数的精英挤在入仕这唯一的独木桥上你争我夺,兵戎相见,竞争自然残酷绝伦,在这种没有底线的生存斗争中,一般只有厚黑者胜出,结果,人格高尚的人往往要败在人格低下的人手里;受教育程度高的往往要败在受教育程度低的人手里;说真话的人往往要败在说假话的人手里。这就是“逆向淘汰”或精英淘汰的根本原因。
  
  中国人向来有窝里斗(内耗)的老传统,窝里斗的残酷与大规模地糟蹋人才世所仅见,人们往往简单地把它归为民族的劣根性,似乎这是中国人的原罪。毛泽东就有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言,“中国有六亿人口,不斗行吗”?为什么窝里斗在中国千百年来生生不息的强大,为什么中国人会产生“与人斗其乐无穷”的妖魔鬼怪思维,唯一的解释是“制度”使然。世界上只有劣等的制度,没有劣等的民族。
  
  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人口多,产业少,发财的机会更少,大家都在准饥饿线上苦巴巴地过日子,向有限的资源和收获竞争。人们常说,“同行是冤家”,在一个别人的成功就是自己的失败的社会,这确实是一个真理。如果一百个人中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不同的发财机会,那么由于劳动分工,他们会相安无事,彼此间还会互惠;而如果一百个人却只有一个发财机会,他们就必然不得不为此大打出手。民间形象的说法就是“槽里无食猪拱猪”。在社会财富存量一定的情况下,参与分配者愈多,则竞争愈激烈,这乃是从古至今中国社会政治斗争惨烈万分,宦术出神入化,社会动荡不宁,人民贫穷愚昧的根本症结之所在。
  
  人身控制和人身依附的后果,使个人既无独立的政治地位,又无独立的经济地位,即使获得的物质利益也是不稳定的,随时可以化为乌有,历代开国功臣的悲剧就根源于此。
  
  韩信、白起、伍子胥、文种等等,都是人们熟悉的历史上有名的将军谋臣,为其帝王立下过汗马功劳,然而,他们的结局都很悲惨,功盖天下却无生存的权力。这一类“功盖天下者不赏,勇略震主者身危”的悲剧充斥于中国历史,与中国社会共始终。为什么他们都逃不脱“兔死狗烹”的悲惨命运?答案就是人身依附。没有受法律保障的人身自由,没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权,在中国,除一人外,任何人都无法成为自由人。
  
  财产权是宪政的基石、人权的屏障、市场经济的核心,社会繁荣的枢纽,是人类谋求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也是维系人类自由与尊严的根基,政治文明的温床。
  
  人们总是抱怨知识分子缺少风骨,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说的就是中国知识分子千年之病,千年之痛。归根结底,知识分子这一悲剧角色的罪魁祸首就是 “利出一孔”的制度安排。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知识分子就变成了依附在专制政权之上的“毛”。在一个政府是唯一雇主的社会,一个人一旦被政府机关列入黑名单,就只能毫无反抗地任其处置,因之,在这种社会,所谓士人的独立人格,所谓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以及人身自由等等只能是痴人说梦。
  
  尊严与饥饿无法友好相处。社会的铁则是:主宰一个人的薪给,即可主宰其意志。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利,就没有独立的政治权利。只有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才能有独立的人格和完整的意志。经济上不独立,靠巴结混饭吃,道德上就很难守节。而个人失去独立之人格,思想听命于他们的核心人物,不问是非,党同伐异,根本无法产生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一个自然演进的理念。起源于古代希腊和罗马,起初是指那些享有公民权的城邦公民的社会政治生活。到了公元十三、十四世纪,公民社会演变为西欧独立于封建领主体制之外的商业城市文明,意味着不受封建义务和神权的桎梏的世俗的自由空间。到了思想启蒙阶段,公民社会的内涵逐渐趋于丰富,加入了政治民主、权力制衡、社会契约、思想多元等内容,成为独立于国家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指以市场为核心的经济领域,公共领域指社会文化生活领域),以一系列独立的民间组织、政党、社团、俱乐部、沙龙、学校、教会、工会、行会、通讯、出版、新闻、慈善机构等作为自身存在形式。公民社会介于公民与国家这两极之间,既是联系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纽带,也构成了对公民个体的保护屏障,同时对政治国家形成了有效的制约。
  
