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credi 31 mars 2010

假如青苹皇后識大體顧大局……

亲身经历:毛远新执政期间的辽宁

文章提交者:zrp7884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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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看到有人说媒体在报道毛远新又出来活动了。有年轻的网友在问毛远新是谁。我虽然没有见过毛远新,但是在文/ 革后期他执掌辽宁期间在辽宁住过,亲眼目睹他把辽宁搞得民不聊生,成为全国生活最苦的省份之一。很多年轻人可能无法想象当时的情况。这里就我所知给大家介绍一下当时老百姓的生活。

毛远新最臭名昭著的是把辽宁搞到一个月每人只有三两油。(当时的人不敢骂有着特殊身份的毛远新,而骂陈/ 锡/ 联“陈三两”。其实陈当时是沈阳军区司令,并不主管辽宁省的工作。)

肉是不定期供应的。每年年初一人发60张票。商店里不定期地公布这些票可以买什么东西。有的是买糖,有的可以买茶叶,也有的是买肉的。我当时没有统计过,凭记忆大概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能有一张肉票,每张肉票可以买半斤猪肉。牛肉羊肉好象是根本没有吃过。由于油只有三两,大家就都喜欢买肥肉,舍不得吃肉,是把肥肉炸油,炒菜的时候就是放一勺白花花的猪油。记得和父亲去买肉的时候,很多人宁愿让后边的人先买,自己等售货员切到肥肉的时候才买。
粮食当时也是不够吃的。不光农村有人吃不饱饭,城市里孩子多的家庭粮食也不够吃。当时要买粮食不光要钱,还要凭粮票。连在饭店吃饭也必须交粮票。一个成年人一个月定量是30斤。孩子还少。在缺油少肉的情况下,人们对粮食的消耗特别大。象我在工厂食堂吃饭,菜基本是水煮的,肉是根本没有,一顿吃6两玉米饼是很普通的。粮票(不是粮食)当时在黑市卖到一角六分(可能不太准确)。以当时平均月工资36块钱的水平,30斤粮票的价值就超过月收入的八分之一了。

有了粮票能买到的也是粗粮。当时每人每月只能买到两斤米,两斤面。其余只能买玉米面,杂交高粱。杂交高粱是一种为了高产的数字而搞出来的粗粮。我一个朋友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从小吃粗粮长大,都不肯吃那个杂交高粱。下乡的同学说那东西喂马,马都消化不良。有一段时期还吃过榨过油的玉米。据说是出口到日本的玉米,日本人轧了油,我们再运回来给我们的老百姓吃。还听说当时的粮食部门象上级报告说这种玉米面不适合给人吃。上面批示继续卖。这些内部消息我当然无法证实,当时也没有人大代表质询之类的事,政府的操作是完全封闭的。但是我确实吃过那榨过油的玉米饼。比平常的玉米饼更松散,不成团。

那60张票里,最贵重的是最后一张,第60号票。稍微抢手一点的工业品都是靠它。譬如自行车,缝纫机,手表这所谓的三大件。但是一张票时不够的,只好把家里的票集中起来,一年也许能买一件。当时年轻人最时髦的就是能拥有一辆上海产的锰钢自行车。大概就像现在的年轻人开宝马一样的吧。那样的自行车要多少张票,我是不记得了。反正我们全家的票加在一起也是不够的。记得我文// 革后我上大学了,市场上供应宽松了。我父母终于给我买了一辆锰钢车。其实那时我在外地上学,并不需要。但是父母还是买了一辆算是给我的。大概也是心理上的一种安慰吧。

这里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辽宁并不穷,不光工业是当时全国的基地,农业也很发达的。盘锦的大米,锦州的苹果(毛// 选里都提到过),都是驰誉全国的农产品。事实上,文// 革前肉从来都不缺的。19/ 6/ 8年文// 革 高潮期间,忽然肉要凭票供应了,当时的说法是阶/ 级/敌/ 人把猪给毒死了。当年掌权的人就是拿这样可笑而且缺乏常识的谎言来蒙骗老百姓的。文// 革结束后,不到两年,农业就恢复了,肉也敞开了。记得7 8年夏天我暑假回家,人们就已经开始要求售货员给切瘦肉了。事实证明,辽宁人民文// 革期间遭受的苦难完全是人祸,是毛远新之流为了政/ 治目的,不顾人民死活倒行逆施的结果。

民族主义是当今很流行的时尚。有些人讲不出道理就喜欢用不爱国的大帽子来压制别人。其实在我看来,爱国最基本的是要爱这个国家的人民。那些为了一己的政/ 治目的,置人民于水火之中而不顾,甚至造成大批人民“非/ 正/ 常/死/ 亡”的人是有罪的。不判他的罪,自己也应该闭门思过,夹着尾巴做人才是。然而时至今日,并没有听说毛远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过任何的忏悔,也从未有公开向人民谢罪,却跑出来参加公众活动,而媒体也积极炒作,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最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当时的辽宁民不聊生,当时的媒体却天天在唱赞歌,天天歌颂“大好形势”,天天深情地告诫老百姓们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不要忘记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民(指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们这些在凭票买糖的时代长大的青少年居然被称为是“糖水中泡大”的一代。这就是当时的媒体。

现在网上仍然可以看到有人在引用文// 革时期的统计数字作为辩论的依据,在我看来这简直是太天真了。当时辽宁的生活这么苦,但是我相信如果你去查当时官方的统计数字一定是说粮食增产多少多少,猪肉增产多少多少。最近看到一些人仅仅根据一两本史书的记载,在没有任何实物证明的情况下就大胆推断郑和当时的大船为长达130多米的万吨巨轮。(唯一有关的实物是一个农民家里收藏的大锚,据专家说“有可能”是郑和的船用过的。)由此想到一百年后,当亲身经历过文// 革的人们都不在了的时候,会不会也有某个博士生作论文的时候从故纸堆里找出些文// 革时的统计数字,并根据这些数字得出辽宁人民“文/化/ 大// 革/ 命”期间生活如何如何幸福的结论?以我个人的亲身经历来看,文// 革时期的官方数字根本没有资格作为研究资料,更不能用来作为辩论的依据。建议中国史学界和其他学术领域都将这一条作为共识传给后人。

【链接】
毛/ 主/席的侄子毛远新参观南街村

字体大小:大 | 中 | 小 2007-06-02 21:50 - 阅读:222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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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街村报》记者:雷秀娟 来源:南街村报

5月30日上午,一位鬓发花白的老人来到了南街村,对心中“向往已久”的村庄进行参观。这个看似普通的老人,就是伟/大/领/袖毛/ 主/席的侄子、革命烈士毛泽民的儿子——毛远新。

已经66岁的毛远新精神很好,现在是上海市的一名退休工人。从报纸上了解到南街村的情况后,他“一直想来这里看看”,今天终于成行,感到非常高兴。在党委二楼会议室,班长热情接待了毛远新一行,并全面介绍了南街村的发展情况。毛远新十分认真地听着,不时就关心的问题进行询问。听了南街村“工资+供给”的分配制度,毛远新由衷地说:“我真羡慕你们这里的条件!作为一个农民,能够免费享受住房、医疗、上学等福利待遇,比城市里的工人甚至国家干部的待遇还要高呢!”听了南街村实事求是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过程和取得的成绩,毛远新无比感慨地说:“实事求是是毛/ 泽 /东/思/想的精髓和出发点,南街村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了这一点,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成为发展集体经济的一面旗帜。”结合南街村的发展情况,他说:“我们中国这么大,各地的情况是不同的,发展的道路也是多种多样的,应该允许不同的探索模式存在。”对于南街村能够走到今天、取得这样的成绩,毛远新称赞“不简单”、“群众的意愿是最好的支持”。班长和毛远新还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现场充满亲切、愉悦的气氛。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政府参事刘炳旺,临颍县委书记郭国辉等领导交谈时在场。

毛远新还对南街村进行了全面参观。

dimanche 21 mars 2010

从江西到台湾:托派蒋经国的小苏联梦

王丰(台湾)

从蒋经国早年书信和片纸只字的表诉当中,可以发现蒋太子心里头一直有个未曾实现的梦想:他希望有机会在中国的土地上,移植复制一个小苏联。人不深情枉少年,这是青年蒋经国(刚回中国时的小蒋,年仅二十七岁)遥远但是并非遥不可及的梦想。尽管,在国民党的党国意识型态框架里边,他不可能有机会明目张胆的去落实内心意念想望,他更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施行苏联的指令经济,计划经济,但是,他尽可利用「建设三民主义模范省」这样的党八股字眼,为他的小苏联着上迷彩保护色。

在苏联,蒋经国做过苏联埃尔他金矿场《工人日报》主编,以及斯夫洛斯克地方「乌拉重型机械厂」副厂长。在二十七岁之前,他不曾担任过方面要员,纵使如此,他脑子里盘旋的,恐怕是所有共产党党员脑子相同的想法:如何实现共产主义?如何达到共产主义天堂的理想目标。一如所有的共产党员,蒋经国的内心深处澎湃着一股革命热情,幻想着用他热火般的干劲与热忱,一步步达到理想,建构他心目中的共产主义乐园。

蒋介石、蒋经国父子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蒋介石想法是不折不扣的党国意识型态。而蒋经国毕竟受的是苏联制式的教育,从十五岁到二十七岁,他在斯大林统治下的苏联接受教育,从少年到青年,他的整个人格塑型,深深烙下苏联的印记。

无论是他待过的埃尔他金矿场,乌拉重型机械厂,或者任何一个国营的庞大工厂,都让少年蒋经国印象深刻。苏联在斯大林时代,扬弃列宁时期的新经济政策,企图全力推动国家工业化,期待以人为政策干预的力量,将一个农业大国,逐渐过渡为一个以大规模工业为设计目标的计划经济体。蒋经国未曾经历过列宁时代新经济政策,他也不是学经济的学者,因而他无法透过理性思维,比较列宁与斯大林经济政策的良窳。但是,蒋经国亲眼目睹了斯大林时期苏联工业化建设的过程,苏联这个与凋敝贫弱的中国大异其趣的「社会主义天堂」,不仅令他印象深刻,更令他兴起艳羡之情。青少年时代素朴的爱国主义情怀,促使蒋经国不断反思,假使将来中国也能学习仿效苏联,可以由凋敝贫弱的农业社会,蜕变为工业化的新中国,不再受列强帝国主义者的欺凌。

他从斯大林时代,学到了治理国家的三个法宝:一是计划,亦即计划经济;二是猜疑,无论是亲疏远近,用人基本皆抱以疑窦态度,在疑心的基础之上,他明白治理国家首先要建立一支秘密警察,实施恐怖统治,以防止变生肘腋的意外反叛事件;三是残酷,对政敌毫不留情,他认为在权力舞台上翦除异己乃是必要之恶。对待政敌即使不能消灭其肉体,至少必须斩除其权力机制,使其永无死灰复燃、东山再起之能力。

是以,受到苏联斯大林经验的深刻影响,蒋经国认为治理国家的领导人,如欲牢牢掌握政权,必须靠两条腿走路──计划经济与秘密警察。要抓住民心靠计划经济;要抓住政权,则要仰仗牢握秘密警察。建构一套绝对忠于「领袖」的情报组织,是蒋经国终其一生最注重的核心工作。他对秘密警察的兴趣及成就,可能远大于其在计划经济层面上的表现。而秘密警察正是前述三个法宝中的第二项「猜疑」及第三项「残酷」,得以具体落实的重要工具。换言之,从他自俄返国后,脑子里牢不可破的观念就是左手抓计划经济,右手抓情报组织,两条腿走路的方略。

两条腿走路之一:计划经济之建构

蒋经国在苏联毕竟是个外国人,在埃尔他金矿场,或者乌拉重型机械厂,他都无从落实他的政治理想,直到他回到祖国,日寇侵华,抗战军兴,蒋介石任命蒋经国为赣南行政督察专员,在这个战火还暂时延烧不到的内陆省份,他开始有了自己的小地盘,脑子里那套苏联思维开始酝酿发展,他试图把这北方异国的舶来品,经过理解消化,移植到中国的土地上。

不光是江西时代,实际上,多年之后,他在台湾实施的「十大建设计划」,都还让许多研究苏联斯大林时代的历史学者,有一种依稀似曾相识的感觉。蒋介石任命其为「行政院长」,开启了台湾的「蒋经国时代」,他在岛内从事翻天覆地的改革,依据的蓝本还是以这套苏联法宝为基础架构。虽然,台湾在国府撤台初期,使用了大量的美国资金援助,也任用了许多美国专家,或者留美中国学者,在台湾移植美国经验,而且,蒋经国还在口头上不断强调「建设三民主义模范省」,人们将无从否认,蒋经国从事的「十大建设计划」,在本质上颇富苏联特色。

蒋经国的政治生活始于一九三八年的江西时期,笔者曾经在一本书里写道,蒋经国戮力从事在江西建立一个「没有共产党的共产主义天堂」。在江西赣南,天高皇帝远,蒋介石忙于对日抗战,忙于应付国民党党内形形色色的权力争斗,无暇兼顾远在赣南的蒋经国,他尽可在江西关起门来,搞共产主义实验。然而,还美其名为建设三民主义模范区,以防制党内政敌可能对他的质疑及挞伐。令人好奇者,全国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安排蒋经国任职之处,蒋介石为什么安排蒋经国到江西呢?

蒋经国是思考过这个问题的,他臆测,父亲之所以把他摆在江西,就是要他去江西看看,过去中国共产党在那里搞苏区搞成了什么样子,他要蒋经国亲自去江西,听听当地百姓对共产党的评价与说法。蒋经国内心明白,父亲对共产党存在着偏见,但是,吾人不能因为对中共怀有偏见,连带的对共产主义意识型态有偏见;一个人的判准应该把人与事区别开来,如此方能公允地处事待人。蒋经国是用自己的政治信仰,在内心世界和父亲顽强定型的思维,划下一道鸿沟界线。

蒋经国不光是空想,他也勇于使他的共产主义理想型态,付诸于计划与行动,他把苏联的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移植到江西,他告诉父亲,「今日中国之青年有热情,而无工作方法与正确政治路线……」。所以,蒋经国实事求是地想建立一个青年组织,他认为,如果要彻底完成中国民族解放的历史任务,必须以这个青年组织为基础。蒋经国主张,此一青年组织分子的阶级成份,「应以农民、工人之数量为最多,学生、教员、以及各种自由职业者、商人资本家之数量为次要成份」。他似乎担忧蒋介石怀疑他的想法有苏联「遗毒」,所以,蒋经国告诉父亲,这个组织的「团章」(中心思想),只要是能为民族、民权、民生主义而奋斗者,皆可加入…。

这个观念,亦成为蒋经国在江西成立「青年干部训练班」的雏形,他的外遇对象章亚若,以及尔后的政工大将王升,都是这一时期蒋经国认定其「能为民族、民权、民生主义而奋斗」的优秀青年。蒋经国也明白,惟有戴上三民主义的冠冕,方可更得父亲之信赖。

组织青年,是蒋经国建设新赣南的第一个步骤。巧合的是,十年以后,国民党败退台湾,在蒋介石「反共抗俄」高唱入云之际,他的儿子反而在复制斯大林时代大行其道的「青年团」,其组织架构之本质,与苏俄青年团殊无二致,最大之异点,蒋经国在「青年团」头上戴了一顶帽子:「反共救国」。如果拿掉这顶帽子,它的名称就成了「中国青年团」。

建设新赣南的第二个步骤,是兴办「青年工厂」。蒋经国向蒋介石要了三万元法币作工厂兴办的资本,他召来五百名失业失学的青年,编入这家工厂,一方面对这些青年施以教育,把这批青年人送往相关的工商各厂实习,让他们习得一技之长,为开厂作准备。教育经费的来源则是三万元开办费的孳息。「青年工厂」专门制造战争年代最缺乏的民生用品,像是肥皂、布疋、毛巾、印刷、棉、纱布、皮鞋、竹器,及其它日用必需品等。」

建设新赣南的第三个重要步骤,就是要效法苏联共产党,强化党员的廉洁操守,激发工作同志的革命积极性、与革命热情,为此,蒋经国揭举了赣南行政区「公务人员服务公约十二条」,要求江西的公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些信条,以维持极高的革命道德情操,这十二条准则是:「一、信仰三民主义。二、绝对服从命令。三、遵守政府法令。四、接近广大群众。五、尊重民众意见。六、实行自我教育。七、爱惜公家物品。八、不怕死不偷懒。九、不嫖赌不贪财。十、为不招摇、不骄傲。十一、养成高尚人格。十二、锻炼坚强体格。」

一九六0年代晚期,蒋介石日渐衰老,逐步将权力交班给蒋经国,他就把赣南时期揭举的这十二条准则,配合时空变动,归纳成为「十项行政革新」,规范台湾的党政军及公教人员。所谓「十项革新」之要旨,归纳言之,就是不准军公教人员进出酒家、舞厅等「不正当场所」;规范请酒吃饭,不得铺张浪费;严禁军公教人员接受老百姓贿赂、招待;也不许公务人员和企业界或老百姓交际应酬。

雷厉风行之下,人人畏之如虎,但也有粗枝大叶,轻捋虎须而抱憾者。有一个台湾「内政部」老资格的专门委员,无视蒋经国规定公务人员婚丧喜庆请酒不得超过十桌,这老兄娶媳妇,家里亲戚朋友多,请客多开了一桌酒席。第二天上班,该员即被申斥,处以记大过调职之惩戒。请客多请一桌,差点请掉了乌纱帽,更别说有人因为受人情压力,在酒家与人酬酢,才喝了两杯黄汤,第二天就被勒令开除,砸了饭碗。

笔者一位长辈早年在江西,亲闻一名公务员因在家与亲友打麻将,被蒋经国罚跪于公园空地,当天,下着大雪,那名公务员跪在地上直打哆嗦。为什么长辈会告诉我这一典故,实因当时我还年幼,有日见其与亲友在家打麻将(台湾称小牌叫卫生麻将),桌子上竟然垫了好厚的毛毯,洗牌也是轻声轻气,令我好奇,长辈悄悄说,如今正在「十项革新」,如不静声打牌,万一给逮了,就给「革新」革掉了。足证台湾也早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江西时期,蒋经国的「没有共产党的共产主义天堂」目标,订得不高,这是一个切合实际的鹄的,并非天边的彩霞,看得见摸不着。他的目标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一)人人有工作(二)人人有饭吃(三)人人有衣穿(四)人人有屋住(五)人人有书读。」蒋经国认为,这五样事情是政府应该为人民尽到的责任,但是,老百姓也不能光享权利而不尽义务,老百姓有义务做到这些事:「人人要劳动、人人要读书、人人要当兵」,做得到这些事的人,才有资格享受「家家穿得暖、家家吃得饱、家家住得好。」的权利。此与到台湾以后,国民党当局宣扬建立一个富而有礼的小康社会,也没有多大的分别。

为了让赣南的老百姓「人人有工作、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屋住、人人有书读」当然要有具体的做法。蒋经国向他的父亲提出了他在赣南的「五年计划」。蒋经国决心在赣南发展公用事业、合作事业。虽然这些公用事业从今天的观点回看,令人觉得幼稚粗糙,但这项计划却是以托派思想为核心的蒋经国,他的经世济民的思维内涵。所谓公用事业、合作事业的内容,照蒋经国的说法,他想运用科学技术改良生产方法,做到工业机械化,农业工业化,树立重工业之基础。而且要在江西兴办电厂、机械厂电机厂无线电厂、火柴厂、电池厂、漂染厂、染料厂、制革厂、纸厂、酒精厂、炼油厂、纺织类麻织厂、碾米厂、罐头厂、面粉厂、糖厂、文具厂、玩具厂、印刷厂、钢铁厂、瓷厂、水泥厂、锯木厂、建筑公司…。

旧社会的赣南,是相当贫穷落后的,但是,蒋经国以他十二年的苏联经验为基点,他想把赣南建设成一个三民主义的模范专区,将来更可扩而大之将江西建设成三民主义的模范省。但是,必须强调的是,蒋经国对他父亲说的「建设成三民主义的模范…」,这不过是蒋经国讲的「官话」,毕竟,孙中山从不曾像蒋经国这样,连老百姓生活用品都计算得毫厘不差的。蒋经国在他的「五年计划」中悬鹄了这么一段理想,他要让赣南老百姓在五年后享受到如下的经建成果:平均每人每年可消费棉织品二丈五尺,毛织品一尺,皮鞋一双,糖十斤,肥皂三斤,白米四百五十斤,肉四十六斤,蛋三十六个,住屋面积每人平均四平方公尺。

在路有冻死骨,沟壑处处可见野尸的战争年代,开出这些物资条件,已经是够诱人的「天堂」了。二十年后,蒋经国跟随父亲到台湾,江西的「天堂」美梦轮不到他去编织了,他开始在台湾制造另一个美梦,惟一不同的,台湾时期计算「梦」的单位,已经不是布几尺、鞋子几双,糖几斤,而是人均所得多少美金了,美金成为通货基准,也成为世界上所有国家计算梦的共识单位。

江西时代饶富斯大林特色的「五年计划」,由于战争拖累,以及蒋经国个人官场调动等因素,未必照其规划完全落实,但是,已可无愧怍地向父亲展示其政绩。日后,蒋介石撤退到台湾,连续实施多期的「四年经济建设计划」,很大一部份原因,系接受蒋经国建议。类此四年或五年「经济计划」,都可以见到苏联指令经济的影子,即便这些计划的实质内容已经和其原产地的苏联,相去甚远,但它的精神是一脉相通的。

从台湾时期回看江西时期蒋经国列举的方案,不论是电厂、机械厂电机厂、无线电厂、火柴厂、电池厂、漂染厂、染料厂、制革厂、纸厂、酒精厂、炼油厂、纺织类麻织厂、碾米厂、罐头厂、面粉厂、糖厂、文具厂、玩具厂、印刷厂、钢铁厂、瓷厂、水泥厂、锯木厂、建筑公司…。其中除了电厂、酒精厂、炼油厂、钢铁厂,大多数已经由民间自行兴办,这是因为蒋经国在台湾从事的「计划经济」,很大一部份受到美国因素的影响,而改变了苏联式指令经济的外观形体,变得让人辨识不出台湾时期「计划经济」留存的苏联印记。

蒋经国在台湾完成的十大建设,诸如大钢厂(现今之高雄「中国钢铁公司」)、大船厂(现今高雄之「中国造船厂」)、大炼油厂(现今之「中国石油公司」高雄炼油总厂) 凡是挂上个「大」字的建设,何尝不有俄国遗风。蒋先生在苏联十二年之见闻,在江西空留遗憾,未能完全实现其建构「小苏联」梦想,但是,他却在中国东南海隅的台湾岛上,基本实现了他的「小苏联」梦想。

两条腿走路之二:秘密警察组织之建构

蒋经国对秘密警察的坚定信念,可以从他与蒋介石的一次家书对话中,得到印证。蒋经国举一九三七年斯大林清洗红军异己份子,枪决八大红军将领为例,加以说明,他说,斯大林枪决红军八大将领的目的,是要提防内部反对势力图谋不轨,这批原本外表拥护斯大林的将领们,怎知他们竟有反斯大林的阴谋。

蒋经国告诉父亲,俄国这个国家的观念是,要打胜仗需要有千军万马,但是,如果敌人想颠覆一个领导人,他只要在你的参谋总部里潜伏一两个人,就可以杀死你的千军万马。年轻的蒋经国似乎在提醒蒋介石,「领袖之左右,必有企图造反之人」,你今天认定最「忠实」的手下,也不能光以言论来论断他的忠奸,而应该长期考察这个人的言行举止。

至于前边提及,蒋经国深信,要抓住民心得靠计划经济,要抓住政权,则要仰仗秘密警察。以他两条腿走路的方略而言,光有江西的计划经济实验,还不足以完善他的政治生活经验,因为,他还欠缺情报组织的经验。由于军统局局长戴笠突因空难死亡,让他有一线机会,参与国民党改造其陈腐而重迭的情报机构。

他向蒋介石作出试探性的动作,是在抗战胜利之后,一九四七年二月,蒋经国大胆地向蒋介石提出了他的中国版的「国家政治保卫局」(格别乌KGB的前身)计划,也就是所谓的「特种监察网组织计划」。如果蒋介石接受了他的儿子这项构想,那么蒋经国早在一九四七年即可成为比戴笠权力更膨胀的情报头子,依照蒋经国规划的这项计划,「特种监察网」将是笼罩中央调查统计局、保密局、国防部第二厅、宪兵司令部、首都警察厅、交通警察总局等,六大情报系统的太上机关,而蒋经国就是这个太上机构的头脑,直接向他的父亲负责。

令蒋经国扼腕的是,这套「特种监察网组织计划」因为绵延不绝的内战,无限期延搁了它的进程,最终石沈大海。国民党在大陆的政权急速覆灭的过程中,蒋介石必定十分恼怒未在一九四七年采纳儿子的建议,建构一个中国版克格勃,只是当他面对治丝益棼的国共战局,再度审视蒋经国这项书面计划,悔之晚矣。

一九五0年三月,下野一年余的蒋介石在台北宣布复职。蒋介石复行视事之后,第一件重要的人事任命,就是要蒋经国担任总政战部主任,与总统府资料室主任。前者是在军队里面密布眼线,建构军中情报网,镇压混杂在军中的异己份子。而总统府资料室则是前述「特种监察网组织计划」之变体机构,同样拥有情报机构太上皇的无上权限。

总统府资料室日后改组为「国家安全局」,蒋经国始终是实际的负责领导,无论「国家安全局」的局长是谁,蒋经国始终是幕后老板,直至他一九八八年去世为止。

固然蒋经国在大陆时期提出的「特种监察网组织计划」,它的组织属性类似苏联KGB之前身「国家政治保卫局」,来台初期的总统府数据室,属性尚未定型,然而,自从一九五0年代美国情报机构为了韩战,针对中共所作的情报侦搜工作,开始大量支助蒋经国领导的情报组织,此期间,从总统府资料室到「国家安全局」,在组织建制、训练方法、情报技术、情报设备方面,都大量吸收美国提供的经验与资源。

自「西方企业公司」到「海军通讯辅导中心」(NACC),蒋介石授权把所有的情报事务委诸于蒋经国,他成为美国中央情报局与台湾当局的惟一对口负责人。但是,综观整个蒋经国时代的情报组织,尽管它们花用大笔得自美国的经费,接收大批被美国淘汰的「先进设备」,甚至为了因应与美国情报单位协调作业之便利,国民党当局的情报组织架构,内部作业模式,都完全放弃及推翻了「中统」与「军统」时期,洋溢着俄国作风的情报特色,而大量移植了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组织架构、内部作业模式。尽管如此,蒋经国脑子里思考的路径,却依旧未变其苏联模式。

坦言之,蒋经国时代的台湾情报组织,其形体是美国的,但灵魂深处的思维脉络却仍饶富俄国精神,直至蒋经国故世,台湾的情报组织自然也不存在此一俄国游魂矣。

总结而言,不论是江西「小苏联」梦想的雏形,或者台湾「小苏联」梦想的实现,这与蒋经国留学、落难苏联时之所见所闻,相去甚远,台湾受到美国之深远影响,尤甚于受苏联影响之部份,蒋经国时代的台湾,容或尚有苏联的形影,但并非全然是苏联的「复刻版」,自从蒋经国逝去,连这仅有的形影也化作一缕轻烟,消失无踪。

蒋经国毕生廉洁奉公、爱国爱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无怨无悔的革命热忱,都在在彰显着他身为一个托派共产党员的理想性格。在派性上,他固然与中共老辈革命家有所差异,但人们从他毕生事迹即可强烈感受到蒋经国与中共老革命之间,却存有更大的相似性。虽然他自二十七岁以后,为了尽忠尽孝,即绝口不提「共产党员」四字,不可讳言,在蒋经国的灵魂深处,他仍是一个具有浓厚共产主义理想的爱国主义者。



-蒋经国致母亲:我对共产主义的信念一点都不动摇-

亲爱的母亲:

  您把我送到莫斯科已经有10年了。我们分离的时候,您说出了您的愿望。您希望我幸福、富有,今天,我已经达成了。但是我达成的方式跟您当时的想像并不相同。您的儿子已经成了真正富有的人,但这富有既不是田产,也不是银行的钞票,而是人类实际生活的知识和解救被压迫、被剥削的人们的办法。

  您的儿子虽然成了真正幸福的人,但这个幸福不是舒适安乐的寄生虫似的生存,而是努力劳动和自由的生活,是斗争和作战的伟大前途,是为全国人创造幸福的将来。1927 年您给我的信要我马上回家,这个要求到今天还未能实现。但是您的儿子已经开始新的生活道路,他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他也许永远不会再落入父亲——那个笨蛋的手中,去做一个可怜胆小的孩子。您的孩子正要以坚定的决心在中国革命的大道上勇敢地迈步前进。母亲,人家说共产党是匪徒、野蛮人,共产党员不要家庭生活,对父母不要孝敬的这些话,您千万不要相信;这些话都是骗人的。共产党员是为争取自已的真理什么都不怕的战士。他们为了创造人民幸福的生活在斗争着。共产党员就是这样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了解生活和善于创造家庭生活的。

  我的隔壁住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家庭。父亲是工厂的技师,母亲在同一间工厂当职员,儿子是熟练工人,女儿在工厂学校上学。他们是真正地过着亲爱的家庭生活,他们互相敬爱,这个家庭是建筑在相当的政治主张之上。每当我看到别人家庭的幸福,就常常会想起生我的母亲。因此,我问自己,为什么我就不能跟他们一样?为什么我就不能有那样的幸福?但是问了以后又怎样呢?您以前的丈夫以极端野蛮的手段杀了数万、数十万的兄弟同胞,前后三次出卖中国人民的利益。他是中国人民的仇敌。我有这样的父亲在中国人民面前是不能不感到耻辱的。对这样的父亲不但没有什么敬爱之念,对这样的人物我恨不能杀戮他,消灭他!

