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近代意义上的国家。她有自己的性格。那么什么是美国性格呢?有些美国知识的人对这个问题都会有自己的答案。十八世纪末,放眼世界,到处都令人气郁不快。美国则不同,美国健康,美国人最接近自然。美国以外的旧世界,被“弄错方向的宗教”,被暴政,被不义的法律,被腐败的政治制度压的身心疲惫。旧世界是式微的,腐朽的,迷路失途的世界,它已老迈,它筋疲力尽,奄奄一息。旧世界失去了健康,美国却能“静思社会制度的开端与轮廓”。美国是一个正在出生的社会的仅有的范例。美国人民不曾在腐败的旧世界中的那些庞杂的建制与惯例中迷失。美国人民的生活更接近自然,他们的建制和法律单纯正义而又有效,他们的事物比较清晰,比较容易认知,这包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美国是腐化了的人类的去腐化之地,他们可以在这里摆脱过去回到“起点”。对来此生活的人来说,美国有双重作用:先将他们净化,再将他们改造成自然本来要他们成为的人。在美国,政府的影响很小,人人都享受政治权利。独立革命时,关于何谓美国性格,说者甚众,但大多是政治之谈。十三个殖民地有着共同的政治利益,这些利益掩盖了它们之间的政治差异。如果美国是由《独立宣言》建成的话,那么美国产生于一项政治行动。在这个层次上,与其它国家相比,美国是颠倒立国。欧洲的民族国家都是先有语言,文化,宗教,及地理层面的民族认同,再根据这个自成一体的认同声称自己是一个国家。美国则不然,美国立国于一种特别的方式:人权政治,那是一种为政的协议。不同意者可以离开美国。但是,单凭一项关于政治权威的道德基础的协议,是不足以造就一个国家的。若要自成一个国家而兴旺,一个民族性格是必要的。必须有支撑其政治制度的文化,这种文化在相当成度上是政治制度的产物,那是因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是影响其总体精神的重要因素。这种支撑美国政治制度的文化就是美国性格。
那么,美国性格在美国人身上又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让我们来看看一位最典型的美国人,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一生。富兰克林是资本主义精神的最完美代表,独立宣言的签署者,独立战争的参与者,美国国父,美国公共图书馆的创建者,现代邮政的缔造者,十八世纪伟大的科学家。富兰克林是美国先生,最典型的美国人。
一七零六年一月,本杰明·富兰克林,出生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父亲约西亚·富兰克林,为了躲避宗教迫害,于一六八二年带着一家五口从英国移民到新英格兰。落户北美后,他又有了四个孩子,后来妻子因病去世。约西亚再次结婚,这次婚姻又给他带来了十个孩子,这是一个有十七个孩子的大家庭。本杰明排行第十五,是最小的弟弟,下面是两个妹妹。
约西亚先开了间染房,后来因不景气,他改行制作蜡烛。本杰明的妈妈是个知识分子,五岁时,妈妈开始教他读《圣经》;八岁,本杰明进了小学;因家境困难,十岁就缀学了,在店中帮父亲做工。他剪烛芯、做蜡烛、照料店务、跑街。本杰明并不喜欢制作蜡烛,他喜欢读书,约西亚就送他去他哥哥的印刷厂学徒,那是除了学校之外,唯一可以接触到文字的地方。学徒期八年。富兰克林很快就精通了印刷厂的手艺,他很想离开哥哥的印刷厂独立。一七二零年,富兰克林的哥哥因为他出版的报纸触犯了地方当局而入狱。哥哥坐牢期间,富兰克林代理编辑。哥哥出狱后,当局不让他以他的名义办报,于是他想到了富兰克林。为了不让当局抓住把柄,富兰克林和哥哥解除了师徒合同。后来,在一次争吵中,富兰克林辞去了工作。他哥哥通知了当地的所有印刷厂不要雇他弟弟,富兰克林走投无路,只好前往纽约。在纽约富兰克林也没有找到工作,而是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费城。