  英美等国成熟的(或者说是相对成熟的)公民社会,是建立在约翰·洛克的“社会在国家之上”的理念之上,因而社会力量强于国家力量。个体的公民是现代国家中最小的单元,公民社会则按照非强制、非暴力原则调节公民个体间的关系,自下而上、自小而大地组织形成若干更大的单元,从而具有个体公民所不具备的力量。成熟的公民社会不仅具备若干个组织的有形力量,而且还因为公民个体中对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不受侵犯的信念而拥有无形的力量,并化解掉大量公民个体之间的矛盾,使之难以孕育成只有使用暴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可见,一个发育成熟而完善的公民社会,不但可以有效地抵御来自政府权力对公民的侵犯,避免政府“权力无边界”的情形出现;而且也会起到社会稳定的调节器的作用,从而也就使得潜在的极权主义者的回旋余地大为缩小。
  
  中国从来没有形成一个独立于政治国家的公民社会,有的只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典型臣民社会。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一种缺少变化的,不允许出现内部竞争对手的铁板式的政治结构。政府从不允许独立自治的社会组织机构产生,并逐渐发展出一个稳定的领导层,以及一个能适应现实和吸取经验与历史教训的传统。另外,中国也没有可比之于西方天主教会之类的拥有长达十几世纪的宗教信仰和世俗智慧的宗教组织这样一个具有自我管理能力的组织。
  
  国家作为一个生产安全和秩序等公共产品的完全垄断者,对一切独立于官府的力量采取禁绝策略,拒绝给民众自由、民主和基本人权。民众缺少民主锻炼,民主意识及民主素质低,没有协商、妥协、宽容的训练,就无从产生健康、理性和坦率沟通的政治文化,社会自治无从滋生,民众缺乏自组织能力,成为一盘散沙。社会的稳定全靠行政权力将人民强行粘和起来,采取高压政策,社会管理陷入“一收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恶性循环。
  
  面对民众的政治诉求和抗争,政府习惯于采用政治高压敉平社会反抗,由于没有正常的沟通与发泄不满的渠道,一旦出现暴力冲突,平常在高压统治下沉默驯顺的的羔羊们就变成了破坏成性的暴徒(乌合之众人人都想搭便车而不受惩罚),陷入以暴易暴的怪圈,发展到极端就只有天下大乱一条路。
  
  西方国家有长期的社会自治传统和合法的反对党,它们的在野党被称为“忠诚的反对派”,是防止政府危机演化为全面社会危机的有效防火墙。2005年4月23日,意大利总理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组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第60届政府,50年间,意大利发生好几十次政府危机,政府的平均寿命不到一年,虽然政府更迭频繁,但对民众和社会生活基本没有大的影响。其他像法国、英国、德国等也发生过频繁的政府更迭,人们早已习以为常,民众的生活基本没有大的影响,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这在中国是无法想象的。中国自古就有“三日无君,则惶惶如也”的说法,政府垮台了,非天下大乱不可。
  
  中国没有合法的反对派存在的空间,更没有西方国家的所谓随时可以接管政府的“影子内阁”,当社会出现重大危机时,不可能有现成的替代品(自治机构或组织)替代原有的秩序提供者,以维持秩序,实现权力的和平转移、政府的平稳过度和更替,唯有打碎现有的国家机器,在付出昂贵的代价后重建社会秩序。这是一种没有刹车装置的制度,一旦启动,终将不可挽回地自动毁灭。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这是人类社会的铁则。历史反复证明在独裁专制这种体制下,即使有卓尔不群之士,也难以阻止腐败的蔓延,这不是个人聪明才智的问题,而是制度问题。
  