  听许多人说,蒋介石在宣传孔子的孝和礼义廉耻的学说,这是他迷惑人的惯用手段,以此欺骗和愚弄人民的意识。母亲,您还记得吧?是谁殴打您、抓住您的头发,将您从二楼拖到楼下?那不是他——蒋介石吗?您向谁跪下,请求不要将您赶离家门?那不是他——蒋介石吗?是谁气我的祖母,使祖母因此致死?那不是他——蒋介石吗?这就是他对父母和妻子的孝和礼义。蒋介石买了许多田产、企业和商店,究竟用谁的钱买的呢?那不是他用各种办法从穷人的手中抢来的钱吗?以前说必须拥护工农的利益、和共产党握手的是谁?那不是现在继续屠杀中国革命的刽子手——蒋介石吗?从前说苏联是中国人民政府的真正朋友,因此非拥护苏联不可的是谁?那不是现在东方反苏联盟中的帝国主义的走狗——蒋介石吗?向日本及其他帝国主义者借款、出卖中国领土的是谁?那不是蒋介石吗?蒋介石是卖国、辱国的政府领袖,他屠杀了反对帝国主义统治和争取解放中国民族的英雄。这是嘴说“礼义廉耻”的他自己的真面目。

  我在写这几行文句时,不但自觉地握紧了拳头,胸中燃起对仇敌的愤怒和痛恨,恨不得将这样的仇敌马上驱除。昨天我是一个军阀的儿子,今天我成了一个共产党员。有人也许会觉得奇怪,但是我对共产主义的信念一点都不能动摇,我有充分的自觉,对真正的革命理论成就有研究、有认识。您和世界上许多人一样,因为对政治不懂,对各种支配因素和统治分子的联系关系不清楚,对自然世界变化的真相了解有困难,因此,也许对蒋介石的儿子变成共产党员就不能理解了。母亲!我希望您和见到这封信的人们从各个方面来考虑事情,以最客观的态度观察中国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罪恶、威胁和混乱的根源究竟在什么地方?混乱和威胁的战争,谁应该负责?也许您不会没有见过千百人饿死的事吗?那些饿死的是因为蒋介石及其同党把穷人从自己光荣的努力得到的一碗饭抢去吃了。

  还有,也许您不会没有见过外国人在中国各都市农村中殴打、杀戮中国人吧?这种事情的发生,是因为蒋介石及其同党奖励外国在中国建立特权。也许您不会没有听过蒋介石把数千、数万为革命事业奋斗的优秀战士用石油烧死的事?不会没有见过蒋介石把共产党砍杀?蒋介石的手已经被全国工农的血——我亲爱的人民的血染红了。他应该在人民的面前负起这些罪恶的全部责任。

  蒋介石在帝国主义的援助下前后发动了五次“围剿”,反对中国的苏维埃,打算消灭苏维埃政权。但是苏维埃政权是挽救中国、使中国独立的唯一出路。他虽打算消灭红军,但红军是中国人民的武装力量,他们的这种企图永远不会成功的。我们应该了解、也不应忘记,运动的规律和斗争的逻辑都说明了所有的统治阶级必定灭亡,被压迫者必定得到胜利。蒋介石所走的道路,必定是过去俄国反革命将军高尔其耶克、邓尼金、乌兰克尔等所走过的道路。红军前进的道路必定是苏联的红军——光荣的胜利者走过的道路,这是所有中国人都完全了解的。

  斗争和交战的时候,每个人的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有的人站在革命的一边,有的人站在反革命的一边。每一个有人格的中国人都应站在革命的一边,团结在苏维埃的旗帜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站起来,跟国民党和蒋介石作无情的斗争, 向神圣的民族解放革命斗争推进,反对帝国主义和拥护中国苏维埃。

  母亲!我希望您站在正义的一边,站在您的儿子的一边,站在革命的一边——这是您的儿子对年老的母亲的愿望。中国的工农也沿着俄国工农的道路前进着,在中国已经建立、真正建立了与我住着的国家同样的苏维埃政权。在这10年间苏联这个国家有极大地改变,现在已经成为富强的社会主义工业国家。工人和集体农庄人员的生活已经比以前的改善了数十倍。在他们的面前展开了广阔、富有的生活道路。我工作的工厂是在一片广漠的空地上以五年的时间建成的,现在这工厂有4万名工人工作着。这些工作建设了最好的社会主义城市。他们每个月的平均工资在去年是220 卢布,今年增加到310卢布。1930年以前,我上过各种学校,1930年以后我在工厂工作,成了工人,后来成了技师,现在是厂长。在这个分厂有4000个工人。我有自己的房子,每个月有 700 卢布的薪水。当然,对我来说重要的不是生活的这一方面,而是精神方面的快乐。我对您说这点是因为在中国有一部分人说我被布尔什维克虐待,苏维埃政权把我放逐;所有这些谣言都会使我笑破肚皮。

  确实,有各式各样的坏人和卑鄙的人把别人也看作与自己一样。蒋介石非法监禁了太平洋劳工组织的书记官员同志夫妇,只因为他们是反对帝国主义、拥护中国的利益的积极战士。我想蒋介石以为苏联对于在苏联的所有中国人也像他对住在中国的各国革命战士的态度一样。但这是绝对没有的事。苏联是世界上最重礼节、最文明的国家,我对能住在苏联感到非常光荣。苏联是我们的祖国。我对自己的祖国——苏联——在各方面、各部门一次接一次的打破记录,感到非常光荣,不胜高兴。我的祖国——苏联——天天在清除发展道路上的障碍,打击和消灭一切敌人。我的祖国——苏联——像灯塔一样,在大风大浪的海上照亮了全世界被压迫人们斗争和胜利的航路。因此,我的祖国就特别成了仇敌的眼中钉。仇敌用各种方法和谣言诬蔑苏维埃政权。我衷心希望所有的人都坚决地站到革命的阵营,巩固社会主义和全世界无产阶级的组织,争取中国的独立,争取中国的苏维埃政权的建立。 母亲!最近就会和您相见是值得高兴的。假如您能出国,不管那一个国家,我都准备与您见面。

  祝您

您的儿子蒋经国

1935年1 月23日

清末民初上海的地方自治

作者:严泉

20世纪初上海的地方自治历时22年,在内部权力关系构建、外部权力关系处理等制度设计方面,均很好地体现出宪政民主体制分权与制衡的特点,充分说明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民主政治是地方自治的基石。在具体实践中,上海地方自治通过选举、议案和申诉等制度参与途径使民众接近政治,从而改变了市民与政治的关系。主导自治事业的精英人物经过地方自治的实践,逐步习惯以协商妥协的方式处理冲突与分歧,形成一种较为成熟的民主政治文化。

   研究近现代中国的地方自治问题,有一些问题是无法回避的。例如,推行地方自治的实际成效怎么样?地方自治制度实施的经验有哪些?地方自治最后失败的真实原因是什么?长期以来,这些难题一直困绕着关注近现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人们。周松青的《上海地方自治研究(1905-1927)》一书,以20世纪初的上海地方自治为个案,对当年的自治进程作了全景式的描述,将一段尘封已久的历史极其清晰地重新展现在世人面前,为探寻制度变革之道,作出了新的尝试。[①]

  一、地方自治的制度建设经验

  为期22年的上海地方自治开始于1905年,历经清末民初(1905-1914)、工巡捐局(1914-1923年)、市公所(1923-1927年)等三个时期。清末民初之际地方自治进行的时间最长,差不多有十年时间。1914年袁世凯政府宣布停办自治,上海地方自治亦告中止,此时出现的工巡捐局实际上承担了自治的功能,虽无自治之名,仍有某种自治之实。1923年,在全国联省自治运动的激励下,上海市公所接管工巡捐局的工作,自治正式恢复,此后一直延续到国民党政权的建立。从制度建设经验的视角来观察这一时期的上海地方自治历程,笔者认为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实践经验值得关注。

  首先是上海地方自治的制度设计。制度设计最为关键的是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地方自治内部权力关系的构建,二是地方自治外部权力关系的处理,三是地方自治行政管理规章的制订。

  内部政治权力关系的构建,主要涉及到行使立法权的议事会(议会)与行使行政权的参事会之间的关系设定。1、议事会对参事会的制约权。在晚清新政时期,上海地方自治机构通过上级地方政府取得合法的自治权力,权力主要集中在议事会,议事会成为合法的权力来源,它的主要权力表现在通过一系列约法对参事会的执行权进行制约,这种制约权主要包括:(1)参事会成员由议会选举产生。(2)参事会的薪俸和行政经费来自于议会制定的公益捐条例,参事会预算得到议会认可。(3)参事会的行政事务是对议会议决事件的执行。2、参事会对议事会的制约权也具有反制约性。反制约性主要是:(1)参事会主持议长、副议长的选举。(2)参事会对议会之议决,可以得多数之同意暂缓施行,呈报议会,对议会之议决也可提出异议,并交议会复议,若议会坚持不改,可以移交府州县议事会公断,若再不服,由地方官申请督抚交谘议局公断。(3)参事会议长可处理紧急事务,惟必于下次开会时报告。

  这种权力关系构建很好地体现出宪政民主体制分权与制衡的特点,充分说明当时人们已经认识到民主政治是地方自治的基石。正如作者所说:“地方自治就其实质而言,是由一定地域的民众采取合法形式,通过多数选举的方式选出特定地域的民治机关,民治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基本的行政工作,包括市政、教育、卫生、福利、警察等。民治机关根据法定程序设立,主要长官由多数方式选举产生,它与传统政治的显着区别是,地方长官不再由中央或者更高一级的行政机构任命,而是根据信誉、声望、能力等一系列指标由地方民众选举产生,其退休或被罢黜不是由高一级的长官决定。”

  外部权力关系的处理,主要是指自治机构与上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在晚清新政时期,议长、副议长、总董、董事的选举和任命都需要上级政府核准。与地方行政有关系的事件也需要地方官核准。此外,公益捐由地方官核准,地方官有委任办事之权。1909年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当议事会与参事会发生争执时,不服地方官核准,可由地方官申请交省咨议局公断。

  这种权力关系的处理,一方面表明地方自治与国家统一原则其实是一致的,关键在于构建一种行政调节机制。正如有学者研究当代德国行政调节制度时指出:“它不仅为缓和联邦与地方之间的矛盾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为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宝贵的贡献。”[②]另一方面也说明地方自治同样要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今天即使在发达国家也不例外。如1982年3月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关于市镇、省和大区的权力和自主权的法令》,法令明确规定市镇的权力和自主权,“要尊重商业和工业的自由、一切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则,以及计划法令中规定的领土整治条例。”该法令的还有专门条款规定:“如果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的权利受到市镇某项行政法令的损害,他有权直接提出上诉。”[③]当代德国的地方自治制度也是如此,“地方自治并非是指地方政府的活动完全脱离上级政府控制。为了保证政府的法治,各州对地方活动实行不同程度的监督。对于各州委代任务,州政府全权监督地方政府之履行;但对地方自治事务,各州则只能实行有限控制。”[④]

  上海地方自治的行政管理规章制订的内容更是发人深省。例如有关上海治安管理的规定,当时明确警察事务由自治机构管理。关于警察职责,自治机构作了详细描述,除了刑事案件以外,还有应行救护事件,包括迷路、疾病、醉酒、投河、落水、马车溜缰、失物等;应行禁止事件,包括车子搁路、车子在夜间不点灯、车子不守交通规则、茶馆夜间十二时后不歇业、粪担随路停歇等;应行笔记事件,包括翻造修理房屋及围筑篱笆、在门外搭盖凉棚、在马路疏通阴沟、桥梁道路有损、堆积火油超过15箱、柜台装在门限以外、推积碍路之物在门限以外、河中有船阻挡交通、店铺开张或闭歇、居民有搬去迁入者、人家有死亡者、居户有婚嫁之事;在奖惩方面,日常一些细小的不端行为,如上差时与沿街妇女谈话者、上差时迟到五分钟以外者、上差时沿路食物买物及吸烟者、沿路长谈者,都会受到处罚。

  又如有关食品卫生事务的管理,自治机构制定了关于食物店铺卫生规约,对食物的卫生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如“牛羊猪鸡鸭等店不得以有病之牛羊猪鸡鸭等及熟肉之腐臭者出售”,“熏腊店、饭店、面店、热酒店及各项点心店不得以隔宿之物出售,其糟鸡糟鸭及一切食物须用纱罩,以免绳虫贻害”,“水果摊店不得以腐烂之物出售,西瓜不准切块,如不得已须将已切之西瓜用纸遮盖”,等等。不难看出,当代中国社会推崇的社会事务精细化管理,在当年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制度化水准。

  其次是上海地方自治的运作程序。自治事务的运作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以议事程序为例,在自治议会厅,由议长主持会议,宣布会议开始,议会开始时需有半数议董到会,若就某一事件,议董没过半数达两次,将不受议董不过半数不议的限制。一议案被议董多数否决即被撤销。被通过提请讨论的议案由议长逐条询问议董应否决议,若经多数议董否决,即将议案拆去。同意议决的议案由议董议决可否。议决方法分签字、投票、举手三种。采取哪种方式由议长决定。议会每月开会一次,每年开年会一次,如果遇紧急事件,议长可临时邀集会议,若经议董三分之一以上或参事会请愿也可开临时会。参事会作为执行机关,在会议的召开上更为频繁,每星期须开会一次,每一年内须开年会一次,年会在议会年会之后举行。参事会由议长召集,同时有三人以上同意联名具请愿书呈请议长可开临时会。书中对地方自治的运作程序作了客观的评价,认为“上海自治机构在体制上追求技术合理性和程式化的功能,成为一个重要的避震机制,能够有效地抵御来自外部环境的变化。”这样可以淡出政治层面和意识形态的纠葛,保持自治机构的独立性。

  二、地方自治的成效评估

  一般认为,“地方自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是拥有颁布地方法令的权力,另一个则是实行地方行政管理,再一个便是公民的参与。”[⑤]公民对地方自治事务的参与可以视为地方自治的灵魂。上海地方自治正是通过选举、议案和申诉等制度参与途径使民众接近政治。自治改变了市民与政治的关系。市民一改对政治的冷漠心态,而变之以积极的参加。只有参加到自治中去,才能确保自身的利益得到维护。代表之意正是体现在,当涉及到社会主流的领域,有自己利益的代言人,以使决策对自己有利。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直接担任自治职务,退而求其次,至少能在决策机构中有有效的代言人。从民众的投票率来看,随着选举条件不断地放宽,1911年以前,参与投票的人只占有投票权总数的20-25%,有时甚至更低。到1913年,投票人数增加了一倍多。

  对主导自治事业的精英人物来说,经过地方自治的实践,可以逐步习惯以协商妥协的方式处理冲突与分歧,形成一种较为成熟的民主政治文化。上海拆城案就是一个经典个案。1906年,上海地方自治领导人李平书等人联名上书上海道台袁树勋,正式提出拆城。他们认为上海开埠以来,租界日益衰败,原因在于南市受到城墙的局限,交通不便,地域狭小。为了繁荣商业,与租界竞争,只有将城墙拆除。这一建议得到了袁树勋的支持。但是反对人士也不少。他们认为城垣一拆,上海屏障尽失,盗匪、西方势力会乘虚而入,上海将被蚕食。各派的观点经过三年多的反复讨论,以及官方内部之间的反复协商,终于达成了一个折衷方案,即不拆城,同时为了满足城内交通兴市的需要,在原有城门的基础上新辟四门,缓解城内外交通日益增长的压力。值得一提的是,在清末民初上海地方自治10年中,不曾发生过不服地方官核断而请谘议局公断的事件。地方官和自治总局的分歧更多地通过二者之间的协商解决。传统政治一经贯之的绝对权威在上海地方自治总局和苏松太道之间的权力关系中淡化,地方自治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已经初步形成。

  关于上海地方自治的成效,有海外学者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书中引用美国学者Mark Elvin的观点,认为1905-1014年时期的上海地方自治在有限的意义上实现了民主,而且最让人吃惊的是它革除了中国根深蒂固的腐败积习。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变革是必须的,而且不可抗拒,但是如果中国的传统精英普遍具有像上海士绅在自治中所表现出的创造能力,那么导致迅速突破和平变革结构的革命就是一场灾难。在1910-1911年,如果清廷有一个或两个政治家,有智慧或弹性调和宪政运动,不仅可以避免一场革命,而且可以有时间建立一个以上海自治为范本的不会轻易被颠覆的新的政治秩序。

  作者也对自治成效表示肯定,认为:“自治作为一种实践,随着其进行,具有渗透性的自治理念会改变实践者的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以及与思想观念相伴生的价值体系。如果给予自治足够的时间和耐心,上海可以将西式自治完整地引入中国,使之开花结果。此外,自治作为一种权利实现方式,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和组合,以自治为载体完成的利益表达更能体现公正的理性诉求。”而且自治在上海社会的实践,证明了一个结论:在一个缺乏(自治)文化传统的地方,实践某种文化,这种文化会像植物的引种一样生根、发芽,生出较好的果实。自治在上海的实行,能够较完善地将上海带入一个充满活力和自主的自治社会。它也证明了一个没有民主传统的社会,在一群有较高文化素质的市民阶层的领导下,能够走向民主社会。上海自治以做得多,说得少的方式证明了许多事情只要踏实的去做,它自然而然能成为市民的个体化实践和思想实践,这是许多论证和口号所希望达到却没有达到的。

  三、国家、社会与地方自治的命运

  上海地方自治在20世纪初的成功与挫折,还很好地说明了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对地方自治命运的根本性作用与影响。

  在清末新政时期,晚清政府的改革努力一直为人们所忽视。客观地说,晚清政府对地方自治作用的认知是正确的。第一,分治的方法,不是侵犯中央政府的权利,而是补救中央政府之不足。第二,地方自治是普及教育的基础。第三,可推动民众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参与。第四,实行宪政在于发挥国民之力,让每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国民,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和责任。为此,清政府为推行地方自治作出了一定的努力。地方自治可以看作是晚清诸多新政中最具实效性的务实工作。地方自治一共进行了五年时间,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清政府筹备立宪的信誉。在制度建设方面,代表性的改革措施就是1909年《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的出台。

  在民间社会参与方面,清末民初也是最为活跃的一个时期。书中特别分析了上海民间社会团体的概况与作用。上海在1905年实行自治以前,已经有大量承担公共性和公益性事务的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会馆、行业组织和公所、医院、研究所、红十字会、商会、学会、学校等。其中以商会在自治事务中影响力最大。“商会是上海社会中规模最大的组织,几乎每一个商业领域有成就的人都是它的会员,是上海举行自治之前覆盖上海全域,几乎囊括所有地方精英具有民间色彩的社会组织。”地方自治的许多领导人也多是商会领袖。所以“清末上海地方自治的酝酿和启动,与上海社会团体的主导和推动分不开,上海的社会团体是上海地方自治的核心支持资源。”

  这些民间社会团体有不少可以视为今天的非政府组织。在当代转型国家地方自治推进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相当显着,“非政府组织能促进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拥护改革和批判旧有的处理事务的方法中。非政府组织被看作为更深层民主改革过程服务的工具。……通过将非政府组织发展成为支持机构,可以建立一种伙伴关系。这会加强地方政府行动的能力,对于强化民主来说也是个重要的条件。”[⑥]但是令人感到遗憾的是,随着实行高度中央集权的袁世凯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相继出现,民间社会空间不断被压缩,上海地方自治在北洋时期的暂时挫折与1927年以后的失败,也就是在情理之中了。


  [①]本文有关上海地方自治的材料均引自周松青着《上海地方自治研究(1905-1927)》,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②]胡康大:《欧盟主要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23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③]胡康大:《欧盟主要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244页。

  [④]张千帆:《西方宪政体系(下册.欧洲宪法)》第210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⑤]胡康大:《欧盟主要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219页。

  [⑥]埃里克.阿姆纳、斯蒂格.蒙丁:《趋向地方自治的新理念—比较视角下的新近地方政府立法》第81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原载: 《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08年6月号

vendredi 19 mars 2010

中国人一年吃约300万吨地沟油 毒性百倍于砒霜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蒋昕捷

并非故意要倒胃口,但是亲爱的朋友,当你揣着几根油条,坐上清晨第一列地铁上班的时候;当你站在街头大嚼羊肉串的时候;当你给孩子点上一盆香喷喷的水煮鱼的时候,你是否意识到自己正处在危险之中呢?

危险来自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城市的下水道成了一些人发财致富的地方。他们每天从那里捞取大量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这种被称作“地沟油”的三无产品,其主要成分仍然是甘油三酯,却又比真正的食用油多了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

“你一定也吃过地沟油。”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面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这样说。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和油脂工作组组长。据他估计,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而中国人一年的动、植物油消费总量大约是2250万吨——也就是说,按照比例,你吃10 顿饭,可能有1顿碰上的就是地沟油。

在一个注重食品安全的时代,理想的状态是,你下馆子,随手掏出一张试纸浸到菜里,过一会儿拿出来跟谱表比比,然后大叫:“掌柜的,换油!”但现实是,截至目前,科学家们还没有找到一种理想的检测和鉴别地沟油的手段。

一次影响食欲的科学调查

新学期伊始,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9名大四学生就接到了他们的新课题——调查武汉三镇的地沟油状况。

“这是一次影响食欲的调查。”调查小组组长江山说,因为采样是他们的核心任务。于是,这群大学生换上旧衣服,戴上手套,每天趴在餐馆饭店附近的下水道边上。好在是冬天,低温把油脂冷凝为半固态,下水道也没有夏天那么臭不可闻。学生们就用铲子挖出那些“红的、白的”漂浮物,往塑料袋里装。不过,干这些事得小心翼翼,因为导师们多次提醒,“要当心那些回收地沟油的,他们会揍人”。

与大学生的“偷偷摸摸”相比,那些地沟油的职业回收者确实是“正大光明”的。他们只需要一把铲子、几个破旧铁桶,外加一辆电动车就可以满载而归,顶多是天黑的时候多带一把手电筒。

有时候狭路相逢,学生们挖油的举动难免会引来一些敌视的目光,也曾有人过来盘问“干吗的”。学生们很紧张,支支吾吾地说是要“带回去喂狗”。

在调研的过程中,学生们了解到,从餐饮业的餐厨垃圾中提炼1吨地沟油,成本仅300元人民币左右。在他们看来,利益驱动是地沟油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掏地沟油的人看似不起眼,实际上平均掏一桶油就能挣上七八十元。一个人通常每天能掏4桶,回收提炼之后,就算只按食用油市场价格的一半出售,每月也能赚1万多元,相当于高级白领的收入。有人告诉学生们,在这一行,就是打杂的小工,每月也有2500元工资。

由于注重煎炸炒炖的饮食文化和铺张浪费等习惯,大量的餐厨垃圾和由此衍生的地沟油成了中国特有的现象。在调查中,学生们发现,在武汉,即使只是卖鱼汤糊粉的小摊,每天也要产生15公斤左右的餐厨垃圾。经过估算,武汉市内有大小餐饮店6万余家,每年产生餐厨垃圾约25.2万吨、废弃油脂约12.6万吨。

于是,在这样的城市里,掏地沟油就成了暴利行业。有人垄断了某些餐馆的餐厨垃圾,每天派专人收购。一座城市通常会被划分为好几片势力范围。

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竞争环境”下,调查小组的学生们通过“明偷暗夺”的方式,搞到了60多个样本。这些玻璃瓶装的地沟油样本,如今被存放在实验室的冰柜里,上面贴着“川菜馆”、“水煮鱼”等标签。尽管瓶盖紧塞,还是不时传出一些辛辣酸臭的气味,据说这是“不饱和脂肪酸酸败后产生的醛”。

完成了采样工作后,调查小组的学生们顺带考察了武汉的餐饮市场,结果发现,有的早点摊子上赫然摆着两个壶,一壶是贴着标签的好油,另一壶没标签的,″明显浑浊不堪″。还有在大学城外卖羊肉串的,总是拿一个雪碧瓶装油,那些“色泽过于金黄的油”,里面都是沉淀物。

“武汉只是一个缩影。”江山说,在中国数百个城市中,但凡有餐饮业的地方就有回收地沟油的。反过来,因为价格低廉,这些地沟油最终又回流到餐饮业,从街边小铺到五星级饭店,无一得免。

医学研究的成果显示,长期摄入地沟油会对人体造成明显伤害,如发育障碍、易患肠炎,并有肝、心和肾肿大以及脂肪肝等病变。而地沟油中的主要危害物之一黄曲霉素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质,其毒性是砒霜的100倍。

另一个问题是伦理上的。“别人吃过的油,在下水道里变质,再捞上来,人能吃得下去吗?”一位调查小组的成员皱着眉说。那段时间,他衣服上总有“洗不掉的馊味”。调查只用了10天,但他这半个月都没了胃口。

油掺油,神仙愁

自从餐饮业诞生之日起,地沟油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过当它最初被称作“泔水”的时候,通常只是用来喂猪,最近20年才开始给人吃。

在科研工作者看来,治理地沟油的难点在于,经过洗涤、蒸馏、脱色、脱臭等精炼过程后,单从外观和感官上,很难区分地沟油和普通油。不法商贩通常还会把地沟油掺入食用油中,如果含量较少,更是难以检测。

“搞油的人”都知道一句话:“油掺油,神仙愁”。

何东平教授从事地沟油的研究已经有7年,他和他的研究团队同时承担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课题——“城市餐厨垃圾中废弃油脂再利用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当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找到一种能够检测鉴别地沟油的有效手段。

在何东平看来,传统的检测方法只抓住地沟油中的某个特性,但没有一种方法能同时有效检测不同来源的地沟油,导致有时检测误差较大,更有误判的可能。如果地沟油掺入含量较少时,也检测不出来。

比如电导率检测法。因为油脂在烹饪过程中接触了洗涤剂、金属器皿,或长期停留在重金属环境中,因此地沟油的电导率值明显高于普通食用油。在武汉工业学院,一名姓刘的本科生曾经找到一种30分钟内检测地沟油的方法。他通过检测油的电导率,得出地沟油电导率是一级食用油的5~7倍的结论。这种方法对于“泔水油” 的检测相对有效。然而它的缺陷在于,仅仅适用于地沟油添加量在20%以上的食品油检测。

另一种是胆固醇检测法。因为地沟油是多种动、植物油脂的混合物,其中动物脂肪中普遍含有胆固醇,而在人们食用的正规植物油中一般不含或只含有极少量的胆固醇。利用这一特性可以鉴别出某些地沟油,但同样要求地沟油的添加量在10%以上。

在武汉工业学院的老师指导下,一名叫王乐的研究生曾经研制出一种蓝色试纸,随着地沟油所掺比例不断增加,蓝色试纸会呈现出黄绿色、淡黄色和亮黄色等颜色变化。这是依据油的“积性”来检测油的纯度,当油中有氯化钠(食盐)时,其积性大,反之则小,而正规渠道生产的食用油中通常没有氯化钠。但这一方法同样受到地沟油的添加比例的限制。

在网络上,可以找到专门生产“地沟油快速检测试剂盒”的公司。但从该公司提供的说明书来看,“对于一些未经纯化的油(比如芝麻油、花椒油等)和加入其他成分的油(如辣椒油),此方法容易产生假阳性”。

“未来地沟油的检测方法,一定是集合以往经验的综合评判法。” 何东平说,单一的手段将不能作为鉴别的“经典方法”纳入未来的《标准》中。

jeudi 18 mars 2010

老钱:美国往事:私有产权的捍卫者:丹尼尔·韦伯斯特

“自由和联邦,从现在到永远,不可分离”。

——丹尼尔·韦伯斯特

  一九七八年以来,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国人对美国的了解越来越多了。国人对教育有着极为重视的传统,他们中有很多对美国的大学了如指掌。八所长青藤私立大学很多人能倒背如流,其中的七所是颇具规模的综合大学,一所是小型文理学院,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矛斯学院。国人中可能很少有人知道,该校是只有六千多名学生的小小的文理学院;可能更不知道这所小小的文理学院在美国人心中的地位高不可攀。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在美国建国之初,该校出了一名叫丹尼尔·韦伯斯特的毕业生为了母校能不受政府干扰其独立性,打赢过一场对美国历史有着深远影响的官司“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尽管美国宪法第一条十款规定任何一个州都不得“通过任何剥夺公民权利的法案、追溯既往的法律或损害契约义务的法律”,但在现实生活中,是这场官司的胜诉让宪法的这一条款成了法治。为美国确立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这一资本主义的金枝玉律。同时确认了规范私有财产的契约的权威。并且把政府更替、社会变动、阶级冲突对契约的有效性的影响减到了最小。联邦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判决维护了契约的神圣原则,为美国私立大学及私营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这场官司的辩护人,美国历史上最有名的辩护律师、最杰出的五位参议员之一、担任过两届国务卿的达特矛斯学院一八零一年毕业生丹尼尔·韦伯斯特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

  韦伯斯特的曾祖从英格兰移民到新罕布什尔。一七八二年一月十八日,丹尼尔·韦伯斯特出生于新罕布什尔州的索尔兹伯里。作为九个孩子中的一个,他从小体弱多病,父母没让他和兄弟姐妹们一起干农活。进入达特矛斯学院之前,韦伯斯特在费立普·艾克斯预备学校学习。一七九七年韦伯斯特进入达特茅斯学院,毕业后师从托马斯·汤普森研修法律。一八零五年通过律师执照考试后,韦伯斯特回到新罕布什尔的波士卡温贫困撩倒的父亲身边,执律师业。这一时期的韦伯斯特对政治越来越感兴趣。在联邦党人的父亲和达特矛斯学院联邦党人教授的影响下,韦伯斯特和大多数新英格兰人一样,支持联邦党人。聪明的天资加上后天的勤奋,韦伯斯特最终成了美国历史上最有名的辩护律师,仅在联邦最高法院就出庭辩护过一百六十八个案子。其中有几个著名的案件,为联邦政府的权威奠定了一系列极为重要的宪法惯例。一八一二年,年仅三十岁的韦伯斯特以联邦党人的身份当选为联邦众议员。一八二八年当选为联邦参议员。一八四一年和一八五零年,韦伯斯特担任过两届美国国务卿。作为国务卿,韦伯斯特是韦伯斯特—阿斯泊顿条约的主要谈判者,该条约划定了美国和加拿大的东部边界。一八三六年,韦伯斯特作为辉格党侯选人第一次竞选美国总统,最后被战争英雄泰勒击败。韦伯斯特一共竞选过三次总统,每次都没成功。作为美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演说家,他用滔滔雄辩为国效力。从一八一二年到一八五二年去世,在四十年的职业生涯中,无论是在法庭还是在国会,韦伯斯特一生都为在维护美国联邦的统一、完整、和权威而奔走。

  韦伯斯特一生有过两次婚姻,第一位夫人歌丽思·福立契与韦伯斯特于一八零一年结婚,他们一共有四个孩子。婚后,韦伯斯特来到了波士顿。儿子的死大大地损害了歌丽思的健康,她于一八二八年一月去逝。第二年底,韦伯斯特与卡罗林娜·雷罗伊结婚。

  韦伯斯特仪表堂堂,形象俊美,法庭上他总是威风凛凛,是传说中最高法院庭辩律师中最帅的,也是参议院中有名的美男子。在私人生活中,韦伯斯特是一个嗜酒如命,见钱眼开的人;他钻法律空子搞权钱交易。十九世纪的美国公众人物中,很少有人像韦伯斯特那样靠自己的能力赚那么多钱。韦伯斯特挥金如土,入不敷出,终身债务缠身,至死都没还清。哲学家爱默生说过“韦伯斯特的生活三原则是:绝不偿还任何能逃过的债务;不做任何可以拖到明天的事情;不做任何能找别人替自己做的事情。”不过,这些原则只对外人,在家人和朋友面前,他没有架子、以诚相待、易于相处。

  达特茅斯学院成立于一七六九年,拥有乔治三世的特许状。根据这一特许状,学院建立了信托基金和董事会,董事会有权补充董事缺额任命院长。一七七九年,首任院长去世,其子约翰·惠洛克接任。惠洛克是革命功臣,独立战争中功勋卓著,以中校衔退役。但惠洛克在管理学校上是个外行,学院董事会对他颇有微辞,为此他散发匿名小册子,攻击董事会滥用公款、干涉教学。一八一五年,董事会查出了惠洛克是匿名小册子的作者,董事会依据学校章程开除了他。惠洛克把董事会告到了州议会,他认为董事会“毁约”,要求州议会采取措施,为他恢复职务。惠洛克是让政府出面干预学校事务,改变自己的不利地位。惠洛克是民主共和党人,校董们是联邦党人,当时新罕布什尔州的大部份议员和州长都是民主共和党人。州议会根据惠洛克的证词,于一八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通过一项改变达特茅斯学院性质的法律:修改原来的特许状,把它变为公立学校,由州长和州政府选派的监事会管理。这样作的理由是州政府有权决定以何种方式来管理大学。

  达特茅斯学院的董事会致函州长,表示不能接受州议会通过的法律,强调文教机构拥有不可侵犯的“权利、特权和财产”。董事会的抗命惹怒了州政府。一八一六年底,州议会对抗命的董事会成员和教授每人罚款五百美元,这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面对政府的压力,掌管学院财务的秘书威廉·伍德沃德带着学院大印、账本和文件,去了新的公立大学。因为伍德沃德拒绝归还这些东西,学院董事会向州法院告伍德沃德非法侵占学院财物,要求归还大印和账本。同时控告州议会擅订法律,随意剥夺他们的财产,撕毁契约,损害了他们的契约权利,要求法院宣布州议会的法律无效。但州的各级法院均在州政府一边,判原告败诉,其理由是学院不是私人财产,是公共机构。尽管学院是由董事会出资创办的,但董事会不能为私人利益而把学院看作是私人财产。学院具有公共性质,独立后的州政府继承了英王殖民地的一切权力和责任,州议会有权修改特许状,把学院改为公立大学。案子涉及州议会是否有权改变它所继承的政府给法人的特许状的问题。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问题,契约权是一种重要的产权,它涉及的是私有制的核心问题。

  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是韦伯斯特在联邦最高法院辩护的第十个案子,也是他经手的最重要案子。尽管韦伯斯特在法律界已崭露头角,但没人觉得他能赢,他自己信心也不大。最高法院的七位大法官中五位是民主共和党人,只有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和大法官华盛顿是联邦党人。韦伯斯特接这个案子,有两个原因:此案涉及团体法人契约权利这一重要问题,更重要的是达特茅斯学院是他的母校,他必须尽力而为。为此,他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精心准备了辩护词。