在费城,富兰克林很快就有了印刷高手的声誉。可费城的英国总督把他骗到了英国伦敦,富兰克林在伦敦呆了一年半,初步有了稳定的生活。这时和他同船来伦敦的商人朋友旦南来找他一起回北美作生意。一七二六年十月,富兰克林回到费城,他再次遇到总督,总督只好避开。这次骗局中总督没有得到一点的好处,人们始终不知到总督为什么要这样做。富兰克林与旦南的生意作的很好,一七二七年二月,两人突然得了重病。旦南一命呜乎。富兰克林幸免于难,但又失了业。最后,富兰克林凭着高超的手艺,高人一等的印刷质量,开了一间印刷厂。因为他写的一本宣扬发行纸币的小册子,得到了一笔长期的印钞合同。从此富兰克林有了钱和安稳的生活。一七三零年九月富兰克林与里德小姐成婚。里德小姐是富兰克林的初恋情人,但是因为富兰克林长期居住伦敦,她母亲逼着她嫁给了一个制陶工匠。但里德小姐并不爱他,很快他们就分居了。后来里德小姐的丈夫因欠债逃去了英国,一直没有音讯。富兰克林同里德小姐成婚有一定的风险,要是里德小姐的前夫已死,富兰克林就要承担他的所有债务。回头来看,富兰克林做了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里德小姐不但是个心胸宽阔的妻子,她还是个吃苦耐累的持家好手。富兰克林从此了却了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地专注于他的事业。
在富兰克林所有的出版物中,有一本他自己编著的《穷查理历书》最出名。那不仅是一本历书,还是一本教人修身立业的修养书。其中有很多格言。那时的富兰克林已经是事业有成,有钱财地位、家庭美满的商人了。但富兰克林还是为自己订了十三条身体力行的道德准则:一、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二、静默:不说无益的话,不废话;三、条理:东西有安排,做事有顺序;四、决断:有决断,决定的事一定去做;五、俭朴:不糟蹋浪费;六、勤劳:爱惜光阴,做有益的事,不做无益的事;七、诚挚:不欺骗,思想纯洁,说话有诚意;八、正直:不害人,不宣扬自己责任内做的好事;九、中庸:不走极端,不怀怨恨;十、整洁:起居生活,身体服饰,要整齐清洁;十一、宁静:不为琐事烦心;十二、贞洁:注意节欲,切勿因纵欲而损及自己和他人的名誉和宁静;十三、谦逊:向耶稣和苏格拉底学习。富兰克林想以这十三条道德准则创立一个新教派,但因他进入政届而告终。一七三六年和一七三七年,富兰克林分别当选为费城的议会书记和邮政局长。
一七五七年,在英国享有盛名的富兰克林被宾夕法尼亚议会推举为赴英代表,向国王游说,希望国王能取代宾氏家族直接管理宾夕法尼亚。因为当时的宾州议会和宾州业主宾氏家族发生了矛盾。富兰克林把他的儿子也带到了英国,并送他进了英国学校。当时的富兰克林从没想过独立,他是英国的崇拜者,他在伦敦广交朋友,写了很多文章,到处游说。一七六二年回国时,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亲英派,而且是英王乔治三世的崇拜者。
英国和北美殖民地的矛盾日益上升,尤其是《印花税法》,更激起了北美人民的愤慨。富兰克林于一七六五年十二月再次赴英,代表宾州和其它三个州为英国和北美殖民地的矛盾排忧解难。在英国上院,富兰克林为英美关系作证道:我们把英国议会看做是保卫自由权力的堡垒,当专横的大臣企图压迫我们时,我们信赖议会,它会在接到申诉后给予补救。英国议会有权在商务调节方面抽税,但它没有权力抽内部税。要是英国派军队在北美强制执行《印花税法》那将激起北美的叛乱。
一七七四年一月十一日,英国上院邀请富兰克林去英国。三周后,富兰克林来到英国上院时发现那是对他的一次听证调查。上院里坐满了议员和旁听者,戈尔勋爵主持听证会。听证会上,副检察长韦德本对富兰克林进行了肆意攻击。听证会后,富兰克林一言未发,镇静地走了出来。
一七七五年五月十日在费城召开了第二届大陆会议,富兰克林成为大陆会议代表。一七七六年夏,他加入了起草《独立宣言》的五人委员会。托马斯·杰斐逊起草了初稿。富兰克林对初稿做了四十多处修改。其中最有名的是把杰斐逊的“真理”一词改为“我们认为这是不言自明的真理”。
独立战争爆发之后,大陆军急需武器,大陆会议把富兰克林派往法国。尽管年事已高,但富兰克林还是接受了使命。为了追求北美独立,富兰克林的个人生活也受到了很大影响。他的儿子威廉是一个坚定的英国追随者,在美国独立的问题上始终无法与他达成共识,最后和他脱离了父子关系。七十岁高龄的富兰克林身体虚弱,患有痛风和肾结石。但就在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的当天,他启程去了法国,他所依仗的只是对新生的美国的自信。当时的法国到处是间谍,富兰克林小心地筹措资金、安排船只,巧妙地处理被扣押的货船。他周旋于可能帮助北美独立的法国贵族和王室成员之间为北美殖民地谋利。他的每一步都充满艰辛,他不是正式的外交使节,代表的是一个未被承认的国家。但富兰克林在法国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他那富有感染力的个性让他如鱼得水,他被邀出席各种宴会和沙龙,人人都喜欢他,他让整个法国都兴奋了起来。当约翰·亚当斯抵达法国时,发现这里的每个人知道这位美国先生。最让亚当斯吃惊的是,富兰克林对法国的女性有着不可思议的魅力。在法期间,富兰克林用尽心机让法国承认新生的美国,冒着生命危险解决武器运输问题,并寻求与法国在军事上的同盟。一七七八年美法正式结盟后,富兰克林、约翰·杰伊和约翰·亚当斯被派往英国,运用各种手段在不得罪法国的前提下,和英国进行和平谈判。一七八三年十一月三十日,美国与英国签订了《巴黎和约》。那天富兰克林穿上了在英国上院受辱时的那件衣服,这次他代表的是新生的美国。