  专制制度让统治者享有各种各样的特权,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须不知特权实乃统治者堕落、退化的陷阱,政治上的近亲繁殖(“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没有竞争对手,执政能力必然退化下降;既没有权力制约,又没有舆论监督,统治者必然腐败堕落。贪污腐败是一种政治行为,非但不能创造任何财富,反而破坏正常的经济活动,减损社会财富,其实质无异于公开抢劫。
  
  专制制度下的官吏是与作为草食动物的民众不一样的肉食动物,官吏与其治下的民众的利害关系短暂脆弱,比分封的贵族更不关心百姓的死活。作为皇帝的代理人,必然产生道德风险。由于官吏拥有“合法伤害权”及信息优势,官僚体系中的每个活动主体都处于徇私枉法的诱惑和激励格局中,抑制这种对专制帝国有害的激励从技术上是困难的,从利害关系上是难以指望的。腐败被称为“政治之癌”,会自我强化,加速扩散。历史上每一个王朝末期,贪污腐败都达到无药可救的地步,贪官遍地,货贿公行,官吏们贪贿枉法,敲骨吸髓,竭泽而渔。
  
  中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人口思想,促成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天下承平日久,当人口存量超过土地的负载能力时,必然产生淘汰过剩人口的压力。人口压力是一把双刃剑,它是内外冲突、政治动乱和衰落的一个重要因素。对生产资料的激烈竞争,一方面使小农破产,破坏了专制制度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又把大量人口逼入了在生存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官吏集团,加剧了官僚集团的腐败与膨胀趋势,“食之者众,生之者寡”,人口和财政的双重压力,使得民不聊生,生存无以为继。而维持生存的底线是一条血线,突破底线必然导致流血——下层民众博命以自保。后果就是社会动荡,天下大乱,最后是既有的秩序解体。
  
  在旧的秩序解体到新的秩序确立之间,是长期的军阀混战,民众则成为对立阵营的人质,被胁裹着互相杀戮。几十上百年的长期征战,造成对人口、文明、财富、环境的巨大破坏。为改朝换代而进行的征伐,是赤裸裸的弱肉强食,加上巨大的诱惑(“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这种斗争遵循的是最厚黑者胜出的铁则。天下是打出来的,权威是杀出来的。默默无闻,不名一文的混混无赖要成为人人膜拜的对象,唯一的硬通货就是人头和鲜血。
  
  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的混战,尘埃落定以后,新的秩序怎样建立呢?认知心理学和组织理论告诉我们,在复杂社会中的个人大都倾向于坚持自己已经形成的见解。人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有强烈的学习效应,这是一种正反馈。继起的王朝在政治遗产上可以继承的最佳选择和模式仍然是“利出一孔”,历史和人一样,都有沿现成的路径行进的惯性与本能,所谓萧规曹随,就是指文化上这种按既定的模式应对相似局面的自觉行为。
  
  美国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诺思站在制度学派的立场,提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一说。诺思认为,制度变迁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路径,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不断的自我强化。“历史表明,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其现在可能的选择”。已建立的制度会千方百计地维护自身的存在,选择某种制度容易,但放弃却很困难。
  
  路径依赖有不同的方向。一种情况是某种初始制度选定以后,具有报酬递增的效果,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其他相关制度安排向同样方向配合,导致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进一步的制度变迁。这是一种良性的路径依赖。另一个情况是某种制度演变的轨迹形成以后,初始制度的效率降低,甚至开始阻碍生产活动,那些与这种制度共荣的组织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尽力维护它。此时这个社会陷入无效制度,进入了“锁定”状态。这是恶性的路径依赖。
  