  一八一八年三月十日开庭的那天,韦伯斯特从学院特许状的由来,讲到英美两国普通法中对特许权和契约的保护。这是一篇不朽的庭辩名篇:“达特茅斯学院系私人之业,有半个世纪之久。特许状由英王乔治三世核发,承认该学院为法人。对董事会来说,此状实为契约。当初,校董事会是以创办一所学校为由向英王申请特许状的。获准后,校董事会以私人资产和私人名义开办了这所学校。新罕布什尔法院认为该校从事公益因此属于公众之论系标新立异,不是理由。试问谁会指派立法机构替他管理自己的事业呢?此前,有谁听说过学校、医院或救济院接受的捐赠是对州政府的捐赠呢?这足以证明新罕布什尔州议会对达特茅斯学院的处理构成了侵占行为。……美国宪法第一条十款规定,各州不得制定法律破坏契约义务。如果宪法不是一纸空文的话,那么,它在这一问题上必然会约束立法机关。即使根据新罕布什尔州法的规定,州政府也无权在未经法院审判之前对人民作判决并没收其财产。此外,法人的权利应与个人无异,法人的印信、文件和账本是其财产,扣压这些东西是侵占其财产。本案非同寻常,它不仅涉及达特茅斯学院,而且将影响到全美国的文教机构。……把文教机构置于党争和变化不定的政见之下非常危险。如果此类特许权可以随时被剥夺走或损害,那么财产也可以被剥夺并改变其用途。……这样的话,高尚的灵魂会离开学校远去,学校会成为政治角逐的舞台。”说到这里韦伯斯特停了下来,含着眼泪地请求:“达特茅斯学院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学校,它的命运在诸公手中。法官先生,你们可以毁掉它,但请记住,它牵着很多人的心。我见到母校四面楚歌,就象见到凯撒在元老院任人宰割。我并不是母校的骄傲,但我好象听见母校在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韦伯斯特的慷慨陈词令人为之动容,不轻易动感情的马歇尔也热泪盈眶。马歇尔宣布延期判决。

  新罕布什尔州政府没想到韦伯斯特的辩护如此有力,他们请来了曾任美国检查总长的名律师威廉·平克尼来辩护。研究了一个星期后,平克尼认为有把握翻案。一八一九年二月二日,第二次庭审。马歇尔拒绝了平克尼重新听证的要求,宣告达特茅斯学院胜诉。最高法院的判决是五票赞成、一票反对、一票弃权,达特茅斯学院获胜。马歇尔的判词中把案件分成两部分:一、达特茅斯学院的特许状是不是联邦宪法要保护的契约?如果是的话,二、新罕布什尔州议会通过的法律是否构成毁约行为?此前,马歇尔曾在另一个案子中宣布“个人财产是不可被任何法律剥夺的既定权利”,此案中,马歇尔把这一条款进一步延伸到了法人团体。马歇尔给法人下了经典定义:“法人是一个人为的、不可分割的、无形的、只能存在于法律的思考中的概念。作为纯法律的创造物,法人拥有它根据最初的特许状所给予的特权,或有明文规定,或是自其存在之日起附带而来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它的永久性,还有它的个体性。被多个人继承的财产权利可以被看作是同一的,一个个人行为。这些特权使一个社团能够管理自己的事务和财产。……”通过马歇尔的解释,宪法中的“财产权”包含了法人的权利。同时,马歇尔还说契约条款就是为“限制立法部门对财产权的违反”而立的,从而确立了一条对未来产生巨大影响的宪法解释:任何产权,不论是个人的还是法人的,不管来自契约还是市场,都在宪法保护之下。该案的影响在于,私人团体和民间组织从此得到了像自然人一样的宪法保护及免于政府的政治干预的权力。法人权利从此免于各级政府的干涉,马歇尔从宪法上限制了州权,私人经济体和社会活动从此不受各州的干预。使得私有企业和民间组织有了蓬勃的发展的空间,为十九世纪美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达特茅斯学院案的成功,使韦伯斯特成了律师界的领袖。他对宪法的精准分析和雄辩论证显示了律师的巨大作用。他震撼人心的辩辞说明了:法律是法官和律师的共同创造物。

  在马卡洛诉马里兰州案中,韦伯斯特和威廉·平克尼作为第二合众国银行的辩护律师,再次打赢了这场对美国宪政有着深远意义的官司。通过判决,联邦法院提出并实践了宪法的“默许权力理论”,同时指出“对宪法的正确解释必定允许联邦的立法机构有权自行决定执行宪法的手段,以使该机构得以按照最有利于人民的方式履行其职责。如果目的是合法的,又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那么,一切适当的手段,只要合于这一目的,并与宪法的精神相一致,就是合乎宪法的。”

  在吉本斯诉奥格登案中,作为辩护律师的韦伯斯特和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确定了解释宪法的两个原则:必须从宪法文字的“自然的含义”来理解宪法;特定的宪法权力范围应该考虑“授予这一权力所要到达的目的”。这一案件的胜诉确立了联邦政府管理州际贸易的权力。二十世纪后,联邦最高法院进一步扩大了联邦政府管理州际贸易的权限,反垄断法、劳工法、民权法就是基于宪法中的州际贸易条款。国会从此承担起了广泛的社会经济责任。空中航线,地下输油输气管线,地面上的汽车火车,空中的电话、电报、电视和电脑网络,传递着州际贸易的内容,都可以在全美畅通无阻。

  一八二八年第一任夫人死后,韦伯斯特当选为联邦参议员。在韦伯斯特的参议员的生涯中,他和来自南卡罗莱纳州的罗伯特·杨·海因的辩论流芳百世,因此他获得了参院史上最伟大的演说家之称。韦伯斯特支持国会通过亨利·克莱的美国关税系统后,副总统约翰·卡洪推出了《南卡罗莱纳声明》。文中提出了州立法机构有权否定联邦立法机构的违宪法律,联邦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由州政府自行判断。这一观点来自麦迪逊和杰弗逊。该声明即为有名的“否定原则”,后来成了内战中南方分裂的依据。韦伯斯特坚决反对该声明。一八三零年,联邦土地政策成了参院关注的重点。民主共和党政府为了增加联邦政府的收入,提高了西部的土地价格,这种作法减缓了开发西部的进程,同时也增加了西部劳工的成本。参议员海因想以此来说服参院的西部议员:北方为了自身的利益限制西部扩张。第一天的辩论中,韦伯斯特指出北方的政策是支持西部扩张的,南方要为限制西部扩张负主要责任。接着,海因为《南卡罗莱纳声明》作了辩护。一月二十七日,韦伯斯特对《南卡罗莱纳声明》进行了攻击,发言的题目为“自由和联邦,从现在到永远,不可分离”。韦伯斯特指出,宪法不是各州的产物,不只是各州之间的一纸协议,宪法是美国的根本大法。韦伯斯特还说,我们的法律在州和联邦之间进行了划分,联邦政府跟州政府同样得到了人民赋予的统治权力。韦伯斯特宣布,各州无权拒绝联邦政府的行为,在法律上无权宣布退出联邦。如果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存在分歧,应该由联邦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自由和联邦,从现在到永远,不可分离。海因则对韦伯斯特进行了人身攻击,同时再次声称《南卡罗莱纳声明》的正当性,和“自由第一,联邦第二。”的论点。

  关于州立法机构有权废除联邦立法机构违宪的法律的争论同时,韦伯斯特对南方反叛的担心,在一八三二年成了现实。南卡罗莱纳州议会通过了《抵制条款》,韦伯斯特支持安德鲁·杰克逊派兵去南卡,而没有支持克莱的妥协方案。但韦伯斯特和克莱一起反对安德鲁·杰克逊的经济政策,尤其在是否要取消合众国第二银行这件事上。韦伯斯特坚决反对解散合众国第二银行。韦伯斯特和克莱等前联邦党人组成了辉格党。

  一八三七年的经济危机,将韦伯斯特在中西部的巨额投资变成了纠缠一生的债务。韦伯斯特那种极端的生活方式,无度的挥霍和对亲戚朋友的极度慷慨,还有他的赌博和酗酒的生活习惯更加剧了他的债务。

  一八三六年,韦伯斯特成为辉格党的三位总统侯选人之一,只获得了马萨诸塞的支持。韦伯斯特共参加过三次总统竞选,都未当选。一八三六年,辉格党人威廉·亨利·哈利森当选为总统,韦伯斯特被提名为副总统侯选人,但被他拒绝。这是他三次拒绝副总统提名的第一次,其中有两次总统都在任上去世,韦伯斯特就这样失去了两次当总统的机会。

  一八四一年,韦伯斯特担任泰勒总统的国务卿,作为国务卿,他主持了韦伯斯特—阿斯泊顿条约,最终划定了美国与加拿大的东部边界线。一八五零年,韦伯斯特再次出任费尔莫尔总统的国务卿直到一八五二年。在第二任国务卿期间,韦伯斯特支持匈牙利独立,垫定了和日本的贸易关系,美国海军将军佩里递交给日本国王的国书就是他起草的。这次行动是日本现代化的开端。

  一八四五年,韦伯斯特再次当选为联邦参议员。韦伯斯特反对德克萨斯加入联邦。一八五零年,亨利·克莱和斯迪芬·道格拉斯的努力最终达成了一八五零年妥协。为此韦伯斯特在参院发表了一个有名的演说,史称“三月七日”演说。演说中,韦伯斯特支持一八五零年妥协和逃奴法,该法要求联邦政府逮捕并把逃奴送回蓄奴州。“三月七日”演说发表后,韦伯斯特遭到了新英格兰地区的废奴主义者的强烈攻击,他们称韦伯斯特为叛徒。韦伯斯特再也没有恢复他的声誉。一八五零年妥协和“三月七日”演说从客观上推迟了内战,韦伯斯特为此失去了一次成为美国总统的机会。

  一八五二年,韦伯斯特再次竞选总统,因其对一八五零年妥协和逃奴法的支持无法获的党内提名,最后辉格党提名另一位战争英雄温费尔德·司各特为总统侯选人。

  一八五二年十月二十四日,韦伯斯特在马萨诸塞的马斯费尔德堕马,头部和肘部受伤,再加上因长期酗酒造成的肝硬化,韦伯斯特不治而死。韦伯斯特去逝前,对身边的人笑着说:“屋大维说过,要是他的一生过的很好,请为他鼓掌”。一八五十年代的美国人民,曾为韦伯斯特热烈地鼓掌。一百五十多年来,美国人民一直在为韦伯斯特鼓掌。

  韦伯斯特仍然活着。

  来自北方的丹尼尔·韦伯斯特、代表西部的亨利·克莱和代表南方的约翰·卡洪是美国内战前参院的三巨头。他们各自代表着新英格兰商人、西部开拓者、和南方奴隶主的利益。在政治上丹尼尔·韦伯斯特和亨利·克莱联手创建了辉格党,是为共和党的前身。最终导致了美国的两党政治。三巨头中,克莱在政治上的成就最大;韦伯斯特对美国宪法和法律的贡献,建国以来庭辩律师中无人能出其右。

  在这里让我们来看看法人的概念是如何形成的。法人的概念其实是政治生活中的代表制在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延伸。美国独立革命给出了政府正当性,并将政治代表制列为政府正当性的首位。法国大革命则赋予了政治代表制的民主内涵。现代世界习惯于把民主原则与代表制混为一谈,其实这两者曾被看作是两回事。近代以前的欧洲充满了政治代表制观念,近代国家,主要是美国的共和实践发现,代表制所代表的应该是个人。近代之前的代表制观念认为,国家议会中该由人民生活中算数的部分来代表,有资格成为代表的是财产、身份及团体特权。如英国的自治市,就以法人身份出现于议会,于是在市镇生活中关系重大的人自然成为其代表。北美人在重建州与联邦政府时,这种团体代表的观念依然存在。争论的结果是,主张用民意代表,代表的是个人,并在全国设选区。这主要是因为独立战争后,不给予人民普选权,几乎是不可能的。在美国,立宪者对于普遍化的民主并不热心。从《联邦党人文集》中很容易读出字里行间隐含的那层意思,就是联邦政府的政治设计中,必须有法人代表。不但要各州要以州的身份选出代表进入参院,而且《文集》还预见到宪法批准后,各种复杂的利益集团将在美国政治生活起到重要作用,因此这也要有法人代表它们。在政治制度中设计这种法人代表的用意,是为了抵消一人一票制的彻底民主原则中隐藏的激进危险与平等化的倾向。建国初期,美国代表制中这种非正式的法人制,有效地抵制了民主原则中的平等倾向。到安德鲁·杰克逊为代表的西部开拓势力主宰美国政治时,平等和法人间的平等,还有推举法人的平等制度才一点点地进入了美国人民心中。正是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丹尼尔·韦伯斯特和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从宪法的高度确保了社会和经济团体的法人权力,私人团体和民间组织从此有了像自然人一样的宪法保护及免于政府的政治干预的权力。法人权利从此免受各州的干涉,从宪法上限制了州权,私人经济体和社会活动从此不再受各州的干预。使得私有企业和民间组织有了蓬勃的发展空间,为十九世纪美国西部开拓和工业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老钱:美国往事:南方价值的捍卫者:约翰·卡洪

  那些光荣而坚强的人们永远懂得自由的责任。为了他们的传统和信念,英勇献身的南卡罗来那人曾经站立起来并获得承认。在这里,州权之神圣不可侵犯是他们不变的信念。他们赢得了永恒的荣誉。——葛底斯堡战场,南卡罗来纳州纪念碑

  美国的宪法和政治得益于多个利益集团的冲突和妥协。十八世纪末的制宪先贤们在新大陆有机会建立一套全新的制度,他们中有几位对当时的和古代政体,以及当时最先进的政治学说有着相当深刻的研究。他们的知识和学识可以和当时欧洲的任何启蒙主义哲学家相媲美。他们真是生逢其时,可以把他们的学识和智慧用于创建一个新型国家这么一件千载难逢的事情上。他们制定的宪法是一种混合的制度设计,让各种不同政治原则中的矛盾成分存在于一个制度中,用这种矛盾来相互制约,实现制度的自我调节,以此来建立一种社会的动态平衡,以避免制度的腐败和死亡。

  建国之初的美国经过前六任总统的努力,已经基本上摆脱了欧洲的影响。到了一八三零年代,美国进入了西部开发时代。当时的美国有三股政治势力:北方商人们的自由贸易;南方大种植园主的农业;和西部开发的土地要求。这三种政治势力背后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支撑着。南方的大规模农业,所依赖的是奴隶制提供的大量廉价劳动力。北方的工商业者则需要大量的自由劳动者,在西部开发时期,光靠移民已经无法满足北方工商业的需要了。于是,他们要求解放黑人奴隶,让黑人奴隶成为自由劳动力,为其所用。当然,北方反对奴隶制也有道义上的原因,因为奴隶制有违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在美国内战之前的几十年,美国政坛之争以畜奴与废奴为主题。最后,上升到了宪法的高度,成为联邦主权与州权之争。议会中的这种矛盾冲突的结果,就是制宪先贤们所设计的自我调节。这种矛盾冲突,使得美国的政治健康稳定充满活力,美国力量由此而来,美国的强大也由此而来。

  西部开发时期,美国国会中有三位有名的参议员,是三股政治势力的代表,史称参院三巨头。他们是肯塔基州的亨利·克雷,麻萨诸塞的丹尼尔·韦伯斯特,和南卡罗来纳的约翰·卡德威尔·卡洪。其中,卡洪是唯一的奴隶制的维护者,他说奴隶制是“正当的财产”,而不是一件必要的坏事。卡洪有着“铁人”之称,原因是他毫不动摇地坚持他的信仰。卡洪提出了“无效理论”,称任何一个州要是认为联邦法律违宪的话,就可以宣告该法律无效。卡洪对奴隶制的维护是南方威胁退出联邦的原因之一。卡洪的“无效理论”是南方反叛的法律依据。不过,卡洪生前始终为联邦政府服务。他是约翰·昆西·亚当斯和安德鲁·杰克逊总统的副总统。一八三二年,卡洪任美国参议院议员,在参议院里他的影响力更大。一八一零年到一八一七年卡洪曾任美国众议院议员,他还是一八一七年到一八二四年的美国战争部部长,和一八四四年到一八四五年的美国国务卿。

  卡洪的父亲是苏格兰—爱尔兰移民,到卡洪出生时,家境已很殷实,有三十多名奴隶和大片土地。独立战争时期,卡洪家族为北美独立作出了贡献,成为声名显赫的大家族。约翰的父亲帕特里克·卡洪是老资格政治家。舅舅约翰·卡德威尔是个坚强的反英斗士,在独立战争中牺牲,卡洪的母亲用弟弟的名字为儿子命名。

  卡洪的启蒙教育是由姐夫完成的。十四岁时父亲因病去世,卡洪弃学回家经营南卡罗来纳州的家庭农场,以维持全家的生计。一八零零年,家境有所好转,他随即进入耶鲁大学,于一八零四年毕业。毕业后不久便进入了律师界。卡洪志向高远,决心继承父业,献身国家公共事务。受父亲的影响,年轻的卡洪是坚定的的联邦主义者,极力维护联邦政府的权力。但卡洪与亲英的联邦党人不同,他反对英国对美国利益的侵犯,一八零七年,他公开演说,呼吁民众保卫美国的民族利益,抵御英国的威胁。一八零八年,他被选入州议会,是卡洪四十多年政治生涯的开端。

  一八一一年一月,卡洪与弗罗里德·布诺结为连理。新娘带来了大片地产,使卡洪的社会地位大大提高,他从此不必为生计所困,可以专心致志地从事政治活动。卡洪又高又瘦,面色发黄,嗓音沙哑。但他精力充沛,辩才出众,目光有神,韧劲十足。他的口头语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绝不能低头屈服!

  一八一零年卡洪被选入联邦众议院,是院议长亨利·克雷的主要助手。当时众院中有一群来自南方和西部的鹰派年轻议员,他们对英国在美加边境的行径深感愤怒,想通过战争把英国人从加拿大赶走,同时从西班牙手中夺回佛罗里达。卡洪的强硬态度使他成为该派的代表人物。根据麦迪逊总统的密函,作为联邦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的卡洪提交给众院一份报告,建议众院支持宣战,这件事给他带来了声誉。战争爆发后,卡洪是战争的积极支持者,他促使国会加快了军队建设,并为战争提供了后勤保障。

  战后,卡洪呼吁美国加快建设步伐,在扩张中赢得和平。一八一六年一月,他向议会提出建立现代化海军和常备军的提案,要求更新武器装备,增加军费,建立强大的海军和常备陆军。卡洪呼吁联邦政府完善税制,建立国家银行,扶植工商业。他提出了“补助金法案”,建议由联邦建设全国公路运河体系。但这一法案被麦迪逊总统否决,称其违宪。

  一八一七年,詹姆斯·门罗总统任命卡洪为战争部部长。卡洪对军队进行了改革,他十分重视巩固边疆的防务,从实战出发,推进了军队的近代化建设,他特别注意军队的后勤保障工作。这一时期,联邦主义主导着卡洪的政治思想,他关注的是联邦的巩固和发展,同时他也主张加强南方在联邦中的地位。

  在“可恶的税率”上的强硬态度和灵活手腕,使卡洪成了民主共和党领袖,也使他的政治雄心不断地膨胀。一八二四年,卡洪参加总统竞选,但未能如愿。一八二四年大选的结果有争议,最后由众议院裁决。卡洪组织了一个支持约翰·昆西·亚当斯的联盟,他本人任副总统。后来,因为亚当斯单方面支持北方的立场,卡洪与亚当斯吵翻。一八二八年大选中,党派斗争达到了白热化,卡洪明确地支持杰克逊,并任其竞选伙伴,他们最终获得了大选的胜利。

  杰克逊不像卡洪那样主张保护南方利益,这是二人不和的最初原因。杰克逊总统坚持己见,创立政治分肥制,于一八三一年把卡洪的人赶出了内阁。在“伊顿夫人事件”中,卡洪维持风化的道学家姿态,让杰克逊无法忍受。尤其是由关税问题引起的分裂联邦的矛盾,导致卡洪与杰克逊分道扬镳。

  国会在一八二八年通过一项立法,对很多进口商品大幅度征税。该法的目的是保护国内工业。南方各州反对该法,南方是农业区,工业品依赖进口。美国若对进口商品征税,欧洲会对美国出口的棉花征收对等关税,会导致南方农场主的收入减少,高关税还会让南方的进口工业品涨价。南卡罗来纳州拒付进口税,称进口税违宪。时为副总统的卡洪为南卡罗来纳州议会起草了一份声明。声明中,卡洪提出了“否定原则”。卡洪指出,联邦来自各州间的协议。这协议就是宪法,宪法划分了州和联邦的权力,但最高权力——主权,并没划分,仍属各州。各州签署宪法时没有把最高权力交给联邦,一旦州和联邦间发生分歧,各州有权做出自己的判断。要是联邦法律违宪,该法就无效。怎样的法律违宪呢?卡洪提出,决定权在各州,不是联邦最高法院,因为最高法院是联邦的一部分。卡洪说,假设联邦政府的法案,被哪个州认为违宪,或不符合它的利益,该州就可以暂缓执行该法律。卡洪还说,要由联邦中的其他各州来判定该法律是否合宪。若三分之二的州认为该法合宪,提出质疑的州要么接受该法,要么退出联邦。如果批准该法律的州少于三分之二,该法律无效,任何州都不用执行。

  参议院就此展开辩论。南卡罗来纳的罗伯特·海恩支持“否定原则”;麻萨诸塞州的韦伯斯特极力反对。韦伯斯特说,海恩的自由第一,联邦第二,是一派胡言,二者不可分割;自由和联邦本为一体,不可分割,现在是如此,将来也是一样。南方为了得到总统的支持,设宴纪念前总统托马斯·杰弗逊。晚宴上,南方议员们先是称赞杰弗逊的民主理念,又提到了一七八九年弗吉尼亚州反对联邦政府的《外国人法》和《惩治叛乱法》的那段历史。接下来,话题到了进口关税问题。讲话结束,杰克逊起身祝酒,他双眼直视卡洪,等人声静下来后说,“我们的联邦,一定要保持。”卡洪完全没想到,杰克逊会反对他的“否定原则”,他缓缓起身说:“我们的联邦,十分宝贵,仅次于我们的自由。”又说:“大家一定要记住,只有尊重各州的权力,让各州平等享受联邦的福利和负担,联邦才能得以保持。”

  当时,南卡罗来纳州议会召集了一次特别大会,议会代表在五天内通过了一项“否定宣言”。称一八二八年和一八三二年的关税法违宪,因此被取消。他们宣布,南卡罗来纳州的居民不需要缴进口税,要是联邦试图动武的话,南卡罗来纳州就退出联邦。杰克逊总统也毫不示弱。他宣布,联邦政府来自宪法,不是各州。因此,南卡罗来纳州无权废除联邦法律,无权退出联邦,强行退出是叛国。作为反应国会通过“武力法案”允许总统动用军队强迫州履行联邦法律。杰克逊派遣了八艘战舰前往南卡的查尔斯顿,同时派兵进驻南卡的联邦军事基地,南卡则针锋相对地宣布该法案无效。这时,亨利·克雷提出了折衷法案,定于一八四二年终止进口税。南卡的议员接受了这项妥协,并投票取消了早先的否定法案。然而,他们没有放弃“否定原则”的理念。这种理念继续对联邦构成威胁,直到一八六一年的南北战争,美国用了四年时间,六十多万人的生命,才解决了这场宪法危机。

  一八四五年的墨西哥战争结束后,南北双方在奴隶制的问题上的争论再次到了内战的边缘。参议员亨利·克雷在这一关键时刻象上两次危机临头时一样,挺身而出提出了妥协提案。克雷妥协案中建议:加利福尼亚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将其余要加入的地区,分为新墨西哥和犹他两个州,但不提及奴隶问题;德克萨斯州和新墨西哥的领土冲突,以给德州一千万美元为补偿;在华盛顿特区,废止奴隶买卖。史称“一八五零年妥协案”。

  克雷讲话一周后,密西西比州的联邦参议员杰斐逊·戴维斯说他坚信,妥协案对南方没有好处,要保持联邦,北方必须改变对南方的政策。北方要承认南方的权利,让南方人自己的奴隶进入新加入联邦的州。联邦的分裂是北方的责任,因为他们想彻底控制南方。要是不制止这种趋势的话,终有一天,北方势力会强大到改变宪法的程度,进而取消奴隶制。戴维斯说,这是南方绝不能接受的。

  三个星期后,卡洪在参院发言。时年六十八岁的卡洪,身患重病,只有一个月的生命了。卡洪没去听克雷的演讲,他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以他的南方立场写下了演讲稿。一八五零年三月四日,卡洪走进参院,大家都知道,这是他的最后一次演说了,参院里挤得水泄不通,人们纷纷向他致意。卡洪白发垂肩,两眼炯炯有神。因为虚弱,卡洪请参议员梅森代读。卡洪说:如果奴隶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会造成联邦解体。现在,大家都清楚地知道,联邦正在崩溃。各地的教会,已南北分裂,两大政党也分成了南北阵营。这是北方的过错,是他们打破了南北的政治平衡。随着北方人口的增加,他们夺取了政治和经济控制权。北方不顾南方的反对,强行通过进口税法;在新加入联邦的州里将南方奴隶主拒之门外。目前的形势,已经无法让南方各州体面、安全地留在联邦了。拯救联邦的出路不是克雷的妥协案。出路只有一个,就是全面公正地解决双方的所有争议。卡洪说,“南方要求的是公正,纯粹的公正,除此以外一律无法接受。除了遵循宪法,南方不会提出任何妥协,不会做出让步和投降。南方已经没有退路。”卡洪要求南方在西部新州中享受同等权利,实施遣返逃奴法,修正宪法,使南北双方的政治力量得以平衡,同时停止对奴隶制的攻击。要是上述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话,卡洪说,南方将从联邦分离出去,要是无法和平分离,南方会在投降还是战争之间做出选择。卡洪发言结束后,南方议员们纷纷向他表示祝贺,不过很多人对他的极端要求并不认同。大多数南方人觉得,克雷妥协案才是保持联邦的出路。

  有“铁人”之称的卡洪,最终还是抵不过肺结核对他健康的损坏,一八五零年三月三十一日,他在华盛顿逝世。卡洪的遗体被运回南卡的查尔斯顿,安葬在的圣菲利普教堂的墓地上。卡洪身后获得了许多荣誉,母校耶鲁大学将一个学院命名为卡洪学院。一九五七年,卡洪被美国参院评为“最伟大的五位参议员”之一。二零零年,卡洪又当选为“最伟大的七人”之一。

  卡洪所处的时代,是美国产生自己的民族性格的关键时刻。作为一个政治家,他的行动本身和当时的社会大环境的互动,产生出了种种他自己意料不到的结果。他对奴隶制的维护,其实是对南方的生活方式和由此而来的价值观的维护。为此,卡洪不惜让南方脱离联邦。卡洪之所以能够这样做,是因为最初的联邦宪法对奴隶制没有明确的规定,甚至对联邦主权和州权之间孰重孰轻都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奴隶制的问题最终还是归结到了宪法之争。卡洪因其健康原因,最后没有见到南北分裂的局面。卡洪也没有看到美国最终走向工业化国家的过程。

  回过头来看历史的发展,很多事情,实出偶然。美国独立建立在启蒙思想之上,但启蒙思想的根源是唯理主义的和机械论。在启蒙主义者眼里,自开天劈地以来,所有的自由与秩序,都是理性的设计与行动的产物。斯宾诺莎说过,“自由的人,就是完全按理性生活的人。”推论至国家的层面,自由的国家,就是完全按理性统治的国家。那末,理性到底有没有这么大的作用呢?人类的历史究竟能否用理性的人和人的理性来解释呢?人类的道德规范、民主理念、和各种组织原则有多少是来自理性的呢?启蒙运动的中坚人物修谟,对理性有过最理性的论断“理性只是激情的奴隶。”但是,因为理性在科学和技术中取得的成果,和人类对自然界的权能的增加。使得人类的理性崇拜甚至是国家崇拜,越来越深入人心。

  直到了二十世纪,哈耶克指出:人类生活中的很多秩序,不是人能设计的。市场秩序、道德秩序,国家起源、社会制度包括奴隶制、等等,也不是来自理性。这一切是人类行为的结果,并非来自人类理性的预先设计。按照哈耶克的立场,它们既是“人为”的,也是“自然”的。也就是说理性不可能设计和预定一切,于是社会的发展就成了一个整体。也就是说,所有在历史进程中的人物,无论他们的主张、观点、和行为如何,对人类整体的历史都有影响。从这一观点出发来看约翰·卡洪在美国历史中的地位,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他会被评为“最伟大的七人”之一。

老钱:美国往事:制宪会议

“组织我们自己的政府,乃是我们的自然权利”。

——托马斯·潘恩,《常识》,一七七六年。

  美国以原则立国,以人权为原则,开创了现代国家的先河。美国建国初期有三份极为重要的政治文件:众所周知的《独立宣言》,阐述了美国的开国之道;《邦联条款》,一份从英国的统治下争取独立而联合个殖民地的简单约法;《美国宪法》,是美国建国之道。要了解美国,必须先了解《美国宪法》。《美国宪法》规定了美国的政府体制,行政首长的选举方式,确立了联邦司法体制和公民基本权利。《美国宪法》高于总统、法院和参众两院。议论美国政治,无论是街头巷尾还是在国会或课堂上,最后一定会归结到宪法的某一部分。任何议题,只要在宪法层面上能达成一致,就有定论。反对宪法,如同亵渎神明。让我们来看看如此重要的《美国宪法》是怎样制定出来的吧。

  一七七六年,北美十三个殖民地脱离英国而独立。八年独立战争期间,根据《邦联条款》,各殖民地结成了松散的同盟。《邦联条款》没有确立中央政府,没有制定宪法,没有设立行政首脑。《邦联条款》的贡献是建立了军队和一个州际国会——大陆会议。大陆会议类似于参院,但权力很小,只能向各殖民地建言,不能立法。大陆会议没有税收权,为此欠了大陆军士兵很多军饷。战争最艰难时期,华盛顿不得不自己出钱给士兵发饷。欠饷造成了大陆军的两次兵变。大陆会议的决议必须要全体通过才能生效,它的效率很低。独立战争胜利后,大陆会议的缺点暴露无疑。一七八一年夏,英军将领康华里在约克镇投降,消息送至大陆会议,大陆会议连信使的路费都付不起,是其代表代付的。

  独立战争开战之初,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乔治·华盛顿和詹姆斯·麦迪逊就提议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战争期间,华盛顿多次写信给大陆会议,要求补给,愤怒之情溢于言表。他在封信中写道,“我们生病的士兵赤身裸体,健康的士兵赤身裸体,被英国人俘虏的士兵也赤身裸体。”华盛顿的信件没有产生任何效果。十三个殖民只对自身利益感兴趣,对大陆军毫不关心。汉密尔顿在一七八零年九月三日,写信给《邦联条款》的起草人詹姆斯·杜安要求召开各殖民地的代表大会,建立一个总联邦。他要求一七八一年九月就开会。汉密尔顿是第一个力主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人,时年二十三岁。

  独立后的美国,情况很不妙。新生的美国没有国家元首,没有政府首脑,没有真正的政府。对外宣战权、和约缔结权、外交主导权、甚至货币制造权,都由一个一院制的大陆会议来行使。该会议兼立法行政两职,但权力很小。象组建海军、招募军队、解决州际争端等,至少要三分之二的殖民地同意。独立战争的成果因此难以巩固,也无法有效地抗击印第安人的反抗和英国的海上骚扰,及本国的农民起义;也承担不了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国家安全的重任。十三个州各自为政互相排挤,每个州都有陆军,九个州有海军。各州拥兵自重,用自己的武装保护自己,防范其他州。并对经过自己州的外州商船抽税。国家没有统一货币,直接造成了金融混乱。原本松散脆弱的邦联,面临的是动乱、内战、无政府状态和分崩离析的危险。华盛顿再次指出,《邦联条款》下的美国毫无希望。在给朋友的信中,他写到,“除非有一个中央政府,统治整个国家,就象州政府统治一个州一样,否则的话,这个国家无法生存。”