经过了从一七七五年到一七八三年的八年独立战争,美国人民从英国手里争得了主权。当时的大陆会议在独立战争后成了一个腐败而又效率低下的机构。殖民地之间各自为政,互相之间设置贸易壁垒,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国债高筑,民不聊生,作为北美殖民地的最高权力机构的大陆会议对此一愁莫展。为此,弗吉尼亚的大陆会议代表詹姆斯·麦迪逊倡议一七八七年五月在费城召开北美殖民地的制宪会议。会议的宗旨是修订约翰·亚当斯提议并在一七七七年大陆会议上通过的《邦联条款》。八十一岁高龄的富兰克林被选为宾夕法尼亚的制宪会议代表。制宪会议的主题原本是要修正一七七七年的《邦联条款》,五月二十九日,弗吉尼亚提出了“弗吉尼亚方案”,推翻了修正《邦联条款》的框框。“弗吉尼亚方案”由艾德蒙·伦道夫宣读,其实,麦迪逊是其主要设计师。在各州为了自身的利益争论不休,不可开交的时侯,富兰克林想出了一个绝招:请求上帝的帮助。他说:“我们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都有不同意见。这证明了人类之间的相互了解有多困难,我们一直在寻找政治智慧,现在看来我们的确缺乏政治智慧。我们是在黑暗中寻求真理,而当真理在我们面前时,又难以识别它。为什么我们不请上帝来启发我们的理解力呢?正是因为上帝的恩赐,我们才有机会在这里讨论如何建立我们的国家幸福的法则,难道我们忘记了这一强大的朋友了吗”?“我已活了很久了,我活的越久,就越清楚地认识到上帝是人类事物的主宰。如果没有上帝的帮助,一个国家怎么能兴旺的起来?我还相信,要是没有上帝的帮助,那么建立我们的政治结构要比造通天塔还要难。我们将会被我们的地方利益所分裂;我们的计划将被挫败;我们自己将受到指责而留下笑柄给后人。更遭的是,此后人类可能看到我们的不幸例子而对人类通过智慧建立政府一事表示绝望,从而听命于机会、战争和征服。因此我冒昧地建议,每天上午在会议开始工作之前,在会议上作一次祷告”。大会最后胜利结束,富兰克林认为是上帝听到了祷告后恩赐的结果。
富兰克林在行政首长的薪金问题上也发表了一个精彩的论述:“世间有两种爱好对人间的事情有着强有力的影响,那就是野心和贪心,也就是权和钱。如果把它们拆开,那么两爱之中的任何一爱都会成为发挥人们干劲的强大动力。如果他们看到一个位置既带来权力又带来金钱,那么他们就会不顾一切地去某取这个位置。正因为英国有大量这样的位置,所以英国的派系林立,国家长期陷于分裂,政府不能集中精力,在仓促间就发动战争,常常还要迫使国家接受不光彩的媾和”。“那些投身阴谋诡计、百般争夺、结党营私、不顾廉耻来谋得这种名利双收的位置的人将是些什么人呢?他们不是明智和稳健的人,不是爱好和平和安定的人。他们是胆大和狂暴的人,他们是一心求成为一己私利不辞辛劳的人”。“我担心这样一个既带来权力又带来金钱的位置,会使占据这个位置的人有朝一日成为君主,我们的政府,有朝一日会成为君主政府”。“就近而论,难到我们没有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吗?我们的一位最重要的官员,我们全军的总司令,一位我现在不愿用任何其他的颂辞来触犯他的爱国者,他负责军队作战八年之久而未取分文。他与英勇作战的战友备尝艰苦和危难,还有这个职务带来的日以继夜的忧心。难道我们不相信可以在合众国内找出三到四个这样的人吗”?“对我来说节省薪俸并不是我的目的。我所担心的是支取巨额薪俸所带来的后患。正因为如此,我才提出了修正案。如果没人附议,我也心安理得,因为我说出了我的意见,尽了我的责任”。