  如果用诺斯的“报酬递增-路径依赖模式”来分析政治过程,可以发现政治中同样存在着报酬递增、自我强化和路径依赖现象。
  
  政治活动是集体性的,其建立成本高,政治活动受制度的约束更为经常和强烈,对制度的依赖性更强,从而导致了个人和组织均有强化既存制度的倾向;政治的复杂性和低透明度使得人们对政治行为的后果难以预料,在预期不明的情况下,发起制度变迁是不明智的,为了避免承担高成本,政治行为者倾向于维持已有的制度,即使这种制度已经处于低效状态;在政治过程中观念的转变是非常困难的,个人关于社会的认识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其原因是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建立成本高,个人对政治一些基本看法,从意识形态到对政府某些具体方面的理解,或对政治团体和政党的态度,一旦形成,通常是非常难以改变的;制度和政策的制订者总是希望限制自己的后继者,因为政治家担心自己的对手会在将来掌权,为了保护自己,他们使现存的制度难以改变,结果使得甚至连他们自己也难以改变制度,政治的这一特性使得制度从一种已形成的路径中摆脱更为困难。
  
  尤其重要的是,政治权力的分配在社会成员中是不平等的,当某些人居于支配他人的地位时,他们倾向于利用所掌握的权力来强化自己的地位。政治竞争的结果是“赢家通吃”,对于当事者来说,或者是全得,或者是全失,没有其他选择。政治博弈的这个特点使得掌权一方倾向于全力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其结果是制度的自我强化。政治中的路径依赖现象是历史的常态。
  
  “利出一孔”的政治实践,使最高统治者统治着会说话的动物,享尽人间奢华极乐,食髓知味,任何人只要坐上龙床,都会毫不含糊地照此办理,习惯成自然,文化上的获得性遗传,使“利出一孔”的思想成为中国政治文化的显性基因,虽然王朝不断更替,但政治治理结构与模式却反复克隆。从本质上看,所谓的改朝换代只是一种简单的(边缘人群与中心人群的)置换反应,改变江山姓氏之举,除了为少数人提供了政治游戏的极品享受而外,对芸芸众生究竟有何裨益?难怪古人要发出无奈的感慨:“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里都作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几千年的中国历史逃不出《三国演义》扉页上的第一句话,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政权兴亡的过程往往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而且这个过程从古至今,周而复始,形成了任何政权都跳不出的兴亡周期律怪圈(金观涛先生称之为“超稳定结构”)。人们在百思不得其解之下,只好把这个似乎不可抗拒的怪圈归因于中国人的宿命,然而,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利出一孔”才是中华民族周期性治乱循环悲剧的总导演。
  
  “国家往往确定规则以使统治者及其集团的利益最大化,然后在一定的约束下设计出降低交易费用的规则”。制度建设的成本无疑是高昂的,但是一旦建立起来,利益集团只要付出很低的维护费用就行了。中国的政治文化,发轫于春秋战国,定型于秦汉,虽然汉以后文化上“独尊儒术”,但在政治层面,却是“外儒内法”,管仲的“利出一孔”思想,实在是为统治者量身定做,让他们在实践中用起来得心应手,爱不释手,成为历代治理国家的根本国策。中国政治文化的这一特色,让中国人跌入“管仲陷阱”几千年,陷入恶性的路径依赖。尤其悲哀的是,只要中国特色的这一政治文化基因不发生(自发或诱发)突变,同样的政治生态就会反复克隆,中国仍将陷入残酷而又无奈的历史宿命。
  
  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其划时代的巨著《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结尾写到:“经济学家以及政治哲学家之思想,其力量之大,往往出乎常人意料。事实上统治世界者,就只是这些思想而已。许多实行者自以为不受任何学理之影响,却往往当了某个已故经济学家之奴隶。狂人执政,自以为得天启示,实则其狂想之来,乃得自若干年以前的某个学人。”
  
  在汉语中,管仲与管总谐音,管总者,总管也。从历史的演进来看,管仲的思想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影响绝对要比他在历史上的名气大得多——孔子就曾经发出由衷的感叹:“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一个超级天才,为了统治的方便,在他所处的时代的一项天才发明,却陷其子孙后代于无法摆脱的困境,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千年陷阱,恐怕是他始料未及的吧。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知识分子就变成了依附在专制政权之上的“毛”。在一个政府是唯一雇主的社会,一个人一旦被政府机关列入黑名单,就只能毫无反抗地任其处置。因此,在这种社会,所谓士人的独立人格,所谓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以及人身自由等等只能是痴人说梦。

Aucun commenta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