  麦迪逊和华盛顿一样认为当时的美国前景暗淡。麦迪逊说,新国家的大多数政治问题源于经济纠纷。当时,北美和欧洲很多人都认为美国正走向无政府状态。最明显的就是货币。因为没有统一的货币,对美国人来说,钱还是英镑和先令。尽管,美元已经发行,但美元在各州的价值不等。一美元在纽约可兑换八先令,在南卡能兑换三十多先令。法国、西班牙等国货币也在美国流通,造成了金融混乱。

  隐居弗农山庄的华盛顿,对这种局面深感不安,谢司事件后,他更感到一个中央政府对新生的美国至关重要。一七八五年三月,在他和麦迪逊的支持下,弗吉尼亚和马里兰派代表在弗农山庄开会,讨论两州间的贸易和航运纠纷。代表们认为,这些问题两个州无法解决,应该由十三个州一起来解决这个新生国家面临的各种问题。建议被接受。弗农山庄会议后,麦迪逊使弗吉尼亚议会通过了一个决议,邀请十三个州在安纳波利斯开会。只有五个州派了代表参加。麦迪逊、伦道夫、和汉密尔顿想了个补救办法,决定由汉密尔顿起草一份建议书,建议各州派代表于一七八七年五月的第二个星期一在费城召开会议讨论修改《邦联条款》。制宪会议召开前,华盛顿和麦迪逊在通信中反复商讨了制宪的大政方针。麦迪逊后来谈到制宪会议时说“制宪会议源于弗农山庄会议”。可以说,宪法是华盛顿和麦迪逊密谋的产物。

  华盛顿在当时举足轻重,华盛顿不出席的话,制宪会议就不会成功。开始时,华盛顿并不想去,他患有风湿,还要照顾弗农山庄的生意。最重要的是,华盛顿不想让他的影响力左右会议。华盛顿是美国当时最重要的人物。如果只有几个州参加,会议以失败告终,他会显得很愚蠢。华盛顿的好友詹姆斯·麦迪逊和埃德蒙·伦道夫都劝他赴会。出于对他们的信任,华盛顿同意作为弗吉尼亚代表参加费城会议。从那一刻起,制宪会议就变得举足轻重了,华盛顿的参加增加了会议的份量。时年三十五岁的麦迪逊第一个到费城,他身材矮小,已开始谢顶。麦迪逊不善言辞,但永远知道该说什么。麦迪逊对政府体制有着广泛深刻的知识,他对古希腊一直到他的那个年代人类曾有过的政体都很熟悉。麦迪逊认为,美国必需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十三个州应该隶属于中央。麦迪逊也知道,这件事很难办,很多与会代表对权力过大的中央政府缺乏信任。会前,麦迪逊做了充分准备,他带了数百本书,准备回答会上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麦迪逊也要求弗吉尼亚的其他代表提前赶到,以便商讨建立中央政府的方案。麦迪逊认为,其他州不会提这种方案。弗吉尼亚的代表乔治·威思和约翰·布莱尔也提前来到费城。三人对麦迪逊方案进行了反复讨论。

  会议于五月十四日召开,华盛顿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来到费城。他领导美国赢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是美国名望最高的人,受到了卫兵和礼炮的欢迎。华盛顿抵达费城后,先拜望了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是美国最重要的政治领袖,也是制宪会议的宾夕法尼亚首席代表。尽管,富兰克林年过八旬,身体虚弱,但头脑依旧十分灵活。凡是到费城的大人物,都会去看望富兰克林,华盛顿也不例外。

  制宪会议第一天,弗吉尼亚的代表们来到州议会大楼,一七七六年签署美国独立宣言的房间。除弗吉尼亚的代表,在场的还有宾夕法尼亚的代表:罗伯特·莫里斯,美国首富、大陆会议财长,独立战争的主要筹款人;格瓦诺·莫里斯,宾州州长。他们两个都姓莫里斯,但没有血缘关系;詹姆斯·威尔逊,最早的大陆会议代表,独立宣言签署者。威尔逊主张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

  会议第一天,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代表交换了意见,决定第二天上午再讨论。没有其他州代表在场,一切都很顺利,他们没有担心其他州不派代表。最北的新罕布什尔到费城要两个星期,南方的乔治亚到费城,要三个周。没过多久,其他州的代表就陆续到达费城。代表们一致认为,只要有七个州的代表到会,就正式开会。出乎意料的是,纽约也派了代表。纽约州长克林顿反对强大的中央政府,大家认为纽约不会派人来。纽约代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坚持认为,美国必须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否则美国一定会分裂。最后,除罗德岛外,其他十二个州都派了代表参加会议,宾夕法尼亚的代表最多,共八人。五十五名代表平均年龄四十三岁。两位重要人物没能出席会议,约翰·亚当斯在英国任驻英公使,托马斯·杰弗逊在法国任驻法公使。他们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会议的情况。

  五月二十五日,有七个州的代表来到费城,会议正式开始。会议的第一个重要决定是推举华盛顿为大会主席。华盛顿发表了简短的讲话,宣布大会正式开幕。他说出任主席是极大的荣誉,同时也表示,如果他犯了什么错的话,请大家原谅。接下来的四个月里,他只在必要的时候才发言。

  从会议开始,麦迪逊就记下了所有代表的发言。麦迪逊的记录是了解这次历史性会议的唯一的第一手材料。麦迪逊后来是这样解释的:“我坐在会议主席前面,代表们在我的左右。我能听见会议主席的话,能听见代表们的发言。我用只有我懂的符号记下所有内容,晚上再把他们的讲话和行动整理出来。我参加每天的会议,只要有会和讨论,我一定在场。”麦迪逊记下了会议中每个代表说的每句话,攻击自己的话也没放过。麦迪逊在一八二三年给友人的信中说:“历史中一直有种不幸的现象:很少历史学家兼备两种条件,既身临其境又能对事实做出公正的判断。因此,最可靠的历史应是这样一种果实:由当时当地的主角和目击者为后人留下事实真相而后者能毫无偏见地加以使用。若官方保存的及私人珍藏的资料既丰富又正确,这样的材料能留给以公正之心处理资料的人之手,那么,我们将能指望美国历史具有个更多的真实,其教益肯定不会比任何其他国家差,也不会比历史上的任何时代差。”麦迪逊的记录,三十年后才发表。

  第一天的会议很顺利,代表们同意成立规则委员会,由弗吉尼亚的乔治·威思、纽约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平克尼担任。会议到此一切风平浪静气氛友好。然而,制宪会议不可能顺利。开始时,代表们就一致同意,会议有权改变已做出的决定。于是,议案并不是讨论完再投票表决就算完了,任何代表都可以要求对任何议题进行重新讨论。这样一来,被否决的议题几天后、有时几周后又会被提到日程上来,代表们不厌其烦地争吵、辩论、讨价还价。会议还通过了保密规则:记者不许旁听,代表不得公开会议内容。杰弗逊在法国对保密措施非常生气,他坚信言论和新闻自由。四十多年后,麦迪逊说出了大会保密的的理由:如果会议公开,代表们就不会改变主张,因为这是公开承认自己原来是错的,要是制宪会议不保密,肯定会一败涂地。

  五月二十九号,弗吉尼亚年仅三十三岁的州长埃德蒙·伦道夫发言。他先对《邦联条款》大为赞赏。但是,他补充道,《邦联条款》是为战争服务的,如今美国已是独立国家,要对《邦联条例》进行修改,需要有一份永久性文件。接着,他给出了弗吉尼亚方案。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代表们对方案中的每一条款进行了讨论,投票表决。该方案是制宪会议讨论的基础,也是美国宪法的基础。

  代表们从五月三十号开始对弗吉尼亚方案进行辩论。埃德蒙·伦道夫提出中央政府应该是一个国家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话音刚落,南卡罗来纳的皮尔斯·巴特勒就发问,“为什么有必要建立一个国家政府呢。”宾夕法尼亚代表莫里斯说,“现在建立最高政府,比二十年后肯定会出现的独裁强。”代表们通过了建立国家政府的提案。

  六月一日代表们开始讨论行政首脑的议题。弗吉尼亚方案建议,行政首脑由立法机构选出,他的职责就是落实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任期有限,领取工资。会议确立了行政首脑的权力和职能。每位代表都有自己的意见。没人想要一个国王。很多人对一人执政充满信心,也有人要三人执政。宾夕法尼亚的詹姆斯·威尔逊给出了一人执政的理由,国家领袖必需精力过人,有迅速决策的能力,因此由一个人来担任最为合适。弗吉尼亚州州长埃德蒙·伦道夫强烈反对,因为一人执政是“君主制的胚胎”。德拉华的约翰·迪金森表示,他不排斥君主,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之一,但在美国行不通。关于国家领袖的地位和职能的辩论进行了很久,代表们最后投票表决,七州支持一人执政,三州反对。在任期和连任问题上,汉密尔顿认为任期不能太短。任期太短的话,没多久,就会有很多前总统。他们会形成派系,对国家不利。富兰克林主张总统可以连任。理由是,人民是统治者,总统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有权利多次选择同一人担任总统。任期有几个方案:任期三年,可以连选;任期七年,只有一届。结果是,五个州支持七年一届,四个州反对。这个问题后来又被提了出来,最后的结论是,总统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接下来的议题是如何产生总统。这个问题很棘手。代表们就此反复辩论和表决。詹姆斯·威尔逊提议,总统由选举人选举产生,按地区分配。但有人反对,因为人民的信息不足以让他们选出优秀的选举人。一名代表提议,总统由州长选出。但没人支持。有人提议,总统由人民直选。马萨诸塞的埃尔布里奇·格里反对说,“人民怎么懂得这种事,坏人可以轻而易举地能蒙蔽人民,人民直选最糟糕。”代表们最初投票决定由国会任命总统;后改为州议会任命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出总统;这个决议后来又被推翻。此议题先后投票六十次,最后决定,总统由州议会提名的选举人选出。会议设置了弹劾总统的程序,认为一旦总统有罪,就必须下台。总统对国会决定的否决权的投票结果是,总统有权否决立法,但国会可以再次投票推翻总统的否决。会议规定了总统人选的资格:侯选人必须出生在美国,宪法生效时必须是美国公民;必须在美国生活十四年以上,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上。总统由国家发工资,任内工资不得改变;总统是三军统帅;总统还要定期向国会报告国情。

  富兰克林在行政首长的薪金问题上发表了精彩的论述:“世间有两种爱好对人间的事情有着强有力的影响,那就是野心和贪心,也就是权和钱。如果把它们拆开,那么两爱之中的任何一爱都会成为发挥人们干劲的强大动力。如果他们看到一个位置既带来权力又带来金钱,那么他们就会不顾一切地去某取这个位置。英国有大量这样的位置,所以英国的派系林立,国家长期陷于分裂,政府不能集中精力,在仓促间就发动战争,常常还要迫使国家接受不光彩的媾和”。“那些投身阴谋诡计、百般争夺、结党营私、不顾廉耻来谋得这种名利双收的位置的人将是些什么人呢?他们不是明智和稳健的人,不是爱好和平和安定的人。他们是胆大和狂暴的人,他们是一心求成,为一己私利不辞辛劳的人”。“我担心这样一个既带来权力又带来金钱的位置,会使占据这个位置的人有朝一日成为君主,我们的政府,有朝一日会成为君主政府”。“就近而论,难到我们没有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吗?我们的一位最重要的官员,我们全军的总司令,一位我现在不愿用任何其他的颂辞来触犯他的爱国者,他负责军队作战八年之久而未取分文。他与英勇作战的战友备尝艰苦和危难,还有这个职务带来的日以继夜的忧心。难道我们不相信可以在合众国内找出三到四个这样的人吗?”“节省薪俸不是我的目的。我所担心的是支取巨额薪俸带来的后患。正因如此,我才提出了修正案。如果没人附议,我也心安理得,因为我说出了我的意见,尽了我的责任”。

  联邦司法体系,即联邦法院和法官系统的问题在会议上争议较小。五十五代表中有三十四名律师和八名法官,他们对这个议题很熟悉。不过各州已有了法院和法官,还要联邦法院吗?康涅狄克代表罗杰·谢尔曼认为,州际法院就足够了,联邦法院太费钱。南卡罗来纳代表约翰·拉特利奇主张建立联邦最高法院,不要下级联邦法院。投票结果是,建立一个联邦最高法院和一个下级联邦法院系统,受理涉及联邦法、公民权利、和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州级法院系统受理涉及州法的案件。联邦大法官如何任命呢?有人认为由国会指定,另一些人认为该由总统任命。宾夕法尼亚的詹姆斯·威尔逊建议,大法官应由一人决定,经验证明,集体决策很难公开、公平。南卡的约翰·拉特利奇反对。他说,把该权力交给总统跟交给国王没区别。投票的结果是,建立一个最高法院,司法系统的细节让国会和总统去完成。国会决定最高法院法官人数,总统任命。国会建立下级法院,总统任命法官。

  制宪会议进行了一个月后,新泽西代表威廉·佩特森提出了代表小州利益的新泽西方案。该方案与弗吉尼亚方案大不一样。弗吉尼亚方案主张联邦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有主权的中央政府。新泽西方案主张的联邦政府,主权仍在各州。佩特森指出会议初衷是修改《邦联条款》,无权修宪。只能修改《邦联条款》。该方案与《邦联条款》没有两样。联邦设立一院制的立法机构,每州一票。政府由多人执政,权力来自各州,不设下级联邦法院。支持该方案的人说,放弃《邦联条款》的话,是越权,我们就回去。这时,宾夕法尼亚的詹姆斯·威尔逊说,这次会议不是就一件事达成协议,我们要畅所欲言,对任何问题进行讨论。威尔逊问到,“联邦政府为什么不受欢迎呢?是缺少信誉?还是对人民的自由和安全保护会减少?一个美国公民,难道不如某一州的公民更受尊重吗?”弗吉尼亚州长埃德蒙·伦道夫接着说,“会议除了建立一个联邦政府,别无选择。要是不采取措施,挽救共和,就是叛国,只有一个全新的联邦政府才能挽救共和。现在是建立联邦政府的最后时刻,错过这个良机,人民会彻底失望。”

  六月十六日,代表们围绕新泽西方案进行了辩论。两天后,一直沉默寡言的汉密尔顿滔滔不绝地讲了五个小时。他说,他的方案只是对弗吉尼亚方案的修正。汉密尔顿认为,美国只能一人执政,由选举人选出,终身制,他能否决立法,他的否决不能被推翻。国会应由两院组成,参议员也由选举人选出,终身制;众议员由人民选出,任期三年。汉密尔顿主张,州长由联邦政府任命,各州不能拥有武装部队。汉密尔顿坚信,随着美国的发展,现行体制肯定不行,美国应该照搬英国,英国的制度是最先进的。后来的历史学家都奇怪,为什么没人打断汉密尔顿的发言。他的极端主张和对英国政府的支持也极不受欢迎,代表们没人会接受他的方案。可能是天气太热,还有他的发言太长,议代表们只是建议暂时休会,改天再议。

  这时,联邦政体有了四个方:弗吉尼亚、南卡罗来纳、新泽西、纽约方案。南卡罗来纳方案在开会伊始因和弗吉尼亚方案大同小异,没被讨论。代表们投票否决了新泽西方案,汉密尔顿方案连投票都没有进行,余下的时间还是讨论弗吉尼亚方案。

  最棘手的是国会议员的分配问题,按人口比例还是按州分配议员,涉及到各州在国会中的权力。一位代表说,“这是权力争夺,不是争取自由。小州在国会里的权利一定小于大州,尽管各州人民享有同样的自由。”德拉华州的贝德福德在辩论中对大州代表吼道,“先生们!我不信任你们。要是你们想压制小州,你们就会毁掉邦联。一旦事情发生,我们会找更有信誉和诚意的外国盟友,从那里获得公正。”整个夏天的会议都在辩论和表决国会议员的分配问题。两个月来,没有任何进展。会议决定成立一个委员会,就国会议员的分配问题提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接下来的几天,其他人庆祝独立日,该委员会的成员则埋头苦干。

  几天前,富兰克林表达了对会议前景的悲观。他说,“我们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都有不同意见。证明了人类之间的相互了解有多困难,我们一直在寻找政治智慧,现在看来我们的确缺乏政治智慧。我们在黑暗中寻求真理,而当真理在我们面前时,又难以识别它。为什么我们不请上帝来启发我们的理解力呢?因为上帝的恩赐,我们才有机会在这里讨论如何建立我们的国家幸福的法则,难道我们忘记了这一强大的朋友了吗?”富兰克林要求每次开会前祈祷上帝赐与智慧:“我活了很久了,我活的越久,就越清楚地认识到上帝是人类事物的主宰。没有上帝的帮助,一个国家怎么能兴旺的起来?我相信,没有上帝的帮助,建立我们的政治结构要比造通天塔还难。我们会被我们的地方利益所分裂;我们的计划将被挫败;我们将受到指责并留给后人笑柄。更遭的是,此后人类可能因为我们的不幸例子而对人类通过智慧建立政府一事表示绝望,从而听命于机会、战争和征服。因此我建议,每天上午在会议开始工作之前,在会上作一次祷告。”但有人反对,因为会议没钱请牧师。

  七月四日,会议代表们来到费城一家教堂聆听一篇写给他们的演讲:“你们的国家怀着忧虑和希望关注着你们,你们的国家需要你们做出决定。你们的国家信任你们这些独立战争的领袖,能规划出让所有人都受惠的政府。你们中间有了解政体的人才,有解决困难的人才,你们一定能够规划出一个政府,保护人民的自由。”

  第二天,代表们听取了委员会的报告。报告有两项提案。委员会指出,要么两项提案都接受,要么都拒绝。报告说,国会应有两院,一院的议员数按人口比例,四万人一名;另一院各州议员数相等。两院制其实早已通过,分歧在于议员的分配和产生方式上。新方案是康涅迪克的罗杰·谢尔曼在一个月前就提出来了,该方案被称为“伟大的妥协”。经过多天的辩论,他们懂了,要是不能达成协议,就是会议的失败。这是会议最黑暗的日子。纽约代表罗伯特·耶茨和约翰·兰辛退出大会,以示抗议。弗吉尼亚代表乔治·梅森则称,达不成协议,誓死不离开费城。华盛顿十分沮丧,他在信中说,“现在的辩论比任何时候都糟,在建立一个有效政府的问题上,大家无法统一。我快要对大会丧失了所有希望,当初真不该来。”

  这时,谁都没有想到一个重要的,但没人愿提及又无法回避的问题,打开了制宪会议僵局。这就是奴隶问题。要是各州众议员按人口比例分配的话,奴隶怎么算?一七八零年代,美国南方有几十万黑奴,北方也有。新英格兰的船主们靠进口奴隶发了大财。奴隶制问题非常棘手,制宪会议上的很多重要人物都是奴隶主,其中有华盛顿、麦迪逊、伦道夫、和南方各州代表。尽管他们中很多人并不认同奴隶制,但没人愿意冒犯他们。代表们也都知道会议早晚要讨论奴隶制的。有人认为,奴隶是个人财产,在按人口比例决定议员人数时,不该算在人口中;另一些代表表示,奴隶也是人,应该被算在内。宾夕法尼亚的格瓦诺·莫里斯愤怒地宣称,“奴隶制是邪恶的制度,给蓄奴州带来了巨大的悲哀和贫困。”南卡罗来纳的平克尼将军辩护道,“有史以来,总一半人是奴隶。”虽然弗吉尼亚州的乔治·梅森是奴隶主,但他希望解放所有奴隶。他说,作为英属殖民地的弗吉尼亚就想给奴隶自由,但英国政府进行了阻扰,他说问题在于靠奴隶制赚钱的英国商人。

  制宪会议无权裁定奴隶制度的对错。马萨诸塞的鲁弗斯·金指出,奴隶制是政治事务,不在制宪范畴内,会议采纳了他的意见。最后,一个黑奴算五分之三个人;允许奴隶进口到一八零八年止,每个进口奴隶,收十美元的税;废奴州无权解放蓄奴州的逃奴。对奴隶制的妥协,导致了六十多年后的内战,美国用了四年时间的战争和六十多万条人命的代价,最终解决了奴隶制及州权和联邦权之争。

  由谁来批准宪法呢?是州议会、人民,还是一个全民大会呢?马萨诸塞的埃尔布里奇·格里再次反对将权力交给人民。他说,“普通人对政府的概念是世界上最荒诞的。”麦迪逊反对道,“新政府的规划必须由人民来批准。我认为,由议会批准的政府和由人民批准的政府之间的根本区别是一项协定和一部宪法之间的区别。”有人建议,先由各州议会审议,提出修正意见,再由一个全体会议裁决。麦迪逊坚决反对,因为再次召开制宪会议意味着费城制宪会议的失败。会议最后决定,宪法由各州人民批准,宪法生效至少要九个州的批准。会议到此剩下的工作就是要将宪法落实成文字,然后由代表们签署。

  九月初,会议指定一个五人委员会将宪法写成文字。康涅迪克的威廉·塞谬尔·约翰逊为主席,还有纽约的汉密尔顿、宾夕法尼亚的格瓦诺·莫里斯、马萨诸塞的鲁弗斯·金和弗吉尼亚的麦迪逊。五人中,莫里斯的文笔最好,他负责把宪法形成文字。会议批准了宪法的二十三项条款后,莫里斯又把它缩简为七条。

  宪法第一条规定国会的权力,众院的人口比例制和参院的各州平等制,和议员的条件及任期。宪法第二条规定总统的权力,总统人选的资格,及选举方式。宪法第三条规定了联邦司法权。这三条确立了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政府。宪法第四条规定各州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五条规定了通过宪法修正案的程序。宪法第六条说,宪法是美国的最高法律。宪法第七条表示,宪法生效需要九个州的批准。

  宪法序言的开头被莫里斯改为,“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简单明了,但在批准宪法时,这个说法引起了强烈的不满。因为这表示,联邦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不是各州,但大陆会议和《联邦条款》规定的权力来自各州。序言中还解释了制宪的原因,是“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

  一七八七年年九月十七日,在最后一次会议上,马萨诸塞的纳撒尼尔·戈勒姆说,“要是不太晚的话,我提议将四万人出一名众议员的规定,改成三万人。”一直沉默的华盛顿站了起来,表示赞成,“我支持这一变动,这样能让人民在政府里有更大的声音。”因为华盛顿的影响力,代表们一致同意把四万人改为三万。

  宾夕法尼亚的格瓦诺·莫里斯在完成了宪法文字后,说“尽管,我并不完全支持宪法,但还是认为宪法要比《邦联条例》好的多。人无完人,在重重困难之下,我们做了我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宪法留给后人以修正权,我们希望我们的后代能从经验中获得才智,小心地运用这种权力。我曾说过:清醒的估计应放在幻想之前,实际情况应放在估计之前。那些想靠说理来使人们服从真理的人对人的本性做了它所不配的恭维。犹太人的历史清楚地解释了人性的这个谜。把他当作奴隶,就会使他卑贱,成为一个鲜廉寡耻之徒;给他民主,会使他骄傲又忘恩负义,成为一个流氓;让他服从法律,服从一种好的管理,努力工作,生活节制,他就会勤劳、愉悦、有道德,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公民”。莫里斯在这里所指的民主,是那种以多数人意见统治的暴民统治,不是现代竞选制下的民主。

  终于到了签署宪法的时刻了,富兰克林发表了一番充满了智慧的演讲。他说:“我承认,这部宪法有些部分我目前不同意,但我不能肯定我以后会永远不同意。因为我活了这么大年纪,在很多事上,我改变过我的初衷,甚至在重大问题上。我年纪越大就越怀疑自己的判断,越尊重别人的判断。很多人象宗教派别一样,认为自己拥有真理。认为别人若和他有分歧,错在他人。出于这些考虑,我同意这部有缺点的宪法,假如它是缺点的话。我认为中央政府对我们是必要的。任何一种政府,只要善于运作,就会造福人类。我不相信,要是召开另一个制宪会议会会制定出一部更好的宪法”。“在召集一批人的智慧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召集了这些人的偏见、偏爱、错误观点、地方利益、自私动机。这样的集会能得出十全十美的结果吗?我很惊讶我们己经接近完美了。它也会使我们的敌人惊讶。主席先生,因此我同意这部宪法,我无法期望有比它更好的了。关于它的缺点,我愿为公共利益加以抛弃。我从未说过一句关于这部宪法的缺点的话。缺点生于这个房间,死于这个房间。总之,我冒昧地希望,凡对宪法有反对意见的代表们,能同我一起,在此时怀疑一下自己的一惯正确性,共同来表达我们的一致性。在这个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最后,三个代表没在宪法上签字。弗吉尼亚的埃德蒙·伦道夫说,不签字因为他认为宪法无法通过。马萨诸塞的埃尔布里奇·格里认为,宪法通过,会引发内战,也拒绝签字。弗吉尼亚州的乔治·梅森拒绝签名是因为宪法中没有保证公民权利的条款。很多人同意他的看法,结果产生了宪法的前十个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四个反对修宪的代表在签署前就回家了,九个支持宪法的人提前退席,没有签字。

  最后几名代表在宪法上签字的时候,富兰克林看着主席台后面的一幅画轻声地说,“过去四个月中,我常常在猜测这幅画画的是日出还是夕阳。现在我终于知道了。画上画的是初升的太阳,是新的一天的开始。”

  制宪会议是秘密进行的,宪法签署后,宪法就公开了。公开后的宪法引起了人民的强烈反响。百姓们分为护宪派和反对派两大阵营。德拉华州于一七八七年十二月初批准了宪法,宪法批准大会的所有代表都投了赞成票。宾夕法尼亚和新泽西州于十二月批准了宪法。乔治亚和康涅迪格州于一七八八年一月批准了宪法。马萨诸塞州的代表们二月初投票表决。他们提出,宪法要加保证公民权利的修正案,他们才批准宪法。马里兰州四月底批准了宪法。马里兰州的部分代表要求对政府规划进行修正。南卡罗来纳州五月底批准了宪法。这时已有八个州批准了宪法,再有一个州的批准,宪法就能生效。于是,弗吉尼亚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

  弗吉尼亚是十三个州里最大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宪法批准大会代表中有很多名人,麦迪逊、帕特里克·亨利、乔治·梅森、詹姆斯·门罗、埃德蒙·伦道夫和约翰·马歇尔都在其中。代表们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直到六月底,代表们才准备投票。雄辩家反对派领袖帕特里克·亨利说,“你们的总统会很容易地变成国王。你们的参议院的结构很不完备,因此你们最可贵的权力可能被一个小小的少数人破坏;一个小小的少数可能会永久牢固地维持这个政府而不管它有多少缺点。你们所说的制衡在哪里呢?你们的据点将掌握在你们敌人的手上。这一政府的所有优点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假设性的前提之上:你们的政府官员都是光明正大的人。但万一他们是坏人,按照这个不完善的结构,他们就有权做一切最坏的事。请问,把我们的权力押在长官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带偶然性的问题上,岂不是要贻笑天下吗?在世界历史上无论何时何地,若把人民的权力和自由完全押在统治者是好人这样一个宝上,倒头来没有不是丧失自由的。试问,你们能找出一个相反的例子吗?”亨利在最后发言中说,“虽然我在追求一次伟大的事业中被对方压倒,但我仍将做一名和平的公民,尽一切努力通过和平手段来消除宪法中的缺点。如果大会批准了宪法,我也会觉得,我曾据理力争,虽败犹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会等待和期盼,希望美国独立战争的精神不会丢失,希望新的政府体系能够出现变化,保护人民的安全、自由和幸福。”表决结果,一百六十八票中,护宪派以十票之多通过了宪法。弗吉尼亚州的代表们也要求在宪法中加上权利法案。但新罕布什尔州在几天前就通过了宪法,弗吉尼亚是批准宪法的第十个州。

  纽约州在美国东岸的地理中央,要是纽约不批准宪法,国家就会被从中央斩断。因此纽约州对宪法的批准至关重要。于是,汉密尔顿采取拖延战术:他想尽办法把投票日期安排在弗吉尼亚和新罕布什尔通过宪法之后。六月十七日,纽约召开代表会议。汉密尔顿在会议上的第一次发言就指出《邦联条例》无法修正,只有重新修宪才能保障美国的自由和独立。他还指出:如果接受老的邦联,大陆会议就是一个单一的行政机构,拥有的权力无法得到制衡,以至于效率低下,腐败无能。这就必将产生一个摧毁人民自由的势力,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发生,我们必须建立一个至少有两种权力可以相互制衡的政治制度。在回答州长克林顿的发言中,汉密尔顿说:有人说各州的风俗和利益不同,因此无法建立联邦,但我认为从新罕布什尔到乔治亚的美国人民在最初的政治活动中,风俗和利益的不同可能会产生麻烦,但宪法中的那些伟大的调和精神,会慢慢减轻这方面的压力。六月二十一日和二十六日,新罕布什尔和弗吉尼亚分别通过了宪法,在这个大形势下,七月二十六日纽约州以三十对二十七票通过了宪法。纽约州也要求加上权利法案。

  反对宪法的人和赞成宪法的人对宪法有着同样的贡献,他们的要求最后都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写入了宪法。因此,宪法涵盖了所有制宪代表和对通过宪法有表决权的人的思想。

  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者,宾夕法尼亚名医本杰明·拉什在得知宪法被各州批准的消息后说:“大功告成,我们成为一个国家。”(It is done. We have become a nation.)