在讨论结束,举行签字仪式之前,富兰克林呼吁全体代表一致签名。他说:“我承认,这部宪法有些部分我目前不同意,但我不能肯定我以后会永远不同意。因为我活了这么大年纪,在很多事上,我改变过我的初衷,甚至在重大的问题上。我年纪越大就越易于怀疑自己的判断,越尊重别人的判断。很多人的确相宗教派别一样,认为自己拥有真理。认为别人若和他有分歧,错在别人。出于这些考虑,我同意这部有缺点的宪法,假如它是缺点的话。因为我认为中央政府对我们是必要的。任何一种政府,只要善于运作,就会造福人类。我不相信,要是召开另一个制宪会议会制定出一部比这部宪法更好的宪法”。“在召集一批人的智慧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也召集了这些人的偏见、偏爱、错误观点、地方利益、和自私动机。这样的集会能得出十全十美的结果吗?我很惊讶我们己经很接近完美了。它也会使我们的敌人惊讶。主席先生,因此我同意这部宪法,因为我无法期望有比它更好的了。关于它的缺点,我愿为了公共利益而加以抛弃。我从未说过一句关于这部宪法的缺点的话。缺点只生于这个房间,就让它死于这个房间。总之,我冒昧地希望,凡对宪法有反对意见的代表们,能同我一起,在此时怀疑一下自己的一惯正确性,共同来表达我们的一致性。在这个文件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最后,只有三位代表没在宪法上签名,富兰克林对宪法的通过功不可没。
富兰克林既是精明能干的商人,又是慷慨的科学家。他发明了高效取暖炉,并拒绝申请专利,声称发明应该为公众利益服务。富兰克林发明了避雷针,他精心设计了避雷针的尺寸、地面设备和与建筑物的连接方式,今天的避雷针仍然保持了他当年的设计。富兰克林还通过实验确立了电学原理,他找到了存储和应用电力的方法。他最早提出了电流理论,认为电是沿着导体从正极流到负极。我们今天使用的正负电、电池等词汇也来自于富兰克林。热爱自由的人们说“他从天空中抓到了雷电,从专制统治者手中夺回了权力”。
一七九零年四月十七日,八十四岁的富兰克林溘然长逝。他的去世在美国和欧洲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特别是法国。法国的参议院为他默哀。法国人重视、爱戴富兰克林,欣赏他的才华。乔治·华盛顿这样评价富兰克林:“因为善行而受景仰,因为才华而获崇拜,因为爱国而受尊敬,因为仁慈而得到爱戴,这一切将唤起人们对你的亲切爱戴。你可以得到最大的欣慰,就是知道自己没有虚度一生”。
富兰克林的一生完美地体现了美国性格。美国得天独厚,美国有别于欧洲。美国独立的意义不只是政治上的,它还给来自欧洲的北美人一块道德和物质上的处女地,独立战争后美国自行制订法律,这是个意义非凡的事实。在美国,因其特殊,在人与自然的互动中产生出一种全新的精神,一种全新的性格,一种与世界上任何其他民族都不相同的民族性格。
十九世纪法国著名历史学家托克维耳,在他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对美国人和美国性格给出了如此的评价:在美国,人民视法律为自己的创造物,他们因此而爱护法律,毫无怨言地服从法律;人民对政府的尊重是因为必要,不是因为它神圣;人民对行政首长的爱戴来自理性。人权是其立国基础,人民的权利就有了保障,人们之间由此建立起的是信赖和不卑不亢的相互尊重关系。当人民了解了自己的真正利益后,他们懂得:要享受社会公益,必须尽义务。出于公益人民会组织起来,这样的组织使国家避免了暴政和专制。按照这种方式建立的国家,社会的进步会按部就班,循序向前。在这样的社会里,享乐不会过分,福利会普及;科学会普及,无知会减少;情感不易狂热,行为会更为稳健。几乎所有美国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方法和准则,那就是,摆脱一统的思想、习惯的束缚、家庭的清规、阶级的观点,一定程度上还会摆脱民族的偏见;把传统当作一种知识,把现实看作是创新的材料;靠自己的力量凭实践去探索事物的本原;不拘手段去获得结果;不顾形式地深入本质。美国人认为现实中的困难大多不需他人的帮助就可以解决,因此美国人断言,世上的一切都有其原因,没有事物为人的智力所不逮。美国人不相信超自然事件。美国人相信自己找到的证据,喜欢把事情弄清楚。他们会揭去事物的外表,清除一切有碍观察的障碍,他们喜欢近距离观察事物。这种对待事物的方式,导致他们轻视形式。他们每个人都力图自立,凡事以有主见为荣。人们之间的关系只是利害关系,不依靠意识形态。这一切构成了美国性格。构成了美国先生富兰克林。
jeudi 18 mars 2010
老钱:美国往事:美国先生本杰明·富兰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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