  世间的一切都会腐败而后死亡,政治制度也一样逃脱不了由腐败而死亡的命运。自古以来,如何避免制度的腐败和灭亡的命运就成了古往今来的政治理论家和政治家在思考政治制度时必须正视的问题。古希腊以来,就有两种方案:一是柏拉图的政治设计,从一开始就设计一个完美的面面具到的政治制度,而后不事更改,以此来避免其腐败和灭亡的命运;另一个方案,来自亚里士多德,通过制度本身的自我调节来避免其腐败和灭亡的命运。古人早就知道,世间的一切都在流变之中,现实的制度中,君主制很容易变成暴君统制;贵族制的归宿往往是寡头政治;民主制只要梢不留意就会沦为暴民统治。因此,柏拉图的《理想国》和亚立士多德的《雅典宪法》都提倡混合的制度设计,让各种不同政治原则中的矛盾成分同时存在于一个制度中,用这种矛盾实现制度的自我调节,以此来建立一种社会的动态平衡,以避免其腐败和死亡。十八世纪的英国是这种平衡制度的典型:国王有决断权,上院代表贵族和智慧,下院代表民众与社会良心。一七六十年代,即使是英国这样的平衡政府,在北美也会发生横征暴敛这样的事。于是,北美人民就非得从头开始建立一个全新的平衡政府。

  一七八十年代的北美和欧洲,是启蒙思想盛行的时代。有二位启蒙思想家对人类政治思想史的影响非同小可,他们是法国人孟德斯鸠和英国人洛克。洛克的学说主要来自常识和理性,他首先明确了政府是工具的概念,并由此确立了一个政权的正当性。他指出当政权的正当性不复存在时,政权的更替是合理的。当时的北美殖民地人民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北美,政权的正当性就是政府必须保障人民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力。一七六零年代以后,英国当局在北美的所作所为完全与政府的正当性背道而驰。于是,北美人民必须自己建立一个全新的政治体制来重建政府的正当性。

  孟德斯鸠的理论实在值的深究,他考察了从古自今,东西方的政治制度。他指出任何制度都有其原则、性质、和目的。这里的原则意指一个制度的“精神”,就是使一个政权有其特有的行事方式的原因,它类似于社会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综合;性质是宪法或政府的形式结构;目的是政权的目标,它是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力为目标呢,还是以保障某一利益集团的利益为目标。已有的政治制度无非是共和制、君主制、专制制度。共和制的主权在民,或部分在于人民,古代的民主和贵族制均属共和制;君主制是一个人即君主依法统治的政府;专制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制度,专制者立法毁法,惟其所欲。孟德斯鸠认为,各种制度有其各自的生命原则:若是共和制没有美德,君主制没有荣誉,专制没有恐惧,这些制度就无法存在。明智而又理智的立法者的使命就是使腐败的政府重返其初衷。在孟德斯鸠,罗马最重要。罗马有着把各种政体都走到头的历史,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和马基雅维里一样,孟德斯鸠指出,当创造一部宪法并给予它生命力的“精神”死去之后,宪法的形式仍可以维持。也就是说,共和制的宪法和法律可以以任何形式存在于任何一种制度之中,不管那制度是君主制还是专制制度。

  有了对已有制度的分类后,我们来看看孟德斯鸠是怎样来分析这些制度的。首先是君主制,它的精神是荣誉。君主制中,谈论人的行为用的是高贵,不是善良;说人伟大,不说正义;说非常、绝对,而不说合理。君主制的运作方式是君主通过法律来统治,法律的天然保护者是贵族。那些司法贵族是节制君主权力的潜在权威。这种节制不是与君主为敌,而是通过充当君主与人民之间的权力中介来实现的。孟德斯鸠极力维护贵族的封建特权,因为要一个君主节制其专制意图而守法,必须有独立的法律制度,使生命与财产在该法律制度下有安全保障。这种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孟德斯鸠就是自由。孟德斯鸠深知,专制不必一人所为。大革命时期的法国,这些权力中介丧失殆尽,最终让革命以法律平等为名,从事集体专制。当革命以国家名义行事之时,就不会有任何独立的权力可以平衡它。美国开国诸贤在制宪时,为防止多数暴政,倚重的就是孟德斯鸠的学说:分权和制衡。

  孟德斯鸠认为最坏的制度是专制。专制政府没有正当性,因为它不按任何法律原则运作。专制的起源可能来自君主制中腐败的王权。要避免专制,一定要好好监督。专制不讲美德,它的精神是恐惧,专制制度下,没有为荣誉奋不顾身的贵族阶级。真正的贵族,必须独立于君主。人们在专制国家中的雄心,是对专制者取而代之的野心。因此专制不可能稳定长久。专制者使人畏服,无人忠服。专制政府一般亡于政变或外敌入侵。专制的特征是:官员贪婪、黩职、暴力,还有一个以无知迷信为基础的宗教。专制国家的目标,只能维持国内无事,就此而言,它的效率也十分低下。有一天,臣民们不再畏死而反抗其恐怖手段之时,专制制度就会被更替。专制国家表面平静,但与君主和共和制国家相比,毫无和谐可言,只有卑躬屈膝。世上大多数国家不是有过专制制度,就是仍在被专制制度统治着。于是,人们要问,专制是否必然?孟德斯鸠的答案是是的,专制必然是因其起因相似,专制不自然因其连起码的社会安宁都不能保障。专制所以普遍,因其简单。专制不是真正的统治,因为恐惧是有限度的。恐惧是连动物都有的本能,因此不需要多少理解力。以此为统治工具的专制制度一定和无知联系在一起,它的运作不需要太多政治技巧。专制制度在有自尊的人民之间一定不会长久。专制不是真正的统治,对幅员辽阔的国家来说,政治上的授权是必须的,边远地区的地方统治者就会成为地方上的专制者,因此中央永远疑忌地方,这样的制度不会稳定。孟德斯鸠在论及东方专制制度时,把它们归结为气侯的缓慢变化、风俗习惯、和迷信。

  孟德斯鸠对共和制最推崇。共和制相对一人依法而治的君主制而言,它是少数人或多数人依法而治。法律由多数人制订,国家依法而治,统治的正当性不言而喻。孟德斯鸠深入地考察了罗马的共和制,他说罗马共和制的生命原则是美德。罗马的美德是对国家的热爱,和对共和国所代表的平等与勤俭的品质具有的自我牺牲精神。古代的民主共和国因此而长久,因此而辉煌。有美德的人会努力维护政治权利。政治权利要是没有行使的意志就只是空壳,平民行使政治权利会引起动荡。孟德斯鸠认为,罗马的阶级之分是其力量而不是弱点。任何阶层的过度行事,都会与另一方的制度权力产生矛盾。在罗马,代表平民的保民官与有君主倾向的执政官之间的冲突,代表着贵族和富人的元老院与保民官和执政官之间的冲突,妥协后的结果是对权力的分享与平衡。在罗马,还有一批武装平民,他们不能用财富来影响政府的政策,但他们的武装是任何当政者都无法忽视的。当政者因此磨练出了一些政治运作的技巧来对付这些很难治理的人民。

  孟德斯鸠还说,要想有一个自由长久的政治制度,必须要有好运气、好法律、和民众在一定程度上的政治理解力。因恐惧而服从的专制统治,在自由和有美德的人民中是无法做到的。通过人民的恐惧来统治的专制制度,是理性的人经过思考后不可能接受的。

  在孟德斯鸠看来,美德导致政治上的节制,这种节制来自社会各阶层的冲突,要是贵族没有偶尔的倨傲,平民没有对其要求的偶尔过份坚持,社会各阶层就不会使对方节制。罗马的温和而又有节制的政治因此而规范成一部宪法和一般法律,一旦确立了对法律的尊重,立法机构就很容易体现罗马风俗与道德中的美德了。罗马何以消亡,孟德斯鸠说那是由于罗马的军事太过强大,征服的土地过大,边远地区有其自身的风俗与道德而对罗马没有很多的认同,于是美德式微,私财渐富,使那些令罗马政治健康的派系冲突,演化成可以被金钱收卖的权力之争。最后,导致内战,内战一起,遂有皇帝,终有暴君。孟德斯鸠在这强调了一项有名的识别,即历史的“原因”和“场合”的区别。原因是长期的,无法改变的,场合则是成全其原因的目的,是偶然的。偶然的场合是人的意志,是人类指使的产物。历史的原因则来自事物的本质,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所谓“系统”因素。

  孟德斯鸠对古代共和国的景慕之情溢于言表,但他认为除了少数例外,近代国家因其规模太大无法用古代共和理念来治理。古代共和国是节制、自由、和平衡政体的典范,光耀古今,是混合政体的范例。斯巴达、雅典、和罗马的政府是君主政治、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原则混合的结果,终及主权在人民。罗马的执政官相当于国王;元老院代表贵族;通过保民官坚持其主张的人民代表的是民主原则。这种权力的平衡概念在近代演化成了自由主义的宪政理论。共和国似乎只能以小取胜,但孟德斯鸠给出了一个意义深远的例外,那就是古希腊的联邦共和国,那些独立主权的共和国联合为一,保卫各城邦不受外敌和外族的侵略。这种联邦共和国近的有全希腊的联合对抗波斯,远的是传说中的希腊联邦从特洛伊抢回海伦的特洛伊战争。美国制宪诸贤为了宪法能被各州批准,就是用希腊联邦作为例子来说服各州批准宪法的。合众国幅员辽阔,要能有共和国的种种益处,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和古代共和国的理念是其两个重要支柱。最终使得启蒙主义中的主权分立和古代共和国的混合政体荟萃于这个近代最重要的联邦共和国之中。

  最后,来看看孟德斯鸠对英国的处理。罗马共和制的精神是美德不是自由。英国宪法才以自由为目的。因此孟德斯鸠把英国另列为一个专题来讨论。十八世纪的英国经历了《大宪章》、一六四零年代的内战和独裁、以及一六八八年的光荣革命。英国是当时典型的立宪混合政体,它的好处随处可见,最重要的是它的繁荣和稳定。在孟德斯鸠眼里,英国制度的精神是“自由”,其政治以“自由”为目的。孟德斯鸠以为,要是政治权力不掌握在一个利益集团手里,自由就能得以保障。君主制国家中,司法权不由行政权控制的话,自由就有保障。英国主权分立更进一步,司法不但独立而且司法权本身也由其陪审制度进一步分立。一个陪审团审一次案子,陪审团只负责定罪,而法官负责量刑。英国的立法权则由上院和下院来分享,上院代表着贵族和智慧,下院则代表平民和社会良心。国王和他的政府行事时必须获得法律许可,至少也不能违法,否则一事无成。早期的英国,很多官吏是由国会两院议员担任的。十八世纪的英国,政府若是没有国会多数的支持,内阁将寸步难行。国王通过让两院议员担任行政职务来控制国会。这种腐化其实是英国政府得以运作的关键。孟德斯鸠忽略了这一点,但他很可能是知而不言,他是想强调只有司法、行政、和立法权彻底分裂才是自由的最好的保障。但他认为,自由在君主制国家中一样可以得到保障。孟德斯鸠对英国的处理有两个用意:一是强调权力在英国是高度分立的;二是指出完全的分权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孟德斯鸠如果能活到今天的话,一定会对美国的成立和发展感到欣慰。在美国制宪之时,孟德斯鸠的分权和他提倡的古代共和国的混合政体就是争论的两极。制宪诸贤在制宪会议上的妥协,在孟德斯鸠眼里很可能就是英国和罗马的那种分权和混合政体共存的结果。美国制宪诸贤对立宪政府的看法和孟德斯鸠基本一致,但不是源于孟德斯鸠。制宪诸贤心中可能明白,分权的政府是有极小化倾向的难为政府;混合政府则为强势而易为的政府。美国宪法在其被批准的两年过程中,争执的就是这些。杰弗逊主义和汉密尔顿主义之争、小而独立的地方政府和强大的中央政府之间的争执,基本上就是两个孟德斯鸠之争。由此可见,孟德斯鸠的重要性不可估量。

  其实,从古自今都一样。人可能是偶然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但是个人的生活目的是一样的,即生存与繁衍。作为群居的人类,从有文明的那天起,就有两个面对挑战的手段,一是征服外部世界的科学技术,二是对自身组织结构和原则的优化。由于外部世界的物质资源日渐稀缺,人们通过对自然知识的积累渐渐地产生了科技。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对自然的权能越来越大,也就越来越自信。这种自信产生了两种后果:一是认为科学和数学是客观的,是能独立于人而存在的;二是认为可以把科学、数学及社会科学的任何逻辑结论应用于真实世界。自信的人类认为人的理性最重要,从理性出发构造出的科学与数学并不是人类的创造物。代表这类思想的哲学由柏拉图开始,他的理想国和哲学王就是这类精英治国的政治哲学代表。近代以来,又由启蒙运动再度兴起。用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哈耶克的话来说,这种自信是一种“致命的自负”。最终,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是现代专制,希特勒的德国和前苏联就是其结果。对人类自身的理性过份自信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结果居然和历史上的专制制度一样,这实在令人深思。这是因为人性固有的弱点和惰性呢?还是人类在与自然的互动中的一种必然倾向呢?有没有可能存在着象经济生活中的那只“看不见的手”一样的东西,在人类与自然的互动中起着作用呢?而这种互动产生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原则是人类永远无法预定的呢?还是有其自身的生长和演变规律可以被人类预知呢?即使有这样一种规律,可能因为我们身在其中,而永远都无法得知。那么,我们的传统是否就是这些规律的的积累呢?对一个社会来说,法律、宗教、和意识形态是其最重要的组织原则;那么这些组织原则中是否包含着一些人们无法用理性得知的真理呢?所有的这些问题都很重要,都是传统的二元论和多元论哲学无法回答的。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可能会给计划经济的失败和共产主义的失势一个理论上的答案,但是人类的理性是否是有能力解答这些问题呢?我们不得而知。要是人们认定其理性能够完成这个任务,并把他们自认的正确结论强制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那么从事这种实验的社会可能会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作为一个个体的人,没有谁有这种权力,不但没有,民主社会应该防止这样的人出现。从而能防止理性的专制。

  幸好在启蒙思想家中有个英国人休谟,作为近代哲学的最重要人物,他不象大多数欧洲大陆的同行们那样盲从理性,而是从理性出发,指出了理性的局限。他的理论中隐含着,人类知识只是人类的创造物而已,是不能独立于人而存在的。他的名言“理性只是激情的奴隶”就是他运用理性得到的最理性的结论。在尊重常识与传统的英国人眼里,从理性出发构造出的科学只不过是人类的创造物,离开了人是无法独立存在的。而来自科学的任何逻辑结论在应用到日常生活之前,都要经过常识和传统的检验,尤其是有关政治生活的理论。正因为在当时讲英语的世界里,人们认为常识比理性更重要,才可能由此产生出英国政治制度和美国宪法,并垫定了近代国家的主权分立原则。

  我们回望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到人类自身的组织结构和原则的优化过程。科学技术的进步,给人类的各种组织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管理手段,也对这些组织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这些组织中对人们生活影响最大的是国家、政府、和各类经济体。自启蒙运动起,人们开始认识到人类自身的组织结构和原则,不是来自宗教也不是先天的,它们只是一种社会契约。尽管风俗和传统在社会契约中起着极大的作用,但必竟这一切都是人为的,因此人能够改变它。这里一定要提及英国和英国的保守主义,尤其是休谟和后来继承英国自由主义的中坚奥地利人哈耶克。启蒙时代,欧洲大陆的启蒙主义者动则古希腊的民主、罗马的共和,只有智力超群的休谟说,以当今的社会和习俗来论述什么是合理的政府,要比用古代制度来说明问题可靠的多。这种见识来自英国人对常识与传统的尊重,和当时的英国在制度上的优越。如罗素所论,在一个有先进制度的国家中,社会科学理论只是对现有社会的思想观念在理论上的抽象。这种理论在有着落后制度的国家中,则会引起一场革命。因此,在有着先进制度的国家中,大多数思想家是保守的。现在回头来看启蒙运动和理性主义给后世带来的影响。启蒙运动和理性主义产生了两种政治思潮:一种是英美传统,其结果是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其精神的法治和自由市场,认为理性有其局限性,由理性得出的推论,必须由常识和经验来检验,美国和美国的政治体制是这种政治思潮的代表,这一切来自英国对传统和常识的尊重;另一种思潮以法国和普鲁士为代表,这一派人把理性推演到其逻辑极限,最后得到是极权和对理性宗教般的崇拜,希特勒的德国和前苏联是这种政治思潮的代表。这些人,对理性有着过高的估计。又是英国哲人罗素,在上个世纪初对理性和逻辑给出了令人清醒的论述:“理性和逻辑的应用可以从错误的前提推论出任何人们想要的结论”。于是,在运用理性和逻辑时一定要有正确的前提,政治生活和政治思想中怎样得出正确的前题,这实在是一个难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从过去的经验中寻找。因此,传统和常识在政治生活和政治思想中的地位极其重要。哈耶克在左倾思潮盛行的年代,综合了当时心理学、经济学、和哲学的最新发展,指出在传统的二元论和多元论之外还有第三条道路。他说,我们的传统和习俗产生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政治体制甚至伦理体系是无法用理性来解释的,更无法预定,它来自人类为了自身生存而采取的行动。人类可能永远无法了解这些秩序为什么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由此哈耶克提出了“非意图结果”理论,可以说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推论。哈耶克一直在阐述和捍卫的这一理论,它即不是理性主义的也不是宗教的预定论,它阐述的是一种“自发演进秩序”。哈耶克的理论是一幅完整的图画。在二元和多元论的学术传统中,哈耶克描绘了一幅全新的整体的社会图景。在二战后的左倾思潮包围之中,哈耶克几乎是独自一人在支撑着英美的自由主义传统,这其实来自英国和美国的保守传统。

  宪政在美国,如托克维耳所言,是天意特别惠顾合众国,他们即有英国人对常识和传统的尊重,又有着最接近大自然的纯朴生活方式。殖民地人民对北美西部的土地要求,自由在于他们是进取的信念,为了保持各殖民地人民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又让他们的自由有了法律保障。美国独立,其意义远不止于政治上的独立。来自旧大陆的人们在此找到了一块道德上和物质上的处女地,独立后又能自行制定出孟德斯鸠意义的宪法和法律,这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在北美,人与自然的互动最终产生出了这样一种人,他们有着一种完全不同于旧大陆的性格:美国性格。这种全新的美国性格,产生出了一种孟德斯鸠意义上的法的“精神”。它即是杰弗逊主义的又是汉密尔顿主义的,它垫定了美国宪法的精神,这种精神从美国建国伊始直到现在从未离开过美国和美国宪法。

老钱:美国往事:美国的选举、定都、和白宫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美国总统大选的最后一天晚上,我和妻子一直守在电视机前,当我听到民主党侯选人奥巴马说道:“如果还有人对美国是否凡事都有可能存疑,还有人怀疑美国奠基者的梦想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否依然鲜活,还有人质疑我们的民主制度的力量,那么今晚,这些问题都有了答案”。我突然觉的双眼有些模糊,那久违了的泪水竟然在眼睛里打转。因为这也给了我们这些华裔美国人一个答案:“是的,我们能做到”。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当年我们要拼命考托福,争着抢着来美国,那不仅是为了能在美国有更好的生活,也是为了能在这样的一个民主共和制下生活。这是一个能让一个父亲是非洲黑人的孩子,通过自身的努力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总统的制度。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美国人民和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创造了历史。

  为什么说十一月四日那天,美国人民创造了历史呢?这得从美国总统选举的历史讲起。一七八七年的美国宪法是历史上最好的成文法之一,最初这部宪法对总统的资格、选举和任期是这样规定的:侯选人必须出生在美国,宪法生效时必须是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了十四年,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上;总统由选举人选出,每州的选举人数与该州在联邦参众两院的议员人数相等;每位选举人投两个侯选人的票,得票最多者为总统,次多者为副总统;总统和副总统由政府发薪,任期四年,可以连任。宪法中对众议员的资格、选举和任期是这样规定的:众议员的年龄必须在二十五岁以上,有七年以上的美国公民资格,众议员选举时必须是所在州居民;众议员每三万人出一名,由人民直选;任期两年,可以连任,由国家发薪。参议员梢微严格些:年龄要三十岁以上,至少是九年以上的美国公民,必须是他所代表州的居民;参议员由所在州的州议会推举产生;任期六年,可以连任,由国家发薪。

  没过多久,美国第三任总统的选举就出现了托马斯·杰弗逊和阿伦·伯尔两人选举人票数相等的问题。这时,各方势力纷纷出马在民主党和联邦党之间施展手段为自己寻找代理人。最终的结果是联邦党创建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劝说了一部分联邦党议员改投了托马斯·杰弗逊的票,从而引起了美国建国后的最高级别的决斗:现任副总统阿伦·伯尔和前财政部长汉密尔顿的决斗。结果汉密尔顿命丧黄泉。更重要的是这次决斗产生了宪法第十二修正案。修正案规定,每个选举人分别投总统和副总统各一票,不再是投两张总统票。这虽然只是一次技术性调整,实际上奠定了以后二百年来的两党政治。修正案打破了最有能力的人作总统,能力第二的人作副总统的常识。因为两人得票相同时,他们就不再有君子风度了,而是为了总统这个权位各施法术用尽心机,从而可能会用阴谋来代替政治中的公平公正原则。给了利益集团影响总统选举的可能。有了第十二修正案后,实际选举中,选举人是按照政党配对投票,即一对正副总统候选人,在和另一对候选人在竞选。这就承认了一个事实:得最多和得次多票者,非但不是政治上和治国理念上最接近的人,很可能是相差最远的人,是反对派。这样,反对派就在政治制度中有了其应有的地位,反对派和当权者的区别不过是得票多少之差而已。他们不是敌人。不同政见的政治家们只是政治理念和治国方略不同而已,他们可以在健全的治理程序下共存。

  最初的宪法没有限制公民参政,只是把选举权留给了各州。由于各州的传统与习惯的差异,黑人和妇女在美国建国之初都没有选举权。一直到林肯宣布解放奴隶,黑人获得了自由后的一八七零年,国会才通过了宪法第十五修正案,规定“合众国或任何一州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的奴隶身份而否认或剥夺公民的选举权”。但是妇女还是没有选举权。

  一八七二年,苏珊·安东尼在纽约的罗彻斯特市参加了投票,随即被捕。法庭判苏珊有罪,罚款一百五十美元。十月,密苏里州的弗吉丽亚·迈纳在圣路易市注册投票被拒绝。迈纳以公民投票权被剥夺为由在州法院起诉地方政府,被裁决败诉。迈纳把此案告到了联邦最高法院。一八七四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对公民权作出了保守的解释:公民权不包括投票权。于是,各州不让妇女投票合宪。直到一九二零年,威尔逊总统签署了宪法第十九修正案,规定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被联邦或州剥夺或限制,妇女才有了选举权。

  因为小罗斯福总统在二战期间曾四次连任美国总统,到了一九五十年代,国会再次修宪规定总统最长任期为两届。要是无法选出下届总统,已连任两届总统的现任总统可以再任两年。也就是说,总统最多可以在任十年。

  参议员由州议会推举产生的方式,直到一百多年后的一九一三年,才由宪法第十七修正案规定各州参议员也由各州人民选举产生。

  现代美国总统选举,发源于一八二八年。当时是约翰·昆西·亚当斯和安德鲁·杰克逊竞选美国第七届总统。杰克逊支持者中的“小魔术师”纽约人马丁·范布伦,组织了民主党的代表大会,会上提名总统侯选人。这种选举方式一直持续到现在。范布伦自己代表东部的支持,他还拉拢了南方势力的代表卡洪,形成了一条西部、东部、和南方的联合阵线。此举打破了传统的党派观念。传统的政党是以意识形态划界的,至少是以政策划界的。范布伦的作法是政党以选举为界,不问意识形态,此为现代选举的先河。

  现代的美国总统选举非常复杂,共有四个阶段:候选人提名、竞选、推举选举人,最后由选举人投票选出总统。在选举年的六月,各政党由各州选派代表参加全国代表大会,在会议上提名总统候选人。每州都提出了候选人之后,大会代表通过投票方式选举本党的候选人,得多数票的获得本党总统候选人提名。选举的第二阶段由获得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在全国竞选。这种全国性的竞选是总统选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一般在总统选举年的九至十一月进行。竞选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向选民介绍本党的政治主张及候选人自己的施政纲领,向选民作出各种各样的承诺,尽可能争取最多的选民支持。选举的第三阶段由各州选举它们的选举人。选举的最后阶段,是由选举人在候选人之间投票正式选出总统。当各州选出其选举人之后,这些人组成选举团,在选举年的十二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各州首府所在地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由于总统和副总统的候选人是配对参选,所以选举是在各政党之间进行选举。其实,正式选举的结果实际上在选举人被选举出之后便已经确定,选举人投票只是形式,最后,各州投票结果将在选举之后的第二年的一月六日下午一时,由参院议长在参众两院联席会议上公布。当选总统和副总统的就职时间是同年一月二十日中午。

  说完了美国选举的变迁,再来看看美首都的变迁吧。美国独立发源于两个殖民,马塞诸塞和弗吉尼亚,马塞诸塞人是为了自由贸易,弗吉尼亚人为了向西部扩张获取土地。在召开大陆会议时,马塞诸塞和弗吉尼亚之间无论是水路还是陆路,路程都很远,于是选择了中间的费城作为会址,费城因此成为美国的第一个首都。一七八三年,大陆军因欠饷问题,在费城差点酿成兵变,大陆会议撤出费城。于是首都先搬到了新泽西的普林斯顿,几个月后再迁往马里兰的安那波利斯,一年后又来到了新泽西的特兰顿,一七八五年一月首都在纽约落户。

  华盛顿执政之初,政府只有五名阁员四个部:总检察长伦道夫是光杆司令,汉密尔顿任财长,诺克斯任陆军部长,杰弗逊任国务卿。新政府首当其冲的四件事是:战争债务,国家银行,人权法案,和首都永久地址。当时大陆会议欠了很多债,很多议员和政府官员都想削减债务,也就是让人民一起承担债务。但汉密尔顿坚决要把所有债务还清。汉密尔顿解决债务的方案很简单,就是让各州平摊债务。这下子弗吉尼亚不干了,弗州已经把债务还了一半了。南方议员们还认为,北方的资本家已得到风声,从老百姓手里廉价收购了大量债券,政府这样作是为了他们的利益。另外,还债必定要加税,这又会损害南方农场主的利益。于是,汉密尔顿来到杰佛逊的寓所商谈此事,席间双方做成了一笔政治交易:杰佛逊支持汉密尔顿由政府承担所有债务,而首都的永久地址选在波托马克河边。过去的首都一直在北方,弗吉尼亚想把新首都建在南方。波托马克河是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的界河,两个州的人都愿意。波托马克河还是弗吉尼亚的母亲河,要是首都定在波托马克河边上,那是弗吉尼亚人的光荣。于是杰佛逊和麦迪逊欣然同意,只要首都的事能落实,就支持汉密尔顿的计划。华盛顿的家在波托马克河边上,他也愿意。这里是美国东部地理的中间位置,这个建议很快就通过了。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各出一块地,是为新都。新都建成前,临时首都设在费城。联邦政府于一七九零年迁回费城,于一八零零年进驻华盛顿特区。南北战争时,弗吉尼亚退出联邦,给首都的地也要了回去,这样今天的华盛顿特区只剩下了河的北岸。建都事件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政治交易。

  现在来看看美国的总统府“白宫”的历史。最初建总统府时,华盛顿总统参与了设计图纸的定稿。最后选定的是南卡罗来纳州爱尔兰建筑群师詹姆斯·霍本的设计。霍尔借鉴了英国都柏林的赖斯特恩公爵府第的基本轮廓,同时参照了柏林的一座城堡式的乡村建筑。该设计出自意大利名建筑师迦利略之手。霍本取其精华,屋顶采取栏杆式建筑,深得华盛顿总统的喜爱。总统官邸的椭圆形大厅是以另外三座著名建筑为样板的。

  一七九二年十月十三日,总统官邸正式奠基开工。主持人在基石上放了一块黄铜铭牌作为证物。在一九四八年重修白宫时,电子探测仪发现了这块铭牌的位置,但因基石上的建筑很坚固,没能挖掘出土。总统官邸开工后,由于资金短缺,施工进度很慢,一直到一八零零年才初步建成,华盛顿总统在任期内无缘入住白宫,而且在他的有生之年从未见过白宫。入住白宫的第一位总统是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这栋三层的白色建筑,在一八一二年战争之后才被正式称为“白宫。”

  住在白宫正厅二楼的总统一家,是“美国第一家庭。”亚当斯总统住进白宫时,白宫的工程尚未完工。屋里的墙壁是湿的,每天要用柴火烘烤。当时,白宫只有六个房间可以住人,第一夫人阿比盖尔用未完工的东厅晾衣服。新居的陈设和布置出自阿比盖尔之手。白宫的扫尾工程一直到第三任总统杰弗逊时才结束。

  现在的白宫位于哥伦比亚特区宾夕法尼亚大街的南侧,占地十八英亩,绿草如茵,繁花似锦。这栋三层楼建筑,二百多年来几经扩建,总面积有几千平方米,一百三十二个房间,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五任总统詹姆斯·门罗在主楼的南北两侧各增建了一个门廊,南面门廊是弧形的,北面是方形的,是为白宫的主要入口。杰克逊总统入主白宫后,又在主楼东西两侧增建了立柱走廊。第二十六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时期,在西端建造了两翼楼室,紧挨着总统办公室,总统办事员的办公室、内阁会议室都设在这里。与西翼对称的是东走廊外的东翼,是总统秘书班子和军事顾问的办公室。南门廊外是总统花园南草坪,历届总统在这里种下有历史意义的植物,如今绿树成荫,枝繁叶茂。是美国总统欢迎各国来宾的地方,在新闻界最有名。

  美国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可以在宪法的框架内循序渐进地进行改革来适应时代的变迁。在其两百多年的历史中,宪法的修正一直在进行,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在不断地扩大。美国的宪法给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固的框架。宪法最初没有明确赋予美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它规定了公民和政府、联邦政府各部门之间、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限,于是公民的自由有了保障,也限制了政府的权力。这部成文法把社会在制度上的所有发展都置于宪法的框架之下,尽管宪法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宪法的实施意味着,各级政府的执法依据不是法律是否合情理,是否公平,而是看该法律是否合宪。不合理的法律,也必须执行。政府和公民没有拒绝执行法律的权力,但有修改法律的权力。不完善的宪法条例,可以由立法来补充或修正;地方法中的缺陷,可以根据宪法和各州的立法来改善。在法律被修正或废除之前,所有的法律,包括联邦和州法都必须执行。有效和权威的美国宪法,不断地被修改,修正案不断地增加;不合理不公平的地方法不断地被废除,社会也在不断地进步,到了今天,终于选出了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

老钱:美国往事:美国的国旗和国歌

  一七七七年的六月十四日是美国国旗的诞生日。美国是个与众不同的国家,它先有国旗再有国家。这一天,北美十三个州的大陆会议通过了美国国旗的颜色和图案;“兹通过,美国国旗为红白相间的十三条条纹,和以蓝底衬托的十三颗白星,代表联邦新起之星。”还有一个有名的关于美国国旗的传说。说的是在一七七六年五六月间,以华盛顿为首的三人国旗委员会,在出征前设计出了国旗图案,把它交给了一位民兵的遗孀贝西·罗斯。罗斯连夜赶制了一面国旗,这就是罗斯旗。不过经过历史学家的考察后,发现这个传说大有疑问。因为,罗斯旗的传说是罗斯的外孙在一八七零年向宾夕法尼亚州历史学会报告的。当时罗斯八十四岁,而一七七六年距一八七零年有九十四年。因此,此说不可信。

  一七九五年五月一日,国会制订了国旗法:“兹通过,美国国旗为红白相间的十五条条纹,和以蓝底衬托之十五颗白星代表联邦。”那是因为佛蒙特和肯塔基作为第十四和十五个州加入了联邦。现在我们看到的美国国旗是一八一八年四月四日国会通过的国旗法规定的:“兹决议从下一个七月四日开始,美国国旗由红白相间的十三条纹来代表最初独立的十三个州,而联邦则由以蓝底衬托之二十颗白星代表。今后再有一州加入联邦,就增加一颗联邦之星,新国旗在下一个七月四日开始使用。”今天的美国国旗上共有五十颗星,最后一颗联邦之星是一九六零年加入的夏威夷。

  今天,美国国旗已经成为美国最为人们熟悉的象征。美国国旗在世界各地飘扬。国旗上最初的十三条横条和排成一个圆圈的十三颗星,代表的是当年十三个为脱离英国统治而战的十三个殖民地。不过,国旗也表明了他们的理念,十三颗星排成对称的环形代表平等,没有那颗星最大最重要。国旗不但地代表一个国家,同时还是一个标志。国旗必须清晰可见,在海上看能到它,在旗杆上能看到它。红、白、蓝三色的视觉效果很好,条形和星形图案很容易辩认。

  美国国歌的诞生一八一四年九月,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的麦亨利堡之战。当时英国海军正准备向巴尔的摩进军,麦亨利堡的美军守将要求巴尔的摩的国旗制做能手琵克琪尔制做一面大国旗,向英军示威。这面国旗上的星星和横条有两英尺宽,整个旗帜用布四百多码。当时的美国国旗有十五颗星和十五条横条。琵克琪尔母女日夜加班,在英军进攻之前的九月二日,让这面大旗在麦亨利堡升了起来。

  开战没多久,巴尔的摩的年轻律师弗朗西斯·斯考特·基奉总统麦迪逊之命,驾一小船来到英国军舰上谈判释放医生威廉·匹恩斯的事宜。基带来了很多英军俘虏的信件,很多英军俘虏称医生威廉·匹恩斯曾救过他们的命。基把这些信交给了英军将领,英军将领最后决定释放匹恩斯医生。但要到麦亨利堡之战结束之后,因为基已经了解了英国军舰上的一切。九月十二日晚,炮火震天,基以为麦亨利堡已经失手了,第二天黎明之际,基爬上甲板向麦亨利堡方向观望,只见在麦亨利堡上那面巨大的国旗仍在空中飘扬。基激动万分,从口袋中拿出了一个信封,在背面写下了一首赞美国旗的诗歌。第二天,英军撤走了。基回到了巴尔的摩,到处都是庆贺的人群,他独自一人来到一家小酒店,在喧闹的人群中修改了一些句子,再重新誊写了一遍。然后,把这首诗送到了姻兄尼克尔逊法官手中,尼克尔逊很欣赏,亲自把它送到了《美国人》报社。当时报社没人,只有一名十四岁的学徒桑德在报社,他说可以油印成传单。于是这首名为“麦亨利堡之战”的诗歌就被印成了传单,在巴尔的摩流传,传单上注明“要按天堂安纳克利昂的曲调演唱。”第二天,巴尔的摩各家报纸争相刊登这首诗。一家报纸把诗歌的名字改成了《星条旗之歌》,这个名字一下子就被大家接受了。

  十九世纪末的美西战争中,海军上将杜威把《星条旗之歌》作为海军典礼上的必奏曲;一九一六年,总统威尔逊又把《星条旗之歌》作为一切军事典礼上的必奏曲;一九三一年三月三日,胡佛总统通过国歌法,《星条旗之歌》正式成为美国国歌。

  旗帜最初是作为一种表明特殊地位或军阶的饰物。国旗发源于十三世纪,国际间至今也没有规定国家必须有国旗和国歌。美国国歌国旗和当时的欧洲列强的国歌国旗意义完全不同,美国和欧洲国家不同,美国立国之初,没有国王,没有贵族,甚至没有共同的语言。美国不是由种族、宗教、和习俗上的认同立国的,美国立国的根据是人权这个全新的抽象原则,如果不同意该原则,你大可不必成为美国人,这就使得美国很多地方不同于其他国家。拿国旗来说,它是美国人民的旗帜,不是美国政府的旗帜。因此,在美国的很多地方和很多场合,都有国旗悬挂。在球赛、演出、和节日庆贺的仪式上都要请名歌手来升国旗唱国歌,那是人民在以此来祝福自己的国家。

老钱:美国往事:大陆会议

  在美国住了快二十年了,对当地的风俗人情和文化也有些了解。原来国家民族和个人一样,也有自己的性格。美国就有美国的性格,美国的性格与其它国家和民族的很不一样。美国是一个大熔炉;不同的政见、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只有在美国才能共存;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人们可以在美国和睦地生活在一起。这一点和其它的国家很不一样。放眼世界,决大多数的纷争、冲突、战争来自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种族的矛盾。冲突的双方最后两败俱伤。世界上只有美国能让有不同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的民族和睦相处。美国和其他国家有什么不同呢?美国为什么会被称作是民族大熔炉呢?这要从美国建国之初说起。美国的立国和其他国家不同,它是英国殖民地脱离英国的运动。它先有立法机构,再有军队,最后才有政府。美国不是由种族、语言和文化上的认同而立国的,美国由人权政治的原则立国,不同意者可以离开。美国最初的立法机构是一七七四年在费城,由北美最初的十三个殖民地集结召开的大陆会议。这个大陆会议,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能成大事的组织,它只有简单的约法,任何决议都要所有成员一致通过才生效,任何成员都有否决权。可想而知,它的效率十分低下,但很公平。它没有收税权,因此它的财政常常陷入危机,军饷也成问题。就是这样一个松散的机构,在成立了十几年之后,让美国从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的统治下独立出来。人们不禁要问这是个什么样的立法机构?这个让人刮目相看的立法机构,到底是如何组织起来的,又是如何发挥效用的?

  北美的独立运动有两个原因:新英格兰商人要求对外贸易的自由,和以弗吉尼亚为首的南方种植园主对西部的土地要求。最初的反抗源于新英格兰商人们反对英国国会的无端加税,英国殖民当局对此处理不当,最后不得不驻军波士顿。到了一七七四年,驻军达十一个团。这时幕后指挥波士顿人民反抗英国殖民当局的塞缪尔·亚当斯,觉得单靠波士顿和马萨诸塞的力量已无法应付了,有必要召开北美所有殖民地参加的会议来讨论当前的局势。在塞缪尔的倡议下,马萨诸塞议会通过决议,决定召开北美各殖民地的代表大会,并由议会的通信委员会出面通知各殖民地议会。决议在六月十七日通过后,马萨诸塞的英国总督盖奇解散了议会。梢早一些,弗吉尼亚的英国总督,反对民选议会,解散了弗吉尼亚议会。被解散的弗吉尼亚议会在威廉斯堡开会,五月二十七日,通过了召开有十三个殖民地参加的会议的决议。在马萨诸塞和弗吉尼亚的号召下,除乔治亚以外的十二个北美殖民地的五十六位代表于一七七四年九月五日,在费城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这是一次美国革命的群英会。马萨诸塞的代表有塞缪尔·亚当斯,塞缪尔的堂弟美国政治学的奠基人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代表团长约翰·汉考克等人。弗吉尼亚派出了乔治·华盛顿、派屈克·亨利、理查德·亨利·李、和代表团长佩顿·伦道夫等人。佩顿·伦道夫当选为会议主席,约翰·亚当斯在会上最活跃,是会议的灵魂人物。第一届大陆会议向英国递交了请愿书,要求取消对各殖民地的强硬措施。会议还通过了与英国断绝贸易关系的决议和由约翰·亚当斯起草的《权利宣言》。宣言声称:

  “北美的诸英国殖民地的居民,根据不容改变的自然法、英国宪法的原则以及若干合约,享有以下的各项权利:”

  “他们享有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他们从来没有把未经他们的同意可以自由处置以上三项中的任何一项之权,出让给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我们的祖先,也就是最早定居此地的人,在他们从母国移居本大陆之时,就享有凡英格兰领域内的臣民所享有的一切权利、自由和豁免。他们移民到此,并不意味着放弃、交出或丧失上诉权利中的任何一种。相反,他们有权,他们的后代今天仍然有权行使和享有上述所有权利,并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加以行使。”

  “英国式自由的基础及一切自由的基础,在于人民有权参加他们的立法会议。由于英国殖民地人民没有在英国议会中派有代表,也因殖民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殖民地人民不可能在英国议会中获得代表,因此,他们有权在他们的地方议会中享有自由和完全的立法权,他们有权在地方议会中保持他们的代表,和处理一切内政和税务的权力。”


 
 “殖民地人民有权举行和平集会、对当局表示不满、并向国王递交请愿书。和平时期,未获殖民地议会同意,在该殖民地驻军违法。”

  第一届大陆会议团结了北美各殖民地的抗英力量,为北美独立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七七五年初,列克星顿和康克德打响了北美独立的第一枪。五月十日,大陆会议召开了第二届会议。波士顿的武装冲突成了会议的主题。上届会议主席佩顿·伦道夫已病逝,会议推举约翰·汉考克出任主席,由此可以看出会议的反英倾向。特拉华代表,约翰·迪金森提出了《关于必须拿起武器的原因》的公告,公告说: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我们的联合是完美的,我们有充足的资源,我们可以得到外援。我们被迫拿起武器捍卫我们的自由。我们万众一心,我们决意为自由而死,而不愿活着做奴隶。”

  公告宣告了大陆军的成立。军队成立后,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指挥机构和总司令。六月十五日,大会统过决议:“任命一位将军来指挥已建立的和待建立的大陆军以保卫美利坚的自由。”马萨诸塞的亚当斯兄弟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为美国独立作出了一个最重要的决定。他俩个密谋后,认为总司令必须由弗吉尼亚人担任,他要有大公无私的品德。乔治·华盛顿上校是他们心目中的最佳人选。约翰·亚当斯在会上提议由华盛顿担任总司令,获得全体通过。

  华盛顿在投票之前就意识到了人们将会选他作总司令。从内心来说,他不想担当这个责任重大、前徒未卜的使命,但一经决定,他别无选择。于是,他发表了一篇先小人后君子的就职演说。十三个殖民地的人民得知华盛顿担当大陆军总司令的消息后,非常高兴。历史证明,亚当斯兄弟和美国人民做出了一个最明智的选择。后人评论说:“英国对人类的最大贡献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和牛顿的万有引力;而美国对人类最大的贡献是华盛顿的品德。”这时的大陆会议成了国家政权组织,担当起了中央政府的作用。一七七五年十月,大陆会议通过决议创立了海军。十一月建立了海军陆战队。十二月,在大陆海军“阿尔弗雷德”号军舰上第一次升起了一面用红白相间的十三条横道标志十三个殖民地联合的旗帜,是为美国国旗的雏形。

  有了立法机构、有了军队、也有了总司令,但北美殖民地的反叛者还是不太清楚他们到底要干什么,也不清楚他们反抗的目地究竟是什么,尽管他们切断了与英国的一切联系,包括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联系。这时,《宾夕法尼亚杂志》编辑,来自英格兰的托马斯·潘恩,于一七七六年一月十日,发表了一本政论小册子《常识》,《常识》给了北美殖民地的独立一个理论依据。不到二百五十万人的北美殖民地,三个月内《常识》出售了十多万册。《常识》是当时最能说服殖民地人民从英国统治下独立出来的政治理论。《常识》中,首先根据启蒙政治理论提出了人权,这一抽象原则作为立国的根本;再从理论上证明了世袭的政权的荒谬,同时也列举了历史上由世袭而产生的暴政。最后,潘恩用充满激情的语言呼吁北美独立:

  “你们这些热爱人类的人!你们这些敢于反抗暴政和暴君的人,请站出来!旧世界遍地是压迫,自由遭到驱逐。亚洲和非洲早就把她放逐了,欧洲也把她当作异己份子,英国已对她下了逐客令。热爱自由的美利坚人,让我们接待这个逃亡者,及时地为人类准备一个避难所吧。”

  当时,很多大陆会议的代表对是否要独立还在犹豫不决,其中包括华盛顿。在读了潘恩的《常识》之后,他们断然决定追求独立。

  《常识》极大地推动了独立运动。一七七六年六月七日,第二次大陆会议上,弗吉尼亚代表团长理查德·亨利·李在和亚当斯兄弟商量后,提出了《李决议》。决议明确宣布:“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解除了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大陆会议于七月二日表决通过了该决议。会议还决定,必须发表一个宣言,以宣告北美各殖民地脱离英国而独立的理由。宣言起草委员会由五人组成,李太太在里士满患重病,李回里士满了。五人委员会由亚当斯、谢尔曼、利文斯顿、杰弗逊和富兰克林组成,本来李是宣言的当然起草者,但因李的离去,亚当斯成了最有资格的起草者,但他说“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人,还是另找人吧”。接下来的最佳人选应是富兰克林,富兰克林自认太老了无法作笔。于是,起草工作由杰弗逊来完成。最后由五人委员会修改了四十多处宣言乃成。七月四日就《独立宣言》进行表决时,纽约州弃权了。七月九日,纽约议会授权其代表投了赞成票,大陆会议于七月十五日得知这个消息。七月十九日,会议通过了宣言。宣言开宗明义地指出了北美独立的理由: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

  在宣言结尾处,掷地有声地宣告:

  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也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它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

  《独立宣言》直接把启蒙思想中的激进成分当作普世真理,为殖民地独立确立了正当性。同时宣言还提出了一个理论:任何政府存在的目就是对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这三种权利的保障。这是一种全新的国家理论,这一理论一经确立,任何国家政府存在的合理性都要被它重新检验。于是,十九世纪各个民族国家的革命都从北美独立的经验中找到了改变国家建制的正当理由。从这个层面上来评价《独立宣言》在近代史上的意义,除了《共产党宣言》没有一个政治文件可以与之相提并论。

  从此。北美殖民地人民有了奋斗目标。为了把十三个殖民地联合成统一的整体,大陆会议于一七七八年七月八日通过了特拉华代表约翰·迪金森起草的《邦联条款》,该条款称新生的共和国为美利坚合众国(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条款规定了各殖民地对邦联的义务和表决程序。《邦联条款》直到一七八一年才通过(马里兰是最后批准《邦联条款》的殖民地),并更名大陆会议为邦联国会,大陆会议到一七八九年三月为止一直是北美全国性的立法机构。

  一七八三年,北美人民获得了独立。独立后的美利坚合众国,情况很不妙。这个国家没有国家元首,没有政府首脑,没有真正的政府。对外宣战权、和约缔结权、外交主导权、甚至货币制造权,是由一个一院制的议会来行使。尽管该议会身兼立法和行政两职,但权力很小。象组建海军、从各州招募军队、解决州际争端等,就至少需要三分之二的殖民地同意。这使得独立战争的成果很难得以巩固和发展,更无法有效地抗击印第安人的反抗和英国的海上骚扰,以及本国农民的起义;也承担不起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国家安全的重任。原本松散脆弱的邦联,面临动乱、内战、无政府状态和分崩离析的危险。于是,在詹姆斯·麦迪逊和华盛顿的策划下,大陆会议召集分道扬镳的各个殖民地,于一七八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在费城开会讨论解决办法,史称“制宪会议”,它的任务是修改《邦联条款》。

  制宪会议开了近四个月,会上提出过四个制宪方案:伦道夫方案、平克尼方案、彼得森方案、和汉密尔顿方案。前两个方案代表了大州的利益,彼得森方案代表了小州的利益,汉密尔顿方案强调中央集权,他认为君主立宪制是最好的制度,只要保持政府官员民选就能保障共和。各州代表对政府由立法、司法、和行政三大部门主成毫无疑义。立法机构的两院制,也无疑义。但在立法机构代表的分配上和行政官员的选举上有着重大分歧,尤其是在立法机构代表的席位分配上,大小州之间争论不休。在小州的让步下,众院采用了人口比例代表制。在参院的代表席位上,小州不再让步,坚持每州权力相同,大州则以大陆会议为例,指其效率低下无法成事,会议陷入僵局。最后各州达成所谓的“伟大的妥协”,奴隶制起了关键作用。南方支持奴隶制的五个州中有四个大州,北方的大州和中等州对奴隶制深恶痛绝,为了反对奴隶制他们和北方小州站在了一起。于是,参院中可以以州为单位来平衡众院中人口比例占多数的南方蓄奴州的势力。制宪会议给了奴隶制很大让步:第一,五分之三方案,每个奴隶以五分之三个自由人来算,给了奴隶主比一般公民更大的权力;第二,延长蓄奴州的奴隶进口到一八零八年;第三,废奴州无权解放蓄奴州的逃奴。这些让步,导致了六十多年后的南北战争,美国用了四年时间的战争和六十多万条人命的代价,最终解决了奴隶制及州权和联邦权之争。

  九月十七日,制宪会议结束。会议决定,十三个州中必须有九个州批准,宪法才能生效。在富兰克林的呼吁下,只有三位代表没在宪法上签名。经过两年时间,历尽艰难宪法才被各州批准生效。一七八九年三月,北美十三个州终于根据其居住地人民自己制定的宪法选出了自己的立法机关和总统。至此,大陆会议不复存在。

  大陆会议,这个北美临时性的州际议会,在北美独立的过程中起到了立法机构和中央政府的职能。尽管它效率低下,但很公平,在独立最关键的时刻建立了军队,宣告了独立,联合法国推翻了英国在北美的统治,大陆会议功不可没。

老钱:美国往事:独立革命

美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国家,说它与众不同是因为它的立国与其他国家全不一样。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先有宗教、语言、或是民族的认同,然后以这些认同出发,确立一个主权,组成一个国家。而美国与众不同,美国由人权这样一个抽象的原则立国。由原则立国,于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这个国家的一员,只要你认同这一原则即可。由此建成的美国象一块磁石、一个熔炉,吸引着全世界热爱自由的和向往幸福的人们。同时美国也把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民族熔成了一个美利坚族。不管你是生活在美国的印度人、日本人、中国人、或是欧洲人,只要你生活在美国,你就会自称是美国人。因为这些人都认同美国的建国原则,在这个原则下生活的人民只要努力,温饱幸福的生活就离你不远。由此而来的美国非常稳定。二百年来,美国没有改朝换代的政变,也没有官逼民反的革命。尽管美国有过一次内战,但它从中吸取了教训,内战结束后,美国把所有的社会争端、种族矛盾、和利益集团的冲突都转化成了能在宪法的框架内解决的问题。这种稳定奠定了美国发展的基础,奠定了美国的强大。用一句话来概括,美国是因制度而强,因宗教而富,因科技而无敌。

  让我们来看看美国,这个把英国的制度移植到一个荒芜的美洲大陆的国家是怎样建成的吧。一四九二年,哥仑布发现美洲之后,北美因其气侯寒冷和物产贫瘠,很晚才开始有欧洲移民。到了一七六零年代,英国在北美有了十三个殖民地,每个殖民地的情况各不相同;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是商业公司拿着英王的许可证开发的;宾夕法尼亚是英王为了偿还英国贵族宾氏的债务,给宾氏的领地;纽约赫德森河附近最早的移民来自荷兰,在英荷战争中成了英国的战利品,英王查尔斯二世把它封给了弟弟约克公爵,后来的詹姆斯二世,作为他在北美的领地;乔治亚则是英国流放犯人的地方。北美殖民地没有南美的黄金白银和水产,要在北美生存,必须自力更生。殖民地人民面临的是恶劣的气候、怀有敌意的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疾病和饥饿,要是完全照搬英国的制度,移民们无法生存。手里有着国王特许证的商业公司和英国国王,都知道到要在北美生存下来的艰难,于是,允许各殖民地自治。各殖民地人民还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他们之间有着不同的教派甚至语言。北方各殖民地气侯寒冷,对外贸易是它的主要生产方式,而南方则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南北之间的利益也不一样,北方要求贸易自由,南方则要向西部进行土地扩张。能让这些殖民地联合在一起,独立为一个主权国家,非常不容易,其中最主要的催化剂是英国对北美殖民地的政策。

  十八世纪,北美的佛罗里达属于西班牙,中北部归法国所有,东部是英国的地盘。三国之间从未终止过战争,英法间的七年战争,最终导致了北美的独立。法国人最先到达大湖区、俄亥俄、以及密西西比河。他们在这些地区设立交易中心。英国则认为这片土地是英王的赐地,于是英国人开始西进。弗吉尼亚总督,于一七五四年派遣二十一岁的乔治·华盛顿去和法国人谈判,让他们离开匹兹堡。对英国人的要求,法国人一口回绝。于是华盛顿诉诸武力,他率领一百五十人对法国军队发动袭击,打死十人,引发了七年战争。年轻的华盛顿后来成了美国的第一届总统。

  英法两国于一七六三年在巴黎签署了和约。英国取得了七年战争的胜利,收回了对土地的控制权,十三个殖民地的人口达到了两百万。七年战争后,北美大陆东岸到密西西比河的大片土地归英国,密西西比河以西归西班牙。法国把西部的土地给了西班牙。德克萨斯和新墨西哥也是西班牙领地,北美西部在印第安人的控制之下。七年战争遗留的债务,使英国面临着严峻的财政困难。于是,英国政府不断提高对北美殖民地的税收。北美人民对此非常不满,他们希望在税收问题上有发言权。

  一七六四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食糖法》,对运到北美的食糖和葡萄酒征税。同时经由英国运往北美的其他产品的税率也提高了两倍。英国政府用新措施,来保证税收的执行,限制北美发行纸币。英国的这些措施遭到了北美人民的强烈反对,不过他们没有统一的抵制措施。各殖民地议会决定抗议新法,不过抗议行动各不相同,效果不大。在波士顿,一个哈佛毕业生从《食糖法》中,看出了北美人民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同样作为大英帝国的臣民,北美人民在英国议会中没有代表,也就是在英国议会制定法律时,北美人民没有参与权。尤其在决定英国对北美的税收政策,这种决定北美人民民生问题时。这违背了英国的宪法原则。于是,他提出了一个口号“没有代表,不纳税。”这就把一个具体到反对食糖的商业税问题,上升到反对英国在北美所有的税务上去了。这对南方各殖民地的庄院主产生了极大的号召力。这个除了抗税反英之外,一事无成的哈佛毕业生,就是有着美国独立革命之父称号的塞缪尔·亚当斯。北美独立事业的星星之火由塞缪尔·亚当斯、约翰·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点燃。三人都是牧师家庭出身,塞缪尔·亚当斯和约翰·汉考克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哈佛前后校友。约翰·亚当斯是塞缪尔·亚当斯的堂弟,也是哈佛毕业生。汉考克从叔叔那继承了一大笔财产,再加上自己的刻苦经营,三十多岁就是北美首富了。塞缪尔·亚当斯深受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影响,一心投入政治,他对于英国在北美的统治极为不满。约翰·亚当斯是当时北美最有名的律师。塞缪尔·亚当斯的笔头极键,写的一手极具扇动性的文章,约翰·亚当斯则对当时英国的法律研究极深。

  一七六五年,英国政府通过了《印花税法》。该法激怒了北美人民。根据该法,殖民地的任何印刷品,都要缴税。塞缪尔·亚当斯发表了反《印花税法》宣言。北美有六百多个城镇通过了该宣言。在塞缪尔·亚当斯的策动下,北美各殖民地纷纷成立“自由之子社”,反对英国税法鼓吹革命。殖民地议会通过决议,认为英国议会无权向殖民地征税。愤怒的北美人还对征收印花税的官员发动了袭击。在北美各殖民地的抗议下,英国议会于一七六六年取消了《印花税法》。

  《印花税法》取消后给北美带来了一段平静。这时,英王乔治三世任命了威廉·皮特为首相。皮特年龄已大,体弱多病,没多久大权就落入了财政大臣汤森的手里。汤森为了解决帝国的财政危机,颁布了《汤森法》。开始对殖民地的茶叶、纸张、染料等商品纳税。为了执行《汤森法》,英国在殖民地的各大港口设立了税务监察官。《汤森法》还要用上述税款支付殖民地官员的薪金。本来殖民地总督的薪金是由殖民地议会支付的,这样一来殖民地人民对殖民地当局的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约束也丧失殆尽。于是,北美各殖民地决定抵制英国货。

  《汤森法》颁布后,一七六八年九月,英国从加拿大派了两个团的军队到波士顿,作为实施该法的军事保障。这一措施大大激怒了北美人民。塞缪尔·亚当斯在《波士顿纪事报》上发表《事态日记》揭露英军的暴行,其中很多内容并不是事实。

  殖民地当局和殖民地人民的冲突不断升级,一七七零年三月五日,终于暴发了英军屠杀当地人民的“波士顿惨案”。事件由塞缪尔·亚当斯的宣传鼓动而起。事件中,英军打死三人,四人受伤。由塞缪尔·亚当斯掌控的报纸《波士顿纪事报》把事件喧染成一次英军对波士顿人民的大屠杀,于是在北美所有殖民地激起了强烈的反英情绪。塞缪尔·亚当斯趁此良机,鼓动各殖民地人民建立自己的民兵。

  这时,体弱多病的英国首相皮特已辞职,接替他的是诺思。在众多英国商人的强烈要求下,议会进行了辩论。诺思说为了缓冲北美局势,可以调整《汤森法》,取消除茶叶以外的所有税收。诺思曾想取消茶叶税,但北美对进口的强烈抵制,让他改变了主意。诺思说行使税收权力的时侯,是该权力受到挑战的时侯。尽管,英国驻北美前总督保纳尔提议完全取消《汤森法》,但投票结果否决了他的提议。消息传到北美,波士顿、纽约、费城、和查尔斯顿四大港口反应不一。于是,北美各殖民地抵制英国货的协议就此解体。

  尽管发生了“波士顿惨案”,但在约翰·亚当斯的公正辩护下,局势又趋平静。塞缪尔·亚当斯只有茶叶这一个反对英国的手段了。一七七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百余名化妆成印地安人的“自由之子”社成员在塞缪尔·亚当斯的率领下,把停泊在波士顿的三艘商船上的茶叶全部投进了海里。他们干的非常漂亮,一共有三百四十三箱茶叶被毁。这件事大大激怒了英国政府,他们关闭了波士顿港;让军队随意征用民房;把马萨诸塞总督换成了军人托马斯·盖奇将军。波士顿沉浸在一片恐怖之中,习惯于自由独立的北美人民无法忍受这种暴政,北美人民终于走上了独立这条不归之路。塞缪尔·亚当斯因此被称为美国独立之父。

  北美人民的行动传到了英国之后,在英国议会中引起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上议院议员前首相威廉·皮特呼吁英国政府尊重北美人民的权力,从波士顿撤兵。皮特不愧为英国名相,他在议会上发言支持北美人民的行动,最后他说:“我相信衮衮诸公一定会明智地看出,任何旨在把奴役加之于这些北美人身上,把专制制度强加给如此伟大的民族身上的企图必将一事无成,并将一败涂地。我们迟早要从北美撤出,让我们在能主动撤出的时侯体面地撤出吧,千万别在不得不撤出的时候在撤出。”皮特的提案以六十八对十八被否决。

  当时的英国社会,有一个君主立宪的内阁制政府。国王是虚君,立法机构是上下两院,议员民选;内阁由两院多数党担任。当时的英国是一个言论言论自由的国家。所谓的言论自由,是指政府与人民的一种关系而言。人民与政府间在一些问题上不可能作到完全一致,人民难免要批评和反对政府的政策。一个国家的人民可以毫无顾忌地发表自己的言论,就是言论自由。十八世纪末,英国首相、议会、国王都主张镇压北美人民,但民间和上下两院还是有那么多的反对的声音可以在报上、在议会、在任何的公开场合发表。这对英国在北美的政策是很好的警示。英国为言论自由作出了榜样。

  因为人民的反战情绪,英国政府招募不到足够的军队。只好去招募外国雇佣军,俄国、荷兰、普鲁士都不愿出兵,最后只好出高价从一些小邦招募到了三万人,称黑森雇佣军。当这些军队到达北美时,北美人民知道了除了独立,别无出路了。

  一七七四年,英军在波士顿已达十一个团。这时,塞缪尔·亚当斯觉得事态严重,马萨诸塞无法单独应付局面。弗杰尼亚也有同感。在塞缪尔的倡议下,马萨诸塞议会通过决议,决定召开北美各殖民地的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后,马萨诸塞总督盖奇解散了议会。弗杰尼亚的英国总督,因反对民选议会,解散了弗杰尼亚议会。在马萨诸塞和弗杰尼亚的号召下,除乔治亚以外的十二个北美殖民地的五十六名代表于一七七四年九月五日,在费城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这是一次美国革命群英会。马萨诸塞的代表有塞缪尔·亚当斯、约翰·亚当斯、约翰·汉考克等人。弗杰尼亚派出了乔治·华盛顿、帕克里克·亨利、理查德·亨利·李、佩顿·伦道夫等人。佩顿·伦道夫当选为会议主席,约翰·亚当斯是会议的灵魂人物。第一届大陆会议向英国递交了请愿书,要求取消对各殖民地的强硬措施。会议通过了与英国断绝贸易关系的决议案和由约翰·亚当斯起草的《权利宣言》。

  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弗杰尼亚的帕克里克·亨利在里士满的弗杰尼亚议会上提出了建立民兵的决议,发表了著名演说“不自由,勿宁死。”演说的结尾处,亨利铿镪有力地说:“我们已没有退路了,除非我们甘受屈辱和奴役。囚禁我们的枷锁已经铸成。叮噹的镣铐声已经在波士顿草原上回响。战争已经无可避免——让它来吧!我再说一遍,先生们,让它来吧!让事态得到缓和的企图是徒劳的。各位先生我们可以高喊:和平!和平!但根本没有和平。战斗已经打响了。北方刮来的风暴己把武器的铿锵声传到我们耳中。我们的弟兄们已经奔赴战场!我们岂能在这里袖手旁观?那些先生们到底想要做什么?他们到底希望得到什么?难道宝贵的生命,美好的和平,最终要用镣铐和奴役作为代价来获取吗?全能的上帝啊,这事断断不可!我不知道别人会有何高策,但是对我自己来说,不自由,毋宁死!”

  一七七五年四月十九日凌晨四点,八百多名英军来到波士顿郊外的列克星顿,他们的目标是康科德。十八日晚,列克星顿和康科德的民兵已得到英军来袭的消息。当英军到达列克星顿的时侯面对的是严阵以待的民兵。两军相持了一阵,民兵高喊口号要英军滚出去。不知谁开了第一枪,于是双方对射了起来。民兵死了八人,四散而走。英军继续开往康科德,但沿途民兵早已严阵以待,他们在暗处向英军不断射击,打死打伤二百五十多名英军,英军只有招架之力,幸好有援军到来,英军才勉强逃脱。这一消息震撼了北美,也震撼了英国政府。英国随即采取绥靖政策,除了约翰·汉考克和塞缪尔·亚当斯其他人一律宽恕。

  一七七五年五月十日,召开了第二届大陆会议。波士顿的武装冲突是会议的主题。因佩顿·伦道夫的去世,大会推举约翰·汉考克为主席,由此可以看出会议的反英情绪。会议通过了拿起武器成立大陆军的决议,同时在亚当斯兄弟的推举下,华盛顿当选为大陆军总司令。北美正式进入了独立战争。

  大陆军成立后的第一次战役是一七七五年六月十六日的邦克山战役。大陆军成功地打败了英军,波士顿回到了北美人民的手中。但也暴露出了大陆军的弱点,民兵们需要严格的组织纪律。英军也只是主动撤离,并没伤到元气。

  一七七六年一月十日,托马斯·潘恩发表了一份对北美独立有着深远影响的政论小册子《常识》。这本小册子给了北美殖民地的独立一个理论依据。在不到二百五十万人的北美殖民地,三个月内《常识》出售了十多万册。《常识》成了当时最能说服殖民地人民从英国统治下独立出来的政治理论。《常识》以一种先知般的洞察力和政治远见,告诉北美人民:长期以来,我们受到历史偏见的迷惑,为迷信付出了巨大代价。自由,比民主与和平更重要,政府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政府的意图和目的应该致力于公民的自由与安全。北美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制度,是‘荒唐透顶和毫无用处’的君主制无法管理的。社会中,同时也是在上帝的眼睛里,一个普通诚实的人要比从古到今所有加冕的坏蛋要有价值得多。说英国是殖民地的母国,但它的所作所为却格外丢脸:豺狼尚不食子,野蛮人也不自相残杀,英王却要在北美选择武力争执,我们只是接受挑战。随着从争论到使用武力,一个新纪元也将随之而起,一种新的思想方法也将随之诞生。伴随美国独立的不仅仅是脱离英国,还将是一场对政府的原则和实践的革命,北美要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

  《常识》极大地推动了独立运动。一七七六年六月七日,召开了第二次大陆会议,弗吉尼亚代表团长理查德?亨利?李提出了《李决议》,明确宣布:“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是自由和独立的,按其权利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解除了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它们与英国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会议表决通过了该决议。会议决定,必须发表一个宣言,以说明北美脱离英国独立的原因。宣言起草委员会有五人:亚当斯、谢尔曼、利文斯顿、杰弗逊和富兰克林。起草工作由杰弗逊来完成。最后由五人委员会修改了多处宣言乃成。七月二日就《独立宣言》进行表决时,纽约州弃权了。七月九日,纽约议会授权其代表投了赞成票,大陆会议于七月十五日得知这个消息。七月十九日,会议通过了宣言。
 
 《独立宣言》把启蒙思想中的激进成分当作普世真理,为殖民地的独立确立了正当性。同时宣言还提出了一个理论:任何政府存在的目就是对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这三项权利的保障。这是一种全新的国家理论,这一理论一经确立,任何国家政府存在的合理性都要被它重新检验。于是,十九世纪各个民族国家的革命都从北美独立的经验中找到了改变国家建制的正当理由。(图片说明:乔治华盛顿就职美国第一届总统,一七八九年三月四日。)

  一七七六年十二月,英军司令威廉?豪暂时休战。英军驻扎在纽约市,周边地区都在其控制之下,其中有新泽西的特伦顿和普林斯顿。此时,华盛顿的军队驻扎在德拉瓦河对岸,士兵饥寒交迫,缺少武器弹药。华盛顿知道,一旦豪将军发起进攻,英军会直捣首都费城。纽约费城这两大港口就会落入英军的手中。华盛顿决定主动出击,他派遣了三支部队两千四百名大陆军坐小船横渡冰冻的德拉瓦河。这时天色已大亮,大陆军抵达特伦顿时,当地的黑森雇佣军大吃一惊。美军大炮轰击,迫使敌人投降。大陆军夺取了特伦顿。特伦顿的胜利改变了北美人对独立战争的看法。之前的纽约惨败,让华盛顿和大陆军的威信大跌。特伦顿大捷,民气士气大振。人民涌跃参战,大陆军达到一万人。

  一七七七年八月,大陆军在切萨皮克湾败给了英军。首都费城失陷。同年冬天,华盛顿和大陆军在福奇谷过冬。大陆军狼狈不堪,一半人没有鞋、衣服和毛毯,食物十分短缺。战士们自己动手盖房子,因为天寒地冻,很多人死于天花和伤寒。这是独立后,大陆军最困难的时期。直到一七七八年春天,大陆军才恢复元气。

  一七七七年夏,英军将领约翰?伯戈因打算攻取纽约的哈得逊河谷,把新英格兰和其他殖民地分开。这样,其他殖民地就可以被英军一个个单独地吃掉。但这一计划没有成功。大陆军的阿诺德在纽约打败了英军。伯戈因未能得到豪将军的支援,只得在萨拉托加投降。萨拉托加的胜利至关重要,它粉碎了英军将新英格兰和其他殖民地分开的企图,也向欧洲国家表明,北美能打赢这场战争。此后法国决定参战。法国政府承认北美独立。两国签署了军事和政治协议。英国随即向大陆会议建议,要将双方的关系恢复到一七六三年之前,遭到了大陆会议的拒绝,北美人民决心将独立进行到底。一七七九年,西班牙也站到了北美人民一边。

  作为北美驻法公使的富兰克林,在巴黎对法国参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此,法国开始源源不断地向北美输送弹药、军队和船只,在后来的两年里,双方势均力敌。一七八一年夏末,英军将领康华里向弗吉尼亚的约克镇进军。康华里和华盛顿都有八千人左右的部队。按计划,英国援军会从水路来接应,但是,英国的运兵船在半路上被法国军舰击溃,法国军舰开进了约克镇边上的切萨皮克湾。美法联军队对英军发起炮击,随后展开近战。康华里很清楚,要是没有援军,胜利毫无希望。一七八一年十月十七日,康华里投降,北美独立战争宣告结束。

  北美战胜英国这个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原因是:一,大陆军在自己国家打仗,英军远渡重洋;二,英军的错误,尤其是豪将军的迟缓行动。三,法国的援助,英国人民则对耗资巨大的持久战怨声载道;四,华盛顿的持久战战术。英美两国于一七八三年在巴黎签署了和平协议,美国正式独立,并划定了美国西北部的边境线。北美十三个殖民地从此正式独立。接下来的任务是把十三个殖民地融为一个国家。(图片说明:萨拉托加的胜利,一七七七年。)

  为了把北美殖民地联合成反对英国统治的整体,大陆会议于一七七八年七月八日通过了《邦联条款》,该条款称新生的共和国为美利坚合众国,条款规定了各殖民地对邦联的义务和表决程序。《邦联条款》直到一七八一年才通过(马里兰是最后批准《邦联条款》的殖民地),并更名大陆会议为邦联国会,该会议到一七八九年三月四日为止一直是北美全国性的立法机构兼中央政府。

  独立后的美利坚合众国,情况很不妙。新生的美国没有国家元首,没有政府首脑,没有真正的政府。对外宣战权、和约缔结权、外交主导权、甚至货币制造权,都由一个一院制的议会来行使。该议会兼立法行政两职,但权力很小。象组建海军、招募军队、解决州际争端等,至少要三分之二的殖民地同意。这使得独立战争的成果很难巩固发展,也无法有效地抗击印第安人的反抗和英国的海上骚扰,以及本国农民的起义;也承担不起协调金融贸易、调节市场流通、保卫国家安全的重任。十三个州各自为政,互相排挤,每个州都有自己的陆军,九个州拥有海军。各州拥兵自重,用这些武装保护自己,防范其他州。并对经过自己州的其他州的商船抽税。国家没有统一货币,直接造成了金融混乱。原本松散脆弱的邦联,面临的是动乱、内战、无政府状态和分崩离析的危险。于是,在詹姆斯?麦迪逊和华盛顿的策划下,大陆会议召集分道扬镳的各个殖民地,于一七八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在费城开会讨论解决办法,史称“制宪会议”,它的任务是修改《邦联条款》。

  时年三十五岁的麦迪逊第一个抵达费城,他身材矮小,已开始谢顶。麦迪逊不善言辞,但他永远知道该说什么。他对于政府体制有着极为深刻的研究,从古希腊一直到他所在的时代。麦迪逊认为,美国要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州要隶属中央。会议定于五月十四日召开,除了罗德岛以外的十二个州都派了代表。五十五名会议代表的平均年龄四十三岁。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弗逊没能出席会议。他们当时分别是美国驻英法公使。他们两人非常关心大会的进展,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了大会的进展。五月二十五日,七个州的代表到会,大会正式开始工作。与会代表们的第一个重要决定是推举华盛顿为大会主席。

  制宪会议开了近四个月,会上提出过四个制宪方案:伦道夫方案、平克尼方案、彼得森方案、汉密尔顿方案。前两个方案代表大州利益,彼得森方案代表小州利益,汉密尔顿方案强调中央集权,他认为君主立宪制是最好的制度,只要保持政府官员民选就能保障共和。各州代表对政府由立法、司法、行政三个部门组成毫无疑义。立法机构的两院制,也无疑义。但在立法机构代表的分配上和行政官员的选举上有着重大分歧,尤其是在立法机构代表的席位分配上,大小州之间争论不休。在小州的让步下,众院采用了人口比例代表制。在参院的代表席位上,小州不再让步,坚持每州权力相同,大州以大陆会议为例,指其效率低下无法成事,会议陷入僵局。最后各州达成“伟大的妥协”,其中奴隶制起了关键作用。南方支持奴隶制的五个州中有四个大州,北方的大州和中等州对奴隶制深恶痛绝,为了反对奴隶制他们和北方小州站在了一起。这样,参院中北方就可以以州为单位来平衡众院中人口比例占多数的南方势力。制宪会议给了奴隶制很大让步:第一,五分之三方案,每个奴隶以五分之三个自由人来算,给了奴隶主比一般公民更大的权力;第二,延长蓄奴州的奴隶进口到一八零八年;第三,废奴州无权解放蓄奴州的逃奴。这些让步,导致了六十多年后的南北战争,美国用了四年时间的战争和六十多万条人命的代价,最终解决了奴隶制及州权和联邦权之争。

  九月十七日,制宪会议结束。会议决定,十三个州中必须有九个州批准,宪法才能生效。在富兰克林的呼吁下,只有三位代表没有在宪法上签名。

  为了代表们能够自由地讨论提案、随意改变主张,而不必担心公众反应,制宪会议是秘密进行的。宪法签署后,美国的民众每人都能从报上读到宪法,引起了民众的强烈反映。百姓们和制宪代表一样,也分为支持和反对两大派。支持者认为,宪法能够拯救美国。反对者说,宪法会产生独裁。制宪会议结束几周后,支持宪法的汉密尔顿、麦迪逊和约翰?杰伊开始在报上发表文章支持宪法。这些文章集为《联邦党人文集》。多年以后,人们发现,《联邦党人文集》是对美国宪法最好的解释。

  宪法的支持者被称为联邦主义者,反对者被称为反联邦主义者。反联邦主义者并不反对美国,他们非常爱国,他们只是认为,美国不需要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他们认为,要是总统、国会、法院有太多权力,人民就会失去自由,就会失去从独立战争中争取到的自由。弗吉尼亚州的帕特里克?亨利是反联邦主义者的代表人物。帕特里克?亨利和他的支持者试图制造民众对新政府的恐惧和不信任,企图让农民和城里人、让北方和南方、让小州和大州之间形成对立。

  德拉华州于一七八七年十二月初批准了宪法,宪法批准大会的所有代表都投了赞成票。宾夕法尼亚和新泽西州也于十二月批准了新宪法。乔治亚州和康涅迪格州,于一七八八年一月批准了宪法。马萨诸塞州的代表们二月初投票表决。他们提出,宪法必需有修正案,来保证公民的权利。他们决定一旦宪法有了修正案后,就批准宪法。马里兰州四月底批准了宪法。但马里兰州的部分代表投票时要求对政府规划进行修正。南卡罗来纳州五月底批准了宪法。这时已有八个州批准了宪法,就是说,再有一个州的批准,宪法就能生效。于是,弗吉尼亚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

  弗吉尼亚州是十三个州里最大的一个。它的边界一直延伸到密西西比河畔,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宪法批准大会代表中很多都是名人,包括麦迪逊、帕克里克?亨利、乔治?梅森、詹姆斯?门罗、埃德蒙?伦道夫和约翰?马歇尔。弗吉尼亚州的代表们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直到六月底,代表们才准备投票。这时,雄辩家反联邦主义者帕特里克?亨利要求最后发言。亨利说,“虽然我在追求一次伟大的事业中被对方压倒,但我仍将做一名和平的公民,并将尽一切努力通过和平手段来消除宪法中的缺点。如果大会批准了宪法,我会觉得,我据理力争,虽败犹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会等待和期盼,希望美国独立战争的精神不会丢失,希望新的政府体系能够出现变化,保护美国人民的安全、自由和幸福。”表决结果,一百六十八票中,护宪派以十票之多数通过了宪法。弗吉尼亚州的代表们也要求在宪法中加上权利法案。新罕布什尔州在几天前就通过了宪法,弗吉尼亚是批准宪法的第十个州。纽约州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主义者想尽办法拖延时间,等待弗吉尼亚的消息。七月初,弗吉尼亚批准宪法的消息终于来了。三个周后,纽约州以三票的多数批准宪法。纽约州也要求宪法加上权利法案。这里要说明一下,这些反对宪法的人和赞成宪法的人对宪法有着同样的贡献,因为他们的要求最后也都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写入了宪法。因此,宪法涵盖了所有制宪代表和对通过宪法有表决权的人的思想。

  前后花了一年多时间,建立强大中央政府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大陆会议宣布,宪法于一七八九年三月的第一个星期三正式生效,北卡罗来纳州和罗德岛州直到宪法生效后才正式批准宪法。一七八九年三月四日,北美十三个州终于根据其居住地人民自己制定的宪法选出了自己的立法机关和总统。至此,北美的独立革命结束,美利坚合众国正式成立。

  在谈论美国独立的历史意义之前,让我们看看这些农民和商人们在十八世纪下半叶的处境吧。首先,他们中没有人写过建国大略之类的书,他们闹独立的时侯,对独立后如何建国从未认真想过;第二,尽管他们打败了英国,但他们对英国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非常认同,他们心中英国的一切都是好的;第三,他们中很多人甚至认为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当时世界上最好的,尽管英国有一个与他们为敌的国王,乔治三世;第四,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对独立后是否要成立一个中央政府,是否要有一个代表全体北美人民的主权国家这件事很不确定;很多人甚至反对,他们看到英国在北美的统治失效后,北美社会并没有成为霍布斯式的自然状态,人们的生活依然平稳有序,于是中央政府是否必要就成了一个问题。华盛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独立战争结束后,他立刻就解甲归田了,根本无心建立一个新政府,并在其中争权夺势。这些开国先贤们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可循的先例。虽然,他们和英国同祖同宗,在文化和经济上有着无法割裂的联系。但在他们心里,既使是英国,这个当时世界上最好的平衡政府,议会仍会作出对北美横征暴敛的事情来。那末他们就没有一个现成的国家可以效仿,没有旧例可循。要建立一个中央政府,必须一切从头开始,要从已有的政治哲学出发创立一套全新的制度。仅从这一点上看,这群农民和商人面临的就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加上各殖民地间的利益之争,这个任务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但在一七八七年九月十七日,这一群农民和商人在反复讨价还价后,最终制订出了人类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以该宪法为根基,他们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现代国家,美利坚合众国。

  美国独立确立了现代国家的很多特征,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相对社会来说现代国家必须“中立”。中世纪的君主国家用现代观点来看,它的国王与皇亲国戚是最大的利益集团。国王是最大的地主。于是,国王和皇亲国戚,相对社会来说绝不会“中立”,他们只会把国家当作家天下。他们所作的一切就是把国家当作工具,为自己的利益集团谋取最大利益。在国家主权理论出现之后,国家才有可能用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的法律来让自己处于“中立”地位。于是,有史以来,人际关系第一次可以放在公正的司法层次上来进行考量,公民们从此有了形式上的平等。任何社会都有阶级存在,富有阶级通常会有大于贫穷阶级的影响力,国家 “中立”又如何惠及整个社会呢,这实在是一个难题。洛克等人给不出答案,独具慧眼的休谟给出了解决方案。休谟说,富人可以通过有利于保障财富的立法来惠及社会。要作到这一点,最好通过法律。在自由国家里,多余的财富被用来影响立法,法律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因此,富人通过的有利于保障财富的立法,其实让人人受益,因为贫穷阶级的财富更容易被侵犯。若社会财富被平均分配,则富人用来保护所有公民财富的多余财富就会消失,这样一来没有人的财富会是安全的。独立后的美国,通过宪法实现了国家“中立”这一现代国家的特征,尤其在南北战争之后的工业化过程中,“中立”的美国让美国企业有了极大的自由和发展的动力。

  美国的独立和统一还告诉人们,社会发展到某一特定阶段所产生的问题可能极为棘手,以至于必须将社会从根本上重新设计,问题才能解决。也就是说,公民组合已经不够了,国家必须在社会组合的基础上重新安排,才能解决问题。这里的公民组合,是指以法律为基础的组合,法律规范的是人与人的外在关系,每个人是其自身事物的主权者,他对其他人的义务只是法律上的义务,也就是说与他人交往时必须遵守法律。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主权,必须与国家签订契约,以防国家对个人主权的侵犯。这个契约就是宪法。公民组合存在于以往的社会中,但自由社会与公民组合最相宜。自由社会给予经济发展充分的自由,这与公民组合中隐含的个人主义相对应。社会组合则不同,社会组合是为了追求一种只能以集体来实现的共同目的而形成的组合,个人与国家的契约——宪法来自社会组合。社会组合存在于全体能以单一意志来选择其存在目的的社会。社会组合说的是,社会中所有公民有志于促进人类幸福,它的隐含意义是,人类幸福除非平均分享,否则不值得拥有。它的另一隐含意义是,社会必须通过一种自然群体,国家或社会,才能完成这种志向。国家作为公民组合的担保者,它的资格是“中立”,并能通过对所有人都平等的法律来实现这个“中立”。在法律不偏不倚的国家里,法律对个人和团体必须“中立”,而不以正义为目的。因此,社会组合由宪法来代表,这是因为只有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力,并规定了政府是保障这些权力的机构,政府如果不能达到这一目的,可以被取消。这些理念是不可能通过每一个个人与国家来达成的,公民必需以一个整体来实现它。而公民组合则可以由具体的法律条文来表达。北美独立后的制宪会议制定的宪法,和后来对宪法的应用和解释,明确地界定了社会组合和公民组合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是以往政治制度中从未有过的事。

  《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中主权在民的思想,也与过去的政治制度中的不同。古代世界里,选举公职是一种寡头统治而非民主政治,因为选举中隐含着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适合于服务大众这样一个前提;因此自古以来的选举实为选择,选择统治者是从一群本来就被看好的人群里选。人民选国王、主教选教皇,就是这种选举的典型。在这些选举中,选举人和被选举人都很有限。而启蒙运动和美国宪法所开创的选举观,完全不同于古代,它是一种全新的选举,在这样的选举中,选举人可以通过选举来对政治权力的实际行使施加影响。

  其实,世上没有全新的政治理念,新的只是对已有的政治词汇赋予新内容。由此看来,美国的独立给了民主共和国一个全新的定义:那就是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正当性的基础;人民的意志可以通过选举来对政府的实际运作施加影响。因此,在美国,选举不但是政府正当性的试金石,还直接左右政府的实际功能。美国这个由一群农民和商人造反而成的国家,为现代国家确立了现代性。

老钱:美国往事:妇女解放先驱:阿比盖尔·亚当斯

“不要忘记女性,要比你的先辈更慷慨地支持她们!不要把无限的权力搁置在丈夫们的手中。记住,只要有可能,男人都会变成暴君。如果不能给予女性特别的关心和照顾,我们肯定要酝酿一场暴动,如果法律不给予我们说话的权利,不能够代表我们的权利,那么我们是不会受制于这种法律的。”

——阿比盖尔·史密斯·亚当斯

  美国第二任总统夫人,阿比盖尔·史密斯·亚当斯生于一七四四年十一月四日,她是所有第一夫人中最有才华的。阿比盖尔是威廉·史密斯牧师与伊丽莎白·史密斯的三个女儿中的老二,她外公是马萨诸塞州立法委员约翰·昆西上校。

  阿比盖尔·史密斯从小就是个多病的孩子,因身体过于虚弱而不能上学,她完全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但她却是第一夫人中最博学的。她是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从小,史密斯一家就与美国未来的第二任总统的约翰·亚当斯相识,但他并没有在意这个小他九岁的娇弱女孩。一七六二年,亚当斯随朋友理查德来到史密斯家,当时理查德已与史密斯家的长女玛丽订婚。亚当斯很快被这位总爱低头看书、娇小羞涩的十七岁女孩所吸引。他惊讶地发现她对诗歌、哲学、政治知之甚多,特别是在她的父母不赞成她读书的情况下,因为他们觉得读书过多对于一个将为人妻的女性来说有害无益。于是亚当斯向阿比盖尔求婚。阿比盖尔的父亲同意两人的婚事,史密斯夫人觉得将女儿嫁给这个举止中散发着泥土气息的昆西乡村律师很可怕,但阿比盖尔有坚强的性格,决心下嫁亚当斯,史密斯夫人最终还是同意了,这才产生了流传至今的赫赫有名的亚当斯家族。

  一七六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在马萨诸塞州魏茂斯的新娘父母的家中,二十八岁的约翰·亚当斯与十九岁的阿比盖尔·史密斯成婚。婚礼上,新娘身穿一件白色印花的方领婚纱;新郎身穿深蓝外套,搭配浅色马裤和白色长袜,内穿他的母亲特意为儿子的婚礼缝制的绣金缎子马甲,以及带有搭扣的鞋子。新娘的父亲主持了婚礼。婚宴结束后,一对新人同骑一匹马,来到他们的新家,约翰从父亲那里继承的一座小别墅和农场,位于布雷茵特里。

  亚当斯夫妇的结合,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不是出于金钱和财产的动机,而应该是说出于双方的真挚爱情。这对夫妇不仅在美国总统中是一对最高尚的(指夫妻情操而言)配偶,既使对全美国来说,也称的上是数一树二的模范夫妻。

  美国独立革命开始后,亚当斯在运动中担任要职,两人多次长时间分离,约翰和阿比盖尔通过频繁的书信来往,保持着亲密的联系。阿比盖尔极为关注时事变化,随时告知亚当斯家中的状况。在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七七六年,美国废除了英国王室法令,她要求丈夫将妇女权益也包括在新体制当中:“不要忘记女性,要比你的先辈更慷慨地支持她们!不要把无限的权力搁置在丈夫们的手中。记住,只要有可能,男人都会变成暴君。如果不能给予女性特别的关心和照顾,我们肯定要酝酿一场暴动,如果法律不给予我们说话的权利,不能够代表我们的权利,那么我们是不会受制于这种法律的。”但是亚当斯对这些话并不在意,他认为没有理由“废除我们的男性制度,重视女性,无论如何是理论上的”。亚当斯在费城时,阿比盖尔通过信件将马塞诸塞的革命形势通报给他。班克山战役中,阿比盖尔带着八岁的大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在远处观战。令人惊奇的是虽然她没有上过学,但通过自学,学会了拉丁文再亲自教育五个孩子,其中老大昆西成了美国第六任总统。

  独立战争开始后,亚当斯长期使欧,夫妻两个人在六年半中仅有几个月的相聚,这段时间里,三十多岁的阿比盖尔承担了男人要做的所有的事,管家、管理财务和农活,除此之外,她还要为丈夫辩护。亚当斯和富兰克林使法期间,法国方面希望在对英外交上起主导作用,偏爱支持法国的富兰克林,亚当斯则希望由美国主导,单独和英国谈判。阿比盖尔通过信件在费城为丈夫周旋。长期分居造成了阿比盖尔的抑郁症,一七八四年她把两个年幼的儿子交给亲戚抚养,带着大女儿去了欧洲与丈夫团聚。阿比盖尔并不甘心当小女人,她知道时代背景不容许自己出头露面,在政治上有所作为,但可以通过对丈夫和孩子的影响,让他们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因为有这么一颗雄心,亚当斯父子才能相继成为总统。阿比盖尔的政治主张深深地影响了亚当斯父子。在她的影响下,亚当斯父子是坚决的废奴派。小亚当斯除了在政治上为消灭奴隶制奔走呼吁外,还为消灭奴隶制提供了法理基础。小亚当斯认为从法律的角度,一旦爆发内战,总统可以用手中的战争权力来废除奴隶制。一八六三年,林肯签署的“废奴宣言”,正是根据小亚当斯提供的法律基础。阿比盖尔的废奴思想,通过儿子一直传给了孙子查尔斯·亚当斯。查尔斯在南北战争中为林肯政府的驻英大使,在法国承认了南方政府的前提下,他充分发挥他的外交长才。在女王签下了承认南方政府的文件之后,靠着坚强的信念和出色的外交手段,把英国承认南方政府这件事,拖到了林肯签署“废奴宣言”之后,使其成了泡影。同时,查尔斯·亚当斯用强硬手段,迫使英国把为南方建好的两艘军舰给拆毁了。历史学家认为查尔斯·亚当斯在南北战争中对北方的贡献不亚于任何一位战场上的将军。

  阿比盖尔还是美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她是美国第一位站在成功男人背后的那个时时刻刻提醒他们的女人。从到巴黎开始,阿比盖尔就开始参与政治了。她对巴黎的感觉不好,认为法国人太懒,跟马塞诸塞人相比,就象是寄生虫。佣人都懒到让她这个女主人看不下去的程度,于是佣人闲着,看着美国大使夫人在法国人眼中像个洁癖一样地收拾官邸。亚当斯改任英国大使时,她觉得伦敦好多了,懒人少了。可是其他问题又出现了,法国是同盟国,而英国上流社会对造反的美国人很敌视,在孤立中,亚当斯家和杰佛逊家成了好朋友。直到一七八八年,亚当斯决定回国,阿比盖尔总算脱离苦海。她本来想革命成功,夫妻回家安度余生了,但发现老公成了职业政客,已不会当律师了,而是做了副总统。先是在纽约,很快又来到费城。在此期间,阿比盖尔和第一夫人玛莎相处的不错。

  一七九六年大选使亚当斯家和杰佛逊家成了敌人。第一位第一夫人玛莎当得十分不情愿,在履行第一夫人职责时她能对付就对付,国事活动水平很差。阿比盖尔当上第一夫人后,积极履行第一夫人的职责,使其进入了正规化。此外,她对政策和政治也颇多干预,以致亚当斯的政党把她称为总统夫人,意思她才是真正的总统。

  阿比盖尔当第一夫人时,首都还在费城。一八零零年按计划首都搬到华盛顿特区,当时白宫还没装修完,到处都露着木头。总统先行,到了秋天第一夫人带着家人从费城前往新首都,过了巴尔地摩就在树林中迷了路,转到半夜好不容易看见一户人家,得以借宿。到了华盛顿一看,这儿还不如家乡农村。冬天,白宫四处漏风,总统夫人想点壁炉,要点着十三个,才能暖和一点,政府还不提供木头。华盛顿特区刚建成,跟荒山野岭差不多,没人卖木柴。总统一家只好自己去砍柴生火。这么一来,阿比盖尔的健康每况愈下,好在一年后就回马塞诸塞了。去世前她一直居住在那里。阿比盖尔的学识修养使她能够同华盛顿任何才智之士交谈。离开白宫之后,她仍然保持了同友人通信交谈的习惯,其中的一个笔友就是美国杰出的思想家杰弗逊。晚年时,她恢复了与杰斐逊的友谊和书信来往,虽然杰斐逊与她丈夫的政治对立对她伤害很深。一八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阿比盖尔死于伤寒。

  阿比盖尔是一位有名的书信家,这些书信显示出了她的才华和见识,这些信件也使她成了一个名作家。这里选载一封她写给亚当斯的信作为本文的结尾:

  你我相隔甚远,使得时间于我显得那么漫长。自你离开我似乎已有一个月了。我为我的祖国、为你、为我们的家庭甚感忧虑,这使我白天过得沉闷,夜晚也不愉快。礁石和流沙到处都是。你能够或将要对未来采取什么样的方针路线完全不得而知。变化无常和期望令人思绪万千。一旦受到侵略,有哪个王国或政府没有流血就重新获得了自由呢?一想到这我就不寒而栗。  

  然而,就我们所知,斯巴达的一切不幸缘于他们太渴望现在的安宁,缘于他们对和平的过于珍惜而忽略了那些保持国家稳定与持久的手段。他们应该考虑波里比阿的话,最值得渴望的和平是基于正义与荣誉的和平。因此,再也没有比以卑劣的手段获得和平,或是以牺牲自由为代价换取和平更令人感到耻辱、同时更具危害性了。  

  我从我们的朋友沃沦太太那里收到了一封令人无比欣慰的信。她希望我告诉你,她作为一个朋友和一个爱国者,祝你旅途顺利,——希望你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也没有带有敌意的运动阻碍你——但如果罗克里人竟会阻挠你,她希望你要意识到未来的编年史不会说你选择了一个有野心的菲利普人领导你们,并在幸福制度的废墟上建立了君主制。

  自你离开我后,我甚爱读罗林的《古代历史》一书,并决心如果可能,在我独处的这些日子里读完这本书。我从中得到了极大的快乐和乐趣,我说服了约翰尼每天给我读一两页,并希望他也会从满足我的愿望中对它产生兴趣。——我们这儿下了一场及时雨,持续了十二个小时,使枯萎的作物大都得以复苏。  

  很想收到你的信,忍不住盼你快点写信来告知你们的行综。九月的第一周或是整个九月,对英国来说,或许就像三月十五日对凯撒一样具有重要意义。我祝愿你公私顺遂;并希望那引导和启迪人的睿智卓识在这困难的日子里为你指明前进的航程。小家伙们向他们的爸爸问好,并盼望见到他。你最亲爱的人也一样,渴望见到你。  

  阿比盖尔·亚当斯  

  于布雷茵特里  

  一七七四年八月十九日

老钱:美国往事:外交天才:约翰·昆西·亚当斯

“成立政府的目标是改善这个社会契约中的所有签约方的生存情况,除非它能够改善那些作为政府基石的人民的生存情况,任何形式的政府都不能达到其成立的合法目的”。

——约翰·昆西·亚当斯

  来美国快二十年了,这些年中美国有过五次大选,产生了四位总统,有过两次战争和无数次政坛危机。其中以布什为代表的共和党和以克林顿为代表的民主党是旗鼓相当。尽管布什父子的政绩不怎么样,但作为布什家族来说在不到十年内就出了父子两任总统,在美国历史上是不多见的,只有建国初期的亚当斯家族有此辉煌。美国的国体是共和制,政府官员和立法机构由选举产生;政体是总统制,总统要对选民负责。这样的制度是为了防止专制独裁。因此在四十多任总统中,只有两对父子和一对祖孙。与美国历史上的第一对父子总统相比布什父子就差多了。这里要介绍的是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的儿子,第六任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

  一七六七年七月十一日,约翰·昆西·亚当斯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昆西市,他有一个姐姐两个弟弟。他父亲是大名鼎鼎的美国国父,独立宣言的起草人,第二届总统约翰·亚当斯。母亲阿比盖尔·史密斯·亚当斯是总统夫人,也是总统母亲。她在约翰·昆西·亚当斯任门罗总统的国务卿时去世。约翰·亚当斯有幸在九十岁时目睹儿子约翰·昆西·亚当斯当选总统。

  亚当斯的童年是在独立战争中度过的。亚当斯从小才华出众而且早熟,在成长的岁月中,他经历过的惊心动魄场面比任何总统都多。八岁时,亚当斯和母亲亲眼目睹了邦克山之战。父亲投身独立革命战争,常年不在家中,作为长子,亚当斯很小就承担起了男子汉在家中的责任。对孩子来说,战争永远是恐怖的。亚当斯从小就知道,他们一家可能被英军残杀,或是被劫为人质。十一岁的亚当斯作为父亲的秘书出使欧洲,一直到到十七岁,他都在欧洲。因为他流利的法语,十四岁的亚当斯被派去俄罗斯担任达纳的秘书。亚当斯对圣彼得堡的印象只有一句话:“除了奴隶和王公之外,这里什么人也没有。”十五岁的亚当斯曾前往海牙与父亲相会,他独立旅行了五个月到达海牙,途经赫尔辛基、斯德哥尔摩、哥德堡、哥本哈根、汉堡、不来梅和阿姆斯特丹。一七八五年,亚当斯回国时,已是一位成熟、彬彬有礼的青年了,并掌握了国际事务的第一手材料,大多数美国政治家都没有他阅历丰富。

  独立革命期间,昆西市的正常教育终断了,亚当斯在父母和父亲的两个职员的指导下学习基础知识。十岁时,他开始阅读莎士比亚。他的正规教育是从巴黎的帕西学院开始的,在那里,他学到了击剑、跳舞、音乐、艺术和古典文学,他与父亲一起解代数、几何、三角学和微积分习题。亚当斯还在阿姆斯特丹的一家拉丁语学校学习过。一七八一年,亚当斯转入莱登大学学习古典文学。一七八五年回国时,亚当斯掌握了拉丁语、希腊语、法语、荷兰语和西班牙语。一七八五年至一七八七年亚当斯在哈佛学习,他没有什么朋友也不参与校园恶作剧。他是哈佛荣誉学会会员和乐队长笛手。毕业时,他是五十一名学生中的第二名。毕业典礼上,他发表了题为《公众信任国家福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演说。亚当斯严厉批评了哈佛的教师,但他从未后悔上哈佛。刚回国时,他对于自己的社会地位洋洋得意。他认为是哈佛让他削弱了“自满情绪,并对未来的期望更接近于现实”。哈佛毕业后的三年中,亚当斯师从西奥菲勒斯·帕森斯学习法律,业余时间里他贪婪地阅读了从古代历史到通俗文学等大量书籍。一七九零年七月,亚当斯获得律师资格。

  亚当斯是建国初期总统中最虔诚的基督徒,但他没有正式加入任何教派。他后来写道,“我坚信至高无上的造物主的存在,他在我的心中立下了不朽的道德准则,他指引我的尘世行为;我坚定地信仰在十字架上被钉死的救世主的神圣使命,他宣扬永生,在尘世传播和平、善意、人的天生平等和‘你应该像爱自己一样爱自己的邻居’的原则。”亚当斯定期参加礼拜,总统任期内,他到一神教教堂参加早礼拜,在长老会教堂做下午礼拜。他每晚背诵睡前祷告辞;早晨他总要读几章《圣经》。亚当斯认为基督是超乎人类的,他不相信基督的神性,他也不接受《圣经》中提到的各种奇迹。

  亚当斯打台球、读书、写日记、养花、散步、骑马、游泳、看戏、品尝葡萄酒。一次晚宴后,亚当斯从十四种葡萄酒中正确地辨别出了十一种。亚当斯用日记排解自己的感情,十七岁起开始记日记。他写道,“可能没有人像我这样详细地记录了从童年到八十岁的每天的生活。”亚当斯每天都写日记。总统任期内,亚当斯常一大早去波托马克河裸泳,他是游泳高手,一次暴风雨中,差一点被淹死。他最后一次裸泳是在七十九岁。

  一七九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三十岁的亚当斯与二十二岁的路易莎·凯瑟林·约翰逊在英国伦敦结婚。路易莎生于伦敦,是惟一一位出生在国外的第一夫人,父亲是美国商人。独立时路易莎一家在法国南特避难,四岁的路易莎第一次遇到了她未来的丈夫,那时他只有十二岁。再次相遇时,她已是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有着金红色头发和棕色眼睛。这次相遇是在伦敦,她父亲是美国领事。亚当斯开始喜欢她姐姐,后来爱上了路易莎。路易莎父亲破产后,亚当斯总统任命他为邮票局长。路易莎体弱多病,常常昏倒,她经历了几次流产。她的两个年长的儿子的不幸去世加重了路易莎的感情负担。亚当斯承认“在处理家庭开支孩子的教育等方面,我们有过许多感情、兴趣和意见上的分歧”。他又说,“她一直是忠诚而柔情的妻子,细心温柔慈爱的母亲,悉心照料着孩子们。”一八四八年,丈夫死后,路易莎一直生活在华盛顿,一八五二年五月十五日路易莎去世,她被埋葬在昆西市,丈夫的身边。

  一七九零年成为律师后,亚当斯在波士顿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但没什么客户。一七九四年至一七九七年,总统华盛顿任命亚当斯为驻荷兰公使,是对他的支持政府的文章的回报,还因为他熟悉荷兰和荷兰语。亚当斯的主要任务是监督独立战争期间荷兰给美国的贷款所产生的债务的偿付问题。亚当斯细心观察了法国大革命,写出了见解深刻的报告送给国务卿,另有非正式报告送给副总统,他的父亲。一七九七年至一八零一年,亚当斯担任驻葡萄牙公使,到任之前,已就任总统的父亲改变了对他的任命,他成了驻普鲁士公使。在柏林,亚当斯缔结了一七九九年的贸易协约《普鲁士美国条约》,继续写欧洲观察报告发回美国。

  一八零一年,亚当斯回国,第二年代表萨福克县被选入州参议院。他试图改革议员席位的分配,没有成功。一八零二年,亚当斯作为联邦党候选人,竞选美国议会中的波士顿议席,惜败。一八零三年,亚当斯被选为美国参议员。亚当斯虽然是联邦党人,但支持杰斐逊政府。亚当斯是国会中惟一一个支持购买路易斯安那的联邦党人,他也支持《禁运法案》。亚当斯在参议院的重大贡献,是成功地抵制了一八零三年的《金—霍克斯伯利公约》。公约的失败使美国保有了华盛顿州的北半部、爱达荷州的北端、蒙大拿州北部三分之一的领土、北达科他州的北半部以及明尼苏达州的西北部。他试图推行一个联邦支助的国内发展计划,未能成功。

  一八零九年,亚当斯接受麦迪逊总统的委任,成为美国第一任驻俄公使。亚当斯与沙皇亚历山大建立了友好关系,他说服沙皇允许中立的美国船只进入俄罗斯。驻俄期间,亚当斯得到了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席位的任命,被他拒绝。一八一二年,拿破仑入侵俄国,战争中,亚当斯生动地记录下了这段欧洲历史的转折点,并将报告发回华盛顿。他为俄国的最终胜利感到欢欣鼓舞。一八一四年,麦迪逊总统派亚当斯作为《根特条约》的首席代表,率领五位代表与英国谈判签署结束一八一二年战争的和平条约。谈判中,亚当斯为美国争到了最大的利益:英国把占领的四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还给了美国。英国归还了在美国强占的所有财产,包括几千名黑奴,因为黑奴被全部释放了,英国为此赔了二十五万英镑。在印第安人问题上,美国得到了自作主张的权力。签约后,两国停战,各项条款一一落实。让英国感到冤枉的是解放奴隶还得赔款,原来国家之间,只有利益,没有天理。

  一八一四年,亚当斯在《根特条约》谈判中与英国首席谈判代表握手。

  一八一七年,亚当斯担任门罗总统的国务卿。亚当斯是美国历史上最有才华、成就最高的国务卿。任职期间,亚当斯取得了美国在加拿大海域的捕鱼权,确定了从明尼苏达州到落基山脉的美国与加拿大边界,还从西班牙手里取得了在他父亲手中失去的佛罗里,并将西班牙势力驱出了俄勒冈地区。

  一八二三年,亚当斯说服了门罗总统,只承认获得独立的拉丁美洲国家。亚当斯起草了“门罗宣言”,这个宣言为美国未来一百年来的外交路线制订了“孤立主义”原则:欧洲国家不得在西半球设立殖民地,欧洲国家不得干涉美洲独立国家的内部事务,美国也不干涉欧洲事务。用一句话来概括“门罗宣言”,就是“美洲是美国的美洲。”反对者中,有前总统杰斐逊和麦迪逊,他们主张接受英国的邀请,发表共同宣言。但门罗最终采纳了亚当斯的主张:“我们这样做,与美国象紧跟在英国军舰后面的小划艇相比,更加坦白,更有尊严。”对欧洲来说,美国的这个宣言,基本上是自说自话。但没过多久,欧洲列强就发现,从“门罗宣言”宣布的那一天起,美洲就容不得他们横行霸道了。

  门罗主义体现了国家制度的先进性对外交的积极影响。从根本上说,外交是内政的体现和延续,先进的制度能激发国民蓬勃向上的朝气,能为外交提供效率和决断,产生积极进取的外交。当时,欧洲各国的君主制已呈颓势;与此相对的是美国的共和制的生机和活力,美国人对自己的制度充满信心,孤立主义是要将其独特的制度与欧洲大陆的旧制度分隔开来。有先进的制度可供选择,美洲就不会退回到落后的制度。“非殖民原则”和“不干涉原则”包含着共和制优于殖民制的因素。美国的决策者在实力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发表的门罗宣言,是对共和制有充分信心的表现,他们把制度的优越性转化为外交的优势。门罗宣言的发表,是美国作为一个新兴大国登上国际舞台的标志。亚当斯的意见能够为其他人接受,亚当斯的个人因素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门罗和其他决策者有着同样的强国理想,美国应该和英国平等。美国在一八二三年已经是一个大国了,这个国家在当时已经享有它今天所拥有的尊敬了。美国决策层对于国家强大的信心和决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一刻,美国决策者抓住了机会赢得了列强的认可。门罗主义成了美国外交的“一块基石”,开创了它的外交传统并延续了下去。门罗时代,国际关系准则是均势外交。崛起的美国,要遵循既有的国际准则,并将其向前推进。美国的制度为国际社会注入了新的选择,它代表了时代的方向。在列强们忙于争权夺势时,美国置身其外,这是对当时的国际关系准则是一个超越。门罗主义提出了“非殖民原则”,适应了拉美各国寻求独立的潮流,阻止了殖民主义在拉美的复辟,受到了拉美各国的普遍欢迎,是国际关系的一大进步。“非扩展原则”和“不干涉原则”对当时的欧洲列强的冲击很大,梅特涅诅咒门罗宣言是“邪恶的教义和危险的榜样”。门罗时代,门罗宣言是国际关系的进步,它用道义的力量弥补了美国实力的不足。

  按前几届的惯例,国务卿是总统的钦定接班人。但亚当斯对于总统竞选抱着超然态度,这就促成了其他阁员的积极性。财长克劳福德,陆军部长卡洪,和众议院院长克莱都在积极争取提名。一八二三年,全国性政党大会还没有出现,总统候选人从地区的提名中产生。这一时期的国会的秘密协商总统提名声名狼藉。一八二四年六月十日,马萨诸塞州议会提名亚当斯为总统候选人。新英格兰地区迅速响应,支持他参选。肯塔基州议会提名克莱为总统候选人,西部各州纷纷聚集在他的旗下。财长克劳福德,在只有三分之一人参加的秘密协商会议上成为总统候选人,他的声势最大,因为财政部的官职最多。但克劳福德在一八二三年九月中风,险些丧命,前景为之一变。一八二二年一月,田纳西州一份报纸提名安德鲁·杰克逊为总统候选人。这一建议竟如烈火,立既燃遍大地。八月,田纳西州议会竟为此休会,提名杰克逊为总统候选人。四位候选人不同程度地支持保护性关税政策。亚当斯的联邦政府支持国内发展的计划对选民也有很大的吸引力。奴隶制还不是分裂性的议题。亚当斯有着新英格兰以及制造业集团的强力支持,纽约州也有大批追随者。他竞选班子中的瑟洛·威德,后来成为辉格党和共和党的政治首脑。杰克逊和克劳福德获得了南方的支持,在西部杰克逊和克莱平分秋色。一八二四年的投票结果,杰克逊在普选和选举人票中都获得了第一,没人获得过半数的选票。于是,总统将在获票最多的三人中由众院做出决择。获票最多的是杰克逊,亚当斯和克劳福德。这时亚当斯急了,和克莱谈了两次话,内容没人知道。但克莱把他的票都投给了亚当斯。亚当斯上任后,任命克莱为国务卿。这样亚当斯当上了美国第一位“少数总统”。

  当选后的亚当斯主张通过联邦的力量,使人民获得更多的自由,他认为这样的政策不应受到宪法的限制,他是第一位这样做的总统。在一八二五年的国会咨文里,亚当斯提醒美国人民:“建立政府的伟大目标是改善这个社会契约中的所有签约方的生存情况,任何形式的政府都不能完成其建立的合法目的,除非它能够改善那些作为政府的基石的人们的生存情况”。他首先强调总统的行政权,并以国家银行作为全国的最高金融机构。另外,他采取保护关税政策以保护国内工业;以联邦的力量保护印地安人,防止各州侵犯其土地。他提议修建公路和运河网、设立国立大学,建立国立天文台。但当时美国国力有限,亚当斯只实现了坎伯兰公路向西延伸至俄亥俄州的计划以及切萨皮克—俄亥俄运河的建设。亚当斯的这些理想在当时的美国超过了时代所能接受的程度,当时的美国人很不喜欢联邦政府对地方的干涉,尤其是南方,他们对亚当斯的废奴倾向十分害怕,担心有朝一日会导致奴隶制的崩溃。

  一八二八年,亚当斯总统提议对进口工业品征收高关税,保护新英格兰地区的国内企业。杰克逊的支持者极力反对并试图修改提案,他们要求对进口原料也征收高关税,这些原料是新英格兰地区的生产所需,这样,他们就可以扼杀亚当斯的关税政策。没想到,新英格兰的议员们明知有缺陷,还是投票支持该法令的批准。因此,《一八二八年关税法案》就成了法律,很快它就被称为“可恶的关税”。尽管关税很快回落,该法案还是促使副总统卡洪起草了《南卡来罗纳州申辩书》,声称各州有权废除联邦法律。这为后来的南北分裂提供了依据。

  亚当斯没能获得连任。从华盛顿退休后,一八二九年六月,他回到了家乡马萨诸塞的昆西市。一八三零年九月十七日,波士顿建城二百周年纪念日当天,《波士顿日报》提名亚当斯为普立茅斯的众议员侯选人,克莱是该报的后台。克莱想让亚当斯成为众议员,使他不再成为其下届总统竞选中的对手。亚当斯以高票当选,一洗他在总统选举中“少数总统”的不悦,他是惟一一位离任后又进入众院的前总统。亚当斯是最勤奋的议员,众院的发言记录中,他的名字出现的最多。亚当斯几乎对所有的问题都发表意见,他遵守程序、遵守议事规则,是最优秀的众议员,他的对手也对他赞不绝口。在众院十七年中,亚当斯经常是众院里的少数派:他支持延长美国银行的期限,反对合并得克萨斯,反对墨西哥战争。最令人感兴趣的是他在黑奴问题上的立场,尽管他再三声明他不主张废奴,但人们还是把他归为废奴派。宾州的教友会人士让亚当斯给国会递交请愿书,他老老实实地递了上去,同时暗示他赞同在华盛顿特区取消奴隶买卖,但不能支持废除奴隶制。教友会人士问他为什么不能支持废除奴隶制,他给出三点回答:一,他是马萨诸塞州人,不能要求别州或特区取消奴隶制,这个问题应由当地人自行解决;二,他不想激化矛盾;三,他相信他选区的选民同他有一样的想法。他又说:“从道义上讲,我同情世袭奴隶远胜过同情世袭奴隶主。我相信时代精神是趋向解放的,但我受合众国宪法约束,不能自由地去解放,这事必须由当地人来做。”即便如此,亚当斯还是接到很多恐吓信,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的态度。在日记中,亚当斯这样写道:“废奴运动的目标高尚,动机纯洁,但要做这样巨大规模、巨大困难和巨大危险的事业,我一想起来就有退缩感,更不用说要我出头来做这件事了。”一八三八年,亚当斯连选连任,他仍然不断地向国会代递请愿书。他认为请愿书不是废奴问题,而是言论自由问题,他必须誓死保卫这种权力。他向国会提出了四大自由:思考自由,新闻自由,公民言论自由,代表公民者的言论自由。他扬言要为这四大自由奋斗到底。

  南卡议员平克奈针锋相对,提出了三个提案:一,国会没有权力干预任何州内的奴隶制;二,国会不应干预特区内的奴隶制;三,凡是涉及奴隶制或废奴问题的一切文字材料,不能付印,自动搁置不议。亚当斯坚决反对第三条,认为它违宪,违反众院议事规则,违反选民权利。为了反对该法令,亚当斯不顾年高体弱,每天阅读大量废奴主义者送来的请愿书。八年后,他赢得了胜利,众院终于在一八四四年废除了这个封口令。亚当斯的选民为此做了一个象牙手杖送给他。这位前总统在众院里获得了“雄辩老人”的称号。

  亚当斯还经历了一次弹劾风波,根据言论自由原则,他代递了一份解散联邦的请愿书。弗吉尼亚议员怀斯首先发难:“对提交这样的请愿书的议员,要进行审察。”还有人还直指亚当斯叛国。亚当斯在众院中展开了辩论,辩论进行了好几天。北方人民纷纷写信给众院支持亚当斯。众院以一百零六对九十三票,决定结束辩论,这是亚当斯的胜利。事后,亚当斯说:“目前南方对北方的做法,无疑会导致危机。出路只有两条,要么恢复宪法给予的权利,要么解散联邦。”一八五五年,当年的议员怀斯已成了弗吉尼亚州长,他沉痛地回忆道:“如果我不从这次事件中汲取教训的话,我就是个不可救药的笨蛋。我要对你们说,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感到我在理智上和感情上都承认这位已故老先生的明智和睿智。他曾一再在众院休息室内和议事厅里对我说,只要奴隶制存在一天,牧师就会在教堂内,教员就会在教室里,报纸就会在纸上反对奴隶制。他的预言完全兑现了。”

  亚当斯是个内向的人,很少接受记者采访。一位女记者知道亚当斯有每天清晨裸泳的习惯后,一天清晨,她赶到他裸泳的波托马克河边,把他岸上的衣服藏了起来,然后到河边采访亚当斯,亚当斯只好接受采访。但他要求不涉及政治和奴隶制。女记者不能把总统逼的太急,就问了些宗教上的问题。在答女记者问中他说,他是虔诚的基督徒,他父母也是虔诚的基督徒,《圣经》是神的语言,他相信基督复活。在亚当斯看来,基督教和科学一点都不矛盾,因为上帝管的是灵界的事,科学管的是人间的事。

  亚当斯是第一位大力提倡科学和教育的总统。为此,在接受英国人詹姆斯·史密森的遗赠的斗争中,他起了主要作用。史密森是英国伯爵诺森伯兰的私生子。伯爵去世后,把所有财产都给了他。史密森没有儿女,他把财产都留给了侄子。但有个附加条件:要是侄子有子女的话,财产就留给他们;要是他没有子女的话,财产就送给美国,创建一个传播知识的机构。巧的是史密森的侄子真就没有子女。为了让这笔五十万美元的遗产用于建立史密森学会,亚当斯给国会写了份报告。报告大受欢迎,国会批准了建立史密森学会。亚当斯还建议建立国家天文台,但没有能实现。一八四三年,他为辛辛那提天文台的奠基仪式发表了演讲,七十六岁高龄的亚当斯不顾西部的严寒天气,长途跋涉出席了这次具有全国性重要意义的事件。

  一八四六年底,亚当斯在波士顿轻度中风,身体恢复后,他又回华盛顿了。一八四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亚当斯在投票反对给墨西哥战争中的几位将军授勋时,他大喊一声“不”,几分钟后,亚当斯第二次中风。这一次很严重,他一下子瘫倒在俄亥俄议员费希尔怀中。被抬到众院院长办公室后,亚当斯意识到自己的病情很严重,他说:“这是最后时刻了,我感到心满意足”。之后,他一直昏迷,两天后去世,享年八十岁。随后的两天里,哀悼者列队瞻仰亚当斯的遗容。二月二十六日,在众院议事厅里举行了葬礼。亚当斯被安葬在昆西市的家族墓地,妻子去世后,两人被合葬在昆西市公理会教堂的墓地,他父母约翰·亚当斯和阿比盖尔·亚当斯旁边。墓碑上写道:“半个多世纪里,在国家召唤他的时刻,无论在哪个半球或是什么职位,他从未吝惜过自己的付出。”遗嘱中,亚当斯将他的八千五百多册藏书、个人书信、昆西市的宅邸和土地留给了儿子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

  经历了四十年六任总统的美国建国初期,到约翰·昆西·亚当斯就算结束了。要是从独立革命算起这段时间也就七十多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微不足道。但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美国这个全新的国家在国家的组织原则上,为新老国家的未来指出了一条全新的道路,同时也为其自身的强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一时期可分为四个阶段:反抗,以波士顿的造反和第一届大陆会议为标志,《权力宣言》为代表性文件,造反者声称没有代表在英国议会就不纳税,这一时期到一七七五年结束;战争,以英美间的战争为标志,惯穿着启蒙思想的《独立宣言》为代表性文件,参战者要从英国手中争得人权,这一时期到一七八三年结束;制宪,以制宪会议为标志,用平衡权力和自我调节的理念设计出了人类第一部成文法,确立了美国的联邦制,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权分立,奠定了美国的政治体制,制订了政府官员的产生办法,界定了政府的权限,和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关系,这一时期到一七八九年结束;建国,建国初期的美国在完善政府各部门的功能的同时,还要在国际舞台上争取它的地位,这一时期的国内事务以土地扩张为标志,国际事务由门罗主义为标志,这一时期到一八二九年结束。

  在开国先贤们的努力下,尽管美国宪法以保护富人利益为宗旨。但其平衡权力和自我调节的功能,让美国得以在建国初期在联邦权力致上和州权致上的两极之间来回摇摆,使其既能以州权致上的理念作为向西部扩张的动力,又能用联邦权力致上的国策来和欧洲列强打交道。宪法中唯一的隐患就是在奴隶制问题上的“伟大的妥协”。当年宪法得以通过主要是因为把南方的奴隶按五分之三来统计其人口,才有了在国会中的南北方的权力平衡。正是这个让美国宪法得以通过的妥协,最后成了美国将要面临的最大难题,当年因它成就了宪法,后来也是因为它造成了美国的南北分裂,六十二万人为此战死。但在建国初期对西部的极力扩张和积极的对外贸易中,奴隶制没有产生严重的南北对抗,其中国会所起的折中缓冲作用不可忽视。国会中约翰·昆西·亚当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老钱:美国往事:美国宪政的垫基人:约翰·马歇尔

“像所有的人都必须承认的那样,我们也承认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而且这种限制是不能逾越的。但是我们认为,对宪法的正确解释必定允许联邦的立法机构有权自由决定执行宪法授权所需采用的手段,以便使该机构得以按照最有利于人民的方式履行其既定的崇高职责。如果目的是合法的,如果它又是在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内,那么,一切手段只要是适当的,只要是明显适合于这一目的,只要从未被禁止过,并且是与宪法的文字和精神相一致,就都是合乎宪法的。”——约翰·马歇尔

  毫无疑问,美国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也是最持久的宪法。持久的的原因在于它的简洁,它是奠基石,不是完整的大厦;它是根基,不是枝叶。美国宪法之所以持久一方面与制宪者的聪明睿智远见卓识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后来解释、执行、运用宪法的最高法院有关。尽管行政、立法部门对美国宪法的尊重和呵护有着重要作用,但最终还是最高法院对宪法的捍卫和阐释确立了美国的稳定和牢固。宪法的重要性在于人民对它的信任,人民对宪法的信任建立在宪法能否约束政府、约束议会并确保人民的自由和基本权利之上。美国国父亚力山大·汉密尔顿说过:“人民对于写在羊皮纸上的文字的力量给予了一种信任,认为它能够促使政府步入正轨,如果要给这种信任起名字的话,它就叫做宪政主义”。

  美国第四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对美国宪法的捍卫和阐释有着无法替代的功绩。为此,在美国最高法院院史博物馆中,只有他有一座全身铜像,其他所有的铜像都只有半身。这位大法官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究竟做了些什么样的事让他对美国的宪政做出了如此不凡的贡献呢?那就让我们从头说起吧。

  约翰·马歇尔于一七五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于弗吉尼亚的日尔曼敦,和杰佛逊、伦道夫一样是弗吉尼亚著名豪门伦道夫家族中人,他比杰佛逊小十二岁。马歇尔十九岁从军,在华盛顿屯兵福奇谷的最艰难时期,马歇尔和几个年轻人忠心耿耿,对华盛顿和独立战争始终充满信心,从此马歇尔得到了华盛顿的赏识,担任大陆军的副军法官领上尉衔。华盛顿是马歇尔心中的英雄,他为华盛顿写过一本传记。

  一七八一年,退役后的马歇尔进入了威廉玛丽学院学习法律。一七八二年,二十七岁的马歇尔,从竞选弗吉尼亚州议员开始进入政界。一七八八年他被选为弗吉尼亚州制宪会议代表,弗州制宪会议讨论批准一年前费城制宪会议上通过的宪法。会议上争论激烈,同意宪法的人以麦迪逊和州长伦道夫为首,弗州第一任州长亨利是坚定的州权派,强烈要求弗州抵制宪法。会议上,马歇尔和麦迪逊及伦道夫一起,支持批准宪法。他还专门为宪法第三条、有关司法机构的条款进行了辩护,最后会议以八十九对七十九票批准了宪法,马歇尔从此成了联邦党人。作为弗吉尼亚最成功的律师之一,马歇尔怀疑平民政治,认为杰弗逊过于执着各州的权力。独立战争初期,马歇尔目睹了大陆军中各地民兵建制庞杂、各行其是、指挥混乱的困难局面,让他觉得建立一个强大而统一的联邦对美国至关重要。独立战争后,马歇尔干过执业律师、州议员、联邦外交特使、联邦众议员、国务卿等职务,在法律事务、政府行政和立法部门积累了全面的经验。马歇尔说过:“我作为一个弗吉尼亚人参加独立革命,革命后成了一个美国人。”马歇尔经历广泛,政治经验丰富,思维敏锐,洞察力强,擅长从复杂的案情中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

  一七九六年,约翰·亚当斯当选总统,随即和英国签订了《杰伊条约》以解决一七八三年《巴黎和约》遗留下的纠纷,该条约引起了法国的不满。为此,一七九八年,亚当斯派出了马歇尔等三人与法国谈判,拿坡伦的外交部长塔列朗派出了三个代表与美国代表谈判,这三人提出无理要求:要先给塔列朗二十五万美元,再给法国政府一笔巨款,谈判才能进行。马歇尔三人听到这些后,气愤之极,立刻给亚当斯去了报告,报告中称三个法国人为XYZ先生,这个事件就被称作XYZ事件。亚当斯在议会中公开了马歇尔三人的报告,全国大哗。美国为此发生了第一次学生运动,哈佛学院的学生们走上街头抗议法国的无耻行径。亚当斯总统成了维护美国尊严的英雄。马歇尔在这次事件中立场坚定,回国后大受欢迎。并于一八零零年六月被亚当斯总统任命为国务卿。

  一八零零年的总统选举在美国宪政史上极为重要,选举中,联邦党人的内部冲突使得亚当斯总统败给杰弗逊。同时,国会选举中联邦党也一败涂地。联邦党失去了总统宝座的同时也失去了国会的控制权。此时,美国的宪政体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国家最高权力是否能按宪法程序以非暴力的形式在不同党派之间和平交接。好在在位的联邦党人以国家利益为重,没有以武力拒绝交权。他们利用宪法赋予总统任命联邦法官的权力,控制了不受选举影响的联邦司法部门,以维持联邦党在政治中的影响,以求卷土重来。

  一八零一年一月,亚当斯任命马歇尔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参议院批准后,马歇尔于二月份正式上任,同时代理国务卿直到亚当斯总统任期届满为止。在新总统上台和新国会召开之前,联邦党人的国会通过条例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从六名减为五名,以防止出现无法判决的局面。同时,该条例将联邦巡回法院增至六个,因此增加了十六个联邦巡回法官的职位。联邦党人的国会还正式建立首都华盛顿特区,任命了特区内四十二名治安法官。三月二日,总统亚当斯下台的前一天,进行了所谓的“午夜任命”,由马歇尔任命了清一色的联邦党人出任首都的治安法官。第二天,也就是总统卸任的当天夜里,即将换届的参议院批准了对四十二名治安法官的任命。当时正值总统交接,马歇尔忙得焦头烂额,结果因为忙乱,有十七份委任令没能及时送出。对于联邦党人的“午夜任命”,新任总统杰弗逊深为不满。下令让国务卿麦迪逊扣下了没有发出的委任状。威廉·马伯里身列其中。

  马伯里对这件事很不满,就聘请了前总检察长的查尔斯·李为律师把国务卿麦迪逊告到了最高法院。史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麦迪逊也请了现任总检察长莱维·林肯为辩护律师。林肯写了一份书面争辩声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一个党派斗争的政治问题,无法立案,最高法院不该介入党派斗争。这就使马歇尔陷入了两难困境。马歇尔可以命令麦迪逊按法律程序发出委任状,但他知道麦迪逊肯定不会执行,这样会削弱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威。要是马歇尔拒绝马伯里的诉讼,就等于承认最高法院没有挑战行政部门首脑的权威,不仅他自己无法面对联邦党人的同志,而且会使三权分立制衡中的司法部门形同虚设。马歇尔在判决中要面对三个问题:第一,申诉人是否有权利得到任命?第二,如果申诉人有这个权利而该权利受到侵犯时,法律是否该提供补救?第三,如果法律该为申诉人提供补救,是否该由最高法院颁发强制令?最后,马歇尔的裁决是:委任状有效,同时最高法院无权向麦迪逊颁发强制令。这是一个打了就跑的办法,但这个裁决为最高法院确立了司法审查权。

  马伯里没当成法官输了这个官司。但最高法院成了真正的大赢家:首先,由此案马歇尔向国会宣称:宪法高于一切法律,判定法律是否违宪的权力与立法部门无关。也就是说,立法机构不得随意立法,最高法院是一切法律问题的最终仲裁者。其次,马歇尔向行政部门宣称: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部门。判定行政部门的行为和政令是否违宪的权力在司法部门,司法部门有权对行政部门的违宪行为和命令予以制裁。虽然宪法规定法律由国会和总统决定和通过,但只有最高法院才有解释法律的权力,有权判定法律是否违宪。最高法院的裁决一经做出即成为终审裁决和宪法惯例,政府各部门和各州必须遵守。于是,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成了“最终立法权”。有学者说,美国最高法院不仅仅是权威的象征,而且手握实权,“它能使国会、总统、州长以及立法者俯首就范。”也有人认为,马歇尔对马伯里案的判决只是党派斗争的结果,当时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它只是为司法机构审查立法是否违宪奠定了基础。这个出于党派斗争需要的司法判决,成了美国宪政史上的里程碑。这是历史上由不光彩动机成就伟大的事业的例子之一。

  一八零七年,马歇尔在合众国诉伯尔案中再度成为举国关注的人物。当时东部以纽约为首的各州,仍未忘记伯尔枪杀汉密尔顿一事,民意一边倒地认为伯尔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西部各州的民众和开垦者们,对一个统一的美国没有多少的认同,他们想通过此案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叛国。伯尔是个复杂的人:他到底是个骗子、投机分子、叛徒,还是他象自称的那样“上校伯尔”独立战争的英雄、开国功臣、政坛豪杰、西部枭雄?无论审判结果如何,都会对这个国家和民众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将近一个月的庭辩中,马歇尔给出了美国宪法中有关叛国罪的要点:与合众国作战或投奔美国的敌人,向美国的敌人提供协助及方便。马歇尔强调叛定叛国罪时,必须由两位以上的证人或本人在法庭自首;他指出,绝不能从逻辑上推断并让权利机关认定被告人叛国。他坚守立法原意和司法独立,顶住了民意,最终促使了陪审团判决伯尔无罪。马歇尔最后的结论是“劝人叛乱或促使叛乱并不等于事实上的叛乱。”他说,现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下,伯尔并不在场。另一种情况是,个人招兵买马而构成犯罪,也没有证人。法庭于九月一日宣布伯尔无罪。因为伯尔在法庭上的表现潇洒自如,这个判决获得了旁听者的欢呼。伯尔成了英雄。

  这个案件在现实政治层面上提出了一个严肃的命题:审判即是对个人行为的起诉,同时也是对起诉者的挑战,法律与舆论对双方都是考验。国家必须证明自己的行动有理,审判人和机构也在接受审判。现实中,民主和自由、司法独立和公正、媒体和舆论监督,三者间关系极其复杂。美国的民主政治并不象托克维尔说的那样“人民对美国的统治,就象上帝对宇宙的统治”那样单纯,司法制度也不那么完美,而且如何使用新闻自由的难度,也不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立法者们所能想象的。

  马歇尔还在一八一九年的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的裁决中,维护了契约神圣的原则,使法人的产权得到了契约条款的严格保护。该裁决的影响在于,私人团体和民间组织可以像自然人一样获得宪法的保护而免于政府的政治干预。为美国私有企业、民间组织蓬勃发展和工业化时代的“自由放任”奠定了法律基础。

  一八一九年初,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马卡洛诉马里兰州案。此案有三个重要问题:第一,是各州分别拥有主权,还是合众国人民集体拥有主权?第二,国会准许成立联邦银行是否符合宪法?第三,如果符合宪法,马里兰州是否有权对联邦银行征税?对第一个问题,马歇尔指出:联邦宪法曾交给各州人民讨论,并由他们选出来的代表会议批准通过才“获得了充分的权威”,因此,联邦政府直接产生于合众国的人民,并且是以合众国人民的名义建立的。各州也拥有主权,但是当州权与联邦主权发生冲突时,州权必须服从于联邦主权,因为联邦政府是一个属于合众国人民的政府。形式上和内容上,它都来源于人民。它的权力来自人民,它直接对人民负责。马歇尔通过此案给出了美国联邦主权的经典性定义。第二点,马歇尔承认联邦政府是宪法规定的权力部门之一,只能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另一方面,他又提出了宪法的“默许权力理论”。马歇尔指出,虽然宪法规定的联邦权限中没有建立银行这样的内容,但它没有排除“附带的或默许的各种权力”。马歇尔认为,联邦政府不是由一部能解决一切问题的的宪法建立的,宪法只是给出了联邦政府结构及权力的总纲和职责,它具有的其他权力可以“根据这些职责的本质来推导出来”。他掷地有声地说:“我们不要忘记这是一部需要我们解释的宪法”。对于最后一个问题,马歇尔说:各州的征税权固然重要,但它必须受制于宪法。一个州不得向它管辖不到的法人证税。如果允许各州对联邦银行征税,那么各州也可以向联邦邮政、海关和法院征税。马歇尔的最后结论是:“各州无权用任何方式阻滞、妨碍、拖累国会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及其相应的政策”。

  马歇尔一生坚信联邦党人的思想,先后经历六位总统,谁也惹不起他,只能通过把自己人选进最高法院的办法,来减少马歇尔的影响,可是马歇尔口才奇佳,最高法院内没有对手,直到他死前,最高法院都是联邦党的地盘,因此奠定了最高法院和总统分庭抗礼的惯例。

  在三十五年的大法官生涯中,马歇尔审理了无数个案件,他在美国宪政史上的地位不容置疑。通过这些案件,马歇尔把宪法上的文字变成了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宪政。对大法官的历次评估中,马歇尔永远高踞榜首。见到马歇尔为美国的法治、和联邦政府权威所做的贡献,卸任的第二任总统亚当斯在任命马歇尔为首席大法官二十五年后时说:“马歇尔是我送给美国人民的礼物,这是我一生最为自豪的事情。回忆我一生所作的事,没有比这更令我愉快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位美国最伟大的法官所受的教育和专业训练可以说是所有大法官中最少的。马歇尔只上过一年私塾,主要是父亲给他的教育,马歇尔曾在威廉玛莉学院听了不到三个月的法律讲座,期间还坠入情网。充份的从政经验和丰富的生活阅历,使马歇尔具有一种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有人这样概括了马歇尔的司法理念:“在其法官生涯中,有两个不变的信念主导着他:一是联邦主权,二是私有财产的神圣”。靠着这两个信念,马歇尔终于把最高法院确立为宪法的最终解释者,从而奠定了美国的宪政基础。

  马歇尔于一八三五年七月六日,病逝于费城,结束了他三十四年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生涯。马歇尔被葬在肖寇山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